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是什么?”
“千万别跟我说,美的概念,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们最大的问题,就是喜欢含糊其辞。学术是没有各方讨好的可能的。”
“你的美学观点是认识论的,实践论的,还是价值论的?”
“你认为是先有美,还是先有发现美的眼光?”
“我告诉你们,美是永恒。”
在讲台上,那个看起来极帅的美学老师落云松正在滔滔不绝的讲着他的美学理论,天冷了,但他看上去穿得还是很单薄,也就是衬衣外面罩了一件立领的风衣。很奇怪,那件风衣的款式看起来很老了,可穿在他身上,就是很有味道。
班里的女生都听得津津有味,她们不在意课能不能听懂,只要是落老师讲话,她们都觉得好听。尤其是,落老师讲课很有个性,不像那些老教授那样稳如泰山而又密不透风,不求自己讲得多好,但求不要让学生找到漏洞。落老师不是这样的,他充满了自信,也充满了个性,他很鲜明的亮出自己的观点,而且一副不服来辩的样子。光是这种个性,就让整个课堂充满了活力。
前来听课的不光有99级中文(2)班的女生,她们是正课,甚至那些没课的大一,大四,研究生的女生也有来听课的,整个教室都坐满了。这种人满为患的盛况,在整个光大都不是很多。
相反的,男生们则大多都在打瞌睡,他们也同样不在意落老师讲得好不好,不管好不好他们都不喜欢听。他的自信在他们看来就是炫耀,他的旁征博引在他们看来更是炫耀,甚至连他充满磁性的嗓音,也为让他们觉得刺耳。
而李赫在不停的发短信,讲台上讲课的是什么人,正在讲什么内容,其实都与他无关他没有缺课,只是因为不想挂科,他知道自己要是再挂科,一定会有那种干脆不管了的心态然后理直气壮的再也不来了,如果最后大学都没有好好的毕业,那也将是人生的一个遗憾。
2001年的手机没有,没有上网的功能,李赫只能通过短信来和公司的人联系。这是时代的限制,即使他知道很快手机的功能就会发生革命性的转变,现在他也无可奈何。
李赫现在也是毫无争议的和桑藜坐在了一起,后排,靠里的角落。这方便他发短信,尽管他不听课,不过既然在上课,就总得给老师面子。李赫和桑藜坐在一起对他们班的同学来说早就是一件习以为常的事情,当然,也还是有人会注意到,桑藜会偶尔把头搁在李赫的肩头小憩,这在以前毕竟是没有的。
还有什么好说的呢,再怎么泪奔,女神也是别人家的了。
桑藜其实也不听课,李赫在不停的发短信,而她就在一旁看着李赫一本正经的不听课的样子,有时候还拿起笔来画画,她也能画几笔漫画,画工还不错,她把李赫画成了一匹目光凶恶的狼,想了想,把自己画成了另外一匹狼。
原来自己只是想要和他同行,不是被他征服的羊,也不是征服他的猎人。
桑藜笑了笑,在李赫的狼眼睛上画了一幅墨镜,遮住了那一片凶光。
“桑藜同学,这个问题,请你来回答一下。”
桑藜突然听到老师点了她的名字,在各式各样的目光中,桑藜站了起来。那些目光,有幸灾乐祸的,有羡慕嫉妒的,有不以为然的,有不怀好意的,也有替她担心的,桑藜感觉到李赫在旁边捏了一下她的手,她就在心里笑了一笑,坦诚的瘫了一下手,说:“对不起,老师,我刚才走神了。”
“没关系。”落老师的态度很平和,这让有的女生心里很是愤愤不平,没有听课还被老师这么宽容,你难道不觉得内疚吗?落老师越是对桑藜大度,她们也越是不平,不过对于当事人来说,不管是桑藜,还是落云松,都没有在意那些目光。
落老师说:“桑藜同学,我们正在讨论美是永恒这个话题,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吗?”
