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笔趣阁 > 都市言情 > 我的鸵鸟先生(全集) > 116 番外一、我多么羡慕你(3)

116 番外一、我多么羡慕你(3)(1 / 1)

春节前,我回了国,这一次的假期是两个星期,我选择飞到北京,先去探望我大学里的老师,和大学同学聚一下,然后才回到e市。

谢益知道我到了北京,打电话约我见面,我说我行程很赶,等大家回了e市再说。谢益没有再勉强我。

我和谢益的纠葛始于高二那年的迎新春文艺汇演,在那之前,我并不认识他。

尽管那时候谢益早已被封为e市一中的校草,是学校里无数女生心仪的对象,但是,我真的不认识他。

在老师的办公室里,我和谢益第一次见面,老师要我和他进行小提琴二重奏的排练,我立刻就说:“不用那么麻烦,我可以取消演出,让这位同学进行独奏好了,我不习惯与人合奏。”

我发誓,这就是我的心里话,完全就是字面上的意思,不含任何的影射和暗喻。可奇怪的是,老师和谢益似乎都有些不开心了。我想,他们一定是误会了我最后的那句话。

果然,谢益说:“这位同学,我也不习惯与人合奏,但是我更不想剥夺你演出的权利。如果你不愿意合奏,那我退出好了。”

我不想再在这样的问题上纠结下去了,说:“算了,那就合奏好了,只要你愿意排练,我没意见。”

从那以后,每天中午和放学后,我和谢益会一起排练,可是,排练的第一天,我们就吵架了。

我拉琴并不好,要是去考专业院校,绝对是被刷下来的份。但是我就是喜欢拉琴,用我自己的风格,用我的心去演奏,从来不在乎什么指法、站姿,甚至是节奏。我想拉快就拉快,想拉慢就拉慢,谁规定了一首曲子只能用一种方式来演绎?所以,当谢益指出我节奏不对后,我就和他说:“我觉得我们是在浪费时间,真的,我不想表演了,你自己去独奏吧。”

后来,谢益和我说过他当时的想法,当听到我说出“浪费时间”这四个字时,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谢益的确像一只鹰,喜欢自由自在地翱翔天际,但同时,他也像一只孔雀,很受欢迎,人缘超好,不管走到哪里,都是众人瞩目的焦点。我猜,应该有数不清的小女生想要和他一起排练拉小提琴,但我却说,我们是在浪费时间。

谢益没有同意我退演的要求,相反的,他的斗志似乎被我点燃了。他化身成了一位小提琴老师,想要从基础开始指导我,希望经过他的突击培训,我能和他一起为大家带来一场精彩的合奏表演。可结果,换来的只是我们一次又一次的争吵。

练到后来,我就随他去了,我依旧觉得我们是在浪费时间,但谢益显然不是这么认为。

据说,那一场演出很成功,多年后和戴老师通电话时,她都会与我聊起那一场合奏,说每年文艺汇演时都会被老师们记起。

对于那天的事,我的印象已经不深,记的最清楚的,就是我下台时,顾铭夕脸上的神情。

他并没有像周围的人那样激动,别人都在鼓掌,他只是守在我的琴盒边安静地等着我,眼睛里带着小小的惊艳,小小的赞许。

就是那么一点点晕染着光亮的眼神,令我想起了arno。

我换好衣服回来,提起琴盒,问他:“顾铭夕,你觉得我的演出如何?”

“很好听。”他说,又强调了一句,“真的很好听,我不是敷衍你。”

我偷偷地笑了,看到不远处正在候场的庞倩,问他:“我要去观众席了,你呢?”

他红了脸,轻声说:“我想再等一会儿。”

我点头:“行,谢谢你刚才帮我看管东西,我先下去了。”

演出结束了,我以为我和谢益再也不会有交集,却没想到,这只是一个开始。

在我的人生中,第一次有一个男孩,执拗、狂热、青涩、执着地追求着我。

从一开始,我就明确地告诉过谢益,我不喜欢他。但是他似乎接受不了我的回答,或许,他根本就不相信我的话。

高二那年的六月,韩日世界杯正在如火如荼地举行,一天中午,谢益把我叫出教室,又一次对我表白。

“对不起。”我只留下这三个字,就要回教室,谢益却一把拉住了我的手,把我拖到了走廊到底的小阳台上。

他气势汹汹地问我:“肖郁静,你是不是喜欢顾铭夕?”

