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启程(1 / 1)

花名册已被送往热沃丹。在等待调令的日子里,狼镇百人队开始进行一些常规训练。

科目有队列、武器使用和行军。

温特斯不指望几天时间就把农夫变成合格的战士。但即便是辅兵,也要懂得纪律和服从才能在军队中生存。

这是一支典型的乡土部队,在编制上温特斯尽可能令每个十人队里的民兵都来自同一村。

因为前一阵子闹兽灾时,狼镇青壮都参加过捕兽队。

所以百人队里谁得力能干、谁老实可靠、谁说话同乡愿意听……一场兽灾的考验后,温特斯对于这些都有所了解。

他指定的十夫长都是能服众的人选,倒是没有民兵不服气。

除了皮埃尔·米切尔。

“温特斯大哥。”米切尔家的餐桌上,皮埃尔依旧意难平:“凭啥我不是十夫长?”

不等温特斯回答,吉拉德沉着脸训斥道:“你可是在当差,要叫长官或者百夫长。我当差那年月,敢这样称呼长官,鞭子请你吃到饱。”

自从皮埃尔加入民兵队,吉拉德的火气就一直很大。

吉拉德拗不过妻子,就只能指望儿子咬牙坚持、宁死不从。可没想到皮埃尔在母亲面前也是软骨头。

老米切尔先生现在看到小米切尔先生就来气。

“这有啥嘛。”皮埃尔小声嘀咕着。

“不,听你父亲的话,这很重要。”米切尔夫人握了握儿子的胳膊,温和地说:“你觉得并无大碍,但被别人听到却会破坏蒙塔涅先生的威信。少尉已经帮了你许多,不要给帮助过你的人添麻烦。”

皮埃尔不怕他爹,却很怕他母亲。米切尔夫人开口,皮埃尔也就不吭声了。

吉拉德气哼哼地说:“你小子等着吧。到了军营里,像你们这号人,保管几天就会叫你们服服帖帖的。”

晚餐之后的休闲时间——也是米切尔家女仆戏称的“先生们的时间”——男人们像往常一样转移到起居室。

今天没有其他客人,吉拉德舒服地躺在皮椅上,填满烟斗、倒上酒,和温特斯随口闲聊。

以往这个房间里没有皮埃尔,有时其他皮椅上会有来做客的神父、老杜萨克和庄园主。

但自从皮埃尔的名字写到名册上以后,老米切尔先生默许小米切尔先生也加入进来。

皮埃尔在一旁憋了好久,终于按捺不住又问道:“那为啥瓦夏就能当十夫长?”

小伙伴当了十夫长,自己还是大头兵,为什么?凭什么?小米切尔先生满脑子都是这件事。

吉拉德刚要发火,温特斯安抚住老杜萨克,认真地解释道:“因为瓦希卡年纪比你大。”

“就因为这?”

“百人队里的杜萨克年纪都偏小。如果你也有十九岁,那你也是十夫长。”

皮埃尔哑口无言,过了一会他忍不住又问:“那啥时候能让我们练放枪?”

“现在他们在练什么?”吉拉德也有些好奇地问少尉。

“队列,我打算之后几天重点练习行军。”

“就是绕着操场开步走,特别无聊。”皮埃尔抢着说:“一圈又一圈,就跟拉磨盘的驴一样。”

吉拉德伸手打了儿子后脑勺一下:“别小瞧行军,行军可是门学问。老公爵就是靠行军带我们打了一场又一场胜仗。”

[注:老公爵指“屠夫”阿尔良公爵]

“有啥学问?不就是开步走吗?”皮埃尔捂着脑袋,委屈地说。

“让你带一个百人队每天走六十里,从狼屯一直走到热沃丹,中间一个人不许掉队,你能做到吗?”

“能,凭啥不能?就跟着走吗?”

