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明巍看着那双白皙瘦削的手,攥着剪刀在自己的脚趾上灵活地动着,心里暖和和的,他随手捡起了只袜子在手里看,那白色棉布袜子的脚后跟,有一只小蝙蝠,活灵活现好看得很,那地方原本前几天是破了个洞的,他没怎么太计较,如今别说是袜子破洞了,就是带霉点子的衣裳,他照样日日穿得坦然,可是今天一早阿丑把袜子送来的时候,这袜子的脚后跟就多了这么一只小蝙蝠来,正好堵上了那个破洞。
“我绣工不错吧?嘿嘿。”阿丑也注意到钟明巍在看那只蝙蝠,有点儿得意。
“真好看,”钟明巍含笑点点头,一边又好奇道,“怎么想起来绣只蝙蝠?”
“从前在延禧宫里,给赵贵妃洗衣裳,发现她好几件衣裳上头都绣着蝙蝠,我原本不大了解,好端端的衣裳,绣这起子黑突突的蝙蝠做什么?怪吓人的,这不是糟蹋了吗?可是后来听旁的宫女说,蝙蝠可是好意头,是有福气的意思呢,我这才明白,”阿丑一边解释,一边又换了钟明巍的另一只脚搭在腿上,继续剪着脚趾甲,一边继续道,“我把蝙蝠给你绣在脚底下,自然以后你就能脚踩着福气,一生顺遂了。”
“可是,你绣的这么好看,我哪里舍得踩在脚底下?”钟明巍柔声道,指腹一下下轻轻摩挲着那只活灵活现的小蝙蝠。
其实他是想摸这那丫头的脸来着,只是到底还是算了,这丫头脸皮儿实在太薄,动不动就闹个大红脸,半天都说不利索话来着,他看在眼里疼在心里,是真的心疼,从前听人说过什么对自家孩子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他向来都是嗤之以鼻,可是他现在这真真切切地感同身受着。
“切,你就捡好听的说,嘴上巴巴地说着舍不得,可还不是扎扎实实穿了一天?”阿丑剜了他一眼,一脸的嫌弃和不信。
“所以我这一整天轻易都不舍得动,就怕出汗晕湿了这只小蝙蝠,”钟明巍讨好地道,似乎是担心阿丑不信,他又小声地补上了一句,“真的,你别不信啊。”
阿丑最受不了他这样了,三十几岁的大男人无意识地撒着娇,简直都能要阿丑的命了。
“有什么舍不得的,以后每双袜子,我都给你绣蝙蝠就是了,”当下阿丑很是豪气地对钟明巍道,一边歪着头问钟明巍,“今晚想吃什么?”
“想吃你早上说的炖杂鱼。”钟明巍有点儿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自从来了宁古塔,他就没吃过鱼了,从早上阿丑一说炖鱼的事儿,他就开始馋了。
“现在可不行,陈叔说了得过几天才能用呢,”阿丑道,抬头看着对面还没干透的炕,一边看向钟明巍道,“再等两天,炕干透了,我就做给你吃,到时候我去买条大鱼来。”
“不用,买小的就成,”钟明巍忙得道,“小的好吃,肉嫩还香。”
“不碍事儿的,我有银子呢,”阿丑把剪完指甲的脚又给放了回去,一边放下了手里的剪刀,一边看向钟明巍,“再说了,陈奶奶也说了要给我结工钱了,哪里就不够吃鱼的了?”
钟明巍被阿丑看得不自在,默默地转过了头,他喉咙上下滑动了几下,正要开口,就听着阿丑轻轻笑道:“钟明巍,和你在一块儿,自然吃什么鱼都是香的,只是我这人实在太懒,吃鱼最怕挑刺儿了,小鱼是好吃,可是刺儿多啊,所以你就当是迁就我了,以后咱们都吃大鱼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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