我抿着嘴唇,沉默地看他。

他说:“我就知道你喜欢顾铭夕!那天叫你来我家看球,你不肯来,我说顾铭夕也会来,你就同意了!肖郁静,你天天坐在顾铭夕身边,难道还不知道他喜欢螃蟹吗?全世界都知道他喜欢螃蟹!你会不知道吗?!你醒醒吧!他不会喜欢你的!”

我冷冷地看他:“谢益,你知不知道你很无聊。”

他一脸愤懑地瞪着我,漂亮的眼睛里满是怒火。

我转身要走,他一把拉住了我,将我拉去了他的怀里。

然后,他吻了我。

2004年的圣诞节,我在北京,谢益给我打电话,说他和庞倩去z城找了顾铭夕。

“没找到,是吗?”我问。

他“嗯”了一声,给我讲了他和庞倩打听到的事。

顾铭夕休学了。

这是我没有想到的。

“顾铭夕喜欢螃蟹那么多年,他失了踪,螃蟹才算是明白了自己的心。”谢益的情绪有些低落,“jodie,如果有一天,我也失了踪,你会不会突然醒悟过来,噢,原来我喜欢谢益。”

我真的很不想伤害他,但是我必须要说实话:“不会。”

谢益在电话那边沉默了许久,最后低低地笑了一声,说:“我知道了。”

两个月后,他给我发邮件,附件是一张合影,他和一个可爱的亚裔女孩在迪士尼游玩。谢益说,这个女孩是他的女朋友。

可是,他的恋爱谈得并不顺利,这段感情只维系了半年,谢益和女友就和平分手。

后来,他又谈过两个女朋友,那时候我已经到了美国留学,他从美西飞到美东来看我,令我身边的人都误会他是我的男友。

我足够铁石心肠,对于谢益的私生活,从不作任何评述。

我没有立场,只是将他当老友对待。

这些年来,我一直按部就班地照着自己的计划在往前走,考上国内最好的大学,选择一个喜欢的专业,去国外的优秀学府深造,我一步都没有踏偏,并且打定主意,读书期间不谈恋爱。

算起来,我已经有四年没回国了,爸爸妈妈倒是来纽约小住过。这一次春节聚餐时,我碰到了久未见面的亲戚朋友,他们都说我变化很大。其实,我只是留了长发,学会了化妆,并且懂得如何选购适合自己的衣服。

我觉得他们都误会了,似乎觉得以前的我很个性,很特立独行,是那种与众不同的女孩。事实上,我和大家并没有什么不同。我已经27岁了,如果完全不打扮自己,大概就会成为别人眼里的科学怪人。

吴旻给我打电话,说高中同学要聚餐。刚巧那天我家里也有聚餐,就推辞说不去了。

我和吴旻念高中时交流并不多,一起到北京念大学后,关系反倒亲近了起来。他是个很纯粹、很简单的人,在美国时,我时常与他在网上聊天,已经成为了不错的朋友。

吴旻说,这一次的聚餐顾铭夕也会来,大家已经八年没见到他了,希望我尽可能地参加。

我想了想,说,好,把时间地址给我吧。

挂下电话,我坐在桌前发了会儿呆,居然,已经过了八年了。

我记忆里的顾铭夕,还是一个18岁的少年。我和他坐在靠窗的课桌边,午后温暖的阳光洒进教室,令我昏昏欲睡,我趴在桌上小寐片刻,眼睛越过手臂看向身边的他。阳光披洒在他的肩头,空气里有无数尘埃在飞舞,他浓密的黑发在强光下泛出健康的光泽,我能看到他修长又优美的脖子,后颈处雪白的衬衫衣领,还有皮肤上小小的绒毛,鬓边滑落的汗珠。

