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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silence of the lambs-0(1 / 1)

阅书阁“说得也是,在没有进一步的证据之前,还是不要先入为主的好……等等!”

柳弈原本正盯着躺在地上的尸体,忽然双眼圆睁,猛地停下话头,两步上前,单膝在距离死者的头部极近的位置跪下,朝冯铃伸出手,“手电筒给我。”

冯铃虽然不知道柳弈这是现了什么,依然还是立刻从前襟口袋摸出电筒,连同一把小镊子,一起递给了自家头儿。

柳弈用镊子尖小心的挑开与死者锁骨平齐的衬衣的第一颗纽扣,然后夹住左侧衣领,慢慢地朝外侧拉开。

死者脸上伤口纵横交错,将整张脸全都划了个稀烂,放在胸前的两只手也被切掉了十指,因此,从伤口里流出的大量鲜血,不仅让死者的头部跟从血池子里捞出来似的,整个都血淋淋的,连脖子和衣襟上也全都是血,时间久了以后,血迹慢慢干涸,将衬衣的布料都浆成了板状,一拉开衣领,就扑簌簌地往下掉黑红色的渣子。

“你们,领子的这里。”

柳弈将手电光圈打到最亮,照到衣领子上,“留意,血迹的颜色。”

冯铃和她组里的另一个法医,以及她带的学生,都不约而同地从柳弈脑袋的左边、右边还有正上方凑过去,一下子就把所有视角给堵了个严实。

戚山雨没法子,又不好挤开谁,只好在旁边等着,让几位法医先完再说。

柳弈让其他人注意的,是死者衣领上的一片渗透晕染状的血迹,边界模糊,上头的血液经过了十多个小时之后,已经干透了,晕染的起始位置呈现出一种颜色偏红的褐色,深浅均一,末端则是越来越淡的暗红色。

然而,柳弈的电筒光投射上去,几人立刻清楚地到,在死者领口的位置,有一个直径大约一厘米的半圆形区域,上面的血迹颜色要比其他地方的来得淡了半个色阶。

“这个……”

冯铃思考了一下,“难道是他的衣服上先沾了什么液体,鲜血再透上去,就留下了这样的痕迹?”

柳弈点了点头,又要了一根棉签,在那片颜色略浅的半圆区域上面反复擦拭了几次,凑到鼻端闻了闻。

“血腥味太重了,闻不出什么味道,暂时还不好判断这是什么液体,等回去实验室再说。”

就在这时,门板传来“叩叩叩”几声有节奏的敲击声,几人回头,就到戚山雨的搭档安平东站在门外,身边还跟着柳弈的研究生江晓原。

“你们蹲那儿干什么呢?”

安平东利落地换好鞋套,走到围在尸体边上的几人身边,“这是现什么了?”

“现在还不好说,也不知有没有用。”

柳弈站起身,朝安平东点点头,又瞥了一眼足足比自己还迟了二十分钟才赶到的学生。

江晓原接到柳弈扔过来的凉飕飕的视线,狠狠打了个哆嗦,不由自主地往安平东高壮的身形后面躲了一步。

“安警官怎么才上来?还劳烦你把我那不肖弟子给捎上来了。”

柳弈客气地问道。

“我刚刚到楼下找尸体的第一现人问话去了。”

安平东“嗨”了一声。

“那小伙儿吓了个半死,哆嗦得跟只雨打的鹌鹑似的,着都可怜,我就让他呆在楼下,找个地方坐着说话了,也省得万一晕倒了更麻烦。”

“对了,我还没问,这尸体是怎么现的?”

柳弈一听,恍然大悟状,想起自己竟然漏了这茬儿。

“呵,这事儿,说来还挺有意思的。”

安平东把“有意思”三个字咬得极重,听着有点儿咬牙切齿的味道。

“现尸体的,是一个送外卖的小伙儿……”

根据安平东问到的情况,作为尸体第一现人的小哥,是市里某海鲜烧烤店专送平台的外卖员。

他接的这张单子上打印的下单时间,是4月16日,也就是昨天晚上的十一点三十二分。

订单里林林总总叫了四个大菜,加起来有四百多块,而送餐时间则被定在了今天中午十一点半到十二点之间。

外卖小哥说,他今天比预定的配送时间早了大约十几分钟到达,站在门外按了很久的门铃,没有人应门,于是拨打了订单上的手机号码,却听到铃声从屋里传来,而且听得出来,手机响起的位置离门口相当之近。

小哥当时觉得有些恼火,伸手拽了防盗门一下,立刻现门竟然是虚掩着的,他就自己将门拉开,然后试着扭了一下内层木门的门把手,结果一扭就开了。

接着,外卖小哥自然是一眼就到了横陈在客厅显眼位置的半光着的血淋淋的男尸,当即吓得魂飞魄散,连手里提着的饭盒也扔了,连滚带爬跑下楼梯,一直狂奔出楼道,才想起还得报警。

当民警接到警情赶来之后,这位是说什么也不肯跟着警察上楼去指认现场了,连后来安平东找他问话,小哥也跟只受惊过度的兔子似的,瑟缩在楼梯口,哆哆嗦嗦地陈述着他的送餐惊魂记。

“喏,手机就在那边,我们进来的时候,上头还插着充电器。”

