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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多么痛的领悟(1 / 1)

沈云象个泥猴一样,右手提刀,从大樟树背后走了出来。

得手了!

除了陷马坑,他还准备有后手——一旦小头目没有走他预先设定的路线,避开了陷马坑,那么,他会从树后偷袭。

总之,哪怕拼一个鱼死网破,他今天也必须与小头目血战到底。

左手完全使不上劲,他只能扔了长刀,弯腰用右手从地上吃力的捡起一块饭碗大的石头,小心翼翼的向陷马坑靠拢。

坑底,传来几声马的惨叫之后,便没了动静。

而小头目自从掉入坑中,更是没有吱过声。

但是,沈云仍然不敢掉以轻心——今天,他受到的教训实在是太多。一时的自以为是,险些叫他搭上自家小命。

终于走到坑边。他高度防备的单手举起石头,伸长脖子往坑底看去。

马,没有动弹。

它的脖子上露出半寸长的刀尖,血淋淋的。

在马的下面,小头目只露出半边后脑勺,也是一动也不动。

显然,这一人一马都串在了坑底的长刀上,死得不能再死。

“呼——”,沈云长长的吐出一口气,随手扔掉手里的大石头。

紧绷的心弦骤然放松,倦意涌上来,他感觉整个身子都绵软无力,就势倒在地上,展开手脚,仰面摊成“大”字。

今天,真是侥幸啊!

先前只顾着收拾这起子东西,什么都抛到了脑后。现在,回想起来,他是越想越怕。

好险!

如果不是他的水囊空了,又渴又饿,他不会在半道上停下来,而是会尽快赶回庄子里。

那样的话,他铁定会给洪伯和甜妞招来杀生之祸!

如果不是他先进林子里打麻斑,熟悉了林子里环境,那么,他还能这般进退自如,占尽地利的便宜吗?

比如说,第三个目标后退时,重重的撞在背后的大树干上,结果,自己把自己给撞晕了,给了他可乘之机。

看似是巧合,其实,也不全是。因为这一处地方,是他跟踪第二个目标时,特意选中的。当时,他怕一击不中,做好了第二次正面撕杀的打算。而这棵大树恰好挡住了第二个目标的退路,于他有利。

结果,他没有想到,那时的情景,正好应了师父曾教给他的一句话,叫做“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他跟踪第二个目标,却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也被第三个目标给跟踪了。于是,阴差阳错,原本针对第二个目标设计的第二次正面撕杀,便用到了第三个目标身上。

所以,师父说的对,这世上,确实存在运气。但是,运气也未必全是偶然。大多数的运气,其实都是因为事先准备充足的结果。

缓过劲来后,沈云艰难的从地上爬起来——这里离官道没多远。外边的小河里还泡着两具铁骑兵和战马们的尸体,太醒目了。指不定会招来其他的仙符兵。此地不可久留。

另外,也不知道黄春来什么时候给他下了跟踪粉,他中了招还不自知。让黄春来闻着味儿,带着铁骑兵一路追了上来。

吃了个亏,他不能不有所防备。这些仙符兵的尸体都要处理掉。

沈云强打起精神,将其他铁骑兵的尸体都拖进林子里,统统扔进陷马坑里。

然后,他往坑里打了一枚下品烈焰符。

“嘭——”,烈火腾空而起,瞬间吞没了整个陷马坑。

大约十息之后,火灭了。

沈云再引颈一看,坑底只剩下三把被烧得通红的长刀,以及一些头盔、披挂什么的。

他胡乱的将坑边的黑泥堆扒入坑中,将之填平。

接下来,要处理的是,外面小河里的几匹马尸。

之前,他打算在原地直接用下品烈焰符烧掉这些马尸。不想,下品烈焰符在水里失效了。而这些马又重的要死,就算左手没有受伤,他也拖不动。是以,他只好暂时将它们先放到一边。

处理完尸体后,沈云又细心的抹掉自己留在林子里的诸多痕迹,然后,收拾好东西,再回到河中检查那些马尸。

他除下了马尸上的所有物品,包括马鞍、脚蹬,缰绳,以及背囊等。甚至连铁马掌都用小刀一一削掉。

光溜溜的马尸,又泡在河水里,应该不会再有跟踪粉之类的隐患了吧?

那么,就这样丢在河里。

从铁骑兵和马的尸体上搜下来的这些东西,象银钱、黄纸符这一类的,沈云全收进了竹背篓里。其余的,一律堆在岸边,用下品烈焰符烧掉。而焚烧后的残留物和灰碴,则尽数扫进小河里,冲走。

忙活完,他又出了一身大汗。

最后,他走到上游,仔细的洗澡、洗衣物。一来,他全身上下糊着汗水、血污、泥垢等,走在官道上,但凡长了眼的,都能看出他刚刚经历了什么;二来,他担心身上还沾有跟踪粉,不洗干净,哪敢回庄子?

