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离城池的荒漠上,一支数十人的队伍在前面狂奔,后面是一只血魔在追赶,每过几分钟,就有一个战士被血魔追上,呼吸间吸干了血液。一盏茶的时间,这支队伍就剩下3个人了,不妙的是,3个人的速度慢下来了。
两个多小时的亡命狂奔,哪怕是进化者也扛不住。就在血魔即将追上几人时候,几人的脸上露出了绝望,脑海一片空白,突然,飞临几人上空的血魔在半空中一个转折,破空去了东方,眨眼消失不见。
“怎么回事?”3个人面面相觑。
“或许……那边发生了战争!”队伍里面唯一的女战士的心思比较细,血魔对血液的气息十分敏感,如果有大量血腥味,却是可以改变血魔的主意。
“不管什么原因,活下来就好。”健壮如牛的烈牛往地上一躺,根本不顾岩石硌得慌,只感到心跳如大鼓,仿佛要跳出胸膛。
“活着的感觉真好。”个子最高的六点半,跪在地上,他的衣服全部被汗水打湿了,汗水流入眼睛,十分难受。不过,他的心情却是开心的,活着就好,活着就好。
“我们还是先离开这里吧,万一血魔又回来了?”女战士很是担忧,虽然她也是一样的累得只想躺着休息,但是她很清楚,现在还远没到可以放松的时候,这里可是远离城池几百里,随时可能冒出丧尸来。
他们现在的情况,就算一只憎恶出现就能把他们团灭。
“血魔如果要杀我们,不需要使用诡计,别担心,血魔出现在这里,这里是最安全的。”六点半自然也知道这里危险,但是他现在手脚酸软,没有一点力气。
女战士不再说什么了,也坐下了,她伸手在背包里面摸索了一下,什么都没有摸到,这才想起,为了逃命,把背包都清空了,里面的物品全部丢出去了,食物、金币、水……面对血魔的追杀,她根本顾不上其他。
烈牛躺在地上没有动,他丢得更彻底,连背包丢丢了,六点半的情况一样,大部分情况,男人总是比女性更果决。
“你们有没有闻到一股香味?”女战士忽然道。
“香味?没闻到,臭味倒是很浓烈。”烈牛想也不想道。
“咦——还真有。”六点半本来也以为是女战士太累了出现的幻觉,没想到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嗅了一下,还真的闻到了一丝桂花似的香味。
“这香味?”烈牛见到两个人的样子,也认真起来,蓦然,三人翻身而起,一下子不感觉劳累了,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向山坡下的地方,香味就是从那里传出来的,坡度不高,三人落下后,立刻被点了穴道似地静止不动,死死盯着一块岩石上的一株绿色的植物,准确来讲,是上面的那一粒果子,龙眼大小,香味就是从果子散发出来的。
“海明子!”
三人脸上的震惊转化为狂喜,稀世灵药海明子,吃一颗,可以增加10年功力。
“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长辈们的话太有道理了。”烈牛道。
“只有一颗,我们三个人。”六点半说出了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上交部落,部落会奖励我们的。”女战士道。
“不行!”烈牛和六点半异口同声,部落是什么德性,他们比谁都清楚,到时候,只会给一个口头嘉奖,然后随便给点物品打发一下,价值不及海明子的万分之一。
“那——”女战士还没说完。
“教会!”烈牛道。
“商会!”六点半道,两人同时说出来的,这一次却不同了。
“我有一个主意。”女战士开口,两人看着她。
“《月亮古城》!”女战士道。
“好主意!”烈牛道。
“同意!”六点半道。
“走!”女战士站了起来,一下子就不累了,不仅不累,反而身体里面充满了力量,感觉现在单挑铜甲尸都没问题。
情况比三人预想的还要好,海明子上交给部落,每个人估计最多得到价值100金币左右的物品奖励,上交给教会的话,应该是每人500金币的样子,卖给商会的话,每人至少可以得到1000金币,《月亮古城》给了9000金币,每个人分到了3000金币。
三个人没有任何犹豫,花了一千多金币购买了一把黄河刀,购买了一辆战车,余下的钱,都购买了生活物资。
手电筒这种在大汉王朝看似平常的物品,在玛雅帝国成了最畅销的商品之一。玛雅帝国的晚上出现,使用的还是火把这种最原始的照明工具,十分的不方便不说,照明效果还差。
