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6章银币小队
“银币小队!报数!”
新的远行者小队正在集结,这最后的点名也是出发前的最后整备。
“一号骑士已到位!”
一号成员是个灰精灵律法骑士,但却没有身穿沉重而坚固的金属重甲,但那超阶龙皮做出的皮甲,却更加珍贵,尤其是材质出色,是半神级九头老龙的馈赠,更是市面上绝对买不到的稀罕物。
较为轻薄的皮甲是精灵战士的最佳搭配,能够让其天生的敏捷和躲闪不受到任何限制,但抡起对挥砍、穿刺的防御能力来说,犹在最坚硬的精金铠甲之上。
那出色的防魔能力更是碾压被誉为魔法金属之王的秘银,若不是材质实在难搞,用一点少一点,我恨不得给所有的精英战士装备,但……
“队长大人,能不能把黑灰抹掉,这么好的装备,结果穿起来像是十五银币一件的二手货,我好不容易从莫莫那里抢到手……”
是的,眼前的灰精灵,并不是那个毫无节操可言的莫莫同志,为了我的贞操咳咳,为了我身为队长的威严,我无视那个强烈申请要同行的“狂犬”,更无视了“莫莫才穿了几天,不要抢走莫莫的宝贝,啊,臭雅雯姐,别穿,你的粗大腿和胸前的肥肉会崩坏她的”的哀求,选择了刚刚完成月光仪式的雅雯队长。
而且,这也不全是我的私人想法,同为律法骑士。黄金巅峰的雅雯不仅实力更加靠谱。那只用她能够随便使用的屠龙巨刃更是一件说是史诗。其实足以面对传奇神兵的顶尖凶器,再加上龙皮甲和天生的抗魔皮肤,能打能坦能输出就是跑不快,被圣光忽悠过的脑袋又忠厚老实,一个必要时候丢下来殿后的优质完美炮灰……咳,肉盾就打造完毕了。
“既然大家信任我,两位殿下把城市管理的重任交给我,身为城管骑士团的团长,怎么可能受限于阳光。最重要的。队长就算了,怎么可以比莫莫差。我也要接受月光仪式,成为不惧阳光的灰精灵。”
咬牙接受月光仪式的雅雯,也是城管骑士中新一批的灰精灵代表,而值得庆幸的是,当罗丝不在了后,少了一些宗教味道的月光仪式的风险和痛苦大减,当这个消息传开后,为了今后在地表方便生活,就是不少普通的黑暗精灵也举行了月光仪式。
“看来月光女神脾气不错,一下子多出了这么伪信徒都没当回事。貌似这仪式要耗费的神力不在少数。难道她打算夺取救赎神职?这貌似要和圣光之神的从神开战吧。”
抛掉那些乱七八糟的,当雅雯也成为灰精灵后。原本莫莫最大的优势也没有了,嗯,我绝对不是因为莫莫太难缠,才选了雅雯这个好欺负的老实人。
至于抽走了城管骑士团总团长后造成的影响……呵呵,今天天气真好。
“二号!科恩!骑士……魔法战士!”
我一眼横过去,这个可怜的小学徒立马改口转向了,或许在我们面前还是受气包,但实际上这个年轻的小骑士已经是迪芬德炙手可热的大人物,他那仿若神赐的魔法天赋让其崭露头角,而作为我的骑士扈从和大工程师迪米雷特的挚友,农家子弟出生的少年骑士虽然已经成为这座城市的高层,却以质朴友善赢得了他人的信任和友谊。
大概唯一让人不解的,或许是他明明莫名其妙的进入了白银阶的施法者身份,却依旧坚持迟迟没有进展的骑士修行,还总是强调自己的骑士扈从身份,但只要提到一件事,大家却又可以理解了。
“哦,他是罗兰殿下的弟子?难怪了.‘
“瞎扯什么!我身边就没正常人吗……”
我刚刚听到的时候怒极,当即反驳,但反驳的话越说越小声,毕竟在脑海中努力回忆了,一个个名字都翻出来了,亚当、艾米拉、蕾妮、葛丽娜等等,好像真没一个称得上正常,这还真没底气了。
“哼,才不是我的错,都是那个绅士之王称号惹得祸。”
【我觉得这只是单纯的物以类聚吧,你之前没有这个称号的时候,遇到过多少正常人吗?】
我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这刺中要害的吐糟了,貌似还真没有,科恩和雅雯算是少数较为正常的,虽然向往光明的黑暗精灵和想当骑士的魔法天才稍微有点奇怪(【稍微?】),但至少大部分还是正常的。
说到这,大概大家都知道我这次选择同行者的标准,没错!正常人!我已经受够了绅士和中二病晚期了,这次我要努力挑选正常人同行,平均这个队伍的悲风度!
【若是要降低悲风度,你丫把自己踢出去,比什么都实在。】
“闭嘴!”
