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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民国替身前女友(2)(1 / 1)

我跟隔壁老王在谈恋爱啦,稍后就来!

她忍不住伸手抵住男人的胸膛,尖叫道,“傅熙!”

“嗯,我在呢。”

他雪白的衬衫纤尘不染,平常扣得严实的领子却故意敞开着,露出了某人曾经留下的痕迹,暧昧又极具诱惑。

“你好像真的学不乖呢,现在还敢一个人跑到我办公室里,就不怕我……”他往她耳边吹着热气,挑逗舔了舔女孩耳垂,对方身体明显一僵。

呵,真是敏感呢。

他看着女孩强装镇定,眼中却抑制不住害怕,干脆闭起眼由着他侵犯。

一种心痛又奇怪的滋味渐渐爬上了心。

如果堕成恶魔才能拥有她,让她的眼里只装下自己一个人的话,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他将人抱起来,推开那叠资料,让她半坐到办公桌上。

女孩儿有些慌张抓住了自己的手臂,眼眸里蔓延出浓烈的哀求之色,“不、不要。”

“别担心,我就亲一下,很快就好。”他拂开她脸颊的黑发,从脖子一路吻到唇角,细碎缠绵。

男人的嘴唇温热,触到的地方着了火。那滋味太过美妙,他几乎忍不住将手指插入她的乌发中,捧着脑袋来索吻。

再多一点,再紧一点。

他吞咽着那抢来的甘露。

过了好久,两人额头抵着,他喘了几口气,缓声说,“琳琅,你要清楚,韩术他对你只是表面的殷勤,他一边讨好你,一边却同他的情人们暧昧不清,这种花花大少最经不起他人的挑逗。”

“你看,我不过是给了他的初恋一笔钱,演了场戏,他就把你一脚踢开了。这种人,我帮你早点看清不更好吗?”

“可是……”对方想要反驳,张嘴后却发现找不到任何理由,神情顿时萎靡下来。

“可是什么?”

傅熙问着,手指熟练系起她衣上的扣子,不动声色的触碰着里面的肌肤,还是杏色透红的蕾丝更衬这牛奶般的色泽。

琳琅低着头,看不清神色。

唔,男主都黑化了,她不套路一把好像不太正常呢?

“嘭嘭嘭——”

门被大力敲响。

“请进。”

“师傅,今天晚上我们部门要去……呃?”

杨露的笑容立即僵住嘴角。

那高大俊美的男人正抚平女孩儿的领口褶皱,低声说,“等会下班,去车库等我,把该用的东西都收拾一下。”

琳琅勉强点头。

等人离开视线,杨露故作天真地问,“师傅,这是你给我找的师娘吗?”

在一次送资料的时候,杨露无意看见了傅熙的电脑桌面,缺根筋的她直接暴露了自己身份,虽然傅熙没说什么,但她能感觉到,对方是在照顾自己的,无论是线上网络还是真实生活。

回去之后,杨露也不用再纠结了。她喜欢上自己的游戏师傅,也对boss有莫名的好感。

原来,他们竟然是同一个人!

这难道就是夙世因缘吗?

巨大的喜悦把杨露砸得晕乎乎的,在闺蜜的怂恿下,决定在校庆当天向人告白,准备好好的,谁料到中途他就走了,完全找不到人!就算来了公司,会议开完后立马离开,连搭话的机会都没有。

现在,她又亲眼撞见他跟前女友在一起。

是要复合吗?

杨露有些排斥这个猜想。

在她看来,完美无缺的师傅值得世上任何的好女人!

除了好看的皮囊,计琳琅她有什么?

这个女人自私、拜金、恶毒,先是抛弃了师傅,又凭美色勾得那群富家子弟团团转,整天打情骂俏的!说不定就像闺蜜说得那样,靠出卖**来出入高档酒会!

她敢打包票,计琳琅要不是被金主包养了,她一个大学生哪来那么多的钱来置办名牌首饰?

“不是。”

她是我一个人的,与任何人都无关。

听见傅熙这样说,杨露不由得大大松了一口气,原本失落的心情瞬间明媚,见牙不见眼,

“那……师傅,今天晚上你要跟我们一起去嗨吗?”

“不了,我还有事,你们玩得开心点。”

男人望了眼腕上的石英表,抓起车钥匙往外走。

杨露一直都认为师傅面冷心热,是那种不善于与别人交往的类型,一昧把内心的想法封闭起来,才让计琳琅那个女人有伤害他的机会!

