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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明珠表白,犬系时瑾撒娇(一更)(1 / 1)

时瑾歪着头,刚好能亲到她的唇角,他啄了一下:“秦明立坠楼的时候,她来敲我房间门了。”

姜九笙怎么也想不到,温诗好不在场的证明,会是时瑾,她转过身来,面对着时瑾站着,抬头好整以暇地看他:“那么晚,她找你做什么?”

语气,明显有点恼了。

温诗好那个女人太没自觉了,已为人妇,大晚上的还去找时瑾,这就有点欠揍了。

“不太清楚,不过,”时瑾顿了一下。

姜九笙挑挑眉:“不过什么?”

“她喷了香水,”时瑾思索,说,“或许是来勾引我的。”

什么或许,是分明!

难怪温诗好不说实话,大晚上去勾引人,如此恬不知耻,她怎么好意思说。

姜九笙踮脚,用手指在时瑾脸上戳了一下,又戳了一下,手指按在他脸上没有挪开,佯装生气:“我家时医生怎么就这么招蜂引蝶。”

时瑾抓过她的手,含在嘴里,轻轻吮了吮,故意用舌尖撩了一下才放开:“嗯,怪我。”

她笑了笑,往后退一步,不给抱,不给亲,抱着手看他:“那你跟她说什么了?”

时瑾走过去,伸手揽住她的腰,把她拉回怀里:“香水太浓,离我远点。”

嗯,真乖。

姜九笙愉悦了,双手环住时瑾,仰着头笑吟吟地打趣:“昨天莫冰还帮我接了一个香水代言,我会先试用,那你也要离我远一点吗?”

时瑾不想:“不要。”他往前,下巴搁在她肩上,用力嗅了嗅,“要近一点,等我身上沾了你的香水味,就习惯了。”

说着,他抱紧她,脸在她脖子上蹭蹭,时不时轻舔两下。

这动作,可能是跟博美学的,博美撒娇的时候,就这个样子,姜九笙被他蹭得很痒,想躲,他不让,扶着她的脸,凑过去亲,一下一下地啄。

博美讨好人的时候,也这样……

姜九笙忍俊不禁,踮着脚往后缩,有话问他:“隔壁的‘姜九笙’还在昏迷吗?”

“嗯,给她用了点药,暂时不会醒。”

他不想谈别人,直接把人抱起来,放在了床上,不厌其烦地亲她,从额头开始,耐心好得不像话……

翌日,莫冰来了一趟医院。

为了避人耳目,难为她一个经纪人也要包得严严实实,拿下口罩和围巾:“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先听哪个?”

歌词填到了一半,姜九笙把笔放下:“坏消息。”

“下个礼拜电影节,你得出国几天,秦家正乱着呢,你家时医生应该走不开,可能不能陪你去。”

确实是个坏消息。

姜九笙蹙眉:“好消息吗?”

莫冰笑了笑,躺在姜九笙那张不像病床的病床上:“好消息是,你入围了金熊最佳女配,所以,才要去电影节。”

处女作就入围了国际大奖,对姜九笙的演员生涯来说,可以算是分水岭,至少,她的标签不再是人气演员,而是实力演员。

姜九笙脸上倒不见喜色:“可不可以不出席?”她还在装病期间,不能上镜。

莫冰不假思索,摇头:“最好不要缺席,你第一部电影就入围大奖,你要是不去,柏林电影节可能会把你拉进黑名单的。”

拉不拉黑名单先不说,这耍大牌的坏名声是肯定逃不掉了。

姜九笙拧眉思索:“我晚上给你答复。”

估计这个宠夫狂魔还得征询时瑾的意见,夫奴属性过分强了,莫冰懒得说她:“行,我不干涉你,不过,作为你的经纪人,我建议你不要缺席。”

姜九笙点头:“莫冰。”

“嗯?”

她有话要说,又欲言又止。

莫冰从病床上坐起来,在柜子上拿了个苹果,咬了一口:“吞吞吐吐的做什么?有话就说。”

“林安之住院了,胃穿孔。”

莫冰手里的苹果滚到了地上,她怔忡了须臾,若无其事地把苹果捡起来,抽了张纸巾擦了擦,又咬了一口:“哦,是吗?”

