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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姐姐前女友(12))(1 / 1)

我跟隔壁老王在谈恋爱啦,稍后就来!他明明打赢了那个男人!

他只是想要向她证明——他比那花拳绣腿的家伙有更有能力更有天赋去守护她啊!

可到头来,她护着的,却是别人!

怎会这样?

为什么会这样?!

他猛然抱头蹲下去,嘴里发出野兽一般的嘶吼声,悲凉、压抑、绝望,就像深渊里徘徊的啼血夜莺。

她不会原谅自己的。

陈青礼对江家的人再温和,不代表没底线,他是绝对不会放过胆敢对他妻子起了贪欲的家伙——正因为是琳琅信任的弟弟,这类行径就更不值得原谅!

他缓过神来,仿佛一头气红了眼的凶猛公牛,将人狠狠打倒在地,坐在江起云的身上左右开弓。

对方放弃了抵抗,目光涣散着,没有一丝的生机。

口鼻的鲜血,汹涌而出。

江父心惊胆跳,再打下去,可是要闹出人命的啊!匆匆赶来的江母差点被吓得三魂没了七魄,想要制止陈青礼的暴行,但怒火中烧的男人哪有半分的理智,一把将江母推倒在地,抡起拳头继续暴揍。

大概……是要死了吧?

江起云迷迷糊糊想着,眼前的世界早被猩红覆盖。

不过这样也好,死了之后,他不用承受琳琅怨恨的目光,不用忍着心疼说祝你们幸福美满,更不用一个人怀抱着昔日温情的回忆取暖,然后在孤独寂寥中死去。

其实这样也好,他本来是抱着同归于尽的念头走进这个房间,他要狠狠撕裂她,发誓成为她心头永远也忘不了的梦魇——既然得不到,那就毁了算了!

他喜欢的人,绝对没有让别人染指的道理!

就算是死,也要死在他的怀里。

然而,他终究是低估了自己对她的爱恋。

一旦想到那个人会因此恨他、怨他,后悔的情绪就像潮水一样将他淹没。

现在好了,他要死了,什么顾虑都没有了。

她的爱情,她的婚礼,她的笑与哭,通通都跟他没有任何干系!

江起云闭上了眼,释然了,静静等待着死神的召唤,嘴角甚至隐约可见浅浅的笑。

以为只要一死就可以解脱谢罪了?

天真!

琳琅心底轻笑着。

生不如死,日日活在忏悔之中,那才是对活人最大的惩罚呢。

“够了!”

谁都没想到,作为受害者的新娘突然扑到了江起云的身上,陈青礼收不住势头,她的后背重重挨了一拳。

“琳琅……”男人手脚无措。

唇边溢出了鲜红的血来,顺着下巴的轮廓,一滴一滴落到了少年的脸颊上。

温热的、湿润的。

本来濒死的人猛然睁大了瞳孔,她的脸渐渐清晰。

“够了!真的够了!不要再打他了!他……真的会死的啊!”新娘哭喊着,嗓音嘶哑,眼泪瞬间决堤,透明的泪水冲刷着他脸上的血污。

“姐……”

他喃喃的,似是不敢相信,哪怕到了这一地步,她仍旧是不舍得他的,不舍得他去死。

“云云,你怎么样?哪里疼?你要坚持住,一定要坚持住!我这就去叫救护车!”泪水砸在脸上,很疼,疼得他的心脏有如针扎。

他后悔了。

后悔没有好好听她的话。

后悔老是惹她担心。

后悔自己那些龌蹉卑鄙的想法。

后悔……伤害一个最不该伤害的人。

用尽全身的力气,他艰难伸出了那只抽搐的手,想要最后一次触碰她的温度,然而举到半空,他又顿住了。

像他这么卑鄙的小人,还有什么资格去乞求她的怜惜?

少年眼里的一簇火星悄悄熄灭了,手,也渐渐垂下了。

“云云,我在这,我在这,姐姐会一直在你身边,陪着你!”琳琅急忙抓住了那只手,在少年震惊的目光中,紧紧贴在脸边,“所以,求你了,一定要坚持下去……”

到最后,泣不成声。

“请一定要为我,撑下去!”