桑藜想了想说:“比起永恒,更应该珍惜的是眼前,所以我觉得美在当下。”
教室里响起了一阵窃窃私语声,一个女生站起来说:“老师,我觉得这种观点太消极了。也许有些外在的东西是会变的,但如果没有内心对永恒的美的追求,我们就会很容易迷失自我,没有了自我,即便是当下,也无法保住。”
这个女生不是李赫他们班的,甚至似乎也不是中文系的,只是听说中文系的美学老师是一个顶级帅哥,所以慕名而来。她也不在意自己的观点是否正确,不过能对桑藜的观点进行反驳,顺便再拍一下帅哥老师的马屁那就可以了。
而一个男生则问:“老师,什么样的美才是永恒的?我认为真正的美都是短暂的,就像流星,就像烟花,也包括青春。我赞同桑藜同学的话,再美的红颜,也有老去的一天,不珍惜当下,哪来的什么永恒?”
反驳的又是另外一个女生:“正是因为红颜易逝,所以懂得美,欣赏美的能力才应该永恒。当然,也许技术可以使美凝固,比如雕刻,比如摄影。”
“你这个观点很有意思。”落老师对这个女生的赞许让女生受宠若惊,他风度翩翩的笑着说:“不过能让美凝固的都不是技术,而是艺术。也只有顶级的大师,而不是匠人,才能完成这样的艺术。没错,需要顶级的创造力和想象力,还要有无以伦比的执行力。没错,是艺术,真正的美就是一种永恒的艺术。”
他在说这话的时候,似乎只是往桑藜的这个方向看了一眼,可正好李赫抬起头来,看到了落老师的目光,一时间,他觉得自己像是在哪见到过这样的眼神。说不清是在哪,但似乎,真的见过。
但那种感觉也不过就是一闪而过罢了,落老师的目光并没有在桑藜的身上停留,它没有在任何地方停留,只是高高在上的扫视过一整间教室,哪怕那些热烈的回应它的激动的笑容,也没有让它有任何的波动。
李赫在思考自己是在哪里见过那样的目光,一直到下课,桑藜伸手在李赫的眼前晃了晃,问:“想什么呢?这么出神?”
李赫说:“我在想落老师的目光,刚才他朝这边看了一眼,不知道为什么,我竟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我的天哪。”桑藜捂着自己的脸,悲痛的说:“我能说我的世界观坍塌了吗?李赫我们还是分手吧,不然等到有一天,你突然告诉我你喜欢的是一个男人,我恐怕哭都找不到地方哭去。”
是啊,桑藜觉得自己接手季寥不要的李赫就已经很委屈了,尽管她比谁都懂得季寥的“不要”李赫,其实是因为她爱得太深。但如果将来她和李赫分手,是因为李赫喜欢上了男人……想想桑藜就觉得自己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
而被桑藜这么一打岔,李赫也忘了那个眼神的事情,说:“下午我请寝室的兄弟们吃饭,国际惯例,凡是寝室里有人谈恋爱了都要请吃饭的,你不会不去吧?”