她轻描淡写,不再谈论,好似无关紧要。

十分钟后,莫冰离开,说公司还有事,不打扰姜九笙创作,走时,她心神不宁。天北医院很大,加上住院部,楼栋很多,若是不熟悉,容易迷路。因为时瑾的关系,莫冰没少来天北,本应该熟门熟路的,却兜兜转转。

走走停停,转了一圈,她还是站到了林安之的病房前,鬼使神差,中了邪一样,病房里没有其他人,也没有果篮鲜花,过分安静,便显得异常冷清。

她站了一会儿,推开门进去。

林安之双目紧闭地躺在病床上,睡着了,却睡得不安稳,眉头紧紧皱着,唇色很浅,抿成了一条僵直的线,颧骨有些凸显,脸颊消瘦又苍白。

他躺在那里,形影单只,看上去就很孤单。

莫冰走近,借着窗外的阳光看他的脸。

他突然睁开了眼,视线相撞,他怔怔出神,愣了许久,喊她:“莫冰。”

莫冰轻声应了:“嗯。”

“我又梦到你了。”

低声呢喃,他牵起嘴角,笑了笑,闭上眼睛,又睡去了。

他以为做梦呢。

阳光漏进来,打在他脸上,皮肤白的透明,长长的睫毛安静地垂着,渐渐的,他皱着的眉头松开了。

莫冰低低地骂了句:“傻子。”

她伸出手,遮住了他眼前那一缕刺眼的光。

临近正午,太阳最烈。

721重症病房里,心电监护仪有节奏地响着,太阳晒到了病床,章氏从椅子上起身,把窗帘拉上了一半。

门推开,秦明珠进来,身上穿着队服,棒球外套,右边胸口绣了战队的logo。

章氏回头看了一眼,不满地皱了眉头:“你怎么现在才来?”

他头发乱糟糟的,像没睡醒,抬手随意扒拉了两下,说:“迷路了。”

章氏扫了一眼他染了一头奶奶灰的头发,眉头皱得更紧了,语气明显不悦:“多大的人了,还能迷路。”

秦明珠没接话,拉了把椅子坐下,低着头,看手机屏幕。

这一副爱搭不理的样子,让章氏火冒三丈,一把抢了他的手机:“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有心情打游戏!”

他抬头,一双总是懒倦的眸子清明了几分:“我为什么没有?”

章氏被他的话激得面红耳赤:“你哥还躺在病床上,你就一点都不关心?”

他不紧不慢,将手机从章氏手里抽回去,纠正:“我哥是时瑾。”

时瑾两个字,彻底耗光了章氏的耐心:“你这个吃里扒外的东西,你真以为时瑾拿你当兄弟?别异想天开了,你哥倒台了,他下一个要对付的就是你。”

秦明珠脸上没什么表情,肤色白,抿着嘴角,看上去孤傲又冷漠。

“说完了?”他站起来,“说完了我回去了,还有训练。”

若不是章氏威胁,烦不胜烦,他断不可能来这一趟。

“训练训练,天天就知道训练!”章氏忍着火气,“你不小了,也是时候收心了,和俱乐部散了吧,打游戏能有什么前途,回来帮你哥,现在他躺在医院里什么都做不了,时瑾肯定会趁虚而入,你和你父亲说说,先安排你进秦氏。”

说得真理所当然,不是商量,是命令。

他抿了抿唇,左边脸颊的梨涡浅浅的,声线很软,却也冷:“我没兴趣。”

章氏义正言辞:“我是你母亲,我还能害你不成?你听我的,想办法进公司,先接替你哥的位子——”

他打断了,总是睡意朦胧的眼,亮得灼人:“现在想起我了?”

弃之如敝了二十多年,想起来了,就招招手,当他是狗吗?

