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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七章.巨人(1 / 1)

入夏。

熊熊烈阳自亿公里外而来,穿过这颗蓝色星球的大气层,但千万年来削减它势头的那一层薄膜却是再也不存,于是便真的耀武扬威地横行无忌,灼烧着大地,直到皲裂干涸,直到燃烧。

一束盛阳俯冲而下,如枪骑兵般杀透惊慌失措的云层,像这样懒惰臃肿的玩意,根本削不过一分,盛阳已然望见了荒原,辽垠无际,但它忽然觉得再去似无数先辈那样去一遍遍征服匍匐下的小人毫无意义,于是盛阳一转,义无反顾地朝着倔强屹立着的强敌而去,一头扎入。

一头扎入幽林中,迄到这棵白橡之顶,盛阳依旧趾高气扬,一叶叶墨绿岂能抵得过?

越往下,盛阳虽是气盛无匹,但心底悄然浮上一丝力有不支,繁杂棕褐油皮近乎贪婪地吞噬掉它许多躯干,它不得不成了一柄利箭,盛阳咆哮着,不甘着,它岂能败给这些卑微物种?它是光!是阳!

它呐喊着赳赳冲过,就像无数年以来,它的至高目标,便是那儿。

大地。

克雷斯一揉眼睛,稀稀拉拉的碎芒撒布于白橡枝干间,穿行于间的猎手们必须学会忍受无常的盛芒蛰眼,他腰身一弓,半挺着身将树下一览无余,树干糙皮即是他最好的伪装与帮手,披覆着橡树枝叶而成的伪装网,那些个猎奴队的狗崽子可没长出一对狗鼻子。

“啾啾啾~”清越鸟鸣传来,竟是引起了一阵阵鸟雀回响,几只好奇心重的甚至振翅一飞,待得知更鸟落脚于此,留给它的空余淡淡树腥罢了。林风未尽,而雌鸟已去?

“咕咕咕~”克雷斯双臂一荡,即是猿猴般轻巧地跃到了下一棵,仰首拟声回答着,一阵阵鸟雀畅快地在荒林内欢唱。像是百灵雀、红雀、山雕。

魔鹰。

克雷斯不再犹豫,手腕一翻,赫然一系麻绳,三两下窜上了白橡主干,越攀越快,几乎未有停滞,几个呼吸间轻松穿出了树海。

夏季盛阳刺劈着,风过树拂,克雷斯丝毫不在意脚下即是数十米高空,他一手环着树冠,一手摸出一只单筒镜,视野内尽是墨绿,一成不变的绿,但对于荒林之子来说,已然足够。他再次引颈高歌。

这次,树海寂静。

光影间,一个又一个如克雷斯这般的荒林之子渐次汇聚,隐没于白橡高枝低丛中,他们静静等待着,就像一只知更鸟要构筑爱巢,必要避开游隼。而游隼,畏惧苍鹰。

“咯哒咯哒……”钉了铁掌的蹄子踏过石板地,任何一个游荡过荒原的旅客都能顷刻间分辨出这是双头牛蹄声,蹄声越重,便意味着驮载的货物越重,而在这个时代,最有价值的莫过于食物,而食物,素来是以重量做标准的。但不仅于此,谁人都知,在这儿,在荒原,蹄掌,便是伴随着隆隆履带。

透过重重枝叶遮挡,克雷斯默默审视着不远处,一辆绑满了沙袋钢板的战车开在最前,再是鼻息粗重,时有长鞭抽下的双头牛,牛腹两侧捆着两副矿斗,但其中却非最为盛名的黑灰铁矿,却反而有星星红斑,这又是什么?

