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妄抽着烟,靠在围栏上,望着远方灯红酒绿:“时间过得真快啊,我记得几年前,港城哪有这种夜景。”
李霄似乎忘了闫妄的实力,和他距离不过十几厘米,同样靠着栏杆。“是啊,时代发展的很快。”
顿了顿,他看着闫妄:“你是我见过的人中,少有能适应时代,甚至能提前尝试的人。”
“不适应,会被淘汰的。”闫妄索性转过身,趴在栏杆上,轻声说道:“看似变了,但从古到今,一直没有变。以前拿刀,现在拿刀。呵~有区别吗?”
同样是拿刀,以前是拿刀拼命抢地盘,竖旗子,立字头。
现在也一样,不过却是金钱的刀。
不再是社团,不再是江湖。
而是集团,公司……真是好光鲜。
“区别?自然是没有的。”李霄眼中亮晶晶的:“不过方式要变,变得委婉些,圆润些,隐秘一些。”
闫妄失笑:“所以,越来越虚伪了。”
“不虚伪,不学会带上面具,怎么能生存下去?”李霄说道。
闫妄突然问了一个没头没脑的问题:“天星集团的户头上,那些钱已经被你转走了吧?”
“四亿七千万。”李霄没有否认。
“好大一笔钱啊。”
闫妄喷出一个烟圈,笑意盈盈的转头看向他:“你就不怕我把你扔下去?”
“澳洲那边,空气不错。”李霄轻飘飘的说道。
闫妄问:“你找到了?”
“你说呢?”
“不愧是条子出身。”闫妄笑了笑,语出惊人。
李霄听到这话,略感诧异:“怎么查到的?”
“偶然。”闫妄从兜里掏出了一个染血的警徽:“你一直在找的。”
李霄没有接,笑着:“有意思,看来你的人,现在爬的位置不低啊。”
说到这里,二人沉默了。
过了很久,闫妄递给他一支烟,随口问道:“后悔吗?”
“后悔?哪有的事。”李霄微微抬了抬头。
闫妄将警徽朝楼下扔去:“下次吹牛的时候,记得闭上眼。没人告诉你,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吗?”
“呵~”李霄笑着摇了摇头,转身向楼梯走去。“明天开始,你就见不到我了。”
“你要出国?”
“法国英国加拿大,美国德国新加坡。有钱了,去哪不行……”
“一路顺风。”
“借你吉言。”
……
不多时,星仔上来了,丢给他一罐啤酒,说道:“他走了。”
闫妄点点头,声音变得低沉:“玩政治的,比咱们手上的血,要多的多。”
星仔问:“怎么说?”
“李霄,是卧底,不过他是变节的卧底。十四年前,他被选中,潜入当时的一个社团。
原本一切都很顺利,但是他的接头人,还想让他继续潜伏,不愿意给他恢复身份。
后来李霄还是答应了,又过了几年,社团被灭了,但接头人并没有恢复他的身份,仿佛把他遗忘了一样。
其他条子将他当成了真正的社团成员,把李霄关进了监狱。就在监狱里,李霄跟了陈永健。
没多久他就跟陈永健,一块被花钱保释了出来。
然而,李霄的母亲,并不知道李霄是卧底。一直以为他是警察。
当他入狱后,他母亲被周围的闲言碎语,逼得上吊自杀了,临死还攥着他留下的警徽,警徽都变形了,嵌在手心的肉里。
所以李霄出来后,第一件事就是要找接头人报仇。最后的结果是,他砍死了他曾经的接头人,彻底成为了一个混混,一个社团成员。”
星仔听完,轻叹一声:“听着跟故事一样。”
“狗血的故事。”
闫妄吐掉烟蒂,冷笑着说道:“就跟李广元一样,卧薪尝胆几年,到最后还是被自己人卖了。”
“你交代的,我已经发动关系开始做了。”星仔忽然说。
闫妄抄着兜,朝楼梯走去:“一切东西,都着手往外卖。就让天星,最后发挥一次余热吧。”
过了几天,闫妄发现李霄撒谎了。天星的户头,里面的钱他并没有完全转走,仅仅转走了一个亿。
“呵呵。”闫妄盯着这串长长的数字,发出意味不明的笑声。
头条!
著名华裔法国女富豪来到港城,据悉此来目的是为了遵循母亲遗愿……
法国富翁来临港城,斥资数亿,为港城……
跟后世那种发个微博,分分钟几十万转发的地球村相比,现在这个时代,还差了一些,尤其是港城。
大家对于外界信息的接入,更多的还是依靠着电视,报纸等等。
所以,这种铺天盖地的炒作轰炸,彻底席卷了整个港城。
“你说的能行吗?”星仔看着车窗外各种小广告,有些底气不足。“别再搞出事儿来了,我觉得房地产就不错。”
闫妄笑了笑,问他:“你知道,制造保健品的第一条规定是什么吗?”
“治病?”
“是吃不死人。”闫妄想起了现实世界的直销,那些安利,天狮,无限极之类各种推销保健品的企业,隐晦的撇了撇嘴。
他不是写手的时候,曾经干过一段时间直销,对这一行了解一些。
这些推销的,一直在强调一点:保健品不是药。
保护健康的产品,跟药有什么关系?
保健品的作用是什么?是预防!
也就是说,你没病吃几颗预防,有病吃几颗治病。
当然,这也就是说说,真要让这玩意发挥作用,不吃上几个疗程,跟没吃压根没区别。
房地产这东西,他也考虑过,但最终还是放弃了。
倒不是玩不起,几个亿他还是能拿的出来的。
关键是现在港城虽然房价在涨,但是跟现实那种蹭蹭翻倍往上蹿的趋势相比,差了不知道多少。
见效慢,房价涨的慢,而且没有那些炒房团送助攻。
耗时长,一个小区,从地皮,到规划,到宣传,施工,建成,销售……起码需要好几年的时间。
尤其是他现在没有经验,没有名气,恐怕会死的更惨。
所以最终的结论是:不可取!
相比起来,保健品就好弄多了。
“吃不死人??”星仔对此,无言以对。
。鬼吹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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