章氏一噎,脸色不太好,缓了缓眼里的急切,她放软语气:“以前是我忽略你了,可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你父亲这个人很多疑,防贼一样防着我们大房,我们做什么都不能明目张胆,你和你哥我只能顾着一个,你父亲也不可能让你们两兄弟同时当权,一碗水端不平都是我这个当母亲的错。”话锋一转,语气强势了几分,“但不管怎么说,你都是我儿子,我做这么多也是为了你们兄弟好,你就听我一次,先回秦家,让你爸把会所交给你管,要是都给时瑾了,你们兄弟就都完了,他心狠手辣,不会手下留情的。”

不是让他去争,她是让他替秦明立守。

这么多年,她还是一点都没变。

秦明珠正对窗外的太阳站着,光线衬得他肤色透白,带着常年不见太阳的病态,额前的碎发稍稍遮了眼,浅浅的灰白色,将漆黑的目光染白了几分,显得异常冷漠。

“可能你一天都没养过我,所以不了解我,我是跟着六哥长大的,为人处世也都是他教的,我跟他一样,也心狠手辣,所以,你和秦明立会怎么样,我一点都不关心,也别指着我去帮你争权夺势。”他个子高,站得不直,看章氏时仍旧居高临下,像个遗世独立的少年,隔着距离,“六哥答应过我,不管什么情况下,都会给你留了一线余地,就当我报了你的生恩,你对我没有养恩,所以,别想着我会当个孝子替你鞍前马后。”

或许秦家人生来薄情寡义,他对这个母亲确实没有什么亲情,更别说秦明立了。生而不养,当賊防,现在来谈母子情深,可笑了些。

章氏张嘴结舌。

他把手机揣回兜里:“我的话说完了,以后别叫我出来,更不要如俱乐部闹,我很忙。”

说完,他扭头就走。

章氏大声喝止:“秦明珠!”她暴跳如雷,眼里全是火焰,“你要是就这么走了,我就当没有你这个儿子。”

秦明珠回头,眼里带着懒漫与倦意:“我四岁的时候你不就把我扔了吗?”

章氏顿时哑口无言。

病房外,走廊很长。

秦明珠来回了几趟,没找到电梯口,他不耐烦地抓了一把头发,一头奶奶灰被他抓得乱七八糟,停下来,想着大飞教的口诀:上北,下南,左西,右东……

所以,东边在哪?

他正苦恼着,拐口处,低着头的女人一头撞上来。

他被撞得后退了几步,抬头,死死皱着的眉头突然松开了。

对方还低着头,说:“抱歉。”

道完歉,她绕开,继续往前走,失魂落魄又漫无目的。

秦明珠回头,说:“看路。”

她微愣,回头:“是你啊。”

是你啊。

莫冰。

他一只手拿着手机,一只手揣着兜,懒懒的样子,后脑勺的头发还翘了一缕呆毛,眼睛被屋外漏进来的阳光刺得微微眯着:“嗯,是我。”

莫冰礼貌地点了点头,没什么话题可聊,她便说:“再见了。”

然后,她转身,离开。

身后,秦明珠的声音有点软,眸光水汽迷离,总像没有睡醒:“我迷路了,能带我一程吗?”

这人,出门一准迷路。

莫冰说好,问他:“你去哪?”

他唇角勾了勾,心情愉悦,眼角都翘着,与他后脑勺那缕不听话的头发一样,有种不张扬地嚣张:“心外科。”

莫冰转身,走在前面:“跟我走吧。”

“好。”他跟上去。

从住院部到心外科,隔了三栋楼,用空中廊道连着,穿过去便是。

没什么话题,莫冰随口聊着:“怎么不结伴出来,”说完,她还是补充了个理由,“你路痴这么严重。”

秦明珠低着头,睫毛颤了两下,似乎纠结,过了很久才开口:“我没有女朋友。”

莫冰失笑:“我是说你的队友。”

会错了意,他懊恼地抓了抓头发:“不想麻烦人家。”

莫冰回头看了他一眼,二十出头的男孩子,干净又纯粹,像块未经雕琢的美玉,这个年纪的男孩子,该是意气风发。

她随口玩笑:“那快点找个女朋友吧。”

秦明珠猛地抬起头,几乎脱口而出:“你觉得我怎么样?”

她脚步蓦然停住。

毫无防备,就这样冒冒失失地把心事说出了口,没有精心准备,也没有天时地利人和,秦明珠用力咬了一下唇,懊悔至极,可心底话已经说出来了,避无可避,他便抬头,迎着她的目光,直直地看着她。

到底年轻,肆意洒脱,不扭扭捏捏。

倒是莫冰,有些措手不及了,愣了很久,才稍微冷静些,问他:“你认真的吗?”

