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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一章

赶了近一个月的路,宋锦荣所在的这批征召新兵终于到达了西南大营所在的平沙,这还是没怎么休息的,几乎日夜兼程的结果。

在有感于路途艰难的同时,锦荣也猜测到了战事的紧迫,记忆中的大启朝虽贵为泱泱大朝,但早已无前两朝的兴盛繁华,兼之作为邻国的大狄也多年如一日的彪悍强硬。

大启和大狄几朝来都有摩擦,似乎是从开国时就有了,那时的开国太祖皇帝抱着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态度大肆屠戮外族,连老幼也不放过,最后在西征路上去世。

可惜后辈子孙不怎么样,别说继承祖志了,也给了外族喘息的机会,随后联合起来建立了大狄,足以和大启抗衡。

听说过去两三百年了,大狄那边汉化也很严重,除了依旧逐水而居游牧民族的习性之外,语言和生活与大启这边没有太大的差别。

至于征战,应该是上层阶级博弈的结果,所知的信息不多,锦荣也无法判定这场战役的结果输赢。

相比起来,她更担心自己的小命。这副小身板,别说上战场了,就连扛长枪都有问题,当然,锦荣相信带她的总兵只要不傻,都不会让她扛枪,而是命令她冲到前面当炮灰。

好像当逃兵啊,锦荣一瞬间脑海里冒出了这个念头,但想到记忆里宋家的几个孤儿寡母,大启军律极严,一旦哪家出了逃兵,其眷属都是要以叛国罪斩首的。

锦荣抿了抿嘴,对记忆中的宋家人,她还是有点感情的。

既然当不成逃兵,那就得想办法在战场上活下去了。

到了西南大营后,新兵的第一件事,就登记入册,既是避免出现逃兵,也是防止混入敌兵奸细。

“宋锦荣,十四岁,丰州安平县人士……”

大多新兵是直接摁手印,当作是记上了,锦荣看了一眼那被捏的都快看不出什么颜色的红砂,心底浮现微妙的嫌弃之意。

看到旁边还备了几只细毫毛笔,也不是没人用,便取了一支,在登记簿上写了名字。

“字写得倒端正,读过几年书?”那门口坐在案桌后的主簿瞄了一眼那秀丽又不失大气的字迹,虽不知是什么字体,但在这军营里称得上是好字了。

锦荣依着记忆,稍微措辞道,“读过三年。”

主簿微微颔首,也不知是什么意思,就登记下一个了。锦荣也不在意,跟着前面登入名册的新兵走了。

等到领了军衣和军牌,却没有说分配到哪个兵营,锦荣正想多问两句,有人拍了拍她的肩膀,先前在来军营路上还算有两分交情的那个军士指示道,“你不和他们一起。”

“跟我来。”

那军士说完就走,也不给锦荣反应的机会,锦荣皱了皱眉,还是跟了上去。

跟着那军士入了一处黄色的营帐,里面有个身着盔甲,系着红色军袍的男子,左边眉眼处还有一道刀疤,却也不失去凛冽威严,看着品级就不大低。

领着锦荣的军士朝他恭敬行军礼,“程将军。”

程将军上下打量了锦荣一眼,眼里充满质疑,“沈淮,你说的就是他?”

沈淮道,“末将不敢有所欺瞒。”

程将军又看向锦荣,问道,“小关的肚子病是你治好的。”

锦荣想起他说的是谁了,在路上有个军士误喝了江边的水,之后肚痛难忍,锦荣猜测是水里不干净,有寄生虫,便找了苦楝皮,马鞭草,南瓜子这几种草药,让他们帮忙煮了一大锅药汤,给那个姓关的军士连夜灌了下去。

在拉了半个时辰的肚子后,也算好转了。后来那个姓关的军士还送了半只烤兔子作为谢礼。

有功劳怎么不领,锦荣便点了点头。

程将军见状,原本威严的神色缓和了许多,“既然如此,那你就去军医营那里做事吧。”

行军打仗,时常餐风饮露,会染上点什么毛病太正常了,有个会懂这类简易医理药识的人随行还是很重要的。

程将军作为一营之长,事务繁忙,能抽空看个新兵,还是因为沈淮是他的亲信之一,所以说了两句话后,沈淮就自觉地带锦荣离开营帐了。

“程将军不是个不知变通的人,有什么样的本事就该放到什么位置上去,和年纪大小没什么关系。调你去军医营帮忙和让你当个新兵,显然是前者作用大些。”