“我求你,求你了……”

他困难吞咽着嘴里的血水,想告诉她,我没事,但意识已经渐渐模糊了。

最后一眼,是她无比狼狈的模样,头发凌乱,双眼哭得通红。

很丑,却美得让他心碎。

“唰——”

深黑色的床帘被瞬间拉开,刺眼的阳光争先恐后涌进了房间。

床上的人猛然惊醒,额头渗出了冷汗。

“江,你又做噩梦了?”

来人无奈耸着肩膀,“我真觉得,你该去找个心理医生疏导一下情绪,不然天天都这样,身体怎么受得了呢?”

“你要是真想你的姐姐,回国不就可以了吗?左右不过就是一张飞机票,你又不是买不起。再说了,你又是老板,放多长的假还不是你一句话的事。”

他沉默了半晌,终究没有回应这个问题。

有些事,不是简单的yes和no就可解决的。

要真有那么容易,他就不会一直都待在这个陌生国度里,断了一切联系,连回国的念头不敢动过。

十年,他有了自己的一座商业大厦。

姑且算得上是一名成功人士。

这里的姑娘美丽而不缺乏热情,大胆表白的有很多,符合他审美口味的绝色尤物也不少,但每每想要接近的时候,占据大脑的,始终是那个人哭泣的样子。

她只哭过两回,却叫他至今心痛如刀割。

年少时动过一次心,几乎耗尽了他一生之中所有对爱的热情与精力。

十年前,他侥幸躲开了死亡,病房醒来那一刻,他满怀欣喜想要见到她。

然而,江父却告诉他,琳琅失血过多,在情绪异常激动的情况下,还不眠不休守了他一夜,身体早就垮了,现在还没有醒过来。

她的未婚夫一见到他,要不是江父拖着,早就想动手了。他那句愤怒的质问,他现在还记得清楚:为什么像他这样的家伙都能活下去,而无辜受害的琳琅奄奄一息躺在病床上毫无生气?

透过那窄窄的透明窗,她苍白虚弱的脸色令亲眼见到的人心痛。

他不信佛,但却只能通过这种虚妄的方式,祈求佛祖开恩——只要她能醒过来,让他做什么都愿意!

然后,他会安静的、没有告别的离开她的世界,不去再去惊扰。

他一定会真诚送上祝福,祝她婚姻美满、早生贵子,一生都平平安安、无病无灾。若有灾祸,通通报复到他的身上好了。

她已经禁不起任何的伤害了。

大概老天是听到了祷告,三天后,琳琅醒了。

他不敢去看她,怕自己心软,怕自己妒忌,于是留了一封信,买了一张飞机票,连夜逃离了这个有她在的城市,出国了。在一个任何人都找不到的地方,扎根落脚。

每当夜晚来临,思念蚀骨。

但没关系,他全都习惯了。

在这里,他的天赋与勤奋得到了认可,生活的如鱼得水,只是除了一点——他控制不住想她,想得要命,偶尔在街头遇上某个与她相似的人,都想冲过去抱住她、亲吻她,不让她离开自己视线半分。

就像上瘾了一样。

有时他也会卑鄙的想,要是当初他没有凭着她那一句话挺过来,而是永远的消失了。

她会不会多心疼他一些?

会不会在他的房间里偷偷哭泣?

会不会只记得他以往的好?

然而这一切,都没有答案。

殷勤的年轻狱警给她倒一杯温水,不过其他人是没有这个待遇。

大婶们不满嘀咕起来。

“谢谢。”琳琅接过杯子,在掌心里旋了一圈,有些犹豫地问,“他……还好吗?”

对方的脸色有些古怪。

“你放心,他没事。”

至少,还没死。

对方应该不知道吧?只要她每来探监一次,那个俊美的男人都会被狱霸们狠狠修理一顿。

这所监狱里关押的是一些穷凶极恶的罪人,仗着一身蛮力,专门欺负瘦弱的新人,最喜欢的就是揪住别人的头发,像砸大西瓜一样砰砰摔到墙上。

然后笑嘻嘻的观看血浆迸溅的场景。

终日以此为乐。

傅熙是他们嫉妒的对象,下起手来就更狠了。

这个男人明明犯了杀人罪,判处了无期徒刑,一生没有了翻身的机会。可就算这样跌落到谷底的人生,始终有一个痴情的女人守着他,不离不弃。

大家都是一样的烂泥,以后也只能腐朽在监狱里,凭什么只有他一个人双眼中充满着希望?

