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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第134个修罗场(1 / 1)

自从千仞宫倒下以后,每一次下武陵城,都会见到各色狼狈的流民颓然地蜷缩在墙根巷角。有妇人抱着嗷嗷待哺的婴儿。大街被堵得水泄不通。

简禾随在温若流身边,见状,握紧了长剑,微微一叹。

现在情况还算好的了。前几天混乱的时候,武陵的城民都很少在夜里出门。城东的流民最多,凡是衣着干净光鲜的人在夜里路经此地,都有可能会被劫掠一空。

偏偏,这次称有魍魉作祟的,正是这片最乱的区域中的一所旧屋子。

也幸亏这些人有眼力见,知道佩剑的人不可招惹。简禾与温若流轻而易举就找到了那所闹祟的旧屋。

几年前,这里住了一个瘸汉,性情暴躁,没少与邻里积怨。过了几年,他举家搬走了,这房子就空置了下来。最近几个月,紧锁的大门被人撬开,流浪汉鸠占鹊巢。时间久了,附近的人却发现了——这所屋子,只有进去的人,似乎从来没见过有人出来。

原本是不会有人注意到这些失踪案的。全因武陵近日涌入了太多流浪汉,才引起了附近的城民的注意——明明看见二十几人入内躲雨。但到了晚上,院中乌灯黑火,一点人声也没有。左思右想,觉得不太对劲的人终于慌里慌张地上了丛熙宗求助,称这所屋子里有只吃人不吐骨头的魍魉。

据说,一年四季,这所屋子的周围,总比正常的地方要阴凉不少。此言非虚。

一踏进来,简禾宛如置身冰窟,温度明显比外面低上不少。她以剑鞘撩开了门扉上垂落的蜘蛛网:“我看,上来求助的那位大娘是夸大其词了。”

温若流道:“为何?”

“按她说法,起码有三四十人被这东西吃掉了。我觉得不合理。你不是教过我嘛,如此穷凶极恶的东西,夺个舍、偷个人皮也肯定难不倒它。而且,流窜作案更不容易被人发现。它又何必窝囊地躲在这屋子里等猎物上钩呢?完全可以走出去捕猎嘛。”简禾耸耸肩:“我看,人数得打个折扣。”

温若流笑笑:“我说的话,你都记得?”

“当然了,全都记在心里了。”简禾拍拍心口,期待道:“怎么样?我说得对吧?”

温若流莞尔:“那我问你,假设妇人没有撒谎呢?”

“没有撒谎?不可能吧。吃掉那么多人,还傻乎乎地缩在这里不走,除非这魍魉是生了根,没有腿跑掉……”简禾忽然噤声了,不可思议道:“你的意思是,作祟吃人的是——这所屋子?”

温若流揉了一下她的头发,勾唇道:“这次聪明了。”

“嘿,什么叫‘这次聪明’了。我一向都那么聪明好么?”简禾得意道:“名师出高徒,带我出来可一点也不丢你的脸。”

温若流吹了声哨子。一只鸟儿落在了屋檐上,双翼若飞银薄片,十分漂亮。于废墟上嗅了一通,它拍拍翅膀,往府邸深处飞去。循着仙宠,二人以剑风劈斩开了一座土台,果然在里面发现了大堆微微发黄、零落的白骨。这具骸骨的腿上有旧伤的痕迹,估计生前曾是个瘸子。

“原来是这样,屋主根本没有随妻儿搬走,而是被人杀了,埋在了这里。”简禾撑起了膝盖,喃喃道:“是谁杀他的呢?”

“他与邻里积怨甚多,也常打骂妻儿。”温若流沉吟道:“不管是谁干的,他的妻儿也一定是帮凶。否则,没有他们的参与或是允许,外人是没办法将尸骨埋在这个地方的。”

“哎,这地方就是座不折不扣的凶宅了。”

被身边至亲所害,又没能获得度化安葬,此人的怨气一定极为深重。这屋子的风水差,后来陆续也有人在这里死去,久而久之,就为这所屋子养出了“吃人”的性子。只要在这里过夜的人,都无法幸免于难。化解的方法也很简单,将尸骨入土,封屋度化就行了。

就在这时,余光忽然瞥见一个鬼鬼祟祟的身影在墙头掠过。温若流一凛,喝道:“谁!”

两人追了上去,在墙根的阴影下,轻而易举地逮住了对方——这竟是一个脏兮兮的小乞儿,至多六七岁,面黄肌瘦,眼睛又黑又大。

简禾和温若流俱是一怔。

这乞儿瑟瑟发抖,望见两人身上有武器,吓得话都说不清了。

一问之下,原来他混在流民迁徙的人潮之中,昨日才抵达武陵。与他一样无父无母的孤儿还有三个。由于肚子饿了,又不敢在街上偷东西,他就瞄准了这附近的荒宅,想进去搜刮一下,看有没有值钱的东西。误打误撞,就这样进了一座凶宅。要不是遇上了简禾和温若流,这小孩儿在这地方乱跑,早就死了。

简禾与温若流对望一眼。

“我……没有偷多少东西。”这乞儿一边将自己好不容易捡到的几个不值钱的瓷器都交了出来,一边瑟缩道:“哥哥,姐姐,我以后不敢偷东西了……别打我……”

简禾一把将他提溜了起来,没好气道:“谁说我们要打你了,你看这个哥哥,长得像坏人么?你觉得,会有坏人长得那么好看的么?”

