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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追捕(四)(1 / 1)

警察头子把证件随意瞟了两下,和蔼地,像拉家常似地说,伙计,你打哪里来?”

“先生,圣保罗。“福兰擦着汗,眼神漂移,卓尔法注意到他的身体不安地颤抖,迹象非常可疑。

“有同伙?”卓尔法暗示队员控制住车内的所有人。

“做什么的?”

“噢,我是个生意人,去费都进些舶来品,您知道,东方的丝绸彩绣像云彩般灿烂,让每位女士迫不及待地想将它披在身上;而那些茶叶,得用最昂贵的银壶来搭配,还有……”

“行了。”卓尔法打断对方的滔诣不绝,“你独自一人去费都?”

“对,先生。”

“打开你的行李,我需要检查。”

“没有行李,先生?”

“一个商人,什么都不带,就自称要去费都买丝绸和茶叶?”卓尔法微笑,这笑容在他阴郁的脸上显得恐怖,“将他带上手铐!”

“先生,你没有权利,这是滥用职权!”福兰大声抗议,车站不少员工在远处朝这边张望,“你没有证据,就给我铐夹子……”

“夹子?”卓尔法懂得道上的一些秘语,比如“灰佬又在窝里喂食了,拇指被夹子逮着。”

灰佬和夹子是警察与手铐,窝是巢穴、接头点的意思,喂食指警方的搜捕行动,拇指则是帮派在地区的负责人。

卓尔法看到这个可疑份子的脸,一瞬间变得苍白。

他不动声色,但心下疑惑,所谓的秘语只是不成气候的小混混们私底下的行话,真正的黑道大佬不屑于弄这些鬼名堂,他们更擅长打着官腔与大人物谈买卖。

警察头子是要来抓连皇帝御使都指明得逮捕的人物,不是逮捕帮派小混混。

马车上突然传出惊呼声,一个警察跳下车报告,“车上有人东西被偷窃了。“是那个打着领结的小职员。他正翻着口袋,“我的钱包不见了。”

秘密警察们很快在车厢地椅子下找到个箱子,里面正巧放着没多少票子的钱包和些换洗的衣物,“这钱包是我的!”小职员欣喜地嚷。

“那箱子是谁的?”

没人承认。但小职员指着福兰说,“是他的,上车时,他就把箱子提在手中。”福兰流着汗,结结巴巴地说。“可能是个误会。”“误会?”卓尔法提着这小偷的衣领,他无比失望,这类抓窃贼的活计,对日后地升迁毫无帮助,但这人的特征,又与御使的描叙极为相似。

“宁杀错,勿放过。“卓尔法想,他正准备命令下属,将对方送进囚车,让御使随后指认时。一个细节又引起了他的注意。

这家伙嘴巴上的胡子是歪的!

他用力一扯。那片假胡子就被拉下来,露出光溜溜的嘴唇。不光是胡子,连灰发都是假的。

是个很俊俏的年轻人。配上衣服,如同哪家贵族的公子哥偷跑出来游玩。但卓尔法对男人地模样不感兴趣,“你到底是谁?现在可以不招,但到了暗警厅地牢房,有几十种法子,让你连十年前玩过什么女人都交代得一清二楚。”

“先生,是……是有个人付了大笔钱,让我化装成这副样子,坐马车出来?”

“什么人?”

“不知道,他戴着大帽子。又是躲着阳光,但隐约能看出灰色的鬓角与小胡子,我想这种事轻松,来钱又快,就答应了。”

“他让你去哪?”

“他只让我坐车,随便去哪都成。”

“什么时候发生的?”

“下午,圣保罗地驿站,我在那,想看看有什么外地的鲜肉好下手。那个人找到我,一千恺撒,不是傻子都会答应,连衣服都是他给的。”

小偷内衣的衬兜里,的确有一千恺撒的票子。

卓尔法飞快地转着脑筋,思绪很乱:果然是个狡猾的对手,在离开城市前就部署好一切,如果不是那个笨贼忍不住,下手偷了东西,他就会被当成目标抓起来,等我们审讯后发觉错了时,目标早已得逞,跑得无影无踪。

警察头子崇拜权利,他也深信,大人物亲自下命令要抓的人,绝对不是简单角色。

他深呼吸,把手指关节捏得啪啪直响,“你还有什么线索?老实说清楚,也许能少关几天。”“他准备去边境,因为我事后又跟了一段路,看到他买了去边境小镇的马车票。”

卓尔法不再犹豫,功劳一定不能让给别人,他准备带着队员连夜去边境小镇劫住目标。

至于这个小偷,他随口吩咐,“把他交给附近的警察署拘留起来。”

金雀花地私家探子目送着福兰被赶来的巡警带走。他们也在商量,“现在怎么办?”