他毫不犹豫地点头:“嗯。”

一贯总是睡不醒的眼眸里,流光溢彩,亮得惊人。

这么好的男孩子,应该被善待。

莫冰思考了很久,语气认真又郑重:“那我也认真地回答你。”她咬字很重,说,“抱歉。”

干脆利索,她不是拖泥带水的人,虽然有些猝不及防。

她看上去很平静,语气很缓,说:“我不了解你,就像你也不了解我,我们只见过匆匆数面而已。”

他站在那里,有些无措,眼睫缓缓垂下,灰暗的影子遮了眼底的光,手似乎不知道放哪,僵着一动不动,沉默了许久,他抬头,声音软软的:“那可不可以慢慢了解?”

语气真诚恳切地让人拒绝不了。

莫冰却没有犹豫,摇头:“你还年轻,以后会遇到一个有力气回应你的女孩子。”她冲他笑了笑,尽量轻松,“我没有力气了。”

她自身都难保,哪能再拖人下水。

秦明珠背光站着,安安静静地看着他,目光专注,抿了抿唇,许久,问她:“是因为那个人吗?”

他知道的,她有深爱的人。

去年除夕,在雪地里,他亲耳听到她与那人温言耳语,与平时的样子一点都不同,眼睛里都是柔软的光。

他没有拼命地爱过人,也不知道会是怎样的刻骨铭心。

莫冰笑了,眼神温柔:“对啊,我已经遇到了一个让我拼尽全力的人,可能我比较懒吧,对别人都提不起劲了。”她收了笑,认真地看他,语气慎重,“抱歉,对你说这样不留情面的话,希望你以后也能遇到一个能为你拼尽全力的人。”

那个人,不会是她。

话说狠一点也好,趁还未情深,趁还未伤筋动骨,趁还未拼尽全力,点到即止,她已经遍体鳞伤了,不能再累及他人。

“不需要抱歉。”唇被咬得很红,他舔了舔紧张地干涩的唇,眼神有些暗淡,却坚定着,一字一顿,他认认真真地说,“你很好。”

其实,他也不知道他喜欢她什么,就是觉得,她是个很好的人。

是他晚了,没有在她筋疲力尽之前,遇到她,走到她身边。

“前面就是心外科,我就不送你了。”莫冰笑了笑,转身,潇洒地挥挥手,“再见了。”

干脆,又坚韧,不拖泥带水,但是心软。

她是这样的人。

秦明珠站在阳光里,杵了很久,才收回目光,有点后悔,又有点懊恼,不太甘心,又无能无力,心酸酸涨涨的,不舒坦。

他拿出手机,给他的打野大飞打电话:“跟我排位。”

烦躁的时候,打游戏正好。

大飞显然不乐意,正浪着呢:“我的少奶奶,好不容易放一次假,能让我苟延残喘一天吗?”

谁要跟他双排啊!打个游戏跟火拼似的。

冷不丁,秦明珠来了句:“我失恋了。”

“啊?”大飞懵了,挠挠头,不太相信,“你什么时候恋了?”

秦明珠扯了扯遮住视线的刘海,把头发往后捋,扣上棒球外套里面的卫衣脑子,低着头往前走,说:“不知道。”提不起劲一样,有气无力地咕哝,“是初恋。”

初恋?

靠!

大飞心里泛酸了:“我们分明说好只做彼此的天使一起跟游戏结婚的,你居然偷偷情窦初开,我代表队友和游戏一起鄙视你。”

秦明珠眯了眯眼,烦躁得很:“滚!”

听语气,心情很不好。

作为队里的奶妈打野,大飞觉得还是要安慰安慰一番,他苦口婆心,语重心长地宽慰:“老弟,别伤心,谁年轻的时候没有爱过几个渣。”

秦明珠停下,死死皱着眉,心情暴躁到爆:“她是个好人,再乱说,单杀你。”

大飞:“……”

最后,秦明珠在时瑾办公室里玩了一下午手机才回去,期间,大飞多次被他按在地上摩擦,翻过来杀,翻过去杀,死状何等凄惨。

时瑾下午有一台手术,五点才结束。

在手术室里沾了一身血气,他洗漱了才去姜九笙那,她在等他,有话说:“下个礼拜金熊奖,我入围了最佳女配。”

时瑾把门关好:“要去柏林吗?”

