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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85565灰白大理石砌成的墓碑前零零散散堆着几捧白菊花,风吹雨打,碑上的黑白相片已泛黄,相中的女人面颊消瘦,颧骨高凸,被病痛折磨得窥不出往昔一笑倾城的风情。
风声飒飒,卷起似雪的花瓣,在灰蒙蒙的空中飘飘拂拂,最终落在林初戈的衣襟上。
方苓哆嗦地裹紧大衣,说:“回去吧。”
林初戈望了望天色,回头便见一双眼睛睁睁地看着她,与她相像得让她以为自己在照镜子。那双勾魂夺魄的眼却永远固定在照片中,不再眼波流转。
已然十年,还有几个人记得她林雅季,漂亮又如何,敌不过“死”一字。
昔日的裙下之臣结婚的结婚,老去的老去,山盟海誓如晨雾般消散,人人的生活都在继续,浩荡人生里似从未留下一笔名为“林雅季”的墨痕。
值得吗,林初戈想问母亲,回应她的只有凉飕飕的风,刮得脸颊生疼。
“下次再来看您。”她说。
墓地建在郊区,紧挨着一座山,车开不进来,两人与来时一样步行下山。公墓外有寸土寸金的住宅区,有富丽堂皇的酒店,有逼仄狭窄的小巷。
爱车停在巷口,方苓踱入巷子,搓着两手道:“想想就憋屈,阿姨只要勾勾手指,一大把男人为她做牛做马。”
方苓的母亲是林雅季为数不多的朋友,诸多往事就是由她透露的,每每讲起林雅季的“堕落史”,她便会连连叹道“不值得”。
方苓往掌心哈口气,继续道:“听我妈说,阿姨年轻时,追求她的人多如牛毛,有位富豪在游艇会上当众表示愿意分给她一半的身家,只要她点头。”
不立字据签合同谁相信他愿意分,仅凭一张谎话连篇的嘴么。空头支票就能骗倒一群女人,是该说金钱的魅力无穷,还是该叹女人太容易轻信男人。
人人都懂权衡利弊,林雅季再爱她生父,也不会跟钱过不去。若真有为讨美人欢心而将半壁江山拱手相让的傻男人,她母亲晚年就不会沦落为廉价妓女。
在她的印象里,林雅季总是披头散发衣衫不整,大喊大叫撒酒疯,或者用不堪入耳的言辞讥讽自己。有时是为了那个男人,有时为了她的姘头,总之是因为男人。
她从未在母亲口中听到她父亲的名字,像被禁止提起般,方苓的母亲来规劝林雅季时,她躲在门后偷听,也只听见无数的“他”,他他他,谁知是哪一晚的哪个他。
她勾唇笑,她的生父也许正躺在炕上抓紧时间与不知名的寡妇偷情,梦都不会梦到这个可怜又可恨的女人。
林初戈笑着问方苓:“如果你爱的男人不爱你,你会怎么做”
方苓不假思索:“强取豪夺打晕他,把他带回家”
“哟,老女人。”一语未毕,就被一道清脆的女声打断。
二人同时回头,先入目的是那一头玉米须般的黄发,只不过这一次跟在她身后的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女高中生,而是六个虎背熊腰的壮汉。大姐大派头十足。
林初戈波澜不惊地说:“我惹的祸。”
方苓隐约有些兴奋,天知道她夜夜都做着女侠梦,千秋万载一统江湖,再娶一个细皮嫩肉的小侠士回家生几个娃。
她严肃道:“七对二,打不过看在我们认识二十多年的份上,我要是被打傻了记得买k家的脆皮鸡去医院看我。”
林初戈忍笑答应了她。
黄发女生没空听她们姐妹情深诉衷肠,对身旁的高个男使个眼色,六个男人狞笑几声,围了上来,光线被一点点遮掩,男人们的身影将她们密密实实笼罩,淫猥的目光流连于胸脯间。
