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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7章 蛮荒之王 一 求月票(1 / 1)

陈德兴慢慢点头,就等着李彦简的下文。

“……我大唐现在已经还都洛阳,五卫大军也已齐集河洛。史润甫(史天泽)、张德刚(张柔)、张世辉(张荣)、董彦明(董文炳)、董彦华(董文蔚)、张邦直、解成、张荣实等将俱已受大唐官爵,现在都各将兵马往洛阳、南阳集结。另有李毅奴哥、戴曲薛二将据太原起兵响应,宋国的襄阳镇节度使高达,利州节度使刘整、兴元节度使张珏,益州节度使俞兴都已经答应出兵响应大唐。各路兵马合计不下25万,局势对我们唐明两国大大有利啊!”

李彦国蹙着眉头,最后又补充道:“此乃箭在弦上之势,如今已是不得不发了!若明王殿下能牵制住蒙古东道四王,令其不能直下河南,我大唐便能击破忽必烈大军,将蒙古蛮夷逐出中原,尽复我华夏故土!”

历史上李璮举兵反蒙的时候,就寄希望与北地汉侯的响应,但是结果却非常悲催,只有李毅奴哥、戴曲薛和张邦直等几个实力不足道的小角色响应。大部分汉侯都站在蒙古人一边进攻李璮。

而现在,李璮起兵之后,却是应着如云,非但北地汉侯大半响应,便是南宋这边也有四个节度使答应出兵。俨然就是真命天子的气势了,在这种情况下,李璮自然想要一股作气打垮忽必烈。

看到陈德兴面无表情,不发一言,李彦国也并不失望。微笑道:“大王担心的可是燕云之地的归属?我父皇的意思,今后唐明两国可以如昔日宋辽两国一样……大唐只要北宋故地。不取燕云分毫。大明可取昔日大辽之势,南据燕云。北控草原,西抵天山,东至大海……哦,是东至明洲,便是南番、大洋之洲,也都可以给大明。吾李家只要中国之地,其余皆可归大明所有。吾李家还可以做大明镇服明洲、南番、大洋洲的后盾!”

李家的要求倒是“不高”,只想守着中国,而且连燕云十六州都能让给陈德兴。至于世界。李家就当它不存zài,统统给陈德兴去征服。

一言蔽之,就是李家只当中国之主,陈德兴可以去征服世界,做世界之王!

想到这里,陈德兴忍不住也有些心动了。

但是转念却想到,忽必烈可是这个时空原本的大BOSS,现在又得了南宋的暗助,恐怕没有那么容易被打败……

陈德兴叹了口气。霍地一下站了起来,“南山兄!既然大唐有意与我大明共存共兴,孤王又如何不允?请南山兄转告令尊,北方之事。吾一力当之,无论蒙古东道四王是否直下燕云。吾都能将之牢牢牵制,尽可能不纵一人一骑入河南!”

李彦国闻言大喜。站起身行了一礼,大声道:“小王斗胆一问。大王何日出兵讨伐金莲川?”

陈德兴思索一下,回答道:“秋收已经结束。返乡军将皆已回营,十日内孤王就会亲征金莲川!”

……

全副武装的探险队员,纷纷从上船上跳入了齐膝深的水中,然后步行走上了金山半岛的北海滩。终于踏上久违的大地,让这些坐了很久帆船的军将们精神一振。

上一次踩在陆地上还是两个月前在日本镰仓,那可是一个让人难忘的地方,到处都是寺庙和佛像,还有古怪的食物和非常容易上手的女孩子……甚至还带了几十个日本女孩子飘洋过海到了明洲!

只是不知道他们这些来自中国的探险家们在明洲这片蛮荒大陆上会遇到什么?是友好的土著,还是披坚执锐的明洲甲士?

“列阵!”蒙起大声吼道,这个后来被誉为“新大陆征服者”或被一小撮生活在南明洲丛林中的土著称为“双手沾满鲜血的魔鬼”的家伙,现在只是紧紧攥着一把镶钢大横刀,穿着身皮甲,惴惴不安的站在一片完全陌生的海滩上。望着不远处被森林层层覆盖的山丘,额头上面已经布满细密的小汗珠。

谁也不知道,会不会有成千上万武装到牙齿的战士从那些树林中冲出来!

哪怕,不是武装到牙齿,就和辽东山林里面的野生女真一样的蛮子来个一两千。也足够把蒙起手下不足百人,而且个个都因为旅途劳顿瘦了一大圈,还有十几人干脆带病坚持工作的探险队给揍得找不着北!

“两列横队!枪弩在前,长枪据后,弩手张弩上箭……全体,跟随本官前进!”

