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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silence of the lambs-0(1 / 1)

阅书阁这是一具男尸。

尸体身高一般,身材也算不得壮硕,染了一头快要垂到肩膀的浅棕色头,从梢微卷的造型和刘海一撮金色挑染来,显然走的应该是经过精心打理的花美男式日韩风,然而,此时死者的头被割剪得一塌糊涂,一簇簇散落在头部附近,黏上血迹之后,糊成了一缕缕的深褐色。

而同样被割得一塌糊涂的,还有死者的一张脸。

双眼眼球被刺破后挖出,破碎不全的残缺眼球丢在地板上,鼻子、耳朵和嘴唇等大块的软组织差不多被贴着根部削去,碎肉也零落地四散在尸体脸部左近。

而他原本白皙的面皮被深深浅浅地划了足有二三十刀,完全将他的面孔割碎了,从伤口里涌出的血流了一头一脸,柳弈根本无法从这些残破的肉块中拼凑出这人生前的长相。

“这是有多深仇大恨,才把脸毁成这样……”

柳弈没忍住,出了一声低低的感叹。

死者的上半身衣服尚算整齐,穿的是一套米黄色的条纹紧身立领衬衣,颈间挂着一条橘色带黑斑的领带,但此时这条配色艳丽、款式风骚的长领带正深深地勒进了他的颈部皮肤里面,很可能就是死者致死的原因了。

除了血迹之外,柳弈一眼过去,没有在他上半身的衣物上现明显的破损之处。

然而,他的下面却是光溜溜的。

一条紧身的皮裤,连带着一条黑色三角裤衩,凌乱的丢在距离尸体不到一米的地方,而从死者两脚弯曲外岔的姿势来,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这人很可能遭遇过某种特殊的侵犯行为。

不过,这些还不是尸体现场最令人惊诧的重点。

除了被毁得一塌糊涂的面孔之外,这死者的双手被对称地放在了胸前,十根手指断得整整齐齐,从断面淌出的鲜血流满了衣襟。

而他露在外面的下肢,则也一样是血糊糊的——他的男性象征物连同下面的配件,同样被贴着根部割掉了。

“杀人凶手没把死者的‘那套东西’带走。”

冯铃注意到柳弈的视线盯着死者下面的伤口,伸手指了指大约半米外用粉笔线划出来的一圈血迹。

“就那么直接丢在地板上,我给收拾到物证袋里去了。”

柳弈皱起眉。

他记得,冯铃在电话里就告诉过他,在这个凶案现场,没有找到死者的十根断指。

“真有意思……”

柳弈琢磨着,说道:“没有带走男性的特殊器官,却带走了十根手指,这是什么意思呢?”

毕竟就犯罪心理学的常识来,在古今中外各种异常杀人的案子里面,凶手破坏尸体的第二性征并不少见,这多半意味着凶手选择杀人的对象,以及在行凶及毁坏尸体的过程中,包含了满足自身的变态欲望的情绪在里面。

比如举世闻名的雾都杀手开膛手杰克,就曾经多次在犯案过程中割毁女受害人的双乳;而澳大利亚的一对关禁、暴凌并杀害多名女性的兄弟,也在遗弃受害人的遗体之前,将她们的下半身糟蹋损毁得一片狼藉。

所以,在一般的犯罪心理学认知中,受害人的生理外在特征的象征意义,要远比“手指”这种无甚特别的“零件”要重要得多。

既然这屋子里的凶杀现场,起来完全符合性暴力罪案的特征,那么何以凶手在割掉了受害人的特殊器官之后,选择带走的,却是死者的十根手指呢?

“这人死了多长时间了?”

柳弈想了想,回头向冯铃。

“尸斑进入固定期。”

冯铃蹲下来,用手指在死者光着的大腿下方一块尸斑上按了按,“指压不褪色。”

所谓的尸斑固定期,是指尸斑固定,用手指或者钳子压迫尸斑时不能褪色,翻动尸体的位置,在新的低下部位不能出现尸斑,原来的尸斑部位也不致褪色。一般尸体进入这个时期,快的时候,大约只要八到十个小时,而通常情况下,则需要十二个小时左右。

然后,她又指了指尸体头部附近的地板,那儿还有两颗没来得及收拾起来的残破眼球,“角膜浑浊,但瞳孔仍然可以勉强分辨。”

冯铃顿了顿,继续说道:“而且尸体出现了全身尸僵。还有,我刚到的时候就测过尸温,肛温大概是24℃左右,距离现在差不多过了一个小时吧……所以我琢磨着,这人大约应该死了十三到十五个小时左右。”

“唔,那就是说,命案是在昨天晚上生的了?”

柳弈低头着表,往后倒推了一下时间,“晚上八、九点钟的时候,应该还蛮热闹的吧?”

他说着,抬头朝四周打量了一番,“我这老房子的隔音效果也应该不怎么样吧?附近就没哪个邻居听到这屋里的动静吗?”

