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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8章 糖醋排骨和蒜蓉大虾!(1 / 1)

乔智按照定位来到省人民医院的老单位楼。

敲了敲门,开门的是一个五十多岁的阿姨。

看容貌,年轻时肯定是个美人。

如今即使芳华已去,浑身流露优雅气质。

“是小乔吧,老陈跟我说过今天你要过来做客,带了这么多东西做什么?”

阿姨名叫刘芳,是陈鹏杰的夫人。

“自己做的一些菜,不是什么特别珍贵东西。”

乔智主动到厨房,取出盘子还有汤碗,将几样菜倒了出来。

刘芳接到陈鹏杰的提前通知。

早知道乔智会带菜过来,因此晚饭,只用电饭煲煮了饭。

一股诱人的香气,在房间里弥漫开来。

刘芳笑着说道:“老陈常夸你厨艺特别好,闻到香气便能感受到了。”

“谢谢夸奖。”乔智笑道:“我刚跟陈老沟通过电话,再有五分钟他便能到家,我将菜端上桌,等他回来就直接可以吃饭了。”

乔智摆好桌,陈鹏杰恰好返回。

在门口换了拖鞋,笑着走入。

“晚上有口福了。”

刘芳连忙道:“小乔给你做了最爱吃的糖醋排骨。”

陈鹏杰朝桌上瞅了一眼,“不也有你最爱吃的蒜蓉大虾吗?”

陈鹏杰心情很好,到酒柜里取了一瓶自泡的药酒。

“喝两杯?”

乔智笑道:“陪您喝点。”

刘芳在旁边轻声提醒,“可以喝酒,但不能喝多了。”

这酒药力猛,喝多了怕是会“硬邦邦”。

陈鹏杰坐下、

迫不及待地尝了一口糖醋排骨。

色、香、味。

颜色永远是人们用餐时第一关注的焦点。

酱红色的排骨,长度超过一指多,上面的芡汁好似随时会流下。

舌头先尝到了淡淡的甜味,然后是清爽的酸味。

一下子打开胃口,稍稍一咀嚼,排骨焦香的口味含有淡淡的咸味,简直绝了。

外酥里嫩,酸甜爽口。

排骨裹着浓厚的酱汁,带着一股淡淡的蒜香朝鼻腔里蹿。

牙齿轻轻咀嚼,汁水在口腔里翻滚,回味无穷。

“果然是大厨,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糖醋排骨,差点将舌头给咬下来。”

陈鹏杰啧啧赞叹道。

乔智现在名声在外。

那不是吹出来的,这小子手上有真功夫。

之前考虑将乔智收作关门弟子,现在算是明白原因了。

乔智在烹饪上的造诣已是巅峰。

让他从头开始学中医,那不是浪费时间和精力?

陈鹏杰在给沈贤的父母治病时,偶然聊到了沈贤的收入。

能给沈贤百万年薪,足见乔智每年赚的钱将是一笔很大额的惊人数字。

徒子徒孙不少,从收入来看,比起乔智多的,还真的没有。

当然,衡量一个人的价值,不能单从金钱角度考量。

但从名气和职业影响,乔智也已经足够优异。

然而,乔智给人的感觉十分随和、谦逊。

不像外面的年轻人,有了点成就,就飘起来走路。

这才是最为难得的。

以前觉得乔智太有野心,现在想来是小看了他。

乔智见两人对糖醋排骨很感兴趣。

“在家里也能做出这个味道,晚点我将烹饪的方法告诉刘姨。”

像这种家常菜,不会涉及到商业机密,乔智也乐于分享烹饪经验。

刘芳挥了挥手,如实道:“不用那么麻烦。我经常关注你的几个公众号,里面就有制作排骨的流程,画虎不成反类犬。你们手上都有真功夫,我学不来。”

陈鹏杰错愕道:“我怎么不知道,你竟然能这么时尚?”

刘芳没好气地白了陈鹏杰一眼,“谁跟你一样,还在用老人机,上网都不会。我有很多朋友都是小乔的忠实粉丝呢。”

乔智尴尬地笑了笑。

自己的粉丝群体以女性居多。

女粉丝分为两类。

一种是特别爱吃的年轻女孩,像是童桦那种,对流行元素很敏感,追逐潮流。

另一种便是刘芳这种类型。家庭主妇,负责一日三餐,关注乔智的自媒体号,学习自己视频当中的菜谱。

乔智有点意外,没想到刘芳竟然是自己的粉丝。

难怪进门之后,就一直冲着自己笑。

总觉得哪儿不对劲。

陈鹏杰轻哼一声,不屑道:“智能手机害人不浅。每天占用那么多时间,我还是喜欢没有手机的生活,将大量的时间放在读书写字上。”

刘芳摇头赞叹,“就得将你扔到原始社会,让你过茹毛饮血的日子。”

见陈鹏杰和刘芳你来我往斗嘴。

感叹夫妻俩的感情挺好。

刘芳开始品尝偏爱的蒜蓉大虾。

蒜蓉大虾,虾尾剪开,拼盘之后,完成牡丹形状。

虾尾肉质肥嫩,色泽乳白,漂亮有光泽。

鲜爽、软嫩、弹口带有甜甜香气的口感瞬间冲入口腔。

微微的蒜气,让本来的味道多出了层次感。

她感慨且好奇地问道:“如何才能做出这个味道?我感觉虾壳都想吃掉。”

