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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六、船头孰女着红衣(四)(1 / 1)

二六六、船头孰女着红衣(四)

流寇当中,一向是谁势力大,谁说话的声音也就大。(《》.)高迎祥实力强,故此能支使横天王王子顺,而在殿后的三人当中,王子顺实力最强,因此又能支使混世王与开山虎。

他在河这边见大队人马过得太慢,等得便有些不耐烦,吩咐混世王留在后边,自己带开山虎抢先过河了。

留在最后的混世王自然是心中不喜,连着鞭笞了几个磨蹭的流贼,也没有让他心情好起来。

流寇共是十五万人,其中精锐约是六万,大多先过了河,而拖到现在的,则很多是被裹挟来的百姓,也正是他们,使得过河的速度变慢了。

“该死,若是有个村子让咱老子乐乐就好……实在不成,有些送死的官兵来,让弟兄们杀杀出气,也是好的。”

他身旁一亲信看到他的烦躁,笑着说道。

混世王连连点头,觉得深有同感。就在此时,那亲信又“咦”了一声:“那边,那边有艘船!”

却是一艘破烂不堪的木船,看起来是河畔百姓用来捕鱼或采莲的,混世王瞥了一眼过去,然后神情一振。

那船上划桨的,是一个身材婀娜的红衣女子!

她背对着众人,顺流而来,隐约还有歌声,似乎完全不知这边的事情。混世王嘴角浮起一丝狞笑,他并不认为这是个什么陷阱,官兵已经被击退了,必无胆再来。

这女子可是送上门来的开心货啊……

红衣女子船行到距离他们约百五十丈处,终于回头来望了一眼。因为隔得还远,所以混世王看不太清楚她的脸,只是觉得她脸上白白的一片。脸都这么白,那身上还用说,一念至此,混世王便觉得火在翻涌,指着那女子道:“擒来,咱老子用过后,大伙都可上!”

顿时他身边诸贼大呼小叫,催马就追过去,那红衣女子慌忙折向,但逆流不快,她划了好一会儿,绕过一片山林,混世王等已经追近,她见情形不妙,顿时弃船登岸,直接向林子里钻去。圣堂.

毕竟隔着较远,而且又是一片丘陵,因此当追者赶到时,那红衣女子的身影早就不见了。

混世王也催马到此,他皱了皱眉,心中没有失望,反倒生出异样的兴奋。这让他有一种捕猎的感觉,那女子力弱,想来是逃不远的,只要散开去寻,很快就能找到。

“都照子放亮些,休让那小娘子走脱了。”他高声喝道:“散开来找找,散开来找找!”

他原本带着两千自己的人守着桥这头,来追那女子时带了几百人来,还留了一千多人在原地,倒不虞桥头那儿会出什么状况。听得他的命令,诸贼都是哄声大笑,四散开始寻找。

不过那红衣小娘或许是熟悉周围,找了好一会儿,竟然都没有看到,只是寻着两块红衣上撕下的布片。混世王拿在手中嗅了嗅,却是一股脂粉气儿。

“啧啧,可惜……”他心中火烧火燎地想。

就这时,他看到前方山洼处,腾起了青烟。他哈哈大笑:“造化,造化来了,原来在这地方还有个村子,若不是拐过来,当真看不到它!”

有村子,也就意味着可以找乐子,或屠戮杀人,或淫掠抢劫,这些流寇就是靠着这个取乐的。混世王原本觉得这附近就是有人家,闻得大军动静也应该跑了,现在看来,此处山洼幽僻,他们如果不是追踪那红衣女子,也根本不可能到这里,也正是因此,山洼中的村子里依然有人。

不等他下令,诸贼便向着那山洼冲了过去,路上又拾着两片红衣女子身上的碎布,这证明那女子也是向此处逃来的,诸贼便又是一阵欢呼。

他们顺着山谷便向上爬去,原本清澈的山溪,如今也变得污浊不堪了。《》.混世王见骑马反而不快,便弃了马,将之交给几个属下看顾,自己也步行。

离着那冒烟处还有十余丈时,混世王突然觉得似乎有些不对,便有人家,怎么会建在这半山洼中,看模样,这条溪流顺洼而下,春夏多雨时节,水流极大,若是住家于此,只怕多有不便!

这个疑团一起,心中的邪火便熄了,他大声喝斥,正待下令退后,然而就在他们头上的山脊处,已经有至少三十杆火铳瞄准了他。

“这贼人当真是胆大。”田伯光喃喃地说了一声,他还穿着女装,一身红衣站在俞国振身边。

俞国振翻了他一眼:“今日做得不错啊。”

田伯光顿时忸怩起来:“小官人,以后这等事情,可千万莫再抓着我了,回去不用说,我定然要被笑话的!”

“你扮得最象啊,那声音都与一位小娘别无二致。”旁边的齐牛瓮声道。

俞国振没有理睬他们,他猛地挥手:“射!”