“你能个屁!没本事还嘴硬。”吉拉德生气地又打了儿子一巴掌:“让你带队,走不出三十里地,打头和紧后边的人就能差出两公里远。半路有人开小差你都不知道!”

老杜萨克看向温特斯:“少尉,狠狠地练他,让这小子吃点苦头,否则不知天高地厚。”

“这几天都是在镇广场上训练。”温特斯笑着回答:“明天我打算带他们去野地里走走。”

……

……

衣着各异的狼镇百人队正在荒野中以单纵队形行进。

皮埃尔扛着一杆火枪,一瘸一拐地往前挪着,每迈一步都极为痛苦。

但队列又不停催着他往前走,让他没法休息。

早上,少尉把镇武库的武器发放给民兵,皮埃尔还以为今天要练放枪。

他冲到最前面抢到一把火绳枪,美滋滋地以为拿到个大玩具。

皮埃尔等着发弹丸火药的时候,少尉命令所有人带好武器,跟着他走。

这一走,就走了一整天。

不知道什么时候离开了道路,队伍在野地里一直走到大角河畔,随后沿着河岸行进。

开始队列中还有欢声笑语,但最后只剩下痛苦的沉默。

皮埃尔现在连呼吸都十分困难,他只感觉两腿肌肉僵硬酸胀,脚、肩、裆下就像被铁砂磨蹭一样疼。

已经完全失去了东南西北的概念,他只是麻木地跟着走。

最幸运的民兵只分到一把弓,没上弦的单体弓拿在手里就像根棍子。

分到武装剑和长戟的民兵运气稍差,这两样兵器更沉一些。

最惨的倒霉蛋正扛着火枪。从热沃丹买回来的火绳枪每杆十六斤,没有枪带。

皮埃尔扛在肩上仿佛有千均重,肩头的肉都被磕得没了知觉。

他终于明白看到他抢着要火枪时,少尉脸上那若有若无的笑意。

“那个家伙。”皮埃尔恨恨地想:“肯定舒舒服服骑在他那匹银灰骏马上,笑着看我们受苦。”

右手旁就是奔涌的大角河,濒临极限的皮埃尔竟生出一个念头:干脆跳进河里,就不会经受这样的折磨了。

他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猛地甩了甩脑袋。

心中有一个声音不停地诱惑他:“为什么要给自己找罪受呢?为什么不歇一会呢?歇一会吧,歇一会你会很舒服的。不要在意别人怎么看,他们凭什么评价你?”

终于,皮埃尔抛弃了全部自尊。他一屁股坐在地上,像是在对谁宣言似地大声喊:“我不走了!”

他后面的人只是看了他一眼,无言地绕过他继续跟着队列往前走,每一个人都如此。

坐在地上的皮埃尔先是感受到难以言说的愉悦,紧随而来的却是无尽的羞愧感。

他躺在地上,把头埋进蒿草里。

“诶?你怎么了?”是瓦希卡的声音。

“我走不动了。”皮埃尔吸着鼻子说。他胡乱在脸上抹了一把,不想让别人看出他在流眼泪:“我不想走了。”

瓦希卡把皮埃尔的火枪捡了起来:“再坚持坚持。”

皮埃尔双手撑地站了起来,默默点了点头。

瓦希卡肩上扛着皮埃尔的枪和他的长戟,皮埃尔一瘸一拐跟在他后面,两人又重新汇入队列。

“瓦夏。”皮埃尔小声说。

“嗯?”

“我知道你为啥能当十夫长了。”

嘹亮的号声从前方传来,有人在大喊:“原地休息!原地休息!”