手电筒的照明距离可达150米,明亮、范围广,而且是冷光源,不用担心触发火灾,价格还实惠,30金币一个,大部分人都消费得起。
在大汉王朝,1金币可以买30个手电筒。
打火机在玛雅帝国也是畅销商品,2金币一个的打火机,几乎买的断货,而在大汉王朝,1金币可以买到1000个打火机,平安军的战士微笑服务,玛雅帝国的子民感恩戴德。
手套、战靴、袜子……这些对大汉王朝来说很平常的物品,到了玛雅帝国,都成了奢侈品,科技改变生活,还是很有必要的。
大汉王朝与《月亮古城》的铁路,火车每一刻停息,每天都有一列火车拉着物资抵达《月亮古城》,很多时候,都没能分一部分给《黑木城》,才几个小时,就被玛雅人民抢空了。
玛雅帝国这边收集的物资,则运送回大汉王朝,半个月不到,已经获利五百多万金币,堪称暴利。
“以前看新闻,都说玛雅帝国很穷,现在才知道,都被媒体给忽悠了。”黄玥玥这些天没有出门,因为东方青鱼把贸易的事务交给她处理,没办法,刘危安在玛雅帝国这边能用的人太少了。
坐在这个位子除了需要懂得一定的经济知识,最重要的是精通玛雅文,能交流能书写,毕竟是在玛雅帝国做生意,总不能要求人家用大汉王朝的语言交流和书写,这是不现实的。
刘危安的手下都是大老粗,动手能力很强,但是看到那些密密麻麻的数字和符号,头都晕了,一个个避之不及,纷纷跑出去打丧尸,唯恐被刘危安抓了壮丁,房小苑倒是能胜任这个位置,但是房小苑有她自己的事情做,她负责的事情更多,更忙。找来找去,只能把黄玥玥抓来顶数。
黄玥玥跟着爷爷身边,耳濡目染,国家大事都能处理,经济贸易对黄玥玥来说,难度不大,不能说游刃有余,至少没出什么乱子。黄玥玥工作很认真,她一直感觉自己是最没用的那一个,除了吃,就是现在,现在能发挥作用,她很开心。
……
《陨石城》,一个由陨石砸落,形成的大坑内建造的城池,四周高,中间低,呈现不规则的圆形。从战场角度看,在这样的地形上建造城池是十分不利的,一旦有敌人出现,立刻就能占领至高优势,但是城池最终还是决定在坑内建造。
陨石坑很大,大到可以忽略居高临下的地势影响。
“又是九岩部,怎么又是他们?我们洞穴部的勇士呢?都死了么?”洞穴部的首领听到这次比赛的冠军又是九岩部之后,愤怒地一巴掌把火山岩打磨的石凳拍得四分五裂,前来汇报消息的勇士身体一紧,低着头,不敢说话。
五年一次的大选即将开始,城主这一脉因为犯错,不可能参与竞争,洞穴部最大的竞争对手是九岩部。按照惯例,大选之前,都会举行一些常规比赛,以考验两个部落的勇士的能力,末日之下,最佳的考验方式无疑是猎杀丧尸。
两个部落的勇士,在规定的时间内,谁猎杀的丧尸的数量更多,级别更高者获胜,除了考验勇士的实力,还会考验勇士的运气,玛雅人对运气很重视,认为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分。
10场常规赛,前面4场都是洞穴部获胜,不出意外的话,再赢两局,九岩部就得投降认输了,可是,半个月前,九岩部打了鸡血似得,连续赢了三局,今天再赢一局,一下子把比分扳平了。优势没有了,也就难怪洞穴部的首领生气了。
一城之主太重要了,除了能让个人的声望达到顶峰,还能造福部落,各大城主,基本上来自城内最大的部落就是一个证明。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女子走了进来,女子是首领的女儿,也只有她可以不敲门直接走进来。
“父亲,我找到九岩部突然变得厉害的原因了。”女子不等首领发火,先开口。
“什么原因?”洞穴部首领的注意力立刻转移了。
女子打开背包,从里面掏出一件一件的物品,弯刀、手电筒、打火机……边拿边介绍物品的功用。
洞穴部首领拿起弯刀,对着另外一张石凳砍了一刀,轻微的摩擦声中,石凳一分两半,切面光滑,洞穴部首领的脸色当场就变了。
“锋利如斯,这等神兵利器哪里来的?”
“父亲还记得《黑木城》吗?这等武器出自《黑木城》,九岩部便是得到了大量的武器,才能在比赛中屡屡获胜。”女子道。
“《黑木城》?!”洞穴部首领缓缓念道,脑海里浮现了一幕不堪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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