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什么?当然是香江的特点!拍花絮!导演一声令下,摄像拿个DV就开始拍。
只见镜头里谢君豪和黄博俩人正在指手画脚。
万倩搂着蒋鑫咯咯的乐。糖糖在拼命吃东西,大冰冰和小冰冰异常和谐的在一起聊天可是脸都是红红的。
胡哥已经钻桌底了。陈谦还对着一个杯子唧唧歪歪的,而陈昆乐呵呵的啃筷子。
这是啥,这是幕后故事,以后剪辑下,等宣传的时候,可以放出来,给大家笑。
酒足了,饭饱没饱咱就不知道了,反正最后所有人都被送回房间了。
旅馆不大,但是干净,整洁,环境好,两个套房,导演一间,陈谦和万倩一间,剩下的主演一人一个单间,工作人员两人一间。
万倩把陈谦扶回房间,然后把那货扔床上。
“好啦,你醒醒啦。”她拍了拍男人的屁股。
“哎,你咋知道我装醉的?”陈谦坐了起来,果然没喝多。
“我看见你向餐巾纸上吐酒了~好啦,你去洗澡,我收拾下行李。”
陈谦点了点头,摇摇晃晃的从床上站起来,摇摇晃晃的亲了亲万倩,然后把自己扒个精光。
“万万,你看我腹肌!”
“呀,晕针!”
“……”陈谦一头黑线“孙zei,你等着!”
然后丫就叮呤当啷的去洗澡了。
“呸呸呸,亲的我一嘴酒味.”万倩乐了,然后开始对着自己那五个箱子相面。
打开第一个箱子,全是俩人的内衣内裤。陈谦的很简单,就是黑背心黑裤衩,或者白背心白裤衩。
万万的就不一样了,紫的,红的,黑的。蓝的,由此可见,别看万万外表像是英姿飒爽的小伙子,其实内心还是有些小闷骚的。
“一条。两条,三条。行,七条内裤,够了,收起来,放在哪呢?就床头柜吧,”
她把内裤都放进塑料袋里,然后放进床头柜。
再打开第二个箱子,把化妆品,放满一桌子,然后又拿出面膜,把冰箱里陈谦的可乐扔出来。
“陈谦,你又买可乐,胖死你!”她对着浴室喊道。
“丫,无糖的!”那男人回道。
“我要用冰箱,你放外边吧。”
“好,好,你是咱家最高领导人,你说了算。”
嘿嘿,讯姐不在,我说了算。万倩得意的吐了吐小舌头。
她那五个箱子里,有衣服,有大抱枕,有便携式DVD,有陈谦电影合集的盗版盘。(这败家娘们儿…..)
还有整整一箱子的…..零食,梅花糕啊,雪米饼啊,乖乖啊,旺旺啊,辣鸭脖啊,辣兔头啊,鸭胗鸭舌鸭肝啊,各种各样的好吃的。
小媳妇完全没有演员的自觉,平时在家的时候,除了和女朋友吃吃吃,就是自己吃吃吃,这回女朋友去美国了,她怕男朋友不让她吃零食,就自己买了一大堆。准备负隅顽抗。
嘿。好多吃的,好开心~万倩高兴的飞起。
约莫十分钟,那男人就洗好了,裹着浴袍就来帮她一起收拾。
大约一小时,就收拾完了。她让男人先躺下,自己去洗澡了。
也许陈谦真的累了。等万倩洗完出来,男人已经睡着了。
嘿嘿,她把男人向里面踢了踢,男人就哼哼唧唧的往里面滚了滚。
然后她拉过男人的手臂,自己找了个舒服的姿势,也躺下了。
晚安,我男人。今天只有咱们俩个哦。
…….
第二天清晨,万倩从睡梦中醒来,照惯例向左摸去,噫,果然没人,那个男人一定去跑步了。
他贪吃,爱喝可乐,但是他从来不胖。就是因为这个跑步的好习惯。
果然,还在赖床的万倩听见门开的声音,男人回来了。
纯白的运动服脱下,背心已经湿透了。
“万万,起床吧,我先洗澡,然后就把厕所让给你,完事咱俩一起吃早餐去。”
“不用,你洗你的、”万倩摇摇晃晃的起来,坐在马桶上上厕所,完全没有避着那洗澡的男人。
男人也没当一回事。
这老夫老妻的感觉,陈谦觉得还挺温馨的。
嘿嘿。
洗漱完,万倩又用了半个多小时化好妆,俩人手拉手的去吃早餐了。
早餐无非是包子油条稀饭什么的。
陈谦盛了一大碗稀饭,然后又拿了六个包子,从程英那里接过了热乎乎的煎饼果子(特供投资人版)别人没有的~
再看万倩,半个包子,一口稀饭,好可怜。
不过啊,小媳妇和大媳妇一样,都不喜欢运动。大媳妇吃不胖,小媳妇就不行,每次拍戏或者演出,就靠少吃饭,然后暴躁着吃零食,就狠可爱。
陈谦看乐了,然后捏了捏小媳妇的脸。
“哎呀,眼睛,我的眼睛!”那边一个肉呼呼的妹子大呼小叫的。
“鑫姐,别闹!”
原来是蒋鑫。
蒋鑫依旧是六个大包子,一大碗牛肉面(她自己买的)。
嘿嘿,真能吃。
她过来和万万打了个招呼,俩人在仙剑剧组见过,虽然不是很熟,但是至少说过话,万万也知道蒋鑫是陈谦的书粉,难免热情一些。
“哎,原来是蒋姑娘啊,来,一起吃啊。”
“好呀好呀。”蒋鑫从来不客气的。
“你,准备的怎样了,今天第一场就是你的戏。”陈谦敲了敲她的碗。说道“你可要开个好头!”
“放心,放心,又没我啥事,我晕倒了。主要是博哥。”蒋鑫完全不在意,依旧大口大口吃牛肉。
好好好,你厉害,陈谦吃完东西,说道。“我去找博哥和导演聊聊,你俩玩,今天上午没你的戏,你就做一边看热闹吧。”
他亲了亲万倩,看着期待的蒋鑫,“干嘛!没你的份!”
然后就跑去找黄博了。
黄博饰演的丁修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人物,在陈谦的设定里,他是一个带艺投师,暗恋师傅,疼爱师弟,玩世不恭的浪子。
所以在造型上,更像热血高校里面的芹泽多摩雄,穿的明显是浪人服,拿着个大刀,大刀的刀柄上挂着个酒葫芦,头发是两边剃光,然后一个大背头。
当然,这是艺术加工,真正明朝没人留这样的发型,所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嘛。
他呢,应该是很有钱,他自己是一个很有名的杀手。
以前呢,大侠张人凤在《剑雨》里面覆灭黑石之后,他作为黑石仅存的杀手,被年纪和自己差不多的丁白缨给救了,所以他干脆拜武功还不如自己的丁白缨为师。
按他的话说,有个家挺好的。
可惜,丁白缨失踪,小师弟丁显又冒名靳一川,为了让师弟离开锦衣卫,他不得不勒索(戏耍)小师弟。
黄博饰演这种亦正亦邪的角色,最是适合。尤其是化好妆,嘴角微微一笑。
哎呀,忽略颜值,这就是个大帅哥啊。
博哥就很润,很暴力,很黄博。
而博哥看见陈谦,急忙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