午休时间,天气闷热,教室里的吊扇哗哗地转着,我们这个角落几乎扇不到一点风,但是我的心里却是一片平静。

顾铭夕从来不午睡,大概是和他的身体有关,大家都在休息,他却依旧在做题。

我看着他的侧脸,看着他脸上那细微的表情,微微拧起的浓眉,轻缓地眨动着的眼睛,挺直的鼻梁,还有那双薄薄的唇。

有时候,汗水滑下脸颊,他感觉到了,会侧低下头耸动着肩膀擦去,残肩扭动时,他的空衣袖就会大幅度地晃动起来。

他会不着痕迹地往我这里看一眼,也许是不想让我看到他略显狼狈的动作,所以,每当这时,我都会闭上眼睛,装作在睡觉。

这样的一幕场景一直都刻在我的脑海里,每到夏天,我总是会记起那潮湿的午后,汗水浸透衣衫,浑身黏黏腻腻。

我也曾经这样偷偷地看着一个男孩,在我18岁的年纪。

手机铃音突然响了起来,我接起电话,居然是林伟祺。

“jodie,有没有打扰你?”他问。

“没有,有什么事吗?”

“阿喵生病了。”林伟祺的语气里满是歉意,“可能是突然换了环境,它有些受惊,外加我给它吃了一点其他牌子的猫粮,所以,它似乎得了急性肠胃炎。”

“要紧吗?”我问,我养阿喵快两年了,它还没生过严重的病。

“有些呕吐,还有些腹泻,不过我给它用了药,暂时没什么问题。”林伟祺说,“我觉得,还是应该打个电话和你说一下,对不起,没能好好地照顾阿喵,不过我会争取在你回来之前,让它恢复健康。”

我想了想,说:“virgil,不用勉强,我相信你已经很好地照顾我的猫了,万一,我是说万一,它病情恶化,死了,你也不用太过意不去,我不会怪你的。”

林伟祺似乎有些无语:“jodie,阿喵只是得了肠胃炎。”

“你会打这个电话给我,说明情况还是有些严重的,对么?”我说,“virgil,尽你最大的努力去医治它吧,如果阿喵要死了,你帮我和它说一句,我爱它。不过要用中文说,它已经听不懂英语了。”

林伟祺愣了一会儿,说:“jodie,你有男朋友吗?”

“嗯?”

“你要是有男朋友,他怎么能受得了你的怪脾气?”

“你有女朋友吗?”

“没有。”

我说:“幸好没有,如果你有女朋友,她怎么能受得了你的爆脾气。”

林伟祺:“……”

我竟然有些不开心,因为林伟祺说我是怪脾气。

我承认我不是那种左右逢源的人,哪怕是现在,在我工作的机构中,我和同事们的关系也不亲近。她们聚餐,去酒吧喝一杯,我很少会参加,宁可回到我的小屋抱着阿喵看书。

但是现实总是会稍稍地磨平人的棱角,我并不想成为人们心目中的怪咖,事实上,我一直觉得自己就是个普通女人,只是有些社交无能。

几天后,我去参加了高中同学聚餐,没想到路上堵车,我竟然迟到了。

推开包厢的门,里面很是热闹,那一桌子人在看到我后,一下子都安静了下来。

我笑着说:“怎么啦,不认得我啦?”

他们都站了起来,记忆里那些年轻稚嫩的脸庞,现在都有了一些变化,我看到了顾铭夕,他穿一身米色衬衫,下着黑色西裤和黑色皮鞋,成熟英俊,已经不是我记忆里那个有着雪白衣领的少年模样了。他与时尚靓丽的庞倩站在一起,非常登对。

我也看到了谢益,依旧是个闪闪发光的公子哥儿形象,餐桌上,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我和他很少说话,只看到他一杯接一杯地喝红酒。

后来,谢益喝多了,我决定送他回家,并且和他谈谈。

在酒店门外,谢益抱着树杆大吐特吐,庞倩贴心地为他买来一瓶水,我回过头,看到顾铭夕站在不远处。

寒风中,他穿着一件短款的灰色大衣,整个人透着一股沉稳的气息,接触到我的目光后,他微微一笑。

趁着庞倩在谢益身边,我走到了顾铭夕面前,冰凉的风一阵一阵地吹过,我们彼此对视,却不知该说些什么。

最后,还是他打破沉默,问:“你博士毕业后,打算回国发展吗?”

