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逛着逛着逛到了餐厅,餐厅大而复古,悬空的水晶灯管环绕着墙壁,地毯厚重奢华,不像是活动临时设立的“食堂”,倒像是把哪家法式餐厅搬到了活动现场。
倪音走到门口,就挪不动脚了,空气里,各种美食混合的香味惹人垂涎。
“饿了吗?”时也看着她。
“还好。”
“进去吃点东西吧。”
倪音朝里望了一眼,里面用餐的宾客还不多,零星几桌,桌上的人个个都衣着考究:“随便什么人都可以进去吗?”
“随便什么人是指谁?”
“我啊。”
时也笑:“你哪里随便了?”
“就……穿得很随便。”
今天上午她在医院有讲座,听讲座的都是医院的应届医生,为了能和这些年轻的医生打成一片,她特地打扮得偏学生气一些,将风衣下面的小皮鞋换成了球鞋……原本打算讲座结束后去酒店换个衣服的,哪知小褚直接过来接人了,说起来,小褚他自己还穿着便西呢。
“你的门票呢?”
“门票啊……”倪音从自己的包里找到时也昨天送到酒店的门票,“在呢。”
“凭票进去用餐,没人管你穿成什么样。”
倪音将信将疑。
这时,一个穿着T恤和沙滩大裤衩的外国男子端着餐盘从柱子后面一闪而过,只一个背影,就把餐厅里正式的氛围打得稀碎。
时也指着那人落座的方向:“你看,这下信了?”
倪音笑着点头。
她跟着时也走进餐厅,餐厅门口的工作人员甚至都没有检查她的票,对哦,时也的脸到哪儿都是通行证啊,她早就知道的。
餐厅里头的更香了,饶是倪音这样对吃并不很挑的人,面对这样琳琅满目的美食,也按捺不住了。
她给自己拿了煎龙虾肉、牛排、蘑菇蛋卷、白酒田螺、沙拉……餐盘放不下了,却还想吃鹅肝、法式鱼卷、茭白虾冻……
时也看穿她的心思:“你去坐,我给你拿,这个,这个,还有这个,对吧?”
“对。”
最后,时也的餐盘上有一半位置装了她想吃的食物,另外,他还给她拿了饮料,一杯鲜榨的梨汁,餐后甜点,一块带着咖啡酒味的提拉米苏。
倪音看着那杯梨汁和那块提拉米苏,手上的刀叉停了停,时也餐盘上的东西都是她点头的,可这额外的两样却是他做主的。
他为什么会知道她喜欢梨汁和提拉米苏?
“怎么不吃了?”时也见她不动了,问,“味道不好?”
“味道很好啊,比好多米其林餐厅味道还好,这主厨肯定大有来头。”
“识货。”时也盖章了主厨大有来头。
“我在想,主办方亏不亏啊?这门票就是什么都不逛,光来吃,也够值回票价了。
“谁来这里还能是图吃的?”
“我啊。”
时也眉心微蹙:“你来这里竟然是图吃?”
“不然你以为我能图什么?”
“图我啊。”
“咳咳咳咳咳……”倪音差点被嘴里的龙虾肉呛到小命呜呼。
此趟香港重逢,为什么她总觉得时也怪怪的?具体哪里怪也说不上,就是觉得他有点……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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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也给倪音倒了一杯水。
“别急,慢慢吃。不够我再去给你拿。”
“够了够了。”倪音忙摆手,“多了吃不完浪费。”
她也不是很饿,只是单纯的肚饱眼不饱。
两人安静地吃东西,时也吃得不多,他多数时候都在照顾倪音,给她切牛排,递纸巾,杯中添水……绅士得体,也不会给人负担。
“下午什么安排?”倪音问。
“下午有比赛。”
“我可以去看吗?”
“当然。”
倪音暗自高兴,又可以现场看他比赛了,而且是这种高水准的比赛。
吃到一半,靠窗那一桌穿沙滩裤衩的那位男士“吱嘎”一声站起来,时也抬眸望过去,在那人转头的瞬间看清了他的面容。
“倪音,你慢慢吃,在这里等我一下。”
倪音还未反应过来,时也已经起身大步朝门口追去。
“Martin!”