小乞儿摇头如拨浪鼓。

听见了简禾夹带私货的彩虹屁,温若流瞟了她一眼,眼中闪过了几分笑意。

“这个地方以后不要乱闯,危险。”简禾回头以眼神询问温若流,道:“也快中午了,咱们速战速决,去吃饭吧。”

温若流点头,将宅子大门封上、以免还有人误闯。两人领着这小孩儿,在几条街外的一个露天饭馆坐下。菜上桌后,这小乞儿已经知道这两人是好人,要请他吃饭了,鼓起勇气问能否打包吃剩的回去,给自己的弟弟妹妹吃。

温若流没有犹豫,大方道:“去吧。”

简禾趴在桌子上,目不转睛地看着他。

她发现,温若流对小孩子十分包容,且具有同理心。还是个连自己都照顾不好的少年时,他就愿意将阿廉这个拖油瓶的命担住。到了今日,见到了因魔族戕害而流离失所的小孩儿,也无法弃之不顾。看着有点凶,有点坏……实际上,从来不会将依附于他的人弃之不顾。

这一点,从五年前到现在,一直都没变过。

放眼《仙途》,成千上万个角色,为什么领衔仙魔大战的人会是他,为什么偏偏他是可攻略的角色,而其他人只能当个npc……

简禾微微一叹。

性格使然。这样的人,想让喜欢他,实在是太容易了。即使知道他是虚拟的,还是会轻而易举地陷进去。

小乞儿欢天喜地地离开后,不一会儿就领了几个同样瘦弱的小孩儿过来。估计很久没吃过饱饭了,几人狼吞虎咽、狂风扫落叶了一轮,连汤汁都喝得干干净净。

席间,简禾忽然注意到,这堆小乞儿里,有个小姑娘的瞳色十分奇特,一黑一褐。

一个小乞儿解释说,这姑娘是他村子里的,娘亲是个异族人。由于从小眼珠颜色奇异,一直被人骂是晦气的杂种。她爹在三个月前因病身亡,她在村里也待不下去,就跟着几个小哥哥一起走了。

小姑娘怯怯地看着简禾。

“少听你们村子里的人乱说话,他们那叫没见识。”简禾嗤笑一声,掐了她嫩出水的脸颊一把,道:“你娘亲肯定很漂亮,你长大后也会很漂亮。什么杂种不杂种的,你这样的小孩子,在九州很少见,可在我们家乡可一抓一大把。”

在星际中,跨星球混血也可以实现了。

几个小乞儿瞪大眼睛,惊奇道:“真、真的吗?”

温若流也饶有趣味地听着。简禾夹了块肉进碗中,点头道:“真的。我们都把这种人叫做‘混血儿’。”

温若流道:“既然父母都是人族,为何要说是‘混血’?”

“这话是没错,但是,不同地方的人有不同特征嘛。而且,据说,出生地隔得越远、生长环境差得越大的两个人,就算本身相貌平庸,生出来的小孩也会格外漂亮。”

小姑娘高兴了起来,好奇道:“姐姐,你是哪里人?”

简禾轻咳一声:“我……我是番邦人,肯定比你娘亲的番邦还远得多。”

“我还是不懂……”

“你好笨!”一个小乞儿举一反三,道:“比如这个姐姐,她是番邦人,她和这个哥哥就能生出很漂亮的小孩。”

简禾:“……”

她将饮下去的一口茶喷了出来。

“对哦,姐姐的家乡比我娘家乡还远,是番邦人中的番邦人呢!”

“不但如此!”刚才那小乞儿一拍桌子,续道:“姐姐刚才说,两个长得丑的人也能生出好看的小孩儿。哥哥长得那么俊,姐姐生得那么美,他们的小孩一定天下第一漂亮……”

“哇,好厉害……”

简禾摁住了他们的头,咬牙道:“好了,不要乱举例子!温若流,你也说句话。”

看了她粉粉的耳垂一眼,温若流心情颇好,冲几个小孩摇头,道:“我没试过,说不准。”

“那哥哥姐姐试试看就知道了……”

“具体……要怎么试呢?”

简禾忍无可忍,道:“好了!吃饭,这不是你们现在该关心的问题!”

温若流耸肩笑了起来。

鸡飞狗跳地吃完了这顿饭,几个孩子揉着肚子,都对简禾两人感恩戴德。温若流结账后,将钱袋留了下来,道:“如果以后遇上麻烦,就去丛熙宗找我。”

几个孩子不解地歪歪头。简禾擦干净了嘴巴,指着山的方向,道:“我们就住在那座山上,顺着山梯走到最高就是了。”

“知道了,谢谢哥哥,谢谢姐姐!”

遥望着几个小孩儿远去,简禾两人慢慢地走上了回去的路。

“这些小孩子,还真是鬼灵精怪又可爱。”简禾踢着小石子,道:“要不是……”

要不是魔族人进犯,这些无辜的人不至于沦落街头,过得那么落魄。

温若流听懂了她的未尽之言,沉默一瞬,道:“会结束的。”

“什么?”

温若流缓缓道:“这样的日子,会有结束的那一天的。”

“是啊,千仞宫没了,不知道遭殃的下一个宗派会是谁,就跟头顶上悬着一把大刀一样。”简禾随口道:“我觉得,其实仙门的实力不弱,只可惜,大家都各自为战。如果哪天可以凝聚在一起,说不定……”

两人已经走到了山梯之下了,恰好看见一只灰扑扑的鸽子冲下山来,脚上绑了一张小纸条。温若流拆开了它,简禾凑上去一看。

沈长虹终于醒了,而且,准备明日就告辞。

作者有话要说:24小时内还有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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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居居老师的睫毛、-end-、乌鸦苍海(x2)姑娘的手榴弹,感谢肖歪歪。(x2)、李相赫的女朋友、不要葱谢谢、anna、oranjuice姑娘们的地雷,专栏感谢不要葱谢谢姑娘的地雷,么么哒~~~づ ̄3 ̄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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