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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 攀谈(1 / 1)

“哗啦啦”,项央坐在篝火旁,将在野外极为重要的清水缓缓浇筑在雁翎刀泛红的刀身上,落地后红水冲出一团湿润的黄土。

看着项央极为专注耐心的洗刀,樊毅想提醒普通铁质刀具最好不要沾水,不然很容易生锈,不过看到长刀雪亮的刀身,又觉得没必要。

很明显,这是一柄掺杂了其他特殊材质的利刃,非普通刀具可堪比拟,更何况看项央对这柄刀的爱护劲头,肯定不会对保养刀剑一无所知。

张成看着项央的表现,有些涩然的冲着樊毅笑了笑,伸手噼啪一声掰断一根枯枝,丢到篝火中,开口道,

“小项捕快在安远县衙就是这样,樊英雄不要在意,对了,这两个贼人是什么来历?居然能到你们樊家庄盗宝?”

樊毅连连摆手,看着自家庄丁三三两两的散在篝火边取暖,叹了口气,

“什么英雄,只是一个农户罢了,张兄要是不嫌弃,就叫我樊毅吧。

这两人是清江府绿林中的冯氏兄弟,走飞贼路子,盗取的是我老父亲当年于军中退伍,延熹郡的风烈风将军赐下的贴身玉佩。

说起来这块玉佩不是什么异宝,纪念意义多于价值,家父一直视若心头宝,甚至将来作为传家宝子子孙孙传下,这冯氏兄弟,也不知从何处听到这个消息,花了近半年功夫盗取这块玉佩,被发现后打出重围,武功其实不弱。”

说完后,看着项央正拿着块白布擦拭长刀,接着说道,

“当然,在项捕快的面前,这两人的武功只是三脚猫,算不了什么。”

项央此时终于清理完雁翎刀,收刀归鞘,闻言,摇摇头,

“正如樊庄主所言,冯氏兄弟武功并不弱。这两人若是一心要与我拼杀,也未必撑不过三招两式,但想要挟持人质保命,胆气就弱了三分,又被我突袭,斩杀他们是顺理成章之事。”

项央一早在张成的提醒下,已经暗中观察过这冯氏兄弟,内功修为虽有,却并不精湛,关键是对于短匕的运用。

看他们在突入营帐暴起杀掉四个周家的护卫大汉,手法灵动,指尖匕首如花间蝴蝶,翩翩起舞,唯美中带着杀机,端的是一门好武学。

单以项央眼界而论,这门使用短匕的手法,应该是由飞贼盗取他人财物的手法演化而出的一门武功。

比如大街上的行人,腰间挂着钱囊,以这两人的手法,藏匕于袖,随手施为,便能收获累累。

其短匕的精要,一个在虚,一个在快,如此才能让人丢了财物也丝毫未有察觉。

不过可惜,这两人遇到了武功进步神速,而且一直跃跃欲试的项央。

十二路谭腿勾劈扭单鞭结合神行百变的身法,先是踢飞石子打伤矮个子的右手,接着暴突而起,直接毙杀高个。

之后出刀,用的也是新练就的飞沙走石十三式的出刀手法,迅如疾风,刀法的精髓就一个字,快。

所以在矮个子还没摸到项央的边,人已经死在项央的刀下,战力差距实在巨大,两个人基本是一溃千里,根本连反击的余力都没有。

“项捕快实在是太谦虚了,我樊毅自问修行飞豹拳也有二十年的火候,若是与项捕快相比,也是萤火与皓日,难怪能入神捕门,今后必然鹏程万里,前途无量。”

樊毅说话倒是很好听,说不上拍项央马匹,但交好之意却是显露无疑。

在他眼里,项央年纪轻轻武功就到了这般火候,远胜过自己二十年苦修,背后定有高人指点,再有他入职神捕门,权柄甚大,交好这样一个人对他们樊家庄是有益无害。

人家这么给面子,项央也不是不识时务的人,因此也和樊毅热烈攀谈起来,了解了许多新的信息。

先说樊毅,是清江府亮通县和三福县交界处樊家庄的庄主,家财殷实,是附近有名的大地主,大豪客,也和一些武林中人有些来往。

不过他只能算是子承父业,真正厉害的是他的老父亲樊丙辰,少时在延熹郡从军,一路摸爬滚打,累功至延熹郡中郎将风烈手下的十二亲军千户之一,威势也是烜赫一时。

项央开始还不了解亲军千户是个什么意思,等到樊毅仔细解释,方才明白面前这个五大三粗的汉子,看似只是普通人,无甚出奇之处,人脉还真不是白给的。

大周朝占地十九州,幅员辽阔,堪称大皇朝。

中央设立大都督府,总领天下军事,大都督府之下又设立中左右前后五个都督府,分设管辖四方军事,但听命于大都督府。

州级,设都指挥所,统摄一州军务,都指挥使等于一州最高军事长官,郡一级,则设置中郎将,也就是刚刚樊毅所说风烈风将军的职位。

中郎将下,又设立都尉,千户,百户各个军阶,樊丙辰的军职是千户,但并不统军,而是与另外十一个千户共同拱卫风烈,地位比一般的都尉还要高的多。

而且军中之人,性多豪爽,感情深厚,别看樊丙辰退伍回乡,那在风烈以及过往同僚心中也是占了名号的,至少樊毅舔着脸找父亲的老朋友们寻求帮助,门路绝对不少。。

说这些的时候,樊毅并不是故意炫耀,只是平平淡淡的诉说,但更显真实,而且他也言明,眼下庄子只是普通人家,他本人没有军职官位在身,除了往昔人脉,实力并没有多强,也因此,之前敌友未明时才会对刚刚加入神捕门的项央如此忌惮。

张成原本也不知道樊毅来历究竟如何,听完后才明白当初王英为何以弱姿态拜访樊家庄,无他,这个小庄子在清江府的地位绝对非同一般。

而那冯氏兄弟,偷盗这枚玉佩,恐怕也是存了扬名的心思,若是传出风烈风将军的贴身玉佩在他们手中,登时由两个不入流的小毛贼一跃而成大盗,风传绿林。

说句老实话,项央对那两个人是一点好感也没有,倒不是觉得他们偷盗财物下三滥,而是脑子不正常,有病。

小偷小摸,以他们的武功,肯定会活的十分滋润,普通县衙也难以管得到他们。

结果为了扬名,居然盗取风烈赐给樊丙辰的贴身之物,先不管你能不能成功,风烈这个中郎将是得罪定了,还有就算得手了,博取一个大盗的名声,又能有什么卵用?岂不知树大招风的道理?

不过樊毅与张成却觉得并无不妥,江湖就是个名利场所,一为名,一为利,就算一个采花盗,无名无利,混劳什子江湖?

何况有句话叫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同样道理,行业内,不想往上爬的都是庸碌之辈。

换言之,冯氏兄弟其实还挺有进取心的,只是命不好,遇到了项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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