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7、番外二3(1 / 1)

从西朔山到渭水之东的弁州,轻装简行、快马加鞭,也至少要半个月的时间,且中途多为险峻的山道。

为了看护好封夫人,封家主与她同坐一辆马车。简禾就将侍女什么的都打发了去别处,独享最末尾的马车。把车门一关,才将滕筐的盖子打开,让躲在里面的玄衣出来。

长夏正浓,天公不作美,出发的当日下午,天就淅淅沥沥地下起了雨。原本就险峻的山路被黄泥一冲,泥泞不已。唯恐马车打滑,行进的速度放得很慢。

简禾掀起了窗帘,玄衣也趴在了窗沿上,与她头靠着头。沿途的山壁极为陡峭,近乎是笔直的,泥沙混着雨水不断冲出一道道小泥道。这种情况,是人都想快点过。

简禾担忧道:“雨好大。要是他们一直不停车,你不就走不了了吗?”

玄衣抖了抖身上沾到的雨水:“不会的,西朔山的地界,你们一天之内走不出去,你们今晚一定会找客栈住宿。在离开西朔山的地界前将我放走就行了。”

“好。”

矮几上放着一些零嘴,是上路前专门买来解馋的,此时已经堆满了糖纸了。玄衣咯吱咯吱地含着糖,尾巴轻轻地在竹席上扫动,看来心情颇好。

魔族人与人类的味觉,那是差天共地。但玄衣却对人类的糖果情有独钟,嗜甜如命,多腻的糖都吃得津津有味。

简禾趴在了马车里的矮几上,有些惆怅。

今晚之后,就再也见不到玄衣了吧。天大地大,到现在他也绝口不提自己的家在哪里,就算想找他叙旧,也找不到了。

“玄衣,我以后可以写信给你吗?”

玄衣龇了龇小尖牙:“我住的地方收不到你的信。”

简禾道:“那要是我不写信,你还会记得我吗?”

玄衣一顿,觉得有点好笑,故意道:“应该不会了。”

“喂!”简禾控诉道:“你怎么这样,好歹认识一场,以后都见不到了,你不应该说几句好听的话吗?”

玄衣“哦”了一声,道:“好听的话?比如呢?”

“比如——”简禾翻开了最近在看的书,念道:“‘死鬼,我会想你的,你不许忘了我’、‘我不舍得和你分开’这样的话啊。”

“又是你们人类的那些稀奇古怪的书吗?”玄衣轻嗤一声,不屑道:“想都别想,魔族人才不会说这种肉麻的话。”

简禾气得在毯子上滚了两滚。

就在这时,马车的门忽然被敲了敲,打闹的两人立即噤声了。马车夫模糊的声音自外传来:“小姐,前面要过桥了,山谷风大,会有些晃动,请坐好。”

过桥?

简禾趴到了窗上,往前一看。原来车队已经走到了悬崖绝壁,一座凌驾在幽谷高空的长桥,连接着数米之遥的对面山崖。此时暮色四合,雨势又加大了,隐约能看见山崖的对面,有星星点点的磷火光芒,应该个热闹的小镇子。

若是不想在雨天露宿荒野,睡在马车里,就得在天黑前找到客栈。幸好,紧赶慢赶,还是来到了预计的第一个落脚点了。

这桥是以长索与木头所搭建的,约有两辆马车那么宽,铺着坚厚的木板,多年风吹雨打,仍横跨在幽谷之上。下方常年都是雾茫茫的,看不见有多深。现在天色暗了,就更是一团乌黑。

由于长度太过,有风吹来时,还是免不了会晃动。当马车踏上了桥时,那锈迹斑斑的铁墩发出了轻轻的“吱呀吱呀”声。

谨慎而缓慢地行至一半,天边忽然炸开了一声巨响,银紫色的闪电劈在了桥边,燃着了一颗枯树。前方的马匹受惊,前蹄高抬,狠狠朝下一砸。桥本来就有些晃动,这下,前后的马匹受了惊,连带反应,便是往前猛冲。

事情就发生在那么一瞬间,短得让人来不及反应。车夫青白着脸,用力地勒住了缰绳,然而马车已经滑向了桥栏,被旁边的马车撞飞,锋利的铁索拦腰一勒,两边夹攻,窗棱散落。车中的人从破损的大洞中甩飞了出去!

