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隔壁老王在谈恋爱啦,稍后就来!
谢珧华几乎是一夜没睡,在病床边守着琳琅。
天色渐渐明亮,他疲倦的双眼撑不住了,终于睡了过去。
朦胧之中,有一只纤细的手掌在轻轻抚摸着头发。
他胡乱想着,这大概是女孩子的手,柔若无骨,指甲圆润,还有一股栀子花的香味。
不,不对!
谢珧华猛然惊醒。
一把擒住了那只手。
女孩被吓了一大跳,杏仁般明净温暖的眼眸无措看着他,就像一张柔软的白纸。
“是做恶梦了吗?”
她伸手从柜头里抽出纸巾,替谢珧华擦拭额上的冷汗。
谢珧华紧紧盯着她。
“你知道我是谁吗?”他放轻了声音。
对方迷茫看着他,似乎在回想着。
“你是……谁”
渐渐地,她陷入了一种痛苦之中,本就没有血色的嘴唇被她咬出鲜血来。
谢珧华连忙搂住她,轻声哄道,“想不起来也没关系,有我在,我记得你的一切,以后会一件一件说给你听。”
女孩攀着男孩宽阔的肩膀,小声地问,“那……你是谁?我们是认识的吧?”
“当然。”
谢珧华脸色不变。
“我是你男朋友。”
啧,这小狼崽子还挺有心计的。
在她失忆的时候想趁虚而入?
“可是,我看你长得比较像我弟弟呢。”琳琅犹豫地说,那就偏不让你容易得逞。
“从面相上看,我可能有点嫩,像高中生,你以前也这样说过。”谢珧华给她倒了一杯温水。
他继续微笑,“不过某些方面的尺寸应该是令你满意的。”
“噗——”
琳琅直接喷他一脸。
这人该不会是坏掉了吧?
说好的纯情大男孩呢?
“对、对不起!”女孩慌忙擦拭着他脸上的水迹。
谢珧华一本正经地说,“这算什么,我连你的口水都吃过。”
琳琅:“……”
“我总觉得你在骗我。”她认真地说。
果然,她就算是失忆,也没有那么好骗。
谢珧华早料到这种情况,因此并不慌乱。
他伸手碰了碰她耳边的宝石耳坠,那醇美的酒红色折射到他的眼瞳里,魅惑极了,“这对耳坠是我前天给你买的,上面有你我名字的拼音缩写,账单还在我那边呢。你说,要不是男朋友,谁肯给你买这么贵重的东西?冤大头吗?”
琳琅表面被说服了,心底却在轻笑。
谢小朋友,你这个可是在颠倒黑白哦!
不过,连她也没想到,这小小的宝石耳坠里竟有这么一番意义。
这厮似乎是对她虎视眈眈已久。
要是傅熙知道是他亲自往自己身边放了条恶狼,估计是要悔得肠子都青了。
啧,她是越来越期待崩坏的剧情了。
主治医生进来了,一个和蔼的中年人。谢珧华跟他讲明情况,他有些讶异看了“病人”好几眼。
在琳琅精湛的演技之下,“选择性失忆”的病症很快得到了医师们的认同。
“你要去哪里?”
见谢珧华这个“男朋友”要离开,琳琅摆出了焦躁的神情,有些不安,又有些恐惧,死死拽着他的衣角。
“乖,你一天没吃东西了,我下楼买菜,给你煮点粥暖暖胃。”谢珧华迅速进入了男友的角色,温情脉脉吻了吻她的额头,“要是你害怕,就先睡一会儿,等你睡醒了,我就回来了。”
“那你快一点,我就给你十分钟。”她恋恋不舍地说。
“好。”谢珧华稀罕摸了摸她的脸颊,温柔的勾唇一笑,像是对着他心爱的、有些任性的美丽妻子。
这个时候,谢珧华倒是意外表现出男人的成熟冷静一面。
毕竟知心弟弟这个角色,他早演腻了。
他可以不用再压抑自己的**,无论是生理的,还是心理的。
那个在梦中花海躺在他身下羞怯微笑的女孩,迟早有一天,他会让臆想的场景变成真正的现实。
欺骗一无所知的人,是一种很卑劣的行径,可他不在乎,达到目的更重要。
等他们生米煮成熟饭,有了家庭跟孩子,她就算恢复了记忆,也无法割舍这段开花结果的感情经历。
到时候他再装个可怜,使出一些苦肉计,让孩子们帮忙求情,她还能那么坚决吗?女人一旦犹豫,就会心软,而一旦心软……
谢珧华微微一笑。
她会是永远的谢太太。
他关上房门,傅母拎着一大堆东西迎面走来,身后还跟几个男生,专门是来探望。
“我儿媳妇怎么样了?”