桑藜一本正经的说:“怎么会不去?这可是在宣示主权呢。”桑藜通常有点独来独往,不过她也不是那种完全特立独行的人。就像寝室她虽然不常住,不过她和寝室里的同学关系也都不算坏。
李赫是让况天琪去把当初联谊寝里女生都请过来,不过桑藜她们那个寝室本来就不止一个班的女生,到了大三,人也发生了变化。
最开始有些火辣的那个法学系的苏雪颖早就不住那个寝室里,实际上也断了往来,同样是法学系的曹晶也没有住那间寝室,不过作为李凝风的家属她也参加了这天的聚会。当初对况天琪有意的1652的老大王明霞谈了恋爱后也搬出了那间寝室,算上不怎么住寝室的桑藜,1652通常也就是陈菁、艾羽和另外三个女生住,那三个女生和李赫他们都不熟,自己又谈着恋爱的,自然也不会来。
就是李赫他们1574这边,刘明哲和赵家林老死不相往来,两个人就都没有来。
所以这天的聚会,就是李赫、齐思远、况天琪、李凝风、陈贶、李抒铭这边6个,加上桑藜、陈菁、曹晶、艾羽,还有陈贶刚换的女朋友沈溪竹5个人。说实话大家都不知道沈溪竹是陈贶的第几个女朋友了,不过这个大一的女生是个小巧玲珑的乖乖女,在一众师兄师姐面前羞涩的几乎不敢说话。因为遇到的是陈贶,大家都替她捏着把汗,不过看起来,这一次陈贶却认真了许多。
本来这顿饭就是两个寝室之间的事情,不过作为班长同时也是系学生会主席的齐思远人缘无疑是很好的,几乎是他们刚一落座,房间里的另一桌人也都向他们靠了过来。其实他们定的是包房,不过这种学校附近的餐馆,本身场地有限,这一个大房间就用屏风格成了两个包房,结果两边都是熟人,屏风一拆,两间也就并作一间了。
隔壁的那一桌,基本都是中文系学生会的,请客的人是学生会体育部部长,也是现在中文系足球队的队长,名叫张鸿凌,大二的,和齐思远李凝风包括李赫都一起在球场上并肩战斗过,和李赫打的交道不算多,但和齐思远李凝风也是称兄道弟的。
张鸿凌请客的原因也是和李赫一样,交了个女朋友,而且女朋友也是系里学生会的,他自然也是请了齐思远的,不过齐思远答应了李赫这头,却不想两下凑在了一起,这会就是想推脱都推脱不了了。
其实拆掉屏风之前齐思远还是征求过李赫的意见的,毕竟请客的人是李赫,而且李赫和学生会的人不算熟。不过李赫心情好,心态也好,虽然他现在已经远远的走在了这些同学前面,但是越往前走,他也越觉得广结善缘也是一种修行。所以齐思远一说,李赫就很大方的叫老板来把屏风拆掉了。
“主席,老队长,各位师兄师姐,这样都遇到了,除了缘份再没有别的,不说了,这顿饭算我的。”拆了屏风,那个足球队新任的队长张鸿凌倒是一脸的爽快。本来请不到齐思远和李凝风他还有点郁闷呢,这下好了,凑一起了。
同寝室的兄弟多少都知道一些李赫的家底,不免觉得张鸿凌在他面前有些充大,还怕李赫不高兴,不过李赫也只是很豪爽的说:“行,那就不客气,酒钱我包了,管够。”看了一眼,张鸿凌那边喝的有白酒有啤酒,白酒大概是100块钱一瓶的,管够的话,两桌下来不比饭钱便宜,也贵不了多少,双方都既有面子又不吃亏。
张鸿凌大概也发现了这一点,对李赫竖起大拇指说:“师兄是爽快人,这学期没有你,咱们球队的进攻一直缺了一把能解决问题的尖刀,师兄再忙,记得回来一起战斗。”
两张桌子拼在了一起,热闹是热闹了许多,但人与人之间就是那么奇妙,陈菁就觉得有人一直在看她,回看了过去,才发现合过来的这桌里面坐了一个女孩子,面熟,再一看,是倒追了齐思远一年多的顾念笙。
顾念笙旁边还坐了两个大一的女生,也是刚进学生会的,看着也眼熟,况天琪悄悄提醒她,这就是那一对姐妹了,尹笑颜、尹笑语,陈菁记得她们在厕所里说过的话,一时就有些不开心。
认真看去,那个尹笑颜长得也还真是不错呢,尤其是身材,尽管是在冬天,但在室内脱了外套,穿一件白色的紧身毛衣,确实是有一种汹涌之势。不过要说秒杀桑藜,陈菁心中冷笑,那就有点自不量力了。至于那个尹笑语,一张蛇精脸,眼带桃花,陈菁一看就有些来气。
李赫对两桌合并倒是浑不在意,陈菁倒是看齐思远怎么都不爽,要不是这家伙,他们自清清静静的聚会,不是更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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