玄衣瞳孔猛缩,喊道:“简禾!”

极速坠落的马车、惊恐的尖叫被风声吹散。简禾的眼中盈满了恐惧,越靠近地面,越能看清崖下只有一条极浅的小河,河床锋利嶙峋的石子朝上空高耸起来。忽然,一只手臂狠狠地勒住了她的腰,紧接着,便是砸向了岩壁的一声巨响。简禾昏死了过去。

恢复意识时,一簇白光从窗棱中照入。简禾眯着一条眼缝,第一个反应便是——我死了?

随即,密密麻麻的、针刺一样的痛潮水般涌来,迅速驱散了她的迷茫。简禾□□了一声,扭动了一下,立即有人握住了她的手腕,压低声音道:“别乱动,我在这里。”

简禾的视线慢慢聚焦了:“……玄衣?”

玄衣披头散发,脸颊有些脏污,跪坐在了地上,让她枕在了自己的膝上。瞧见她终于醒了,玄衣如释重负,撩开了她的发丝,道:“是我。”

简禾还是有些搞不清状况,迷迷瞪瞪道:“我们已经死了吗?”

“……”玄衣不知道该气还是该笑了,深吸口气,感慨道:“差一点。”

昏倒前最后的记忆总算回笼,依稀记得是有人在最后的关头,勒住了她的腰,所以她才没有被砸成肉饼。那应该就是玄衣恰好在那个时候恢复了人形。

虽然是抱住了她,但要是不抓住些什么,照样会摔死。山谷下藤蔓丛生,他们被风吹近了崖壁,最后的那一声巨响,应该就是他们撞到了悬崖上,被砸晕了。

简禾动了一下,抱腿大叫起来:“……这里是哪里?我的腿好疼啊!”

玄衣扶住了她的肩膀,急道:“不要乱动,你的骨头断了,现在用木条固定住了。”

简禾微微支起身,往下一看,看见了自己的腿与一根笔直的木头,被两根发带绑在了一起。

这里是山谷下的一个猎户小屋。他们被藤蔓拖着砸到远处的崖壁上,没有与马车的残骸落到一处。玄衣毕竟是魔族人,比简禾更快醒了过来,在自己的伤势愈合后,他隐约摸出了简禾的骨头有点问题,当下立刻替她处理过。

他知道没有灵力傍身的人类是一种多么脆弱的生物。若是在伤筋断骨的前提下又受了寒,那就极有可能熬不住。故而,他抱着昏死的简禾,沿着河水朝下走,终于找到了一座猎人的小木屋。虽说什么家具也没有,但至少可以避雨。

昨晚她一直没醒,气息也很微弱,玄衣差点以为她醒不过来了。

疼痛折磨着她的神经,简禾到底还是个孩子,瘪了瘪嘴,含着泪道:“我以后会不会残废啊?”

玄衣用袖子擦掉了她的眼泪,语带嫌弃,一点也不温柔,动作却很轻柔:“哭什么。你能好起来的,我保证。”

被他搓了一通脸,又揉了头发,简禾迷迷糊糊地就不哭了。他让简禾靠墙坐,回过身去,从支起的火堆上取过了一条熟鱼。

鱼肉什么调味料也没有下,简禾以为自己会没胃口,但尝到肉味的那一刻,她忽然感觉到了饿,狼吞虎咽,不一会儿就吃掉了整条鱼。这才有时间低头查看自己的情况。

断腿是最严重的一点,其实简禾的身上还有数不清的擦伤,尤其是与断腿同侧的右半边腿。幸亏玄衣将她的上半身揽在了怀中,没有直接砸到山壁上,否则一定已经毁容了。

裤子被血痂凝住了,没有止血的药粉,玄衣不敢轻易就揭开它。要是一直不服药,又不清洗,一定会出问题。

简禾的脑筋终于灵活起来了:“我坐的马车里面有一个小匣子,就是你躲着的那个。里面装了个药盒,如果没有被河水冲走,里面一定还有药。”

