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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婚礼上的重头戏要来了(21)(1 / 1)

过了这一片热带雨林,就是苍粟码头。

晚上九点,月上树梢头,时瑾带着姜锦禹到了码头,若有所思了一路的少年开口了,问:“我姐还好吗?”

他也是被送走时,才知道他姐姐恢复了记忆。

“嗯。”

姜锦禹松了一口气,皱着的眉舒展开了,说:“凶手是温诗好。”

时瑾简单复了两个字:“知道。”

“怎么知道——”

姜锦禹的话还没有说完,秦中突然大喊一句:“六少,小心!”

时瑾不假思索地将姜锦禹护在身后。

“砰!”

八月十四,宜嫁娶,秦明立与温诗好大喜。

十三号的晚上,婚纱与敬酒服便送来了酒店,因为婚期赶,婚纱并非专门定制,而是直接在国外订购,裙摆很长,嵌了细钻,华美至极。

温诗好手里拿了两件红色的敬酒服,站在镜前,抬头,看镜中人的眼睛:“哪一件?”

秦明立坐在沙发上,两条腿懒懒地搭着,手里夹着烟,抬眼看了一眼,指了左边那件。

温诗好拿了右边那件去了试衣间。

不一会儿,她从试衣间出来,身上穿着红色旗袍,长及脚踝,开衩很高,一双修长的腿若隐若现。

她侧身站在全身镜前,将领口的盘扣扣好:“时瑾还没有回国?”

秦明立嘴角噙笑,眼神却是冰冷的:“怎么,还惦记他?”

温诗好将披散的发拨到肩后:“我会嫁给你,可都是拜他所赐,这个账我得记他一辈子。”

也就只有一个时瑾,能让她这样又爱又恨,留而不得,杀之不舍。她想,既如此,她得不到,那便毁了,谁也别妄想占为己有。

秦明立将烟头掐灭:“记着吧,如果他还有命回来的话。”

温诗好回头,脖颈修长,腰肢纤细:“如果他还有命回来,没命的就是你了。”

秦明立起身,站到她身后,手扶住她的腰,看着镜中女人的眉目,低头,咬了她的耳朵:“放心,我不会让你守寡。”

她笑,嗤之以鼻。

秦明立捏着她的下巴,把她的脸转过来,目光相对:“温诗好,你已经是我的女人了,不管你有多不甘心,都给我受着。”

受着?

她们温家人,生来就不会忍气吞声。

她推开秦明立的手,双手放在腹前,拂了拂旗袍的褶皱:“明天的婚礼,记得多请一些媒体过来。”

秦明立饶有兴趣地看着镜子里的女人:“你又要做什么?”

她抬头,一身红旗袍,满眼猩红,笑着道:“时瑾不在,机会难得,我当然要请大家看一出好戏。”

她敌不过秦家,媒体也惹不起,那就只能让制得住的人来管,时瑾不是只手遮天吗?她倒要看看,他的手,还能伸多远。

鱼死网破又怎么样,只要能拉姜九笙下水,她也不怕湿鞋。

秦明立兴趣盎然:“果然是最毒妇人心啊。”

“不然,靠你吗?”温诗好看着镜子,嗤笑了一声,“信你,还不如信一条狗。”

她眼里,有轻视。

秦明立托着她的下巴,转过来,低头吻她的唇,她撇开头,吻落在了脖颈。

不愿意是吗?

秦明立直接把她打横抱起来,扔在了床上,温诗好怒斥:“你干嘛!”

他扯着领带,慢悠悠地说:“干、你。”

因为婚礼地点选在了江北的一个观光岛,除了秦行,秦家的几位夫人少爷都移驾到了这边,下榻在秦家的酒店。

云氏用完饭,让人煮了一壶茶,心情颇好,看了看新做的指甲,越看越满意,嘴里慢慢拖拖地说了句:“时瑾这次恐怕是要凶多吉少了。”

秦萧轶坐在沙发上看剧本,随口回了一句:“六哥可不是什么任人拿捏的软柿子。”

这么多年来,想杀他的人还少吗?他还不是活得好好的。

云氏不以为然:“你父亲以前在金三角得罪的仇家可不止一个两个,不比国内,那个地方政府都管不住,杀人越货的亡命之徒多得很,好不容易等到时瑾送上门去,还不得赶着去宰上两刀。”

秦萧轶刚要论一论时瑾的能耐,身旁的某人怒摔了杯子,脾气躁得不行:“一天天的,能不能别老是说这些打打杀杀的烂事,我听都听烦了。”

还好意思烦,都是给谁谋的!