“等头来,由他决定。”刚才的钱包,就是探子帮忙偷的,然后放进福兰故意遗留在车厢内的箱子里。

“他真是家族的成员,那我们得从治安队把他弄出来;不是,也得把他弄出来控制住。”探子想,他们商议,一人跟着去治安队,一人留在驿站,等待后援。

驿站严格而言,是个袖珍的镇子,餐馆、旅店、小商铺都能看到,但没有长住人口,来来往往的都是旅客和每个店铺的老板与员工。

当然,警署也有,与一家餐馆共同租凭了一间单位,餐馆正门旁,多开个扇稍微小些地侧门,门檐上挂有双头鹰的小徽章,大概是因为隔墙就是餐馆厨房的原因,警署的室内空气飘扬着油烟与菜肴的味道。

这气味会随时变更,有时是炖金枪鱼,有时是奶油土豆,根据厨房烹调的食物来决定。

警署只有两名警察,薪水由驿站与圣保罗总局共同承担,老实说,驿站镇很难发生什么案子,来去的都是熟面孔和暂时住宿的旅客,最大一起案子。还是几年前,某位旅客的行李,在旅店被盗。

署长是个快退休的老警察,带着个刚入行的新手,每天以看报纸和喝咖啡打发时光,最近新手有了最广泛的追求,他喜欢上了旅店地一位服务生姑娘,整天泡在那儿。

“布兰。多巡逻,提高警惕,说不准哪天你能遇到起大案子,升职调到总局。”署长有时会唠叨。

“老爹。”小警察布兰会笑着说,“安稳点不好么,我可不想年轻时,被穷凶极恶的歹徒谋杀。”

署长想了想,不再言语,低头继续看报纸。

安稳的活着,比灿烂刺激的冒险更适合普通人。

这就是驿站镇警署平淡的生活。像暖和晚春里的湖面。偶尔起些无伤大雅的涟漪。

今天,强烈的风暴刮皱了湖水,掀起阵阵浪花。

先是暗警厅地秘密警察们驾临。布兰起初还好奇地申请参加行动,被严厉地拒绝。

“小巡警要有小巡警的本分。”他们这么说,署长听得出话语中的不屑。

但到了晚上,秘密警察撤退时,没有任何收获,反而给署里送来一个小偷。

署长老爹无不讽刺地想,“这就是暗探的本事吗?”

小局子没有审判权,能做的就是把小偷关押,通知总局,等几天。

就会有辆囚车到来,让小偷去圣保罗的三等刑事法庭接受判决:保释或者去监狱待上半年。

警署只有两个拘留间,三面都是用砖头加固过的墙壁,还有一面是拇指粗的铁栏,最多装得下三个人。

老爹瞧了瞧犯人,是个年轻的俊小伙,他摇摇头,为年轻人不学好而叹气。

“把他关到……”老爹想了想,左手那间昨天住过个闹事的醉汉。

呕吐物让里面充满酸涩地气味,现在都没消退,他把福兰关进了右边比较干净点地拘留间。

“伙计,吃过饭了吗?”布兰问。

“还没。”福兰回答。

“我可以替你买,隔壁的餐馆食物并不好,我去旅馆,那儿的厨子手艺更纯熟。”布兰建议,“但钱你得自己出。”

“我听说牢饭是免费地。”

“那是指监狱,而且狱子里你得参加劳动,来换取吃上饭的权利。”布兰笑了,脸上的青春痘亮晶晶,“你是新手吧。”

“不,以前进过一次。”福兰说,他想起了当年在费都的经历。

“嘿,这个俊哥们还是老手。”布兰仔细瞧了瞧囚犯,突然有了点感叹,“我有你一半英俊,可爱的小苔丝就不会若影若离了。”

“我没钱。”福兰说,他的钱包被卓尔法拿走,而装满十几万票子的小提箱,被他加锁放到了红雀剧团的行装里。

“那就不好办了。”布兰耸肩,“总局不会给犯人的伙食费报销,亏的又是署里微不足道地津贴。”

老爹发话了,“好了,去给这孩子买几个面包吧。”

“面包?镇里没面包作坊,从城里运来的,放了几天都开始发硬。”布兰不肯放过见“可爱的小苔丝”的任何机会,“我去旅店给他端点热汤。”

等福兰吃过饭,夜已经很黑了,两名警察就睡在局子里,听得到微微的鼾声。

黑暗中,福兰站起来,敲敲墙壁,很厚,只有在变身时,他才拥有恐怖的力量,砸开墙壁或拉断铁栏杆都不成问题。

意念间,他就可以消失在星光灿烂的旷野。

但势必会惊动睡梦中的警察。

他不能让变身的秘密暴露出来,而杀人灭口地事,他也干不来。

“人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正义与道德,所以我没错!”恶棍们经常以此来宣称自个的无辜。

但用这为借口,践踏他人,所谓的正义与邪恶、堕落,就毫无区别。

福兰重新坐下,躺到水泥砌成的床上。

“总有机会的。”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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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加感冒,让我坐到电脑前时,头都昏昏的。

感谢在作者龟速的更新时,还继续支持着的读者们。(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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