乔智连忙解释,“在烹饪之前,虾要迅速处理干净,让虾保持足够的新鲜。煎炸的过程中,要用大量的油煎炸,油温要控制在七十度左右。如此能保证虾肉炸熟,却不会焦,虾壳炸酥。蒜蓉的调制也有秘方,说起来比较复杂。”

刘芳连忙笑道:“听得都有点头大了,看似简单的一道菜。花费这么多心思,还真是让人吃惊。”

陈鹏杰哈哈笑道:“不然呢。你以为研究几本食谱,就能当大厨了啊?”

菜份量很足,很符合两人的口味,被吃得精光。

打了个饱嗝,陈鹏杰感叹道:“你今天可是坏了我一个规矩。”

“什么?”乔智意外地望着陈鹏杰。

“中医养生,讲究吃饭七成饱,我今天可是吃到嗓门眼了。”陈鹏杰哈哈大笑。

乔智如释重负,松了口气。

“偶尔破戒,未尝不可。”

“饭桌让你刘姨收拾吧,到我书房,我给你看点得意之作。”

陈鹏杰在乔智的肩膀上拍了一下。

刘芳也笑着说道:“赶紧去吧。他就是这样,只要来个客人,就喜欢舞文弄墨,你别嫌弃他迂腐。”

乔智道:“我爸平时也喜欢书画,等他回来之后,你们可以好好切磋一番。”

来到陈鹏杰的书房,墙壁上悬挂着字画,落款为“大鹏居士”。

陈鹏杰有自傲的资本。

装裱起来的得意之作,功力精湛,至少有十多年的功力。

“怎么样?喜欢哪个,我送你。”陈鹏杰见乔智上下打量,故意试探他。

乔智笑道:“我不懂字画,如果非要我选一副,肯定选右边墙上挂着的第三幅。”

陈鹏杰眼睛一亮,“为什么?”

乔智解释道:“研究过徽宗字帖,喜欢瘦金体,这幅字笔笔露锋,铁画银钩,遒媚劲健,至瘦而不失其肉,点画之间相互包容,又有礼让。整体上给人一种瘦硬有神的感觉,当今书坛很少以瘦金体成名的书法家,但这幅字下笔轻重缓急不仅拿捏的很是到位,而且点画安排十分精准,可以用宋徽宗赵佶在世也不为过。”

陈鹏杰眼中满是喜悦之色。

“你眼力不俗,的确是我比较喜爱的作品。但,也没你说的那么玄乎。哈哈……”

乔智微笑,“夸人的时候,要用点力。”

陈鹏杰哈哈大笑,“其实这幅字的确是我最满意的作品之一,今天就送给你了。等下我摘下来,你直接带走吧。”

对于书画爱好者,能裱起来的作品,都是得意之作。

墙壁上每幅字画都有可圈可点之处。

乔智专挑这副字,因为自己对瘦金体研究得很多。

瘦金体很符合现代人的审美观。

男人喜欢瘦。

女人喜欢带钩。

没想到陈鹏杰如此痛快。

这类人一旦引为忘年交,往往非常豪爽。

如果拒绝,反而徒增不快,觉得你瞧不起他。

坐下来喝茶。

乔智感谢道:“多谢你上次给我同事的父亲做了针灸,效果非常好,他也想当面感谢你。”

陈鹏杰摆手笑道:“举手之劳,不足挂齿。对了,你上次说你媳妇怀孕了。我这边有一个安胎的药方,可以确保你孕早期没有问题。”

“你还真是及时雨。”乔智顿了顿,低声问道,“对了,不知道你有没有那种药膏,涂一下伤口,可以迅速结痂。有瘀伤,一天就能消肿。”

乔智今天来拜访的目的。

一方面是为了感谢陈鹏杰出手帮助沈贤父亲术后调养。

另一方面则是为了给安梓夏讨要跌打损伤,活血化瘀的药膏。

陈鹏杰似乎看破了自己的心思。

乔智淡淡一笑。

“这才是你今天过来的目的。”陈鹏杰也是人精,“你稍等片刻。”

未过多久,陈鹏杰从外面走入,拿出一个用盒子装着的药膏。

“味道比较大,但效果很好。”陈鹏杰递给了乔智,“直接敷在伤患部位,结痂的时候会有点疼痒,千万不能用手抓,让其自然脱落。”

乔智打开了铁盖子,一股刺鼻的味道涌入鼻腔。

仿佛腐败植物在泥地里沤烂的臭气。

又有点类似沼泽地的糜烂瘴气。

连忙盖上,还是忍不住打了几个喷嚏。

陈鹏杰哈哈大笑,“都提醒你了啊。”

乔智摇头感慨,“还是低估了它的可怕程度。”

“这药膏有特殊的药效,但没法大面积流行,是有原因的。我选用几种很有刺激性的草药,味道都比较古怪,商用难以普及,但疗效肯定一级棒。”

陈鹏杰自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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