女生一口脆脆亮亮的金嗓子,烦恼道:“是先扒衣服拍照再揍呢,还是先揍一顿再脱衣服两位师姐选一选吧。”
一位黑皮勇士的手已搭上林初戈的肩头,手掌肥厚,指缝间尽是泥垢。她不慌不忙,淡定得叫人恼怒。
幽静凄冷的巷子里响起两双皮鞋敲地的声响,一快一慢,由远至近,伴随着清淡的烟草香。
利落的过肩摔,他将发愣的男人摔到黄发女身旁,摔得男人痛呼呻吟,摔得女高中生惊慌失措,弹簧般弹到墙角。
迟疑一霎,一声骨骼被折断的脆响,黑皮男的手臂像漏气的气球般,软趴趴地垂在肩上。
颀长挺拔的身姿立于人堆,莫行尧出拳凌厉,抬腿迅猛,游刃有余,帅气而不凶煞,雪白高墙甘当幕布,衬他黑衣如暮,似黑白默片,一帧帧地在林初戈的视网膜上呈现。
他只字不语,勾着头望向她,灼灼的目光穿过人群,仿佛天地间只剩他们二人。她冲他笑,有他在她就能安心。
一连被撂倒四个弟兄,中等身材的男人慌张地看向身后壮硕的高个男:“大哥”
“我不当大哥很多年了。”是姗姗来迟的陆江引,攫住男人的肩膀轻轻松松将他摔倒在地,然后自得地大笑。
他笑自己神勇无敌,一分钟干倒两傻蛋,只长肉不长脑的傻蛋。
再看小师妹,哭得梨花带雨,期期艾艾求饶。
陆江引蹲下身,擎住女高中生的下颌,黑色眼线在眼眶周围晕开,双颊淌出两道淡灰色的泪痕,冲淡红艳艳的腮红,脸上的颜色深一块浅一块,如同画家手中的颜料盘。
转一转温柔多情的桃花眼,陆江引厌弃地把指腹的粉底抹在白色衬衫上,不满地嘀咕:“惨不忍睹。学什么不好非学打打杀杀,惹了事又吓得屁滚尿流。”
他们几个朋友聚在弥赛亚俱乐部最:“你就是看上他会做饭”
林初戈拿着抹布擦饭桌,笑说:“会做饭是锦上添花。”
“那是相中他那方面的能力”方苓别扭地问,“他二十八,还是二十九快三十岁的老男人,嫁了他也许二十年后就得包养小白脸慰劳你空虚的身心。”
“男人三十一枝花。”林初戈乐不可支,头枕着胳膊趴在桌上笑,红唇颤颤巍巍如风中摇曳的樱桃,“二十年后我也不小了。”
莫行尧走出厨房,如画的景致映入眼中,他看向全身散发着黄光的六十瓦电灯泡,假意关心道:“时间不早了,方小姐不回家”
“我晚上留宿,莫先生慢走。再见。”方苓挥挥手,不像告别,更像赶苍蝇,她向着林初戈道,“有酒吗我想喝。”
林初戈点头,起身想去拿酒,被莫行尧制止。
“她有脚,让她自己去拿。”他反常得很,赌气道,“我回去了,你送送我。”
林初戈无可奈何地睨他一眼,告诉方苓厨房里有一瓶红酒,跟随他出门。
电梯门打开,梯内只站着一个中年男人。
莫行尧改变主意说:“我们走楼梯吧。”
林初戈深感莫名其妙,愣神间,他已拉着她拐进楼梯口。
“你别喝酒。”他语气接近命令。
“为什么方苓又不是男人,而且她晚上要值班,不会真留宿。”她怏怏然道,“莫总想让我怎么送你陪您走楼梯”
莫行尧忽然站定脚:“我今天又是打架又是下厨”说一截就吊胃口地停住,直直看着她,目光如炬。
林初戈嗯一声,笑道:“所以呢”
“奖励。”他无限暗示地扬眉。
幼稚,三岁孩子么,她腹诽,却依然踮起脚送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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