河边有不少大石头,被山风吹得干干净净的。沈云将洗干净的衣物,尽量拧开之后,一件一件的摊在那些大石头上晒着。而他自己则躲在一块大石头的影子里,一边泡澡,一边吃温热的烤麻斑鸟。

此时,太阳还未偏西。这些大石头又在太阳下晒了大半天,摸着还有些烫手。他的衣服摊在上面,又烤又晒的,不到一刻钟,已然九成干。

沈云穿好衣服,背上竹背篓,匆匆离去。

怕洪伯看到自己左臂上的伤,他没有走前面,而是特意绕到后面,从竹林里悄悄的回到自己住的小屋里。

先前,他从一个铁骑兵的身上找到了一只白瓷小药瓶。仔细辨认之后,他现那是一瓶刀伤药,当场就给自己用上了。洗了澡之后,他又重新上药、包扎伤口。

两个虎口的伤,是小伤,如此处理也就成了。

麻烦一点的是左臂上的那一处刀伤。伤口那么深,几乎现骨,是以,仅仅是上药的话,一旦松开血道,便连血都很难止住。必须赶紧做缝合处理。

好在,上个月,他跟师父学习了缝合术。屋里还备有针、线等物。

沈云找出自制的医药匣子,从中翻出两根银针,分别插在左臂的两处穴位上——缝合术很痛的,所以,进行缝合之前,郎中往往要先煮碗麻药给伤者喝下,令其暂时昏睡。而他现在是自己给自己缝合伤口,麻药自然是不能喝了。于是,只能采用第二种方法,用银针封住左臂上的两个痛穴。效果当然比不得麻药,但好歹也能减轻一些痛感。

接着,他点亮油灯,从匣中翻出一根弯头针,穿上线后,将针在火上灼烧。这是常用的消毒手段之一。除此之外,还可以用烈酒擦洗弯头针,也能达到消毒的目的。后者,效果更好。他屋里没有烈酒,是以,只能退而求其次。

当针头被烧得红,便可以了。他吹灭油碗灯,等针头的红色消褪,深吸一口气,开始着手缝合。

“滋——”,针头穿过皮肉时,还没那痛。最痛的是,将棉线拉过皮肉的时候。即便痛穴被封,整个过程也无异于酷刑。

豆大的冷汗,自他的额头滚下。“叭嗒、叭嗒”,象断了线的珠子一样,落在小木桌上,摔成数瓣。

五针之后,他的衣背尽湿。而小木桌上已然积了一小滩汗渍。

可是,伤口才刚刚缝合一半。

沈云痛得眼冒金星,汗如雨下,不得不暂时停下来,缓一缓……

在心里,他甭提有多后悔了,不停的骂自己:沈云,看你以后还敢不敢姑息养奸,自以为是!

越到后面,越是难以忍耐。剩下的五针,他中间歇了两次,才缝完。

又重新上了药,他将伤口重新包扎好。

换上一件干爽的衣服,略作收拾,沈云强打起精神,去前面找洪伯。

“咦,云哥儿,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洪伯一眼就看出,他的脸色甚是难看。还有,头湿漉漉的,身上的衣服也换了,不是早上出门前的那一身。

沈云说出事先编好的腹稿:“没事。回来的时候,看到仙符兵在搜叛军余孽。怕被他们缠上,我绕小道回来的。走得急了些,出了一身的汗,衣服都汗湿了。刚刚,我回屋才换了。”

洪伯的注意力果然被成功转移。他皱眉问道:“他们是往这边搜过来了吗?”

沈云摇头:“不知道,我不敢多看。洪伯,他们是沿着官道搜人。这些天,我们要小心些,防着他们进庄子祸害人。”

“嗯。今晚,你睡觉时,要警醒一些,莫睡得太沉了。”洪伯连连点头,“明早,我去官道那边瞅瞅。”

见他上了心,沈云暗地里放下心来。同时,再一次后悔,骂自己害人害己。

左臂上的伤虽然做了缝合术,但在拆线之前,仍然不能用力。不然,伤口若是绷开了,会很麻烦。是以,沈云不得不暂停打猎。接下来,他上午带甜妞在庄子里转一转,挖野菜、捡柴火,吃过午饭后,便呆在屋子里读《药典》、脉案,练字。

而洪伯误以为他是特意留下来,保护甜妞和自己,所以,才没有和往常一样进山打猎,心底甚是感激。同时,他也更加警醒,一天要往官道那边跑三次,察看仙符兵的动静。

很快,又是师徒见面的日子。

正午,沈云赶到石崖下。

“你受伤了?”林焱闻到了淡淡的伤药味儿,不由皱眉,“怎么回事?”

沈云不敢隐瞒,一五一十的道出事情始末。说完后,从怀里掏出一把黄纸符奉上:“这是徒儿从他们身上搜出来的符。里头有好几种,徒儿不知道是什么符。”

林焱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先看你的伤!”

“是。”沈云将左袖捋起来。

林焱拆开纱布,看到仍然有些红肿的伤口,点评道:“嗯,伤口缝合得还算齐整。用的刀伤药不错,你也处理得当,过两天就能拆线。”翻起眼皮子,戏谑的问道,“缝针,痛不痛?”

“痛!真的痛死了!”沈云垂下头,嗡声应道。

林焱冷哼:“痛才好,能叫你长些记性!被那起子畜牲害得家破人亡、两次死里逃生,你就没长一点记性!知道什么叫做‘打蛇不死,必遭蛇咬’吗?哼,活该痛死你!”

“是。”沈云连连点头,“这次的教训,徒儿一辈子都不敢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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