一头头双头牛行过,矿斗中尽是红斑矿石,再往后,便是步履无声,一列列缚着麻绳的男男女女蹒跚而行,那一截绳,又是串了几多人?惨白几无血色,那便不难知道,那红斑矿石,究竟淋湿了什么。

克雷斯不由得握紧了手中钢枪,他好似听到了内中机匣弹簧的嘶鸣,一枚枚子弹渴求着饮敌腥血。看着底下的同胞,他却必须要等,攻敌必攻要害,但他不能等太久,一旦这支货队最终汇到荒原铁路,就是无穷无尽的山火也淹不了,焚不毁。

克雷斯屏住了呼吸,该死的矿山黑衣军就自他身下走过,他们高声笑谈着,笑称着这群逃奴押送到了城外又该拿到多少额外补给,作为矿山警卫,他们享有着优惠价,说不得运气来了,捡漏到几个城里公民剩下的好货色。

怒火,蹲伏于白橡间的荒林之子彼此望见了怒火,他们仍是在等着,荒原最不缺最需要的,正是耐心。

“呜~唳唳唳……”天穹猛然划过一声魔鹰高啸,然而响起的,却是比魔鹰翱翔过更为骇人,狷狂!

“伏击!是伏击!”

“侧翼!侧翼!救命!”

“保住牛群!该死的!都站住!”

“打死这群奴隶!别让他们跑了!”

呼喊声,惨叫声,枪响声,血肉飞溅声,吼叫嘶嚎求饶,层层叠叠黏附着,惊飞起蓬蓬雀鸟,它们盘旋于天际,气流托着它们越飞越高,它们虽然完全不理解翼下所生之患,但深知,何谓物竞天择。

树海沉寂。

克雷斯“呸”地猛吐一口夹杂了血丝的浓痰,平端着枪,面前那个拖着条断腿奋力爬行的警卫正叫着:“不不不!饶命啊!慈悲!”

瞳孔里满是火焰,那辆瘫痪一旁的战车围满了脱困的释奴,他们没有枪,但是有武器,那就是石块、棍棒,拳头、牙齿,他们活活地砸开了舱盖,一阵清越枪声,几朵血花跳出,然后枪声停止,不,只能是那支枪停了,随后又是一朵经久不息的血花。

“慈悲?”克雷斯一脚踏住警卫断肢,随即这人发出惊天动地的痛嚎,克雷斯疯狂地发狠的,抡起手上这柄纯是用废铁烂钢管,乃至于自己冶炼出的生铁造出来的破烂枪,一下下砸在警卫脑壳上。

“慈悲?”他毫不疲倦地单调挥动着臂膊,直到枪托沾满了红白相间,他喃喃道:“慈悲?”

克雷斯颓然跪坐,他环视着这片化作了修罗场的林间小道,被车载机枪打死的逃奴垒成了醒目尸墙,许多荒林之子的绿叶服污成了红,他们有太多理由哀伤,但他们不会,泪流尽,血流干,才会令自由更鲜明。

“你受伤了?”另一个荒林之子递来坚实手掌,拉起了克雷斯。

“都是狗崽子们的血!”克雷斯胸膛一挺,傲然道,拾起脚下警卫的佩枪,一扯枪栓。“嗬!真是把好枪!下次咱们又能多打一场大的了!”

同伴往警卫尸体上吐了口唾沫,骂道:“便宜你了!婊子养的东西!”,骂归骂,手上的家伙自然鸟枪换炮,这支货队装备相当不错,足够荒林之子的队伍再扩大一倍。

一路行来,时有衣衫褴褛的人们向着克雷斯颔首,不少逃奴们一朝得幸自由,更是感激涕零,克雷斯三下五除二爬上被击毁了的货队战车,阳光灿烂,高声喊道:“各位同胞们!各位同胞们!”

战场陡然只剩下克雷斯一人声音,这个饱经磨难的荒林之子首领挥动着手中钢枪,激昂道:“同胞们!这不是第一次胜利也绝不是最后一次胜利!这群奴隶主自命不凡,剥夺我们自由,压榨我们的血汗,把我们投入矿山劳累至死!我们不答应!”

“不答应!”底下众人振臂高呼,一应万应。

“我们是荒林之子!自由!我们是自由子民!我们迟早有一天要攻进铁路,将铁轨扔进悬崖!再打进城里!将那些奴隶主,统统处死!我发誓!”

