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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陛下巡幸日常零七(1 / 1)

千千女帝的后宫日常!

御驾亲征团以禁军为先锋,神策军为两翼,我居中,粮草棉被等赈灾物资殿后,祭了天地,就这样启程了。

居中车辇豪华而开阔,为了提速,不得不降低舒适度。帝辇内,为了照顾我并解闷,柳牧云、怀王、米饭也一并在内。皇叔作为神策军将领,自然在车辇之外巡视。

为防颠簸和晕车,柳牧云给我的茶里添了点药,我直接晕倒,一觉睡到京城几十里外,出了京畿管辖,满目荒原。

醒来后,迅速爬起,身上盖的毛毯滑落。车辇内光线昏沉,似是到了日落时分。柳牧云靠着软垫,手握一卷书搁在膝头,不知是在闭目养神还是深度小憩。怀王靠在角落里,在车辇摇动中,打着瞌睡,脸上被光影晃着,睡得一片安宁。

恍惚间,我觉得怀王面目有些特别的感觉,说不出是一种熟稔,还是一种亲切,但随之而来的却是挥不去的警惕。征伐东都,他竟能睡得安稳,莫非在京中,他从未如此刻这样安宁过?

凝望他望得久了,眼睛酸涩,眨了眨眼,忽然察觉旁侧一道视线。我转头一看,柳牧云不知什么时候醒来,正静静看着我。他的凝望被我发现后,不慌不忙收回视线落到书卷上,一切都从容自如之极。

我踹开睡在我脚边的小太监米饭,他滚到一边调整了睡姿,继续酣睡。我爬到窗边掀起帘子,打算看一看时辰,窗外自车辇旁跟随的一骑正是皇叔。

“扎营吧。”我越过他,看车辇三面拱卫的军士都露出了疲态。

皇叔并不盲从:“再过三里,山高地广,方便扎营夜宿。”

我回到车里,感到饥肠辘辘,肚子跟着叫唤。柳牧云放下书,解开包袱,取出水果若干,送来我面前。我也不推辞,拿起就啃,啃得汁水顺着嘴角流淌。柳牧云拿一只帕子,在我啃果子来不及兼顾吃相时,擦去流淌到下巴的汁水。

一批果子下肚,暂时垫了三里路。车辇停靠,驻地扎营。

在车上颠簸太久,下了车,履上平地仍有些晃悠,开阔的视野,不再颠簸的感受,令人精神振奋,恨不得牵上一匹马就去营救凤君。望着暮色四合,距离姜冕被劫走的消息传来,已过去三天。这三天里,他是怎么过的呢?是平安,还是危险?

说到底,他也就是一介书生,手无缚鸡之力,没拿过刀剑,被人劫走恐怕是毫无抵抗之力吧。乱军所求究竟是什么?

我坐在火堆边,看着火焰跳跃,张牙舞爪。忽然一只剑架到柴火上,剑中央穿着一只剥了皮的兔子,我瞧着不忍心,转开了眼,正对上火堆另一侧的一道目光,怀王?向来都是低眉顺目,不敢抬头的怀王,居然在若有所思地用目光打量我?

他真的是那个怯懦怀王,我名义上的弟弟么?

再定睛一看,他已挪开了眼,不惹人注意地安静待着,默默地往火堆里投着树枝。我注意到他的手,心中忽然一动,某种联想跃到脑海。

我抬眼看向正以自己的佩剑烤兔子的皇叔,征询地问:“这附近,能找到野果子么?朕好久没吃过山野果子了。”

皇叔眼里倒映的火焰一跳:“我去找找看。”

我点头,指了指火堆上滴着油的兔子:“这里,我看着。”

若在从前,他必不会放心由我来烤兔子吧?而如今,他什么也没说,转身去给我找野果子去了。

心里不是不觉悲伤,从前西山上艳杀石榴花的族叔,已经面目全非,今时今日的皇叔,我却已不认识了。

不过现在不是悲伤的时候,他如我所愿,离开了火堆,去寻果子。柳牧云正在车辇边指挥米饭将一些食物搬下来,暂时不会顾到我这边。将士们与少数几个宫人,在忙着生火架锅。

所以此时,火堆旁,只有我与怀王。

我是个好逸恶劳、好吃懒做的陛下,当然不会为了烤兔子弄脏衣裳,掰了两截树枝,伸到火堆里,点燃,当烟花玩。很快,一阵焦香入鼻,再过片刻,想必就是焦糊了。我继续玩着燃烧的树枝,火星四射,荜拨作响。

怀王只得丢掉手里的柴火,转动火堆上的剑柄,将烤兔子翻个面,寻找一个合适的角度。他轻轻巧巧地一个转动,便是最佳的烤兔子手法,是我在平阳县山野间偷吃野味历练了无数回总结出的经验。

一个亲王,这生存技能岂非太高了点?