“我知道了。”玄衣站起身来:“我去找找看,天黑之前回来。”

简禾在屋子里缩着,天慢慢黑了,被雨浇得的玄衣总算回来了,还提着两条活蹦乱跳的鱼,以及一个匣子。里面林林总总地放了很多东西,有连药瓶子都没了的丹药——这都是他能捡回来的、擦得干净的丹药部分了。除此以外,还有一些干粮,和还没碎的糖。

玄衣将湿了的外衣晾了起来,拧干头发,蹙眉道:“我不懂你们人类的药该怎么分,你看看有没有能用的?”

“我看看,祛瘀……止呕……有了!”简禾喜道:“是止血粉!”

天助她也,止血粉的瓷瓶竟然还没碎。原本她不抱希望,以为它早就被河水冲掉了。

有了药,一切都好办了。简禾的血痂从膝盖上一直拉到了大腿下方,裤子被粘紧了,一扯她就含着泪喊疼。

人这种生物,看别人受伤时,很少会有几欲晕厥的感觉。而轮到了自己时,若是看到了惨状,三分的痛就会马上变成十分。玄衣担心她会晕倒,用身体挡住了她的视线,轻而又轻地轻轻撕开了她的裤子,再用水沾湿血痂的部分,最后才把碎片揭了下来。最后,他的身上都出了一层薄汗。

好在,这样一看,不过是血出得多,实际的裂口并不大,从小腿内侧一直蔓延到了膝盖上。现在的条件那么差,以后一定会留下疤痕了。

玄衣的心有些堵,撒了止血粉,伤口一阵凉丝丝的感觉,迅速地止住了还在丝丝外渗的血珠。没有可以包扎的东西,唯一还算干净的,就是他的衣服。

简禾用手捂住了自己的眼睛,道:“好了吗?”

玄衣吁了口气:“行了。”

简禾躺在地上,微微直起身,从指缝里偷偷看了一眼自己的腿,见不到血了,又暂时止住了痛,这才放心地躺回了地上。

玄衣在她身边坐下,简禾又不舒服了,说自己脖子酸,非要枕在他膝盖上。

玄衣看她一眼,无言道:“你怎么这么多要求。”

话虽如此,他还是挪近了些,轻轻地托住了简禾的头,让她躺上来了。

简禾有点开心,睁眼望着他。

还在兽形时,玄衣总爱口是心非,也不会说好听的话。或许是因为她现在看起来比较惨,玄衣就发生了变化,没有那么别别扭扭了。的确一句肉麻话也不说,但是,不管她提什么要求,他都是有求必应的。

简禾心满意足地动了动头,道:“我膝盖的伤口大不大?”

玄衣以食指和大拇指在半空中比了一段长度:“这么长左右吧。”

他原以为简禾听了会不高兴,没想到她却松了口气:“还好还好,不是最大的。”

玄衣扬眉,反问道:“‘还好’?”

“我小时候爬树,有跌过下来,比这更厉害的伤口我都有呢。”简禾怕他不信,拉起了自己的袖子,小臂的内侧,果真有一道白白的不显眼的疤,又道:“幸好我那时候年纪小,才三四岁,好了伤疤就忘了疼。”

“这算什么‘厉害’。”玄衣撇开头,望着噼啪燃烧的火堆一会儿,又道:“你才三四岁,为什么你家里人会让你做这么危险的事?”

