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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明朝遛狗这件事(1 / 1)

秋日太阳正好,凉爽而不炙热,清风徐来,要是没有屋子里马氏和老朱的声音,最适合坐在老爷椅上打盹儿。

旁边在有个丫环揉肩捶背喂葡萄吃,绝对惬意至极。

现在这具身体,比上辈子崇祯的身体健硕,五官立体,皮肤白的连李淑妃都嫉妒。

朱标觉得自己要是在加几块腹肌,绝对是万众之首。

院子飘来脂粉香,朱标闭眼嗅了嗅,就知道是自己从戴春林带回来的。

深呼吸,觉得世间味道竟然如此美好。

“世子爷。”李氏上前,年轻的脸蛋上都是胶原蛋白,像剥了壳的鸡蛋。

李氏轻声细语道:“姐姐在里面呢?”

朱标慵懒的哼了声道:“在里面。”

对自己的身份,李氏有自知之明,世子爷的位置是铁打的稳固,到时就是储君。纵使自己到时做了妃子,见他也要低几分身子。

朱标的慵懒,李淑妃倒觉得特有味道,未来的国之栋梁就该如此,高高在上。

以前觉得他温厚仁慈的有些懦弱,这段日子隐隐透着男子的魅力。

倒不是他给的脂粉好,而是真的有圣君气息,这样的男子以后还得了,肯定身后女子如潮水一般。

意识到不妥,李氏立即挥手让丫环放下烤鸭对朱标道:“世子爷,这烤鸭在城里可是一绝呢,待会儿尝尝。”

不等朱标回答,她直接走向马氏屋子。拿了脂粉礼物,就得帮他办事,劝说上位。

烤鸭放在盘子,香味飘出老远,朱标想着老朱和马氏他们顾不得吃,之好自己享用。

朱标打开荷叶,从烤鸭上面撕了片鸭肉,放到嘴里,闭着眼咀嚼起来。

刚踏进院子的朱樉眼睛都直了:“大哥,烤鸭香不香。”

朱标瞥了他一眼,顺嘴一说道:“噢,那我啃个鸭腿尝尝香不香。”

“大哥,给我一块。”朱樉把几只狗拴到树上,坐到朱标对面直直盯着烤鸭。

“鸭皮长个子,二弟吃。”朱标撕下鸡皮给朱樉,啃着另一个鸭腿。

朱樉是个吃货,有多少肉吃多少那种,偏偏老朱提倡多吃青菜豆腐,把这家伙脸都吃绿了。

朱标拿了块瘦肉放到自己嘴里,把肥油肉给了朱樉。

“谢谢大哥。”

“我对你好吧。”

“不好。”朱樉眼疾手快拿了大块瘦肉,得意的看着朱标。

朱标看到他的小动作,只是笑笑道:“怎么不好了。”

“被狗撵,大哥你站在旁边发笑。”

“大哥是为了你好,驯服狗中狗,方为人上人。你连狗都不能收服,怎么打败敌人,怎么管理你日后的三妻四妾。”

敌人厉害,还是女子厉害。

女子,她们可是这世上最复杂,最头疼,最厉害的生物。

“大哥,那是人,恶狗怎么办。”朱樉指着咬他裤腿的狗崽子:“那有没有不驯服就听话的忠犬。”

“有。”

“大哥,在哪里。”

“二弟,在梦里。”

两人吃过鸭肉,被狗叫吵的头疼,朱樉提议去驯狗。

上上辈子出去遛狗,还是在自己有高楼大厦的世界,明朝遛狗这件事朱标还没干过。

秋高气爽,天高云淡,朱樉手里牵着大狗和小狗。

街上许多清丽女子,在大街上左顾右盼的闲逛。与朱标四目相对时,会立刻含羞一笑,低下头去,再次回头时,被两只狗吓得花容失色。

“二弟,步子要稳,要有气势,你这东倒西歪会吓到姑娘的。”

朱樉涨红着脸,一手拉着一只狗道:“大哥,你空着手肯定走的稳。”

“大哥这是为你好,拉狗的汉子威武雄壮,姑娘们都喜欢有爱心的男子。”

朱樉听到朱标的言辞恳切后感激又多了,大哥是好意,自己还怪他不牵狗。他可是能够抓住妖怪的,怎么能牵狗。

想到这里,朱樉挽着狗绳拍拍自己平平的胸脯:“大哥,我来遛,我来遛。”

街道上行人来往,挑货卖菜的,打酒做糕的,比《清明上河图》还要热闹几分。

“这位爷,别站着看啊,快上来坐坐,姑娘水灵呢~”

“烧饼~卖烧饼。”胡子拉碴的矮汉子挑着担子晃悠走过。

叮咛朱樉把狗拉紧,朱标就开始物色自己计划里的目标。

他和马氏商量,如果张良计不行,那他就借东风。

目前看来,马氏劝老朱的法子不灵了,他就只好借助民间的手段了。

回头发现朱樉没跟上来,落在身后不远处,被两只狗围着转圈,狗绳把自己缠成了大麻花。

朱标帮他牵着大狗,送他回了吴王府。

……

吴王府。

“我睡午觉,梦见你朱家先祖,说你们朱家和朱熹啥关系也没有,这造假根基,反而让天下耻笑。

你们朱家有你们朱家祖宗,他们朱家有他们朱家的子孙,朱熹的那首诗,高祖父托梦说这首诗和咱没关系。

要非有关系,非说那诗写的爱情,那你朱重八可不就成了朱熹寻花问柳留下的野……”

“这话说的也忒难听了,咱什么叫……种。”

朱元璋站起身,看了眼李氏和马氏,闭着眼睛十分头疼。

李氏望着马氏,两人换了个眼神清浅一笑:“今儿天好,吃了饭,上位不如出去走走,解解闷。”

“是啊,重八,趁你还没有登基,百姓也都不认识你,咱们出去走走,感受下如今城中老百姓的日子。”

朱元璋眼睛亮了,挥手对马氏道:“好主意,咱就爱和百姓唠嗑。”

两人嘻嘻哈哈吃饭换衣服去了。

街道上,朱标望着人满为患的酒馆,决定去原先和马氏商量好的两家。

一家饭馆,一家烧饼铺,都是马氏商量好的。

酒馆中坐着几桌客人,柜台擦得锃光油亮,摆着几坛酒,想必是店家的招牌。

店家一身月白儒袍,头发花白木钗固定。嘴里嚼着吃的,斜靠在厨房口听南来北往的人坐在店里侃大山。

朱标进店也不坐,走向那老板说了自己来意。

老板拍掉手里的点心渣转头对朱标道:“你这后生,我祖宗的事哪有随便拿来和人说的,再说老夫凭什么帮你。”

看老板不同意,朱标也不恼火,坐在桌边,要了壶酒,给小二了些好处,两人唠起来。

小二平常被人使唤惯了,今儿有客官请他喝酒,感激的多说了几句。

他回头望了望老板,发现老板忙着听客人讲故事,就放心大胆的喝一杯。

砸了咂嘴:“我们家店主姓施,爱好喝酒听故事,开了这个酒馆。”

朱标点头:“听故事?”

“客官不知,就是些江湖豪杰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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