我摇头:“我估计,近十年,我都不会回国发展了。”

他眉头微皱,说:“刚才听你和吴旻在聊天,抱歉,我现在英语不是很好,我好像听到……你们在聊假肢?”

这方面的话题,我几乎都是用英语和吴旻沟通的,我抬头看着顾铭夕的眼睛,没有躲藏,平静地回答他:“是的,我跟着我的导师在开发智能假肢,主要是上肢假肢。现在的下肢假肢已经很先进,很完善,对人体的代偿效果非常好,但是上肢假肢还远远达不到代偿人类手臂的程度。”

他笑了,一点也没有因为这个敏感的话题而不开心,他说:“本来就是这样的,手和脚,功能不同,很难比较。”

“我们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不错的进展。”我简单地为他解释,“未来的几年,也许就会有所突破。到时候,在人的大脑内植入一个小芯片,戴上上肢假肢后,人就能感知并控制假肢,再配合上臂残肢留存的肌肉和神经,进而全面地操控假肢。我们设想到的最好的情况,就是人类可以依靠上肢假肢完全地自理生活。”

顾铭夕笑道:“就像机器人那样?”

我想了想,点头:“没错,就像机器人那样。”

他大概是因为喝了酒,面上突然露出一丝顽皮的表情:“我小时候,一直想要两只这样的机器手臂,后来知道这不可能实现,我还沮丧了很久。”

“现在没什么是不可能的了。”我鬼使神差地说:“顾铭夕,如果……我是说如果,你需要这方面的帮助,可以给我打电话。”我听到自己的声音,简直难以相信这是我说出来的话。我继续说,“你的情况适合配肌电假肢,一开始可能会不太适应,但是经过训练,假肢可以帮助你做很多事。”

他点头:“我知道,我了解过,谢谢你肖郁静,不过……我不打算配假肢了。”

我没有去问他为什么,因为我知道答案。

也许假肢这个东西,对顾铭夕来说会是一种负担,但是我相信,对更多肢残人士来说,他们会需要我们的帮助,尤其是那些年幼、贫困又残疾的孩子,我坚信我们的事业可以改变他们的命运。

我立下志向走这条路时,是2003年的冬天,我在北京上学,爸爸给我打电话,告诉我,辛巴死了。

那本该驰骋在非洲大草原上的狮子王,最后却孤独地老死在动物园里。

当时,我就想到了顾铭夕,在知道辛巴死讯不久前,我和顾铭夕刚通过电话,是庞倩拜托汪松把号码给我的。

电话里的顾铭夕情绪很低落,我知道,他一定是碰到了困难。

当时,我一直在思考出国读研的方向,我学的专业细分下来有各种研究课题,差距巨大,我并不会为了就业而泛泛地学习,不管走哪一条路,我都打算将它作为终身职业,深入地研究下去。

因为顾铭夕,因为辛巴,我定下了我的科研方向。

我转移了话题:“说起来,顾铭夕,我看过你的书了。”

他有些惊讶:“美国也买得到吗?”

“不是,是谢益给我寄过来的。”我说,“你画得很棒,就是……羚羊小姐的戏份好像少了一些。”

看到顾铭夕怔楞的神情,我就知道,他没能体会到我的幽默。

我只得再次转移话题:“那个手鼓,你们还留着吗?”

顾铭夕又是一怔,一会儿后才点头:“留着,在庞倩房里,她保存得很好。”

我笑了,说:“留着就好,以后也不要丢,不要送人。”

他眯起眼睛:“这个鼓,有什么故事吗?”

“等你和庞倩要结婚时,我再告诉你。”我说。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霸王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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