大佬们不爽了,天天盯着他找茬。

男人几次被打到送进医院,医生们以为他没救了,结果又奇迹般活了下来。

傅熙正在积极接受劳改,打算减刑成功后同琳琅团聚。他付出了比其他人更多的努力,在一年之中就从无期徒刑变成有期徒刑,上级怜惜他是一个高智商的人才,给他开了绿灯。

毕竟当初死的那个胖子,也不是什么好人。

一个有着巨大潜力的年轻人犯不着因为这个死有余辜的家伙搭上自己的余生。

十年之内,他若表现良好,三十岁之前也许能够出狱。

这是上面的人透露的信息。

快到十一点的时候,琳琅被狱警领着去核查身份,这里的人对她很熟悉了,略微扫了一眼身份证以及相关材料就让人进会见厅了。

一层薄薄的玻璃隔成了两个世界。

琳琅随着其他人,坐在靠左侧的第一个位置上。

等了大概五分钟的时间,一个穿着制服的美女狱警带着服刑人员出来了。

傅熙是第一个人。

男人剃了板寸头,身形消瘦,不过就算穿了一身蓝色的条纹囚服,也没有丝毫的猥琐气息,他的仪态与风度反而比之前更加的俊美清雅,叫人怦然心动。

女狱警脸上流露出几分娇羞的神态,似乎在仔细嘱咐着什么,男人只是冷淡点头,并不说话。

从一进来,他的整副心魂都落到那个黑发女孩的身上。

她好像又瘦了些。

不知道有没有好好按时吃饭?

是不是还喜欢光着脚到处跑?着凉了怎么办?

他坐在她面前。

“你的伤……”

“你说这个?”

傅熙摸了摸他的眉骨,那里有一道划过的狰狞血痕,渐渐结了痂,稍微变淡了一些。

监狱里那些人看他不爽,就趁人睡觉的时候,弄来了根铁丝,想要毁他的脸。

“没什么,不小心磕到了而已。”他轻描淡写,不想让她知道里头的暴力与血腥。

琳琅没说话。

这里面的内情很容易就能猜到。

傅熙见不得她皱眉,冲着她笑了一下,装作苦恼地说,“是不是很丑?我可是靠脸吃饭的呢,现在怎么办才好?”

琳琅被他逗笑了。

他就一手拿着电话,一手撑着下巴,手指轻点着脸颊,深情的,眷恋的,看着她笑。很早之前,他就是被这种笑容俘虏的,弯起来的眼睛像天边的月牙,又有点儿调皮。

他不禁伸出手来,贴上那层冰冷的玻璃窗。

仿佛这样子,就能离她更近一些。

可是,还不够。

远远不够。

男人突发奇想。

众目睽睽之下,一个一米八七的高大男人,就像个幼稚透顶的小孩,将整个脑袋都凑过去,使劲儿压着,好好一张清隽绝美的脸,都被玻璃窗挤得变形了。

成了名副其实的肉饼脸。

众人心想,这货是来搞笑的吗?

“好丑啊。”琳琅说,脸上是嫌弃的神色。

傅熙却笑得很开心。

“呐,傅熙,有一件事我要跟你说。”女孩垂下了精致的眉眼。

“你说。”

他仍然固执的将脸贴在玻璃上,紧紧的,充满渴望的看着他心爱的人,怎么看也不会厌倦。

好几次,他都以为自己要死掉了呢。

那滋味很难受,像是有人重重挤压着心脏,他一呼吸,就觉得有无数钢针在扎着。在一片晃动的人影与呼救声中,他好像隐隐约约看到了她。

手里抱着一个脸蛋皱皱、长得很丑的新生儿。

怎么是个男娃?

傅熙有点儿不高兴。

因为这臭小子是个粘人的讨厌鬼,整天喜欢抱着妈妈不撒手。

再然后,他被气醒了。

心跳又恢复了正常。

后来想了想,其实生个小皮猴也不错,万一他跟琳琅发生了什么矛盾,就让这小子去调和,皮糙肉厚又耐摔,正好。

他就这么想着,对面的人说话了。

“谢珧华他向我求婚了。”

轻轻的,犹如一根落地的羽毛。

男人怔了怔。

忽略心脏的抽搐,他突然有一种“这样挺好”的念头。

他毕竟入过档案,在暗无天日里的监狱里待过,她若是要跟他,以后也免不了被人指指点点,说她是杀人犯的妻子。

之前他也有过这样的想法,离她远远的,不干扰她的幸福。

但是做不到啊。

他做不到将最爱的人拱手让人。

他其实很小气。

小气到想把她给关起来,让自己一个人看。

他总想着,再等等,他再努力一把,也许他们真的能走到最后呢?