“没人管我啊。”简禾将袖子拨了下来:“我小时候,是在西朔山上长大的。我娘在怀着我的时候遇到了山贼,生下我以后,她就……不太好了,也不认得我。我经常在山里野,四处跑。两个月前才被接回来这里的。”

玄衣一怔。

“他们说我爹是个厉害的大家主,他一定能找到这里来的。”简禾一顿,好奇道:“你呢?玄衣,不是说你住在一个很远的地方嘛,为什么会来西朔山?”

空气安静了许久,简禾以为他不会回答时,玄衣才缓缓道:“因为我爹。”

“你爹?”

魔族之人踪迹成迷。传说中,在数百年前,曾有法力高深的魔族人,可以当空撕裂一道狭缝,以幻术塑造出一个空间,不必躲躲藏藏地住在荒郊野岭。

在那以后,效仿者众。

而玄衣所出生的地方,唤作觅隐,也是一片与世隔绝的幻境。当然,它还没有那么玄乎,不能随意飘动,也不能在任何地方都随手撕开、随便跳跃。更类似于一个被结界保护的山谷。普通人去到同一个地方,看见的是黑黝黝的荒郊野岭。只有魔族人可以穿过结界,踏入真正的觅隐中。

他的父亲在西朔山被仙门围困,传信回了觅隐求救。但还是晚了一步。

大概是因为玄衣还是个少年,没人告诉他这个消息。直到噩耗传回,玄衣才知情。

简禾一下子睁大了眼睛:“那么,你会来这里,是因为……”

玄衣的指骨微微发白:“因为我不相信。”

至亲之人突然身亡,他又怎么可能安然坐在觅隐中等候。不顾一切地赶到现场,才是人的本能。

正因为难以置信,又不愿接受,他趁着觅隐还混乱时,没有与任何人商量,赶至了西朔山。

简禾小心翼翼道:“那你……找到你爹了吗?”

玄衣木木地道:“找不到了。”

简禾愣了愣,明白过来,心脏一紧。

玄衣将脸转向了阴影中,低微道:“他不在了。”

魔族人死亡后,身体会化灰。他嗅到了很浓的血腥味……夹杂了些许他父亲的血味。

带着不祥的预感,追到了山谷中,望见了满地魔兽的尸骸,他父亲的气息就中断在了这里,却见不到他父亲的尸身。这样的情况,极有可能是元丹被挖,尸身烟消云散了。而这些魔兽的尸骸,应是他父亲召来的。

除此以外,现场还有封家的门生。心神大乱的玄衣就这样被他们抓住了。

“对了,你一说,我就想起来了。”简禾回忆起来,清晰地道:“我那天亲眼看到,那些魔兽的身上都是被同类咬出来的伤口。你父亲要是真的被仙门围困了,他召出来的魔兽,应该是被刀剑劈砍的呀。”

玄衣一凛:“你说什么?”

那时候遍地是尸骸,他只顾着寻找父亲的踪迹,根本没有细看过魔兽的死状。

“真的,我绝对没记错。还有,那些门生受罚时,我偷偷去听了。他们都老实跟我爹交代过,说是听见了那个山坳里有怪声,才会追过去的。去到的时候,那些魔兽已经被同类咬死了。他们就白捡了一堆猎物。你说,怎么会这么凑巧?会不会是围困你父亲的人,故意将仙门的修士引到了那里去,然后嫁祸给他们,让你误以为仇家是仙门?不是都说一些家族会对魔兽这类的战利品进行改造嘛,到时候,肯定就看不出来它们原先是怎么死的了……玄衣?”

玄衣周身的气息十分可怕,慢慢地靠回了墙上:“多谢你告诉我。”

入了夜。简禾的断腿仍在痛着,拖不了多久,必须尽快找医馆接骨。

她强迫自己睡一会儿,但又害怕睡醒了以后只剩下自己一个,好久都没有睡意。

夜深人静时,玄衣一条腿蜷着,另一条腿伸直让简禾枕着,将残破的外衣搭在了简禾身上,一手搭住了她的肩,侧头倚在了墙上。

简禾不想吵醒他,但又想和他说说话转移注意力,以忽略腿上的痛觉,便轻轻唤道:“玄衣。”

她决定——如果他没听见、不回答,那就说明他睡着了,她就去数蚂蚁,数羊,不会再吵他了。

玄衣不过是在闭目养神,闻言,立即就睁开了眼睛,低头看她:“怎么了?哪里疼?”