蒙起举着刀身长达三尺的熟铁镶钢大横刀,往前方一指,然后带头踏出了前进的步伐。

他们的任务,就是扫荡海滩周围的林地,驱逐可能盘踞在那里的土著,如果运气好的话,再抓一两个俘虏回来……

明洲号等四船已经下了铁锚,歪歪扭扭的停靠在金山半岛北滩附近的海面上。之所以是歪歪扭扭,那是因为四条探险船多少都有伤在身。两个月的连续航行,路上还遭遇了风暴,给船体造成了不少损伤。没有船毁人亡,完全是因为周小七这海贼出身的探险家人品不错,太平洋的龙王爷不收他。

人品很好的海贼、和尚还有一个状元,这个时候都拥挤在明洲号的右舷甲板上,用望远镜紧张地看着远处的滩头和树林。也生怕从林子里面涌出几百上千个能打的,用刀枪弓箭教训他们这些侵略者!

而在距离这四艘探险船不到十里远的海面上,居住在金山半岛东海安的丘马什人渔夫大带鱼和他的兄弟龙虾,正拼命的将独木舟划向海滩。丘马什人是印第安人的一支,分布在北明洲西部沿海地区,以捕鱼和狩猎为生。算是渔猎民族!不过和辽东的野生女真是不能比的。

北美洲嘛,天选之国,物产丰饶,要弄点吃的穿的太容易了。林子里面有野生动物,海里面有鱼有虾,往内陆走走就有好六七千万头北美野牛,到处游荡,繁殖又快,对生活在石器时代的印第安人来说,简直就是自走式烤牛肉!

而且,可能是因为人类抵达美洲有些迟了,一开始到达的人口又少,所以到历史上欧洲人抵达美洲的时候,这片洪荒大陆上的人类数量还比较少,大陆上的自然资源足够养活除墨西哥地区、安第斯山脉地区之外的其他印第安人,因此也让这两块地盘外的印第安人缺乏积极向上的压力,就这样懒懒散散的生活着,只到凶残的欧洲殖民者到来!

当然,这个时空他们的运气比较好,首先发现新大陆的不是凶残的欧洲人,而是素来讲仁义,喜欢以德服人的中国人……

“大带鱼,快划,他们追上来啦!”名叫龙虾的年轻的丘马什人一边划船一边大喊着。在他的身后,一艘从明洲号上放下来的舢板,正由八名水手奋力划动,猛追过来。

这条舢板上还有第九个人,是北明海军少尉何山,手中拿着一支枪弩,一边瞄准一边吼道:“快划,快划啊!再靠近些,老子一箭射死拿那孙子!”

“只能射伤!”一个正在划船的水手连忙提醒一声,“这是七哥儿说的,要留活口……”

“知道了,知道了……要以德服人,要交朋友,不要乱杀人!这我都知道……”

这个矮壮敦实,曾经在周小七手下当过海盗的家伙嘴上说知道,却还是毫不客气的把枪弩对准了丘马什人“龙虾”的脖子,然后狠狠扣动扳机。

“绷”的一声轻响,箭簇顿时破口而去,飞速掠过海面,然后噗的一声就扎进了年轻的丘马什人的肩膀……

“带鱼,我被射中了,快要死了!”年轻的丘马什人绝望地喊道,“你赶紧游水逃走吧,在水里没有人能追上带鱼的……”

原来带鱼的名字是怎么来的——是的,就是这么来的,印第安人的名字都非常随意,出生的时候由接生婆随便起一个。孩童时候又会由伙伴们起个绰号当名字。长大了就在征战或狩猎或者其他什么活动中得到一个名字。名叫“大带鱼”的丘马什人是个游泳健将,所以才被唤作“大带鱼”,而他弟弟在第一次捕鱼中钓到了龙虾,所以就叫“龙虾”了。

现在龙虾负伤被捉,带鱼游水逃走——北明人和明洲印第安人的第一次接触,到此就算圆满了。

“停止前进!”蒙起大声吼道。此时他的人已经搜索完了一大片森林,没有发现武装到牙齿的印第安人,也没有和辽东野生女真差不多的蛮子。实际上,在靠近金门海峡的一大片林地中,没有一个印第安人的踪影。

“队长,发现敌人遗留的武器!”突然有人喊了起来。

“拿过来!”蒙起的心顿时提了起来——虽然陈德兴在《明洲探险指南》上说,明洲的印第安人非常原始,没有铁器。但是在未曾见识到真正的印第安武器之前,蒙起还是免不了担心。

“这是……石头?”蒙起看到的是一把有点弯曲的短矛,矛尖并不是铁的更不是青铜的,而是一块石头!(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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