现在,梦醒了。

“谢珧华他就是一个混蛋!”傅熙骂了整整十分钟。

琳琅根本插不上话。

狱警们目瞪口呆看着这个平日里斯文儒雅、冷静自持的男人,如何话里不带一个脏字的问候人家祖宗十八代,句句还不带重样的。

最后,那张凑在玻璃上的肉乎乎的愤怒的脸,突然笑了。

“但是——”

他的眼睛被挤得变形,看起来很可笑。

他贪婪看着她的脸,却说,“他比我好,比我更清楚的知道什么才是重要的,最值得珍惜的。”

最后悔的,是他没能在她最害怕的时候赶来,像个从天而降的天神一样,将她解救,从此王子与公主过上了幸福快乐的日子。

可能他这种人,不配得到吧。

“所以,你是同意了?”琳琅挑眉。

不同意。

死也不同意。

他现在就想越狱把那个狼心狗肺的兔崽子给宰了。

“如果,你真喜欢他的话。”

可到最后,他还是心软了。

这是他最喜欢、喜欢到心都要疼了的人啊。

大概是发泄了一通,在后来的十五分钟内,傅熙比以往要来得沉静,有条不紊说着他的安排。

他说,婚服其实他早就自己做好了,大红嫁衣,凤冠霞披,就挂在新居的阁楼上,一直很遗憾没能亲眼看她穿上,如果合适,就用那套吧,当他送的新婚礼物,也是最后一份惊喜。

他说,他在那家开满鲜花的小镇盘了块花田,种了她最喜欢的海棠,兴许现在已经开花了,她有空的时候可以去看看。

他还说——

对不起。

那句祝你幸福,我说不出口。

偌大的别墅少了一个活泼张扬的年轻男孩,再浓艳明丽的白昼也黯然失色。

管家见不得从小看到大的小姐那落寞的神色,要不是看着手机,就是盯着姐弟合照发呆。

小时候的少爷就像跟屁虫一样,吃饭睡觉都要黏着大小姐不放。

他还记得,小学放学比较早,小少爷回来搬了只小小的板凳,一屁股在玄关里守着,眼巴巴等着大小姐回来。

之前,他对小少爷十六岁还跟大小姐睡在一起颇有微词,但当两姐弟真的疏离了,小少爷也不爱回家了,老人家的心就跟爬上万千蚂蚁似的,难受极了。

老管家心想,决不能就这样放任不管。他私底下叫了要好的私家侦探帮忙查一查小少爷最近的动向,差点被那些辣眼的照片吓得心脏病发,小少爷他居然迷上了一个老女人?还师生恋?还同居?

这还得了!

忠心耿耿的老管家立刻将情况汇报给了江父,琳琅也“凑巧”听到了,连忙表示自己愿意去劝劝弟弟“回头是岸”。

“起云,你现在年纪还小,谈恋爱也不急于一时……”

“啪——”

少年漫不经心勾起易拉罐的拉环,汽水飞溅。

爆破的声音惊得女孩儿后退半步。

众所周知,江家大小姐有着一双极为漂亮的眼睛,笑时弯如新月,而受到惊吓时,那对美眸便会瞪得圆了,流露出娇憨的神态。

当她眼里装着你一人时,心也要软化得不成样子了。

假如这是从前的话——

“说完了吗?说完就滚吧。”

江起云却是格外冷酷转身就走,真是讽刺啊,他乖巧听话时,不见得她对自己的事情多热衷,现在叛逆了,三天两头找上门来,还是以一种焦急的、沉痛的、哀求的姿态。

那些千篇一律劝人的话,他听得耳朵快生茧了。

“云云,你听姐说,我并不是反对你谈恋爱,只是现在更重要的事情就是专心学习,毕竟还有一个月就快中考了,你也知道,爸爸跟妈妈对你的期望很高!你一直是个乖巧懂事的孩子,应该知道怎么做的对不对?”

激怒,是很简单的事,只要打着“为你好”的幌子,再用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保准叛逆期的小孩子气得暴跳如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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