云氏气不打一处来:“那说什么?说你的风流韵事?”

秦霄周懒得说,起身就走人。

云氏喊住他:“你又死去哪里?”真恨不得暴打一顿!

秦霄周双手插着兜,一副浪荡相:“我去打牌。”

天天不是打牌就是跟一堆男人女人搞在一起,云氏恨铁不成钢,忍不住骂:“我怎么就生了你这么个小畜生。”

秦霄周扭头,一副破罐子破摔的表情:“那你就得去问问老畜生了。”

“……”云氏捶胸顿足,作孽啊!作!孽!

秦霄周刚出房间,狐朋狗友的电话就打过来了:“老四,东子的酒吧,快过来,有几个很正点的妞,你肯定喜欢。”

他兴致索然:“没兴趣。”

曾经纨绔圈里的战斗里,居然鸣金收兵,狐朋狗友不相信:“你怎么了?”满嘴戏谑地开黄腔,“把肾玩坏了?”

“……”

事关男人的尊严,秦霄周暴怒:“滚你丫的,老子的肾好着呢!”

对方就猜了:“你的桃花劫闹的?”

纨绔圈里都知道了,秦家老四游遍花丛后,突遭桃花劫,还不知道渡不渡得过呢?渡得过就羽化升仙,渡不过就哀苦一生啊。

一提这茬,秦霄周就勃然大怒:“闹你MB!”他恶狠狠地骂,“再提桃花劫,老子扯掉你的蛋!”

“……”

好粗鲁~好黄暴~呀!

秦霄周怒挂电话了,什么桃花劫,他妈!他最讨厌桃花!最讨厌桃花眼!

今晚月圆,窗外通明。

因为时瑾不在,姜九笙晚上吃了速冻饺子,姜博美的伙食比她好,吃了进口牌骨头狗粮,用脱脂牛奶给它泡的,小东西贪嘴,给吃撑了,吃完就瘫狗窝里,哼哼唧唧好不惬意。

姜九笙蹲过去,戳戳它的肚子:“博美。”

姜博美懒骨头,不动,就叫了一声:“汪!”瞅了瞅,它妈妈心情不好,愁眉不展。

姜九笙有一下没一下摸着博美的毛,自言自语:“你爸爸怎么还不回来?”

姜博美也有点惆怅了:“汪~”舅舅怎么还不回来~

这时,她放在吊篮椅上的手机响了,起身去接听,是谢暮舟大师的电话,她收拾了一下低落的情绪:“老师。”

谢大师语气很焦急:“笙笙,汤圆有没有去你那?”

“没有啊,怎么了?”

没有得到汤圆的消息,谢大师很悲怆:“汤圆离家出走了,一下午都没找见。”

谢大师虽然总骂汤圆,但却也是真把它当闺女疼,怕它被拐,从来没让它自己出过门,社会经验太浅薄。

这要离家出走了,太容易被拐卖了。

姜九笙立马问:“报警了吗?”

“报了,可一点消息都没有,我就怕是被狗贩子抓去了。”谢大师心急如焚啊,“汤圆又贪吃,狗贩子给根狗骨头,没准它就跟人家走了。”

谢大师心理那个自责啊,只怪自己平时没好好教育汤圆,贪吃又任性,狗贩子最喜欢挑这种的下手了。

谢大师越想越心惊胆寒。

姜九笙先安抚老人家:“你先别急,我等会儿去小区外面再找找。”

谢大师哪能不急啊,急疯了:“要是真被抓了,我家汤圆怎么办呐,它被我惯成那个样子,在外面还不知道要吃什么苦。”谢大师好揪心,难过得不得了,“我看新闻上说,狗狗被抓去后,小一点的会送去宠物市场,大一点的就会灌饱水低价卖给狗肉店,我们汤圆长得那么壮,肯定会被,”