“嫂子没事吧?”
谢珧华接过傅母手上的袋子,犹豫了片刻,一脸沉痛的说,“大概是受到了极大的刺激,她现在暂时失忆了,把我当成了男朋友。你们在她面前先不要提老大的事情,免得她情绪更不稳定。”
傅母瞠目结舌,“失忆?怎么会这样?”
她正想说他“冒充”琳琅的男朋友会不会不太合适,那个爽朗的大男孩似是对傅母无意提起,“从昨晚到现在,老大都是关机状态,可能是正忙着呢。”
所以忙到连女朋友出事了也不知道?
傅母读懂了谢珧华那句话的深层含义,立刻把嘴闭紧了。
傅母探望琳琅的时候,多数是以“上司婆婆”的身份,这层关系显然比不上“男朋友”谢珧华,琳琅对她的态度很亲切,却也是客套疏离的。
她是真的有点儿急,万一琳琅始终记不起来怎么办?
可是她记起来的又是痛苦的回忆,对儿子的印象肯定不会太好!她不由得埋怨傅熙,那个破见面会真的那么重要吗?小心他的媳妇拐跑了没地儿哭去!
傅熙完全不知道他的兄弟暗戳戳的要挖他墙角,见面会之后一帮人起哄说要来一场海上的豪华七日游,他作为公会的帮主没法推辞。
他的手机被杨露摔坏了,只好让她通知公司的人,他暂且休假几天,并让琳琅不要担心。
可谁知道呢,杨露是答应的好好的,压根没将消息发出去。
一个美丽的误会就诞生了。
最爽的莫过于瞌睡了有人递枕头过来。
她披上衣衫,把剑拿下来,剑鞘上刻着饕餮纹路。
戾气深重,还是一把杀人饮血的凶剑呢。就这样堂而皇之的挂在日常起居的寝殿之中,陛下你很任性哦。
琳琅随意挽了个漂亮繁复的剑花,幸好,不算生疏,毕竟当时可是她生存的技能。
女人撩了撩耳边的碎发,勾唇一笑。
也不知道这把嗜血的长剑,是否尝过它主人的血?
熟睡中的男人很敏锐,只是还没避开,胸口一痛,鲜血飞溅。
琳琅嗅到了那股浓烈的血腥味,不由得更愉悦了。
浑身的神经都好像颤栗了。
“有刺——”
他刚想喊,对方手腕灵活一转,凛冽的寒光斜斜刺过来了。
干脆利落的又戳了一个血窟窿。
魏帝又惊又怒,他从来没有这么狼狈过!
好在男人也不是花架子,反应过来后忍着疼痛迅速将人制服,一招锁住喉咙。
结果,粗糙的手掌触到的是细腻的肌肤。
他一愣,偏头打量起这大胆的“刺客”。
寝宫里的纱帐被风吹起,掠过女人的雪白脚踝。
只见她眉如春黛,眼盈秋水,秀骨清像,偏偏眼尾沾染了一缕血迹,平添几分惑人的妖冶。
“你是……”魏帝有些惊疑不定。
对方的身子突然往后倒。
裙摆如莲花般散开。
他一手将人拉了回来,抱在怀里,试探了一下鼻息,幸好只是晕了过去而已。
刺伤了皇帝就玩昏迷,真刺激。
琳琅暗想着。
这男配要是反应再慢点……姐妥妥的给你耍一出偷龙转凤的剧情。
太可惜了。
一听到皇帝的召唤,太医院的人匆忙赶来。
“陛下,臣先给你包扎……”
“小伤而已。”魏琛眉宇冷厉,“先给她看。”
这个女人好大的胆子,欺骗了他还不算,竟敢行刺于他!
可是不得不说,她成功颠覆了魏琛对那些千金闺秀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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