【你信不信我让你升级为绅士之神,把吸引绅士的能力增强十倍】
咳咳,今天天气真好,让我们回到正题。
有海洛依丝的教学,科恩的魔法修行称得上一日千里,在四灵剑使上的研究上已经独树一帜,开放出不少独特的剑印和魔剑技,称得上青出于蓝,明明还是白银阶的菜鸟,却可以发挥出黄金阶以上的魔剑术。
至于肉搏的剑术和战技?通过数位剑圣级剑术高手的精心传授,大概,已经从‘被一个骷髅兵追着砍到半死”进化成“追着一个骷髅兵砍累到半死”。好吧。多少还是有进步的。但由于骷髅战士往往和一个农夫画上等号。事实上那进度基本可以忽略。
“混蛋,没见过你这么蠢的剑士,这么多剑圣教,就算是只地精,也进化成地精大剑师了,你丫却连握剑的手势都能记错,真不愧是罗兰的弟子,明明好路不走。专门找硬墙撞。”
好吧,若抛掉最后的一句,亚当的怒斥还是很有道理的,我却能够理解小科恩的追求,毕竟当年我也是看剑技什么的一看就懂,看起魔法书却昏昏欲睡,却依旧不满足成为一个近战职业。
“我当年不愿意当近战职业,主要还是因为觉得近战都是炮灰,施法者既帅气又厉害,而科恩坚持成为骑士。大概还是因为骑士之道代表的荣誉和守护吧。”
虽然可以理解,但普通人类的黄金成长期也就是这几年了。科恩的天赋这么出色,就此浪费了就更可惜了。
“这次出来应该会有实战机会,多多练习吧。还是不行的话,就给我乖乖去当法师,正好我们估计要到法师之国去一趟,我可以给你开个云中塔的介绍信,你就直接进行进修吧。”
看着当即变成苦瓜脸的小科恩,我仿若看到过往的自己,摸了摸小年轻的头发,然后使劲弹了个脑瓜以示鼓励,就把注意力投向下一个队员,一个主动加入而我不能拒绝的队员。
“那么我是三号?职业的话……龙后?好吧,游侠行不,我的剑法还算不错吧。”
黑发的秀美女性身着一身精致的银色锁子甲,带着装饰效用大过实用性的秘银细剑,正好顺路探求莫丽尔的求援,她也很干脆的和我同行了,至于自己的龙城……
“呵呵,今天天气真好。”
嗯,虽然今天乌云雷暴加冰雹,但天气还是不错的,看来龙族也对天气很有研究,这看法和我之前完全一致。
“你还没当多久龙后,就不怕你走了属下那些混蛋造反?”
“地下世界现在我们的声音最大,他们造反投奔谁?就不怕我们报复?再说了,只要他们有本事有能耐有胆气,造反也没什么。当龙后无聊死了,整天这不能做那不能做,还必须守在龙城,比当年在硫磺山城还难受,简直是坐牢,谁愿意当谁当。这次出来了,我要喝个……玩个够本。”
该说不愧是小红吗,这莫丽尔视作命根子的龙后身份,在她眼中却只是困住自己的束缚,现在借着机会就溜出来,但恐怕龙城已经闹翻了天。
不过她来了也是好事,毕竟冒险是一回事,还是要带个关键时刻翻桌的王牌,我本来打算要亚当或玛格丽特跟着的,但那两个家伙显然知道我在抓苦力,在我刚刚准备出行的时候,就悄然消失了。
“哼,不来也好。免得整天看到闪光弹。四号,谁是四号……哎。”
“殿下为何突然唉声叹气,难道老夫有什么失礼之处吗?”
眼前故作坦然和惊诧的,就是传奇大德鲁伊风暴之鹰,带着他也是无奈的选择,毕竟一个冒险小队就算没法师、没战士都行,但没有治疗者,那几乎就是作死了。
毕竟谁都无法保证自己不会受伤不会中毒不会被诅咒不会被暗算,但由于我们和圣堂教会的关系,找个值得信任的高阶圣光牧师很有难度。
律法教会的职业虽然普遍能打,但的确没有多少治疗能力,城管骑士的几个圣光职业都还是黑暗精灵,也不方便跟来,最后无奈的选择了后备选择——万金油的代表,能打能抗能治疗能施法但全部是半吊子的德鲁伊。
“五号科络丝,殿下,我会努力的!”
