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1 / 1)

“老三,要不你去见见人家?”萧安顺拿手肘撞了下萧安歌,“妈把那人都说的天上有地下无了,我都有些好奇了。”

萧安歌拉回思绪,埋着头一边讪笑,一边扒饭。餐桌上一家子人都加入了劝萧安歌相亲这个重大的课题里来,甚至连王姐都开始笑他。萧安歌觉得自己脸皮也不薄啊,还是被全家人说的面红耳赤,就在萧安歌快尬尴死了的时候,手机铃声突然适时地响了起来,萧安歌心里一乐,想着,这时候谁打电话来都是救星。

来电显示是林彦。

萧安歌赶紧接起来:“喂,怎么了?”

“安歌啊。”林彦的声音有点儿阴阳怪气的,不过萧安歌没太在意,他继续说,“萧总大忙人,最近在忙什么啊,都不联系我了。”

萧安歌一脸严肃:“你在哪儿?我马上过来。”

一桌子人立刻放下碗筷,同样一脸严肃。

萧安歌看了他们一眼,有些心虚。

林彦说了个地址,萧安歌马上说:“好,你等着,我很快过来。”

萧克忙问道:“是不是公司有事啊?不重要的话,让老大去吧。”

萧安顺立刻站起来:“你饭还没吃好,我去吧。”

另外几个人也附和着,萧安歌正想跑呢,马上站起来按住他的肩膀笑道:“就是个小应酬,没事儿的,大哥在家陪着大嫂,我吃好了,一个人能行。”

说着萧安歌已经往门口去取大衣了,一屋子人站起来送他,尤其大哥二哥看着他,眼里满是愧疚。这俩兄弟,和他们父亲一样性格软糯,两个老好人,萧安顺在公司给萧安歌做副手,萧安平是个普通的公务员,他俩能帮上萧安歌的非常有限。让弟弟一个人扛着整个公司,他们也心疼。

萧安歌知道家里人心疼他,于是觉得特别窝心,想着他们,努力和奋斗就更有了动力。

“那我走了啊。”萧安歌披上大衣就出了门,孙玲还想说什么,但萧安歌就怕她啰嗦,赶紧出去开着车就跑了。

林彦说的地方是萧安歌他们几个经常聚会的一个清吧。是陈云烈开的,比较高档,有时候还能在这儿遇见一两个小明星。

萧安歌一进门就瞧见了林彦,一个人坐在吧台的一角喝酒。

萧安歌走上去,左右环顾了一周,问道:“怎么就你一个人啊?他们呢?”

林彦转过来一脸瞪着萧安歌,说:“就我,胖子他们回去了。陈云烈在陪他女朋友。”

“哦。”萧安歌挠了下头,“本来以为他们都在,那就咱俩有什么意思啊,算了我回去了。”

本来今天萧安歌就没心思出来玩儿,只是想暂时躲开被逼着相亲的命运,这会儿听林彦的口气是没什么安排,萧安歌就想还不如早点回公寓去睡觉呢。

林彦一把抓住萧安歌的,愤然道:“我是不是长得丑啊,陪我一会儿怎么了?”

“啊?”萧安歌一下有些楞,看了林彦半天,发觉他脸色不太对,好像不怎么高兴的样子。萧安歌只好坐下,问道:“你怎么了?”

“失恋。”林彦狠狠地从嘴里蹦出两个字。

萧安歌忍不住“噗嗤”一下笑出来。

林彦立刻恼了:“你笑什么!”

“不好意思啊,没忍住。”萧安歌拍拍他的肩膀,正了下脸色,“谁这么瞎啊,敢让林大少失恋?胖子他们几个也真不够意思啊,这时候都不管你,就走了?”

林彦转过来看着萧安歌,眼神非常复杂。

萧安歌立刻抽回了自己的胳膊,离林彦远了些。因为他明锐地察觉到,林彦那猥-琐的老毛病又要犯了。

其实大多数时候林彦都是特别好玩、好相处的一个人,只要他放弃对自己那些下--流的念头,萧安歌觉得也能和他做个场面上的朋友。可他失恋又不是自己造成的,萧安歌也没打算以身相许来抚慰他的失落,只想象征性地安慰安慰他就成了,然后好早点回去睡觉。

“明天把几个哥们约出来好好玩玩,就把那瞎子给忘了。”萧安歌招呼来了调酒师,要了杯螺丝刀,又对林彦说:“今儿就咱俩,喝了这杯就回了吧,我也困了。”

说着萧安歌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斜斜地靠在吧台上看着调酒师调酒。于是也就没有注意到,此刻林彦看着他满眼都是血丝,以及扭曲的脸。

林彦没打算这么快就让萧安歌走,一杯终了,又叫了两杯,俩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很快萧安歌就有些微醺了。他半眯起眼睛,一只手肘撑着吧台上,整个人就那么歪斜着,看着舞台。

这是萧安歌最好看的样子,双眼迷离,姿态慵懒,他太耀眼了,即使在这个不怎么明亮的角落里,他好像也在发光。

“什么玩意啊,唱的这么难听。”萧安歌指了下舞台上唱歌的少年,“长得也不行,陈云烈找不着人了是吧?那些人还在那儿瞎鼓掌。”

林彦看着萧安歌,偷偷地咽口水:“那你去唱一首吧。好久没听你唱歌了。”

“出场费谁给?”