“关于这点……”

戚山雨脸上露出了十分一言难尽的表情,“这位死者的……工种,比较特殊,在邻居里面风评很不怎么样,所以平常他家就算传出什么动静,都很少有人会来搭理他的。”

“哦?”

柳弈露出了一点儿感兴趣的表情,“死者的身份已经调查清楚了?确定就是这屋的屋主?”

“关于这点,还不能完全肯定,毕竟脸已经毁成这样,根本无法辨认了。”

他遗憾地了死者那张血肉模糊、眼窝塌陷、牙齿外露的狰狞面相,继续说道:“不过,从现在掌握的各方面证据来,是他本人的可能性应该很高。”

说着,戚山雨打开手机,从相册里点出一张照片,隔空递到柳弈面前。

柳弈定睛一,现里面是一张正面免冠大头照,但是,和一般的证件照不同,这张照片里的年轻男人,表情显得十分俏皮。

他的色和地上的尸体一样,是浅棕色的,他侧脸斜四十五度入镜,经过液化磨皮而尤显细皮嫩肉的脸蛋上,一只眼睛半眯着,嘴角邪魅狂拽地朝一侧翘起,似乎正对着镜头抛媚眼,右手还举到脸边,拇指和食指交叉比了个心。

而在照片下方,还有一行鎏金花体字,上“Fran”,大约是个艺名一类的玩意儿。

“所以,这位的职业,到底是什么?”

柳弈心里其实已经浮现了一个猜测,不过还是等戚山雨跟他解释。

“照片里的这位,本名叫做黄子祥,今年22岁,父母双亡,这处房产,就是他父母留给他的遗产。”

戚山雨回答:“至于他本人,两年前大专肄业之后,就一直在两公里外的酒吧街里的一家夜总会工作,在店里的艺名叫Fran。他名义上是个咨客,不过实际上应该做着陪酒和应召的工作。”

“所以,他其实就是个牛郎,对吧?”

柳弈直接说出了那个词。

戚山雨有些尴尬地点了点头,“根据他们店里其他同事的说法,黄子祥平日的‘服务’对象以有钱有闲的阔太太为主,如果对了眼,也会接一些同性生意。”

他略一停顿,然后补充道:“我们问过他的邻居,隔壁好几户人家都反映说,大约也能猜到他的‘工作’性质,也常常会撞见他把相好的男人女人往自己家里带,有些时候他家还会闹腾到半夜,相当扰民,所以邻里之间对他的风评都很不好,平日里也几乎不会跟他打交道。”

柳弈双手交叠,右手食指在左手手背上有节奏地轻轻叩着,“原来如此,因为邻居都知道他会带金主回家过夜,所以无论他家闹成什么样,邻居们都不会多管闲事,是这个意思吗?”

“也不是。”

戚山雨却摇了摇头,“我们仔细地盘问过与他相邻的两户人家,他们都反映说,以前虽然不时能听到他们家里传来一些不和谐的动静,有时候声音还特别大没错……但是,两家人仔细回忆过以后,都说,昨天晚上,他们并没有听到这屋里传出什么声音。”

“这样可就有点儿有趣了。”

柳弈向旁边的冯铃,指了指死者脖子上那条艳橘色的领带,“这人的死因,确定是勒亡吗?”

冯铃回答得十分干脆,“暂时没有现其他致死性伤痕,而且从颈部皮肤和双眼结合膜的出血点来,应该确实是死于机械性窒息的。”

“那么,他的十指被削去,有没有可能是他在遭到勒颈的过程中,为了反抗而抓挠了凶手,而凶手又恰好是个有点儿反侦察知识的人,为了不在死者的指甲里留下自己的皮屑和血液证据,干脆直接砍断然后带走了他的十根手指。”

“嗯,确实有这个可能。”

冯铃表示同意,“我做过快速预试验了,死者虽然曾经遭到过侵犯,但是直肠里并没有留下精水,不知是凶手是并没有登顶,还是把用过的套子也一并带走了。”

“我刚才,还觉得这应该是一桩模仿案呢……”

柳弈的目光在死者的身上一寸一寸地扫下去,将每一条狰狞的伤口都一一仔细过。

“不过,现在起来,或许,真的可能只是一个巧合?”

“模仿案?”

戚山雨听出了柳弈话里的关键词,“你是说,在新长垣影视基地里挖出来的那具无名白骨?”

柳弈点头,“嗯,就是那个。”

“可是,那案件的细节并没有见报,也应该没有从其他媒体渠道流出去过。”

戚山雨表示不赞同。

毕竟当时从工地里挖出白骨的时候,虽然很是轰动,也很快就见了报,但是爆料的工人们哪里有什么刑侦知识,根本不可能得出那大半截还埋在土里的尸体是缺胳膊少腿呢还是十根手指被剁了呢。

所以,那案件也只是以“新长垣现无名白骨”作为噱头而已,至于更细节的东西,除非是内部人士,否则旁人很难知道,就算想要模仿,要做得那么正正好,也是一件非常有难度的事情。

作者有话要说:经过留言的小伙伴提醒,补充了个小细节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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