“玄衣,你好不容易才走得了,你会不会觉得我拖累了你呀?”

玄衣按住了她的眼睛,嗤道:“我不至于急到连几天也等不了。”

简禾的睫毛轻轻在他掌心瘙了几下:“那我明天睡醒了还能见到你吗?”

她原来是在担心这个吗?不过,被这样依赖的感觉还不错。

玄衣轻轻一提嘴角:“这个嘛,等你明天睡醒就知道了。”

“谢谢你,玄衣。”简禾小声道:“遇到你真好。”

第二天,天亮以后,天气比想象的变得更糟糕。雨幕冲陷了河堤,河水漫出了河床,模糊了地界。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来,十有是车毁人亡。当她父亲不可能连搜也不搜就放弃。唯一可以解释的,就是天气和能见度阻拦了他们的脚步。

也因为天气太差,二人没有雨具,想妥善地将残了一条腿的简禾带走,搞不好会加重她的情况,至少也要等雨停了才行。

问题是,这雨也不知道要下多久。万一一下就是一两天,那就不妙了。二人翻找药箱,想看看里面还有多少干粮,或者还有没有派得上用场的东西。

简禾愁道:“药已经不剩多少了。”至少,止血粉就没有了。

玄衣头也不回:“我会去采。”

简禾笑了笑,又神秘兮兮道:“不过,糖还有一颗。”

糖在掉下来时已经被砸碎了,恰好就是左右两小块。简禾分了一半给玄衣,笑道:“有糖一起吃,这样我们就算同甘共苦过了吧。”

咯吱咯吱地咬碎了糖果,玄衣嫌弃道:“太淡了。”

“有得吃就不错了,你还挑!”简禾继续摸啊摸,触到了一根被压在了垫布下的长条形的东西。意外地掀开一看,那竟是几簇捆在一起的信号烟花!

仙门修士有时候会随身带着它们,以在危急时汇报方位,寻求救援。没想到这个小药箱里也藏了一簇!它的光芒能停留很长一段时间,只要封家的人在附近搜山,看到了信号,他们很快就能找来这里了。

这东西不畏水,但是,若要传得更远,至少要等天黑后才能用上。

“我们在傍晚时可以试试看。要是没有回应……我们雨停后必须离开这里。”玄衣起身,道:“趁现在雨小,我去找找有没有能带上路的草药,傍晚前回来。”

简禾点点头。

一起等到了夜间,雨终于停了。趁此机会,玄衣吐出了一口烈焰。烟花贯天,“轰”一声炸开了了,斑斓璀璨。只要不下雨,这些漂亮的光斓就可以在空中存留一小段时间。

紧张地等了好一会儿,遥远的幽黑的山中,又升起了一簇相似的烟花。

有回应了!封家的人果然就在附近!

简禾一喜,忍不住激动地抓住了玄衣的手。不一会儿,又是一道绚烂的烟火。比刚才的距离更近了些。这是在向她表示正在赶来。

照这个速度,不用多久,封家人就能赶到了。

这也意味着,玄衣可以安心将简禾留在这里,是时候离开了。

虽然这么多天都想着要获救,想快点儿躺回舒适的床上,但到了真正分别的这一刻,简禾才觉得,她还没有做好准备。

玄衣蹲在了简禾面前,揉了揉她的头:“我走了。”

“不行,你还不能走。”简禾耍赖地拖住了他:“你还记不记得,你答应过我,要是我救你出来了,你就要帮我做一件事的?你还没履行的说的话呢。”

玄衣跪坐在了她身边,凝视着她:“那你现在想好了吗?”