“就这三杯酒啊,我给。”

“操,我这么便宜?”萧安歌不屑地笑,但是人却站了起来,“去开开嗓,让这些土包子见见世面。”

林彦双眼血红地看着萧安歌,手里紧紧拽着什么东西。

萧安歌没注意他,直接走了过去,把台上唱歌的少年给轰了下去。舞台下边围着的十来人闹了起来,有些在起哄,又有些对着萧安歌喝倒彩。萧安歌都没搭理那些人,和乐队沟通了几句,然后一屁股坐在了麦克风面前的小椅上,调整好角度,闭上了眼睛。

陆戎没想到会在这个地方遇见萧安歌。

他是从后门进来的,直接到了二楼的小包厢。因为跟他一块儿来的,是个大明星,怕被人瞧见。

不,准确地说,是个过气了的大明星。但俩人还是有些怕遇到疯狂粉丝什么的,俩人好久没见了,本来就是来叙旧喝酒的,不想惹些不必要的麻烦。

二楼有十来个小包厢,是沿着四面墙围了一圈,中间留空,每个小包间都有窗户,可以看到一楼的情景,舞台就在最中间,要是欣赏表演,二楼这几个小包间是绝佳的位置。

陆戎刚落座,一眼就看到了在一楼吧台角落里喝酒的萧安歌。陆戎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明明这里有很多人,明明那个角落并不敞亮,可他就是一眼就看到了坐在那里的萧安歌。求而不得的郁闷顷刻间就把陆戎的心给占满了,他想起那天晚上看到萧安歌漂亮的身体,心中又是愤恨又是气恼。

况且,萧安歌的旁边,是那个和自己有一样想法的林彦。

陆戎真恨不得把萧安歌那双眼睛挖了得了,怎么老和这些个废物走那么近,自己这么好,他看不见是吧?

“陆戎,看什么啊你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一个低沉的男声响起来,立刻把陆戎的思绪拉了回来。

“没什么。”陆戎这么说着,目光却还是没有收回来。

盛怀瑾疑惑地随着他的目光看过去,也是一眼就发现了人群中最扎眼的萧安歌。

“怎么?看上了?要不下去约下?”盛怀瑾戏谑地看着陆戎。

陆戎转过头,看着那个二十七八岁的英俊男人,黑着一张脸说:“不用。”

盛怀瑾悠闲地半靠在沙发上,他儒雅的脸在冰冷的灯光下,隐约透着着骇人的气势,不过他很好地将这一切掩藏在了温柔的表象之下,不细看根本看不出来。

陆戎和盛怀瑾算是忘年交,俩人差了九岁。

小时候他们这些个太子爷们,基本上都是在一个部队大院里长大的,都能混在在一块儿玩,但也就这两人最合得来。大约是俩人性格里有相似的东西,特别蛮狠、霸道,像两头野兽,在他们那一带,就没人敢惹这俩小祖宗。后来陆戎随着他爸调去了四川,又去了上海,最终再回到北京,这么多年都很少见面,没想到俩人还是能混到一块去。

不过盛怀瑾有些变了,他进了娱乐圈,又退了出来,成为一个成功的商人,学会了用儒雅和温柔的外表来掩盖他恶劣的本性。

可陆戎没变,还是那头张狂的小兽,如今他力量更大,甚至比小时候还多了些戾气。他根本就不屑于掩饰什么,他是什么样,就什么样。

盛怀瑾端起酒杯喝了一小口,开口道:“大半年都没见你两回,是学业太繁重了?”

陆戎摇摇头,尽量不去看萧安歌,说:“没啊,我就开学去报道以后,基本上就很少去学校,也没怎么在北京,就回上海去玩了。大学里学的都是些纸上谈兵的东西,没什么意思。”

“我没上过大学,不知道。”盛怀瑾笑,“要不你来我公司吧,我保证把你捧红。”

“去你的,我可没兴趣。”

“那你现在可怎么办哟。”盛怀瑾幸灾乐祸地哼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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