安平东说完这一段之后,抬手朝大门玄关的鞋柜指了指。

“我们查过了,下单的号码和付款账户都是属于屋主黄子祥的。”

大家顺着他的指点过去,果然到窄窄的鞋柜顶部有一处粉笔做的标记,应该就是当时搁手机的地方。

“我问过冯法医,她告诉我,死者的死亡时间应该是晚上八、九点左右,但外卖平台却是在晚上十一点多接到订单的。所以,我觉得吧,当时下单的,应该是还留在屋里的凶手。”

他顿了顿,又补充道:“我猜想,他之所以如此作为,就是为了让尸体在第二天中午,被来送餐的外卖小哥现。”

“难怪小戚警官告诉我,你们认为,死者很可能就是黄子祥本人了。”

现在的智能手机,几乎都能使用指纹进行开锁和支付,而且手机的指纹识别系统可不管机主本人是死是活,只要将手指按上去就能行。

而对于现代都市人来说,手机又几乎是二十四小时不离身的东西。

这就意味着,在本案之中,虽然死者的面相被极端破坏,但尸体不仅身高体型色与屋主黄子祥相仿,而且现场的手机又是屋主本人的所有物,又很可能是使用了死者的生物学特征来打开的。

“我本来也怀疑过,凶手特地毁坏尸体的面容,又削去十根手指,有可能是为了用别人的尸体伪装成屋主黄子祥的,但是,现在来,这么做也太不靠谱了。”

安平东说道。

柳弈“嗯”了一声。

在各地罪案之中,凶手因为各种理由,想要掩盖死者真实身份的情况,实在是相当常见的。

这些凶犯采用的手段,最多的是毁坏面部、烧掉手指指纹或者干脆直接焚毁尸体,还有一部分是剥光衣服,或者拿走手机、证件等能证明身份的东西。

不过,在此类案件之中,尸体的现地几乎全都是野外或者一些人迹罕至的公众场所,至不济也得是某些入住管理不规范的小旅馆或者民宿之类的地方,而几乎不可能像这个现场一样,直接把尸体丢弃在某个知名具姓的人家里。

毕竟以现在的法医学水平,个体识别技术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早就不是开膛手杰克能够横行雾都的年代了。

比如在这个案子里面,假设凶手真想用一具别人的尸体冒充屋主黄子祥的,那么,他虽然可以毁坏遗体的面容,但只要头骨还在,法医们只需要搞到黄子祥本人的一张近期的正面照,用颅像重合法,按照8条基本标志线、34个标志点、9条轮廓曲线,以及13个观测点的软组织厚度,共计64项指标进行重合,就能判断出,两者是不是同一个人了。

“没错,我们也琢磨着,这不太像是掩饰身份而实施的毁尸。”

安平东抓了抓自己一蓬乱的头,“不是毁尸,那就是泄愤了。”

他用力咂了一下舌,“这凶手得和死者有多么深仇大恨,才会先杀后奸,还要把尸体给糟蹋成这样啊……”

…………

……

几人又忙活了好一阵子,终于将凶案现场的勘察全部做完,该拍照的拍照,该采样的采样,连同尸体一块儿打包好,直接送回法研所去了。

柳弈的车还丢在X大的北门停车场。

不过,现在出了犯罪手段如此凶残的一个大案子,尸检自然是不能拖的,他没空去取车,干脆蹭安平东的警车回去。

“你小子,不是告诉我今天在法研所写你的论文吗?怎么刚才迟到了那么久?”

上车以后,柳弈伸出手,就要去揪江晓原的耳朵。

“哎哎哎,老板饶命!”

江晓原捂着脑袋,紧贴车门,连连求饶,一边说还一边用小眼神哀怨地瞅着自己老板,“我出门的时候被李瑾堵住了,他缠着我要你的电话呢!”

“啊?”

柳弈觉得“李瑾”这名字听着有点儿耳熟,但一时之间根本想不起来他是哪号人物。

倒是坐在前排副驾驶席上的戚山雨眼神一闪,从倒后镜里往后排了。

“就半年多前来我们科呆过的那实习生啊!”

江晓原连忙一叠声的解释:

“他说您还没帮他写出科鉴定,追着我问您下星期哪天在科里。我说我怎么知道您老人家的行程安排呢?他就缠着我,说干脆把您的电话给他,他好自己和您联系。我一听,这也不合适啊,怎么能随便把自家老板的电话号码到处传,对吧!”

经江晓原这么一说,柳弈总算记起“李瑾”是谁了,然后立刻又意识到,那人好像是小戚警官的前男友吧,于是忍不住朝前座瞥了一眼。

但从他的角度,只能到戚山雨正襟危坐的背影,不出表情变化。

“我说你是不是傻!”

柳弈毫不留情地对自家学生展开了鄙视智商的语言攻击,“那什么出科鉴定,啥时候还要我亲自来写了?你随便帮我写几笔,再盖个章儿不就行了!”

“我也是这么回答的啊!”

江晓原立刻澄清:“我就说,让他把实习手册留下来,过两天再来拿就行,但他不干啊,非要坚持让你帮他签啊!”

——这也执着过头了吧!

柳弈有些搞不懂那小实习生的意思了,又不愿在这种无关紧要的小事上多费口舌,于是随便挥了挥手。

“别管他,下次他要再来,你直接帮他签了,就说是我的意思。”优质免费的小说阅读就在阅书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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