时也行至门口时,终于追上了那个顶着一头金发,瞳仁碧蓝的男士。
这位男士名叫Martin,他是时也在英国交到的第一个朋友,也是最好的朋友。那时时也初到英国,租住在布莱尔夫妇的家中,Martin是布莱尔先生与前妻所生的儿子,因为生母去世,父亲另娶,Martin心中抑郁不满,因而度过了很长一段叛逆期,他每天不愿学习,就和一群狐朋狗友喝酒泡吧,惹得布莱尔夫妇头疼不已。
时也和Martin第一次见面,是布莱尔太太生日那晚。
那天晚上,时也从商场买完生日礼物准备去布莱尔太太家吃饭,刚走进小区,就看到Martin被一群流里流气的青年围着拳打脚踢,他连忙冲上去,以“警察来了”为由头,吓退了那帮青年,救下了Martin,并将他送去医院。
布莱尔夫妇赶到医院,看到儿子被人打成这样,心疼不已,布莱尔太太更是泪洒当场,虽然Martin不是布莱尔太太亲生儿子,但她一直视Martin如己出,能和Martin拉近关系是她最大的心愿。
Martin住院期间,布莱尔太太不眠不休衣不解带地照顾了他三天,时也触景生情,想到了自己刚去世的母亲,他悄悄将自己准备的生日礼物塞在Martin的外套里,佯装那是Martin为布莱尔太太准备的生日礼物,以宽慰布莱尔太太的心。
时也没想到的是,他做这件事情的时候,Martin已经苏醒,他都看在眼里……Martin出院之后,和布莱尔太太解开了心结,这对半路母子,终于有了母子的样子,布莱尔一家的家庭氛围也日趋和睦。
Martin很感激时也,两人因此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他也不再每天跑去外面与三教九流混日子,而是动不动就跟在时也屁股后面,时也干什么,他就干什么,俨然一个小跟班,为了交流更方便,他还主动学习了中文。
时也爱上骑马的那段日子,Martin也渐渐折服于马术的魅力之中。
布莱尔夫妇很开心,他们其实一直都希望Martin能继承衣钵,专研马术,但之前Martin总和他们对着干,他们让Martin往东,Martin却偏往西,他们让Martin学骑马,他偏绕着马场走……没想到,一切都因时也而治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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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也和Martin经常一起去马场骑马,时也进入Glory马术俱乐部之后,Martin也不服输,多次缠着叔叔Dick,想要通过比赛赢Glory的一席之地……他当然也做到了。
一起在Glory训练比赛的日子,尽管两人又多了一重“对手”的身份,但这丝毫不影响他们的友情。时也是天赋加勤奋的选手,Martin是大器晚成的选手,Dick常说,他们两个非常可怕,早晚有一天会超越其他老将成为Glory的招牌。
所有一切,改变在时也决定回国的那一瞬间。
当时也告知Martin他要回国的时候,Martin懵了,他从没有离开过英国,无法理解时也那句“思乡与想要为国而战”背后藏了多少情感。
他觉得,这是时也最愚蠢的决定。
后来,时也和Glory陷入解约拉锯战,Martin多次规劝无果后,彻底愤怒了。他对时也说,如果时也离开Glory,就是背叛,他再也不会把时也当成朋友。
时也没有妥协,他便如放出的狠话一般没有再与时也见面,时也回国的那天,他也没有出现。
这两年来,无论时也在国内遭受了多少非议,他都从未后悔回国的这个决定,他唯一后悔,是在英国与Martin不欢而散,那是他的遗憾。曾经与Martin一起训练,一起比赛,一起进步的那段日子,对他而言,依旧珍贵。他多希望能和Martin回到以前,哪怕他们之间有最残酷的竞争,也能保持最纯粹的友谊。
……
Martin听到有人喊自己,慢悠悠地转过头,看到时也的瞬间,他眼底有一丝欣喜,但欣喜转瞬即逝,他的表情仍保持着酷拽,没有回暖,也,没有马上走开。
时也向Martin询问起他父母和叔叔是否安好,Martin冷冷地回说:“你这么关心他们,为什么不自己联系他们?”
Martin说的是中文。
在和时也建立友谊的初期,Martin曾很认真的学过一段时间中文,他极具语言天赋,虽然中文博大精深,但他没学多久,就能和时也进行简单的对话了。
“我联系了。”
逢年过节,时也都会给布莱尔夫妇和师傅Dick送去祝福。布莱尔先生和布莱尔太太总是会很热情地回复他的邮件,但那些发给Dick的邮件却通常都是石沉大海,他从来不回复。时也想,Dick大概是还在生他的气,气他不顾师恩,宁愿褪一层皮都要回国。
“他们都好。”Martin说着,上下打量了一眼时也,“倒是你,好吗?”
时也回国之后,Martin虽没有和他联系,但是,他一直关注着时也的消息,时也在飞力马术大赛上意外坠马,后又被国内舆论围攻的这些事情,Martin都知道。
“我也很好。”
Martin看着时也,忽然冷哼了声,说:“死乌龟嘴硬。”
时也轻笑,纠正道:“是死鸭子嘴硬,乌龟硬得是壳,而且乌龟寿命长,没那么容易死。”
Martin本想秀一下自己日渐进步的中文水平,没想到原地翻车,他有点尴尬,立马装听不懂。
“不管好或者不好,一切都是你自己的选择。”这句话,他是用英文说的。
Martin说完,转身就走,走出一段距离之后,他抓了抓鸡窝一样的头发,又回头问时也:“下午的比赛你会参加吗?”
时也点点头。
Martin嘴角一扬,丢下一个单词:“G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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