不过不要紧了,现在有她在,别人休想再动他半分!

“师傅,看在徒儿的面子上,你就考虑一下嘛,难得放松一下不好吗?拜托拜托啦!”她双手合十哀求道。这种小女孩撒起娇来,很少人能抵挡得了。

傅熙顿住了脚步。

杨露见状窃喜不已,果然师傅还是宠她的。

“你们在做什么?”男人神情淡漠看着前方。

琳琅心一紧,立即想抢回那份东西。

“求你,把东西给我!”

计琳琅这个高傲美人很少在人前服软。

不过,即便她露出楚楚可怜的姿态,谢珧华也没有半分心软,立即跑到傅熙的面前大声说,“老大,计琳琅她要辞职!”恨不得全世界都知道这个喜闻乐见的消息。

顿时,整个部门的人都看了过来。

谢珧华不免有些得意,幸好他回来得早,更快一步截住了琳琅的辞呈。明明都交了上去,竟然异想天开还要拿回来!门都没有!

总之,他终于有光明正大的理由把这个祸害给赶出去了!

“你要辞职?刚才当面为什么不说,还要别人交给我?”傅熙漫不经心取过那份辞呈,落款刚好是今天。他眼神一冷,长臂直接将对方小巧玲珑的女士包扯过来,拉开链子看,里面果然有一张飞往Y国的机票。

所以,她今天是早有预谋的?

刚刚装作乖巧的样子迷惑他,还答应同居,实际上是想着如何逃离他身边吗?

好得很呐,计琳琅,你真是好得很。

傅熙似笑非笑。

糟了,谢珧华咽了咽分泌过多的唾液。

老大的情况有点不太对啊。

男人轻笑着,姿态优雅清贵,当着众人的面,“撕啦”一声,将那张机票撕成了细条,伸手一扬,漫天碎片飞舞。

而纷纷雪屑中,嘴角的那一抹笑格外邪气。

换做是她,有不下数百种拐走新娘的方法。

江起云偏偏选择最坏的哪一种。

只是强夺豪取的戏码,不是每一个姑娘都会买账的——当然,女主们是另当别论,她们头顶着圣母光环,无论男人怎么虐她也好,结局只要来一句“真心”忏悔,被折磨了多年的女主立马就选择原谅了。

琳琅没有她们清奇的脑回路,别人若敢犯她一分,她保准坑蒙拐骗到让敌人怀疑人生!

对不起,原谅二字,在她的字典里从未出现过。

新娘似乎才反应过来,惊慌挡住胸前的风光,“你疯了!”

她扮演的可是三观正的完美姐姐,“姐弟**”是完全不能接受的命题。

眼前这一切都在冲击着她的底线。

“现在才发现,会不会太晚了?”少年轻轻挑起嘴角,明明是唇红齿白的正太模样,眼中偏偏生出毒蛇一般的阴冷。

“撕啦——”

华美的水钻婚纱被粗暴的撕裂了开来,绣着水鸟的雪白抹胸暴露在微凉的空气中,隐约可见那神秘的春光。

呼吸陡然加重。

他的表情也变得危险。

“啊——”新娘尖叫一声,那双美丽的眼睛染上了惊恐的色彩,并且清楚的意识到,这不是一个婚前的恶作剧。

是来真的。

琳琅拼命挣扎起来,换来的是对方更加毫不留情的禁锢。他擒住她的双手往上举着,双腿死死压住乱动的身子,张嘴就咬紧对方脖子一块皮肉,獠牙伸出,稍一用力,那血就流出来了,口里溢满了铁锈浓重的味道。

这极大愉悦到了他。

少年咕噜咕噜将这些甜美的血液吞咽下去,喉结上下耸动。

有些则是顺着脖颈流淌到肩膀上,仿佛雪地绽开的红梅,在纯白的映衬下愈发鲜艳妖异。

怀里的人却再也没有挣扎了。

江起云低头一看。

琳琅动也不动,浑身肌肉僵硬着,明亮的眼眸一下子失去了光彩,就像一尊精致的陶瓷娃娃,没有灵动的血肉。

癫狂的少年突然怔住了。

他在干什么?