听到休息命令,疲倦不堪的民兵纷纷扔掉武器,瘫倒在地。

皮埃尔急不可耐地扒掉靴子,两只脚肿的像萝卜一样,都已经磨出连串的水泡。

“我感觉我裆里好像磨破了。”瓦希卡苦笑着说。

皮埃尔没答话,他两腿之间那地方也是火辣辣的疼。

一个人从队列最前面走了过来,沿路上的民兵纷纷低头致礼——他们实在站不起来。

走到瓦希卡和皮埃尔身旁,两人认出来者是蒙塔涅少尉。

少尉扛着杆火枪从两个杜萨克身边经过,冲着两人轻轻点头。

“先生们。”

“长官。”

就这样擦身而过,少尉朝着队列更后面走去。

“看到了吗?”瓦希卡用肘捅了捅皮埃尔,低声说:“带了把马刀,还扛了杆枪,走了一路跟没事人一样。”

这时皮埃尔才回想起来:出发时,温特斯·蒙塔涅少尉并没有骑马。

……

之后的几日里,温特斯每天都领着百人队在野地中行军。

农户出身的民兵大抵上没甚怨言,因为参加训练不仅管饭,还有薪水拿。

严格意义上来说,温特斯的训练强度也不算高,每天大约十五公里的越野行军,只带武器。

如果是常备军,野外行军每天至少要行进二十公里,还是在背负全套武器和营具的前提下。

一众小杜萨克仍然被折磨得哭爹喊娘,据吉拉德说皮埃尔甚至尿了血。不过这小子倒没说过什么泄气话,回家倒头就睡。

皮埃尔受苦,米切尔夫妇看在眼里,疼在心里。

但吉拉德仍然拍着胸脯对少尉说:“狠狠操练这小子,累死他算我的。”

爱伦·米切尔却愈发无法忍受,皮埃尔身上的每一处淤青、红肿和水泡都让她备受煎熬。

温特斯惊讶地发现米切尔家的风向发生了微妙的转变。

力主把儿子送进民兵队的米切尔夫人,现在希望能雇人替皮埃尔服役,或是干脆让皮埃尔离开民兵队,等成丁以后再说。

而原本坚决反对皮埃尔入役的吉拉德,现在却说什么也不肯同意替役,也不肯同意让皮埃尔离开民兵队。

米切尔夫妇又大吵了一架。

最后还是皮埃尔自己下了决定:“爸、妈,别吵了,我要留在民兵队。”