克雷斯看着数百上千的荒林之子齐心奋呼,豪气顿生,有此战友,何事不成?

忽的,他耳朵动了动,他仿佛听到了其他,很尖很细,宛如魔鹰啸叫,在克雷斯反应过来之前,面前便轰然炸开!一面土墙骤然掀起!带着无数橘红色喷涌而出的火焰!

这不是第一个,也会有最后一个。

当第一轮炮击结束,克雷斯侥幸挣扎着爬出车厢底,咆哮着荒林之子重新整队,迎接进攻,不!是发起进攻!只有荒林之子伏击他人,战无不胜!

他提着枪,当头向密林深处,炮火来袭处奔去,身旁,应者云集,却又浑身浴血,枪响寥寥。

急促密集弹雨自林间袭来,瞬间刈倒一片片人,克雷斯不得不暂时躲在一棵白橡树后,鼻息沉重,心跳沉重,他听着战友们哀嚎着,但这不该是敌人发出么?

克雷斯呼吸一次比一次粗,一颗心脏几乎从胸腔蹦出,自从逃出密歇根荒原黑矿山后,他已然在密林间战斗了数年,荒林之子不断壮大,像这样的血战,他打过无数次,他坚信,有一腔热血在,定然必胜,定然,走向自由!

于是克雷斯振臂猛啸道:“荒林的战士们!跟着我冲啊!”

他握着新夺来的步枪,扣着扳机,靴底踏过渐渐湿润,渐渐深红的草地,向着越发深沉的林间深处进攻而去。

“前进啊!”

“前进啊!”

最终克雷斯看见了林间一个个游动着的人影,同样身披绿叶服,眼瞳中同样的坚毅,但不同的,他们全都披甲执锐,克雷斯心跳漏跳了一拍,他瞬间扑倒在地,步枪脱手飞出,撞到一棵白橡,他听到了心血汩汩而出的潺潺声,他喘息着,一口口热腥气呼出,他始终盯着那杆枪,那杆打死了无数奴隶又最终打死了主人的枪。

他呻吟着,世界又摆正了过来,灿金点缀着面罩后的主人,显然,这是个女人,这是一个穿戴着外骨骼的女人,她扼住了克雷斯的喉咙,饶有兴致地打量着,两双相同瞳色的眼睛对视着,她说道:“噢,原来你就是那个荒林游侠啊,我还以为你真长了翅膀会飞呢。”

这语气,平淡地好似在与一个多年未见的老朋友打招呼一般,女人卸下了面罩,但映入眼帘之前,克雷斯已被攥着后脖颈,他看见一队队黑衣士兵走出树林,围杀着,痛歼着,荒林之子一个个倒下,再也起不来。

“我知道你一定会吞下这颗诱饵,游侠先生。”克雷斯腿间一阵剧痛,他沙哑着嗓子说道:“给个痛快吧。”

“痛快?”女人呵呵笑了笑,她扬了扬手里的急救针。“你给我的人相当不痛快啊,游侠先生,为了抓到你,城邦可是花了不少血本,我想给你痛快,但是我的人可不同意噢。”

“所以,好好看着。”克雷斯闭上了眼睛,急救针蔓延出的肾上腺素给了克雷斯一线吊命。“你杀不光荒林之子的。”

女人笑地更畅快了,她下令道:“能抓活的就抓活的。”

女人像是提小鸡样拎着克雷斯走到俘虏前,然而克雷斯始终紧闭双眼,女人笑道,她每一句话都是笑,笑得如银铃般:“我当然知道杀不光你们。”

“我只需要让你们知道害怕就够了。”

克雷斯重新跌进了尘埃泥土里,入眼,尽是黑红。

女人擦了擦手,淡然说道:“给游侠先生开个血鹰吧,剩下的,既然他们这么信神,从这儿,钉满十字架!”

ps:维京人有一种非常残酷的刑罚就名作“血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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