说不下去了,谢大师眼泪都要流下来了,一想到汤圆要被炖了端上桌,心痛得像万箭穿心。

“老师您先别急,我在警局有认识的朋友,我等会儿请他们帮忙查一下监控,另外,你让荡荡去打印一些寻狗启示,雇几个人张贴在附近的小区和街道,你再把汤圆的近照发给我,我待会儿再发一下微博,让粉丝和网友都帮忙留意一下。”

还是笙笙理智有主意。

谢大师暂时顾不上悲伤了:“这个好这个好,我马上把汤圆的照片发给你。”

然后电话换了谢荡接。

他说:“寻狗启示已经弄了,警察那边你有熟人更好,不然根本不会重视,微博我先发,你转一下就行。”

“嗯。”

谢荡也是气的,也急,恼火地说:“等把它找回来非得打一顿不可,看把我家老头急的,偷偷抹了几次眼泪。”

谢荡平时各个国家跑,一年也没多少时间在家,汤圆虽然皮,但是是谢大师的小棉袄,谢大师自然是疼的,要是真没了,老人家可怎么受得了。

姜九笙有个疑问:“汤圆为什么要离家出走?”

谢荡更恼火了:“偷吃了冰激凌,被罚站了。”

“……”

姜九笙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谢荡突然问:“你怎么样?”顿了顿,说,“抑郁症。”

她说:“已经完全没事了。”

那就好。

话题又绕到了汤圆身上:“要是汤圆找不回来,我家谢大师可能就要抑郁了。”

挂完电话后,姜九笙在小区附近找了一圈,并没有看到汤圆的踪影,目前看来,情况不太好。

当天晚上,谢荡发了一条寻狗的微博,之后姜九笙转发了,然后是景瑟、苏倾、徐青久、秦萧轶,连苏问都转了。

苏问的女粉不得了,直接把话题热度刷爆表了,汤圆估计做梦都想不到,它的名字上了热搜第一,可以称得上是网红狗了。

秦明立温诗好婚礼被挤出了热搜前五。

次日,一早,警局就很忙,忙着找一条网红狗,姜九笙亲自拜托的,队长连夜让他们兄弟几个找监控。

汤正义打了哈欠,困得眼泪都出来了:“你那边找到了没?”

蒋凯活动活动酸痛的脖子:“那只哈士奇最后一次出现在监控里是长安路的一条步行街,里面都是盲区,而且有的地方根本没有监控,要找狗,”蒋凯摇头,“大海捞针。”

汤正义点了两滴眼药水:“捞针也得捞,也不看看谁的狗。”

周肖插了一句嘴,叹:“哎,多半只剩汤了,这条步行街后面有好几条小吃街,光狗肉火锅店就有三家。”

这狗也是命不好,离家出走去哪不好,去了一条以狗肉火锅闻名的小吃街,这是嫌自己肉太嫩了?

恐怕是要凉凉了。

小江从外头回来:“队长,你的快递。”

霍一宁接了,瞧了瞧,快递上居然没有寄件人,问小江:“谁送来的?”

说起来就奇怪了。

小江回忆了一下:“是一个骑摩托车的,脸包得跟蜘蛛侠一样,穿运动服,可搭了一双皮鞋,那人把东西扔下就跑了。”

这幅样子,很像地下党接洽啊。

小江温馨嘱咐:“你小心点拆,搞得跟地下接头似的,别是什么炸弹之类的。”

霍一宁拆了快递,里面就一个u盘,他插在电脑上,u盘只有一份文档,打开来,是一段不到十分钟的视频。

看完,蒋凯愣住了:“这是?”

赵腾飞神色严峻了:“温家花房的命案。”

视频暂停,蒋凯用手指点了点屏幕:“我是说这个捅人的小姑娘。”真的好面熟,“还有这个污染重要证据的男孩子。”也好面熟。

身后,霍一宁悠悠地扔了一句:“那是八年前的姜九笙和时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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