……

时间匆匆流逝。

在十月的第四个星期二,一个大雾弥漫的日子,温特斯接到了调令。

民兵在镇广场集合,家属前来送行。

儿子离开父母、丈夫离开妻子、父亲离开子女、哥哥离开弟弟……一片凄苦景象。

哪怕经历再多次,温特斯也无法对此感到麻木。

他不忍心看,默默去帮吉拉德装车。

新垦地人稀地广,一路上大多数时候都要在野外宿营。炊具和粮食被装上四辆双套大车,营帐由民兵负责背负。

挽马和大车都是吉拉德动用镇里的钱买的,吉拉德·米切尔不仅是一位好镇长,还是一位好人,温特斯对他只有无以言表的感激。

温特斯额外买了一辆双套大车,对外只说是装少尉的行装,实际上幼狮就藏在里面。

贝尔已经无力再照顾幼狮,温特斯把小狮子从猎户木屋接到治安所,用煮熟的肉糜混着羊奶喂它。

眼看小家伙的体型一天比一天大,转眼间已经长到十七斤,抱起来就像一只大狗。

温特斯不禁认真考虑了一下贝尔的提议:把“白狮”交给草原上的某个赫德部落,之后就不用再操心,因为对方肯定会高兴地把白狮献给他们的汗王。

乍听起来很荒谬,但仔细想来确有可行性。

见之生则不忍视之死,让温特斯对会亲昵地舔舐他的小狮子痛下杀手,他确实不忍心。

再不济,把狮子带到远离狼镇的荒野放生也是一个办法。

于是贝尔和幼狮就都出现在车队中,贝尔代替艾希礼·威尔克斯服役。

只不过小猎人不知道,温特斯私底下把威尔克斯家出的钱还了回去。

体现在书面上,贝尔就不是替役,而是自愿服役,也可以抵扣杜萨克一期服现役的年限。

拉尔夫应该也是希望儿子能重新被杜萨人接纳。

没人来送贝尔,也没人来送小马倌安格鲁,两个失去双亲的男孩坐在大车上,沉默地看着镇广场上和家人温存的民兵。

来送行的人里还有一个本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人:弗朗茨“名师”施密特。

温特斯走到镇广场东南角,在不引人注目的角落里,头发花白的老刽子手正在和孙子说些什么。

刽子手爷孙身穿朴素的灰色外衣,和他们在刑场上花枝招展的服装完全不同。

老刽子手是来送他的孙子海因里希·施密特。

看到少尉过来,弗朗茨摘下帽子深深地鞠躬:“谢谢您给海因里希一个机会,大人。”

“举手之劳。”

无论如何解释,刽子手都是在杀人。这是一个受诅咒的职业,“刽子手的贱种”是最恶毒的骂人话。

人们需要刽子手,却也鄙视、唾弃、远离刽子手。

因为没有其他行业、人群再接纳他们,刽子手到最后往往变成一门家族手艺。

许多刽子手家族都是因为名誉受损而被指派为刽子手,施密特家便是如此。

名师弗朗茨做梦也希望能恢复家族名誉,如果不能,那至少也要让后代摆脱刽子手的命运。

狼镇的抽丁是一次机会,作为士兵服役之后,海因里希将有权优先购买共和国的新土地。

在那里,他或许可以隐姓埋名、埋藏家族的过去,拥有一个普通的农夫的生活。

“不要怕苦,不要想家……”弗朗茨絮絮叨叨地嘱咐着。

海因里希点着头,但爷爷接下来的举动让他大吃一惊。

老刽子手从马车上取出斩首剑,郑重地交给孙子。

“带上这个。”弗朗茨一字一句地说:“记住这柄剑带给施密特家族的痛苦,永远记着。”

“那爷你怎么办?”海因里希慌张地拿着大剑。

弗朗茨叹了口气:“我也该退休了。”

……

“温特斯大哥!车都装好了!”夏尔跑到温特斯身边,上气不接下气地说:“什么时候走?”

“夏尔。”温特斯拍了拍夏尔的肩膀:“你现在得叫我百夫长了。”

狼镇百人队,满员八十名士兵,两名宪兵,一名军官,已经尽数到齐。

两个宪兵的名额,温特斯委任给夏尔和海因里希·施密特。

队伍列成整齐的两路纵队,卡曼神父主持了出发的祝福仪式。

仪式结束后,卡曼从教堂的院子后面牵出两匹马,一匹备着鞍,另一匹驮着行囊。

“没有随军神官怎么行呢?”年轻的司铎笑着问。

瑞德修士从送行的人群中走了过来:“卡曼兄弟,你要跟着去?”

“我不跟着去不放心。”卡曼语气像是在乞求原谅。

“唉,你走了,我留在这也没什么意思。”瑞德叹了口气,对着少尉说:“小子,你是不是还缺一个抄写员。”

温特斯也不废话:“我让夏尔去给你收拾行装。”

“我有什么行装?”老托钵修士哈哈大笑:“我来时只有两袖清风,走时自然也只带着两袖清风。”

“安格鲁!”

小马倌应声跑了过来。

“把红鬃备好鞍,给瑞德修士骑。”

“你这小子,我看你是想要我死。”老修士瞪了少尉一眼:“让我这把老骨头骑马?亏你想的出来。你不是有辆大车吗?我去坐车。”

说完,老修士潇洒地朝着马车走了过去。

温特斯跨上强运,视线扫过士兵们的面孔、晨雾弥漫中的狼镇、远处隐藏在大雾后的森林、山脉和万年雪。

“出发。”他轻夹马肋,第一个走出镇广场。

狼屯镇蒙塔涅百人队,奉命前往枫石城大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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