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李凡正坐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发呆,在脑子里计划一天的工作内容,莱可妮就兴冲冲的登门了。
走进李凡的书房,莱可妮一如既往的先是优雅的行了一个贵族少女礼,然后兴奋不已的说:“公爵先生,请原谅我这么早来叨扰您,我实在按捺不住这个激动的心情,歌谣我已经作好了!”
李凡很吃惊:“这才过了一个晚上!”
然后,李凡注意到,虽然莱可妮此时的心情很亢奋,但是她的脸上却带着疲倦之色,在黑色的圆框眼镜后面,原本清澈的眸子里也隐隐有了血丝。
“莱可妮小姐,你不会一夜未睡吧?”李凡担忧的问。
没想到莱可妮用力的一点头:“我昨夜的灵感好像泉水一般源源不断,睡觉岂不是太浪费了?”
李凡没想到莱可妮也是个肝帝:“莱可妮小姐,你认真工作固然是好,但是也要注意休息啊。你这样的文学瑰宝如果在我这里病倒了,那我可就成罪人了。”
“公爵先生言重了。现在,我给您稍微唱一下我写的歌谣,可以吗?”莱可妮坐在沙发上,身体前倾,一副跃跃欲试的表情。
“那再好不过了。”李凡高兴的说。
得到李凡的许可,莱可妮立马兴奋的站起身,从怀里面拿出了写好的歌谱。
“那么,公爵先生,我就失礼了。”
莱可妮先是清了清嗓子,做好了准备。然后,她张开樱红的嘴唇,唱出了歌谣。
婉转美妙的歌声从莱可妮的喉咙里娓娓唱出,她声音动听极了,悠扬清脆,好似夏日的风铃。她精准的抓住每一个音符,一下子就俘获了李凡的耳朵。
这首歌谣一共分为四段,在歌谣的第一段中,讲述了在李凡治理下的这片土地上,人民生活安逸,衣食富足,在李凡的带领下,人类与魔物相安无事的生活在一起,互帮互助,共建家园,歌颂了李凡的仁慈和伟大。这一段歌谣的曲风宁静平和,立马就将一张安逸自足的乡村生活画圈展现在听者的面前。
而当歌谣进入第二节时,曲风却忽然急转直下,变得阴暗且沉重,甚至让人听了感觉毛骨悚然。这一段的歌词中,控诉了拉姆伯爵的残忍和暴政,以及他“穿刺伯爵”这个外号的由来。李凡可以听得出来,莱可妮本身就对拉姆伯爵很有成见。
歌谣进入了第三节,李凡与拉姆的战争正式开始,曲风也开始变得急促且激昂,犹如千军万马从耳边奔腾而过,战场的肃杀之感好似洪水猛兽一般扑面而来。这一段的歌词着重赞扬了黑猫、小蕊、飞鸟三位魔物娘的英勇作战,还有树人部队的奋勇杀敌。最后,整个第三节歌谣在拉姆的死亡下戛然而止,当唱到“冰冷的剑刺穿拉姆的胸膛”,一个铿锵的重音结束了第三节。
到了歌谣的第四节,也是最后一节。曲调重回平静与祥和。歌词中,黑猫带领树人部队载誉而归,黑暗与邪恶退去,和平和幸福再次降临,人们欢庆胜利,美好的生活拥抱了这片土地。
莱可妮本来只打算小唱两段,但是唱到后面,她却已经深深地沉浸在了歌声当中。她投入的闭上双眼,任由自己被带入到歌声的世界里。
整首歌谣唱下来一共有十分钟,歌曲温婉动听,跌宕起伏,时而平静,时而激扬,如同史诗一般,给人一种波澜壮阔的震撼之感。
李凡听下来后,整个人顿时都惊呆了,莱可妮作出的歌谣大大超出了他心中的期望,这已经不是一首简单的歌谣了,而是一首真正的史诗了。如果可以再配上演员的表演,一场优雅的歌剧就要呼之欲出了。
不过,这也正是李凡想要达到的效果,歌谣越是有感染力,就越是能够凝聚人心,传唱效果也会更好,毕竟只有好听的歌曲才会被人们记下来。
一口气将整首歌谣唱下来,莱可妮的额头上已经渗出了汗珠,白净的脸颊上泛出了可爱的红晕,呼吸也变得急促,饱满的胸膛上下起伏着。但是,她看上去却精神抖擞,脸上昂扬着激动的心情。
“公爵先生,您觉得怎么样?”莱可妮期待的看向李凡,渴望听到李凡的赞赏。
“啪!啪!啪!”
书房内响起了掌声,李凡由衷的赞叹道:“太精彩了!简直堪称完美,不,比完美更加完美!”
然后,李凡扭头对身旁的菲亚说:“菲亚,去,倒一杯温的蜂蜜水来,给莱可妮小姐润一润嗓子。”
菲亚也同样被莱可妮的歌声所倾倒,李凡又提醒了她一声,她才回过神来。
“莱可妮小姐,我不知道,原来你不仅文字写的美,歌也唱的这么美。”李凡止不住的赞叹道。
“公爵先生,您过誉了。”莱可妮很开心,红扑扑的脸蛋儿看上去煞是可爱。她把歌谱放到了李凡的面前。“这是歌谱,还请您看一下。”
李凡拿起歌谱,第一眼便看到了这首歌谣的名字:“胜利之歌!”
……
在青石镇的农贸市场里面,公告牌周围挤满了人。“领主大人打败了荆棘城的拉姆伯爵”,在青石镇这种边陲之地,这无疑是爆炸性的大新闻了,即使过了一天热度也依然不减,所以今日一整天的时间里,告示牌周围都被围得水泄不通。
而且青石镇几乎没什么娱乐活动,这则公告也便成了镇民们茶余饭后唯一的消遣,无论是农夫还是商贩,甭管识不识字,都兴致勃勃的跑过来看上一眼,还有人自愿当起了解说员,给不识字的人解说告示上的内容。
并且因为公告上只写了大概的战争经过,具体细节全然未提,这可给了民间广大的创作空间,一时间青石镇里面流言四起,各种自称“绝对可靠”的小道消息漫天乱飞。
有说李凡与拉姆两个人决斗,李凡使用一把重五百斤的战锤,一锤子把拉姆给砸死的;有说两军对垒,李凡怒目圆睁,一嗓子把拉姆吼得肝胆爆裂,把拉姆给生生吼死的;还有更离谱的,说李凡半夜托梦,把拉姆给活活吓死了。
这些坊间的趣闻,李凡通过布莱登这个耳目,也多多少少听到了一些。他听了之后也只能无奈的摇头,感叹老百姓的想象力真是无边无界,在他们的心目中,难道自己是三头六臂、无所不能的吗?
昆西也听到了这些传闻,不过自诩见过大世面的他,自然没有把这些传闻当回事。
昆西今年二十四岁,长相十分英俊,拥有一头漂亮的金色长发,身材也修长笔挺,可以说是个大帅哥了。
傍晚的时候,在农贸市场的公告牌前,他也夹在看热闹的人群中。不过,他与其他人都不同,其他人都是来看“胜利公告”的,而昆西却被那张“吟游诗人招募令”吸引住了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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