沈淮安慰了锦荣两句,才十四岁的小子,能在程将军没出错已经很不容易了,顺便解释了这件事的来由。

锦荣一思忖,所以这是从普通新兵转为随行军医了。

虽然她也有过这样的念头,但没想到居然这么容易就达成了。

等到了军医营,锦荣才明白这么顺利的缘由,原来有个军医在紧急撤退时把腿给摔断了,现在都需要大夫照看,更别说给其他士兵疗伤了。

看来她运气还不错,锦荣自我安慰道。

显然军医的保命机会大上许多,而且福利待遇什么的,也更好。

而随着她在军医营待的时间一长,也表现出了她在医术上的本事,不亚于成年有名望的大夫,让其他军医也连连称奇了起来。

随行军医大多也是征召而来的,主动请愿的不多,毕竟哪怕是当大夫,在战场上治病救人,总比在太平县城乡里要危险得多。

而学有所成的大夫又大多早已成家立业,哪里愿意舍得下亲人,千里迢迢来这里。

也正是因为如此,锦荣所表现出来的医术水平和与之不符的稚龄,尽管令他们惊讶,但也不会有什么嫉妒不平。军营里随行大夫本就稀缺,有人来帮忙分担再好不过了。

只是配药,治疗刀伤剑伤,顺便防止后期感染,虽然没什么记忆,但锦荣做起来倒也意外的顺手。

处理伤口防止感染这一项,以致于经过锦荣的手的那些伤兵好的也比其他伤兵快些,因旧伤复发又回到军医营的也更少。军医营里就有其他大夫虚心求教了。

达者为师,无论在哪一行都是不变的定理,再者在这世道,像这样治病救人的医理知识都是不传之宝。宋锦荣年纪虽小,其他大夫却也不敢想能请教到多少东西,若是以辈分压人那传出去,这名声也就没了。

不得不说,这些见惯了生死的军医大夫还是挺有慈悲道德心肠的。

锦荣也没什么藏着的想法,在这一点上,她从来不是狭隘之人,学识只有流传下去,才有存在的意义。

于是,军医营里常常能见到这一幕,十数个年纪长甚至有些连胡子都一大把的大夫,围着个着普通布衫的少年郎,求教医术上的问题。

这些大夫也震惊于宋锦荣于医上的心思精妙,往往难题问到了她这里,总能迎刃而解,而且方法新奇简单。也因为一直在求教,军医们连询问宋锦荣师承何处的心思都没有。

伤兵伤势好的较过往要快,这一变化自然被送到了程将军处,为此他也是大喜,特地去了军医营慰问一下。

然而军医营最德高望重的焦大夫,摸了摸发白的胡子,笑道,“这还得多亏了宋大夫。”

宋大夫?程将军一时间还没想起是军医营里哪个大夫姓宋来着,其他人已经自发地挪开了身子,将本就不高还偏瘦弱的宋锦荣露了出来。

程将军:“……”

好半天,程将军才想起来,新兵入营时,他的确让一个听说懂点医的新兵到军医营里来帮忙。

在听焦大夫他们说了一番宋锦荣的本事后,程将军看她的目光也变了,叹道,“我倒是小看你了。”

宋锦荣露出了一个淡定的微笑,十分符合她现在的身份。

既然程将军来了,顺便让宋锦荣正式成了西南大营的军医,之前顶多算是帮忙的学徒,未记名的。

程将军来犒劳军医营这些日子的功绩,也不是空手而来的,宋锦荣也分到了不少的赏赐,金银倒没有,绢布和粮食挺多的。

而且军医的福利待遇本就不差,即便是刚刚转正,锦荣也领到了这个月的钱粮,三两银子,五匹绢,还有十斤粮。

在军营里也没什么可花费的地方,锦荣便将得来的赏赐和钱粮打包寄回了宋家,她的记忆中,宋家靠着那几亩地虽勉强过活,但日子也好不到哪里去。

好在是军户帮忙带回去,也不担心路途遥远会被贪墨。

去寄钱粮的时候,锦荣还碰到了之前认识的孙刚,他笑呵呵地打招呼道,“小兄弟,好久不见。”

“孙大哥。”锦荣点了点头,对这位帮过她的人,还是有点好感的,可惜她一入营就去了军医营,与新兵营不属于同一块地方,又一直待在营里忙着,还没见到过孙刚。

孙刚这时看到宋锦荣身上穿着的和他们不同的军袍,“小兄弟你……”

锦荣稍微解释了一下,“我已经是军医了。”

孙刚虽然惊讶,但也不觉得奇怪,在路上的时候他就知道这位小兄弟很有本事了,他豪爽一笑道,“那以后我要叫你宋军医了。”

锦荣也不介意称呼,想了想从腰间布袋里拿出了两个红瓶,递给孙刚,“这药内服外用都可以,止血的。”

她在军医营里的药材中看到了三七,弄了点行军用的白药,效果还行,今天正好碰见孙刚,就送给他也当是谢过他之前的恩情了。

孙刚再傻也知道,这药是好东西,愣了会还是接过去,郑重道了声谢,说若有事尽管来六营找他。

锦荣摇了摇头,没放在心上,寄完东西就回去了,看军营最近操练的架势,恐怕要打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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