我暗中投去一瞥,火焰上,少年的侧容逐渐清晰。

皇叔抱了一衣襟野果子回来,烤兔子已经外焦里嫩,香气扑鼻。我随意看了眼他采的果子,便看直了眼。这一会儿的工夫,他竟采集了这么多,红紫一片,各种野果,一看就是酸酸甜甜,十分合我口味。

他取了一块手帕垫到地上,再取了一块丝巾,逐个擦拭果子,擦干净后放到手帕上。我从未见他这样细心过,纵然心有隔阂,也并不妨碍我暂时放下偏见,大咧咧自手帕上抓了一把山莓拍进嘴里,酸得我皱了脸,牙齿都酸倒了一片。

他手上顿了顿,再擦拭果子的时候,便将山莓留到最后。

我从腰间小囊里翻出一颗糖,含嘴里,再从怀里摸出一把匕首,出鞘,探身将烤肥兔的肚子扒开,抓了手帕上擦干净的树泡、山莓、酸浆果,投进兔子的肚子里,匕首伸进去绞碎。

元宝儿牌果酱烤兔,就此出炉。

招呼了柳牧云、米饭,五人围坐篝火,分食兔肉,野味晚膳再添了些随车带的干粮,吃得比较满足。

皇叔取了篝火上鸟尽弓藏的佩剑,以丝绢擦拭剑身的油腻与残留的肉渣,好好的一柄宝剑,做了这样的牺牲,他却丝毫不心疼。怀王与米饭一起再添柴火,以备夜间取暖。柳牧云拿过我手上的匕首,以地上的手绢为其擦拭,滢滢寒光跳跃其间,形如鳞片,他还刀入鞘,递给我。

皇叔的目光一直追随着匕首,从我拔刀出鞘就被他注意到,现在见我要纳入怀中,终于出言:“慢着。”

我手上停滞,不解:“怎么?”

“这把匕首,你从哪里来的?”

“太傅给的。”自平阳县时,姜冕便不放心,故意留了这把匕首在我枕边,我用它杀过人,后来太傅一直让我随身带着。

虽然知道这把匕首是姜冕的,但区区一把匕首而已,防身配备,并未觉得如何要紧。他给,我便收着。但看皇叔神情,好像并非这么简单,我心中起疑。

“魏太子丕,造百辟匕首三,其一理似坚冰,名曰清刚;其二曜似朝日,名曰扬文;其三状似龙文,名曰龙鳞。”皇叔转头看向火堆余烬,嘴角浮起一点寒意,“龙鳞赠真龙,好手笔。”

皇叔擅兵器,了解得多,然而我不太懂,转问柳牧云:“什么意思?”

柳牧云以火钳夹篝火余烬装进一只小手炉里,合上盖子,用手拂去外面的火灰,塞给我手炉:“古时天子匕首,落到西京姜氏手里,又被姜氏不肖子孙姜冕转赠给了如今的天子。”

这话我听着比较舒服,心中熨帖,龙鳞匕首纳入怀里,接了手炉,两手捂住,慢悠悠地笑开:“算他识相。”旋即又念起不知他的下落,一点笑意又随夜风散尽。

夜宿营地,篝火处处,与天幕星空遥相辉映。将士们枕戈而眠,我没有入车辇睡觉,选了背风篝火边,颈压小枕,手抱袖炉,身盖毛毯,独自睡着。

山野虫鸣,夜风呼啸,鼾声四起,叫人难以入眠。闭着眼睛想心事,想从前。

一阵微风动,有轻微踩踏草地的声响,一下一下,越过重重篝火,往营地外去。

我睁开眼,见一个身影越过草地,一步步往外走,在众皆沉寂的夜晚,显得格外诡异。那个身影我认识,终于要行动了么?我从毛毯里爬起,将怀里的匕首转到袖子里,轻步跟上去。

夜里的露水打湿了衣裾和鞋面,我隔着二十步远,随他离开营地,往河边灌木中去。河水的流动声遮掩了脚步声,灌木底下的虫蛙未被惊起,依旧保持着寻常的鸣叫。我从灌木间穿入,无声无息地跟踪,不让一只青蛙异动。

跟踪与反跟踪,在平阳县早就驾轻就熟,因此,当我穿过灌木,来到河边,却看不见跟踪的人影时,心中不可谓不惊愕。而当身后蓦然轻响,一根短棍横到我咽喉下,随即脖子后有呼吸喷洒,我身体一僵,站立不动。

后面偷袭我的人也僵住,不敢擅动,因为匕首抵在了他小腹。

“是你?”我被短棍迫地抬起头,对着星幕说话,“想弑君么?”

“陛下把匕首收了再说这话吧。”后面的人低声,语音里却不含畏惧,果然是熟悉的嗓音。

“为什么不是你先把棍子收了?”我并不退让。

“毕竟龙鳞比棍子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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