她摇头,坐在病床旁的躺椅上,穿着蓝色格子的病号服,外面套了件长款的针织开衫,杏粉色,衬得她肤色很白。

“要找个合理的借口缺席。”她说,“我现在还‘重病’,不能出镜。”她想,要不要干脆也装病,和主办方说病得起不来。

时瑾走过去,蹲在她双膝前面:“电影节是周几?”

“周四。”

时瑾说:“不用缺席。”姜九笙不明其意,他慢慢解释,“你去柏林,这边也要收尾了,你周四出镜没有关系,我会安排你的行程,你不在江北也好,秦家正乱,你留在我身边我反而不放心。”

她也没有多问,说好,由着他安排。

这时,有人敲门。

“时医生。”

是心外科的刘护士长。

时瑾起身,去开了门:“什么事?”

刘护士长没有进去,站在门口,看了看四周,见没人,才小声说:“721重症病房的病人,刚才有意识了。”

时瑾道了谢后,才关门回姜九笙身边。

她问:“怎么了?”

太阳西落,冬天的白天短,窗外已经有些暗了,凉意三两分,时瑾起身去给她拿外套,披在她肩上:“秦明立可能要醒了。”

“那凶手该着急了。”姜九笙想了想,问时瑾,“是苏伏吗?”

凶手不是温诗好,秦行和章氏都没有动机,苏伏的可能最大。

时瑾不置可否,坐在床尾,弯着腰看她,反问:“为什么这么觉得?”这件案子的来龙去脉,他没有告诉她很多。

姜九笙眯了眯桃花眼,眼角弯着,像一轮半圆的月,眼睛里面像掬了一汪清泉,明亮又清澈。

她娓娓道来,语速不紧不慢:“当初是苏伏把你和警方合作的消息放给了秦明立,以我对你的了解,你大概会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正好,你手里有苏伏的把柄,秦行前不久才把秦家完全交给你,你不便一上任就铲除异己,让苏伏和秦明立狗咬狗才是上策,若是把苏伏的把柄送到秦明立手里,如此一来,不管是借苏伏的刀解决掉秦明立,还是借秦明立的刀解决掉苏伏,最后获益的都是你。”长篇大论之后,她歇了一口气,喉咙滚了滚,笑着看时瑾,“我猜得对吗?”

时瑾说过,他扔了一块让他们狗咬狗的肉,若是她猜的没错,应该就是苏伏的把柄。

他笑:“全对。”凑过去,用额头贴了贴她的额头,毫不吝啬地夸奖,“你怎么这么聪明?”

一丝不差,她把他的心思全猜了个透。

所幸,她是他的人,顺从又听话,不然,她这样聪慧,他绝对赢不过她,至少,他一遇到她的事,阵脚就会乱。

姜九笙从善如流地回:“因为是你女朋友啊,智商得配得上你。”

时瑾被她的话愉悦到了,用力在她脸上亲了一口。

“所以,苏伏技高一筹,对秦明立下手了?”苏伏的把柄在秦明立手里,要么是苏伏杀人灭口,要么是秦明立借机翻身,结果很显然,秦明立躺在了医院,一败涂地。

时瑾点头:“嗯。”

姜九笙还有个疑问:“那她的不在场证明是假的?”

“是真的。”见她好奇,时瑾继续解释,“她要对秦明立下手,还用不着自己亲自动手。”

如果不亲自动手的话,又要杀人灭口,就只有一招了,借刀杀人。

“既然她的不在场证明是真的,那么,”姜九笙顿了一下。

苏伏的口供,除了证明自己不在场,还替一个人做了证明。

她知道了,看向时瑾:“凶手是秦五。”

“嗯,是他。”

这就解释得通了,为什么苏伏有不在场的证明,为什么苏伏要替秦云良作伪证,姜九笙想,苏伏一定把秦云良的把柄也送到了秦明立手里,然后,借他这把刀,以除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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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更,很晚,凌点左右,不要守,明早看。

想来想去,莫冰都是这样的人,干脆利索,不负青春不负他人。

林莫明珠三人,我没有剧本,随着人物性格来写,是分是和,随缘……诶,我是如此佛系。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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