除了三十杆火铳之外,尚有孙临的神射,山脊之上顿时枪声连绵响起,而三十枝瞄着混世王的火铳,至少有十发弹丸击中了他,孙临的箭矢,也一举贯入其喉,让混世王的身体倒飞出去,重重地摔入了溪水之中。

俞国振知道此时的火枪准头相当不足,因此每每要狙击贼酋时,都是不惜多浪费弹丸,用数十枝枪瞄准射击。这种情形之下,便是只有十分之一的命中率,也足以狙杀目标了。

他此次来,带的可是两百惯用了火铳的家卫,三十杆枪冲着头戴银盔的混世王,其余也是各寻目标,一排轰下,顿时在山洼子里的贼人倒下一片。

孙临射中了混世王,心尚不足,又弯弓抽箭,扣弦连发,接连数箭都无虚发,这才觉得畅快,大笑道:“前些时日被这些狗贼困在城中,这一口气,如今才算出了。”

贼人不愧是惯匪,遇袭之后,特别是失去了贼首,还没有立刻溃乱,竟然张牙舞爪,循声向着山脊反扑过来。但是爬山不易,双方距离又足有十五丈,因此当他们扑到一半时,第二轮射击也开始了。

又是一阵烟起,贼人倒下一片。

跟着混世王来的贼人也就是三百多,这两轮伏击,已经倒下数十,其余之人,却仍不退,而是借着树木石头掩护,想法子继续上来。俞国振见时机已至,便又下令:“冲!”

尖锐的锁呐声顿时响起,随孙临而来的官兵虽不知这锁呐声的意思,但见着家卫们放下火铳,开始执矛下冲,当即明白,便也跟了下去。家卫们的外衣是绿色的,俞国振在高处看到,仿佛是一道绿色的瀑布,向着洼地倾泻而下,而跟着这绿色的,则是灰色甚至杂色的官兵。这道激流所冲之处,如果有流寇胆敢阻拦,那必然激起血红色的浪花。

齐牛有些无趣地看着自己的兄弟们在下厮杀,在他看来,这是一场根本没有什么悬念的战斗。失去指挥、失去斗志的流寇,虽然还有个别人依旧悍勇,但在武备齐全的家卫面前,应该不会有什么机会。但看了片刻,他突然咦了一声,那些流寇猝不及防之下被杀了小半,剩余之人,竟然又聚在一起,各执兵刃列阵而战,他们虽然败了,却败而不乱!

俞国振也是目光凝动,这还只是与高迎祥所统流寇一部交手,对方的战斗力与顽强程度,都超过了他的预计。

这是他思虑不周之处,拿张进嘉、老回回等人的部下,来衡量这些对手。

“老牛,去吧!”

见流寇被压缩在一起,但依然凶悍,一边缓缓后退,一边还试图反击,官兵中已经有十余人在这种激战中战死,而家卫也颇有数人受伤,俞国振指着流寇中最为凶悍的一人下令道。

这人大约是寇渠心腹,方才他就是站在被击毙的寇渠身侧,当时周围十余人或死或伤,就是此人命大,竟然只是受了轻伤!

齐牛的目光早就盯着这个家伙,闻言大喜,也不管地势陡峭,一屁股顺着山上的落叶就滑了下去。

“真是胡闹!”俞国振忍不住骂了一声,却没有多少恼意。

“若是觉得他胡闹,便将老牛给我算了,在你身边,总是耽搁了前途。”孙临半是认真地道。

何止是孙临,便是史可法,也不只一次提到对齐牛的垂涎,作为俞国振帐下头号猛将,老牛憨实而勇猛,加之力大无穷武艺超群,在史可法看来,那可就是一块璞玉!这样的好材料,不能跟着他为国效力,实在是一种浪费!

“此话怎讲?”俞国振翻了他一眼。

“跟着我,迟早一天他能当上总兵。”孙临颇为自负地道。

“胡扯,一个总兵算得了什么?”俞国振不屑地撇了撇嘴。

若是他愿意,在海外建国的话,以齐牛的功勋,还少得了一个大将,甚至元帅都有可能!

齐牛冲到了乱战群中,他连着推开两个官兵,大步走到了贼寇之前。被推开的人也不着恼,只要看得他那庞大的身躯,众人便知道是俞国振手中第一悍将到了。

“大力牛魔王到了!”

“这下好了,嘿嘿!”

官兵们的小声议论,倒让战场上的杀气少了些,只有齐牛自己例外。齐牛听得“大力牛魔王”五个字时,额头便已经是青筋直跳,他迈步上前,手中长槊一指:“纳命来吧!”

那名悍贼看到他的身量,便知道来了一位了不得的对手,目光更加凌厉:“咱老子的头,你这傻大个儿拿不去!”

但话未落,就看齐牛微一猫腰,身体象利箭般突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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