审判者兼风暴德鲁伊的科络丝也跟来了,不是有句俗话吗,德鲁伊、圣骑士、萨满祭司大概都只能算半个牧师,既然风暴之鹰一个人明显靠不住,就多带几个吧。
“嗯。既然德鲁伊只能看做半个牧师。所以我带了两个。还是传奇级的,虽然一个是变形专精,一个是风暴专精,但加起来还是可以的。应该吧……”
但看了一眼科络丝手上的《急救入门:三分钟教你学会扎绷带》、《连猴子都能学会的草药学手册》,风暴之鹰腰带上绑着的各类治疗踞(全部是初级的),我的眼角都在抽动,看来,我还是想的太好了。
“没法。不行我就亲自来吧。嗯,再加一个肉搏专精的圣骑士,这就有三个了,至少顶的上1.5个牧师吧。
等级高到不可考的龙裔游侠、近乎黄金阶战力的天才魔剑士、配上种族天赋和装备足以砍杀传奇的律法骑士,多么值得依靠的前卫整容啊,但貌似到了后卫方面,就一下子变得不靠谱了。
而雅雯和科恩却神情紧张的看了一眼这华丽的“传奇治疗者”们,“那个半个牧师应该指的是生命法术专精的德鲁伊”的吐糟最后还是没有说出口,然后毫不犹豫的许下了坚决不能受伤的决心。
至于小红,打了个哈欠开始打瞌睡。人类的普通治疗者本就对其帮助不大,累死一个主教级的圣光牧师的治疗能力。还不如她自己睡个懒觉自然恢复。
“我,我,还有我!我可是圣阶猎人。我是六号吧。嗯,真是个吉利的数字,太好了。”
那厮不顾我在努力忽略他,还在努力的刷存在感,若有其他的选择,我是绝对不会选择他的。
但问题是对于冒险小队来说,资深猎人的能力实在太好用了,野外探路、追踪、提前预知危险探查陷阱,有一个老猎人在队伍里面,野外可以放心行进和安心休息,这比什么都实在,而在我们的游侠是个非技术流的棒槌(某龙:哼。)的情况下,简直是必备的,尤其是兽王猎人的驱兽侦查能力,更是对我的目标有着极大的助力。
“不许给我惹事,不许传遍你那莫名其妙的真爱教义和精神污染,不许在我面前做那些恶心的事情………”
悲风不住的点头,但说到一半我就放弃了,不管他现在答应的多好,恐怕真遇到什么“真爱”,瞬间就会遗忘吧。
“七号就我自己吧,嗯,我是圣骑……冰雪大法师!”
自豪着摸了摸自己的雪白的大法师法袍的长摆,我得意的向四周炫耀,我容易吗?当了这么多年的炮灰近战,总算捞到了个后卫职业,
“真不容易,剩骑士当了这么多年,总算可以换个身份了。哼,从今天起,请叫我大法师罗德里依文斯特………那个假身份上写的啥?算了,名字太长了不好记,还是叫罗罗吧。”
轻轻耍了一个杖花,摆了一个体弱法师拄杖前行的姿势,却不小心把法杖磕了一下地面,然后啪嚓地面碎了一大块,碎石飞溅的到处都是。
“看来用精金做法杖不是个好主意,不过感觉敲起人会很爽。嗯,等那些肌肉傻瓜冲到我近身了,一棒子下去,想想就觉得很爽。”
“……我是该从名字都不记得的法师吐糟起?就这智力还是去当战士吧。或是从食人魔都拿不动的法杖吐糟起?你丫是打算用法杖敲死对面的战士吗。或者干脆还是吐糟小队的名字起?你的语文能力是体育老师教的?”
死猫的吐糟原来越专业了,看来还是因为有不少练习的机会。
“你已经吐糟了!还有,银币小队这名字怎么不好了?”
“全名了?”
“银币和帅哥的神奇冒险小队,很好听啊?”
“当年的冒险小队就叫‘黄金美女冒险小队’我就不说了,毕竟是你带队,你说‘小队的名字越俗气越容易让人记住。冒险者不就是追寻浪漫和财富吗?这名字很能打动人心’,队伍中女性也不少,被称赞美女也很高兴,当年没什么经验的我们也就被你忽悠过去了。但你也知道我们后来报名的时候对面的表情吗?他们笑的武器都丢下了,那简直是毕生之耻。”
连小红都抱怨起来看来这多年累积的怨念不小。
“到了后来,当年我们小队除了你,谁会用真正的名字称呼冒险团,结果就是我们个人的名声远比小队响亮。前段时间还有傻子问我们当年的冒险小队名字,想去查查我们当年的冒险事迹,我一巴掌把那傻子扇飞,别人以为我脾气大,真实原因还不是你那坑人的名字。你说这名字能告诉他们吗?我还要点脸啊。”
小红抱怨不断,死猫却边听变笑,还在努力的落井下石。
“但现在把黄金美女拆成黄金加美女,然后黄金变白银,美女变帅哥?这起名的能力以及突破天际了吧”
我沉默了,但死猫却还不知死活的在我面前叫嚣。
“帅哥小队?最亏你想的出来啊,难道你想被人简称帅哥队长?啧啧啧,桃子公主似乎给你压力不小啊,就这么想被当叫帅哥吗?”
我气的青筋直冒,咬牙切齿的说出了命令,用上了魔宠契约锁定了死猫。
“我总算知道我们队伍少了什么了,看来,少了专业踩陷阱拆陷阱的炮灰盗贼。嗯,盗贼还是猫人族的最好,八号海洛依丝,来,队长我给你准备了盗贼套装,你还是穿上吧。”
“等下,你说了炮灰吧。还有这是什么?猫儿和猫尾巴?这到底插在哪里?居然还有粉红色的女式皮甲。啊啊啊,你这个变.态,怎么会随身带着这些!”
“上次去兽人部落潜伏侦查时剩下的,海洛依丝,别想转移话题,也别想逃,给我乖乖穿上!”
“……难道你用过?大变.态!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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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