本应该好好捧在掌心里呵护疼爱的人,他却亲手将她给摔碎了。

她第一次在眼前落泪,他还记得那种心痛到万蚁蚀骨的滋味。可现在,她却连眼泪都不给他。

就在他怔忪的瞬间,有人从后背狠狠踢了一脚。

身体传来尖锐的刺痛。

“你这个禽兽!”陈青礼愤怒将人从琳琅的身上扯开,对着面门又是一拳。

重重挨了两三下,江起云回过神来,手指沾了些嘴边的血迹,却是无所谓笑道,“我说骑士大人,你可是来晚了。”

那种意味不明的眼神激怒了男人,额头暴起青筋,露出了有别于温文尔雅的狰狞一面,“混蛋,去死吧!”

两人的干架惊动了江父,他急忙赶过来一看。

这大喜日子,女婿怎么跟儿子打起架来了?

他正想去劝架,忽然看见了蜷缩在镜子前瑟瑟发抖的大女儿,她的婚纱凌乱,有剧烈撕扯过的痕迹,尤其脖颈边的血迹,再显眼不过了。

江父同样被吓得不轻。

他的脑海里有一个十分荒谬的答案。

而另一边,江起云的搏斗却占了上风。他本就热衷空手道,颇有天赋,又是发了狠想要打死这个跟他抢琳琅的家伙,下手毫不客气,专挑人体最脆弱的地方攻击。

男人痛哼一声,死死捂住被踹了一脚的肚子,使劲喘着粗气。

看吧,这就是你挑的男人,一点都不经用。

这种废物,以后怎么能保护得了你?

少年嗤笑一声,以一种轻慢的傲视姿态,嘲笑着琳琅的择婿眼光。

可是,视线中,那道纤细的身影却扑上了上来,心疼抱住那个落败的输家,为他遭受的伤害而哭泣落泪。

她挡在男人的面前,用那双哭红了的眼睛,冷冷看着他,除了仇恨与怨憎,再无一丝的脉脉温情——她恨不得啖他血肉、扒他筋骨!

一群人瞒着傅熙筹划起来。

“嫂子,哥要是知道了,肯定会感动得稀里哗啦的。”

傅熙的兄弟打从心底认可了琳琅的身份。

一开始,他们是十分排斥琳琅的。可是后来在相处中,发现这妹子人真的不错,亲和友善,能力惊人,在择偶这方面也有一套自己的成熟标准。嫂子更欣赏的是睿智冷静的男性,老大那种自杀的挽留方法只会把人家推得更远,好在两人有缘,兜兜转转又走在一起。

大概是琳琅表现的太完美了,傅熙老是扔下女友去工作的事就让一些兄弟比较不满,他似乎还跟秘书有一些说不明道不清的关系,大伙纷纷替琳琅打抱不平。

而琳琅始终耐心安抚他们,不急不躁,宛若春风一般,不知不觉成了众人心目中的主心骨,她的人格魅力甚至隐隐要盖过工作狂男主。

而在这一年中,谢珧华嘴上讽刺着琳琅,却是护得最厉害的那一个。

由于杨露总是出错的缘故,傅熙为了给她收拾烂摊子,经常不能陪在琳琅的身边,作为他的得力干将的谢珧华理所当然充当了护花使者,负责来逗琳琅开心。

他长得嫩,眉清目秀,就像邻家弟弟一样,围在琳琅身边装乖卖俏的,整个世界都因此明媚阳光起来。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这是一对美好的姐弟恋。

他还陪着琳琅一起去傅家看望二老。

虽说是替哥哥照顾嫂子,可看着又不像是那么一回事。

这个连初恋还保留着的大男孩却清楚地记得琳琅的生理期,高跟鞋穿37号,一尺七的腰围,偏好甜食,但不喜欢喝咖啡,捏起汤匙的时候会稍稍翘起尾指,很秀气,像活在古代的仕女闺秀一般。

她一贯青睐大红色系的磨砂口红,最近又迷上了温柔的豆沙色。

谢珧每回路过专柜的时候,看到适合的,顺手就买回去放她包里。

琳琅也没问谁买的,用得很顺手。

她的衣柜里塞满了这个男孩给她挑的衣服,是两人逛街时候买的,或是不经意间收到的,每一件都特别合她的气质与身材,不得不说他眼光的毒辣。

傅熙打电话说,回头让他记自己的账上。

谢珧华当时笑着应了,但堆成小山似的账单一直在他那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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