“嗯。”简禾揉了揉眼睛,道:“我要你记着我,以后不能忘记我。”

玄衣怔然。

简禾万分不舍,强调道:“听见了吗?死鬼,你不能忘了我。”

十二岁的简禾,还有几分孩子气,至今仍在对玄衣在马车上说的话耿耿于怀。

玄衣除了啼笑皆非,还有一些说不清的惘然和惆怅。他弯腰轻轻地抱住了她,一字一顿道:“我不会忘记你的。”

其实她根本不用提这个要求。虽然只短暂地相处了一个月,在人生中占据那么短的篇幅,以后也不会见面了,但是……他是不可能忘记这个人的。

简禾得寸进尺:“如果在大街上见到了我,不能装不认识我。”

“知道了。”

简禾这才高兴了起来,吸了吸鼻涕,推了他一下,道:“你快走吧。”

玄衣最后望了她一眼,走到了门边,简禾又喊住了他:“玄衣!”

他回过头来,简禾用力地挥了挥手:“能认识你这个朋友,我很开心,再见啦!”

玄衣微一点头,就转身没入了黑暗之中。

人都以为未来很长,总有相见的机会。但其实很多时候,你以为的暂别,差点就是永别。

此后的三年,两人再没有见过面。简禾随着父亲回到了弁州,与封小夫人、以及她素未谋面的弟弟妹妹住在了一起。但因流言之故,也因为不是一起长大的,她同父异母的弟弟妹妹似乎将她当成了抢夺父亲的假想敌,彼此关系并不亲厚。

每逢这种时候,简禾就会格外想念玄衣。想他现在在做什么,又会想,如果他可以跟自己一起回来,那就不会觉得孤独了。

时间再长点,简禾抽条长高,出落成了艳名远扬的封家大小姐,也结识到了外面的朋友。与玄衣共处的浓墨重彩的一个月,慢慢沉浸到了她的记忆深处。

偶尔午夜梦回,简禾都会怀疑,自己十二岁时的那段记忆——阴森的兽牢,俊美的魔族少年,矮墩墩的小怪兽,同食同寝一起打闹的一个月,在山崖下的生死与共,一起分享的半颗糖,以及最后的道别,他答应的“不会忘记你”——都是她因为太过寂寞而想象出来的一段绮丽的故事。

唯有撩起裤腿时,膝盖上留下的疤痕能提醒她,这不是她的臆想。

好景不长,来到弁州的第三年,饱受疯病折磨的封夫人与世长辞——当然,这对于她来说,或许是种解脱。

紧接着,下一年,弁州气候反常,大旱之后又是大涝,爆出了一场罕见的瘟疫。在一片缟素中,封家易主。

至亲不在,就再也没有留下的必要了,简禾随着百姓的洪流离开了弁州。在某处依山傍水的湖边,为了救两个落水的孩子,她被湍急的江水冲走了,失去了意识。

再醒来时,简禾已经身处在了一所陌生的地方了,还没睁眼,就听见了几个声音在嘀嘀咕咕道——

“这人你是在哪捡到的?”

“顺着江水飘过来的,我看还有气,就给捞上来了。”

“那你把她带回来觅隐这里干什么?你养吗?往河滩一丢不就得了。”

“还不是看这娘们长得好看,过段时间,不是那什么了吗,留着她,绝对有用……”

……觅隐?

简禾气若游丝地睁开了眼睛,吐出了一口清水。

两颗拱在她眼前的头迅速分开,但简禾还是看清了他们均是黄瞳——这竟是两个魔族人。

刚从,她依稀听见了“觅隐”这个地名……迷迷瞪瞪地琢磨了片晌,忽然一惊醒,想起来,这是玄衣说过的他的家乡!

作者有话要说:在地铁上码的、非常粗糙不讲究的一章,可能会有bug和错字,请见谅!

待大(逐)大(句)大(重)修(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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