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中考试的成绩出来了,凌云放了个卫星,总分全年级第一,语数外三科成绩全年级第一,英语146单科全年级最高分。
凌云前世大学的时候谈了个女朋友是外语系的,在女朋友的监督下,凌云英语四六级都过了,而且成绩还不错。
加上工作后几乎每天都需要直接收看国外的财经新闻原文,英语一直没落下,现在应付个高一英语考试,简直就是小儿科。
英语现在对凌云而言只是语法部分稍微有些欠缺.............
数学自从凌云重生后就一直有意恶补,目前主要靠刷题量,这次考了122分,虽然不算太好,好在没落下太多.............
语文相对而言根本就不需要操心了,凌云前世语文就不错,重生后更是游刃有余,前世多年的上网冲浪和巨量的知识信息获得,凌云现在古文阅读可以说是毫无障碍。
有了前世的生活阅历,凌云的作文不管是遣词造句还是文章立意,都不是一般的高中生能达到的。
政治、历史这些学科对凌云而言优势更大,凌云多年的网络论坛不是白泡的。后世网络论坛各路大神对历史的分析可比高中课堂上老师枯燥的要求死记硬背要生动得多.............
成绩很喜人,凌云却高兴不起来,因为他觉得所有人看他的眼神都怪怪的。因为这次进步实在是太大了。平时凌云的成绩也能排进全年级前十名,但这次却远远地甩开了第二名。
不由得有些人疑心生暗鬼,觉得这里面有鬼.............
只顾着检验一下自己目前的真实水平,忘记了收着点了。凌云郁闷地想到。
刘华金也找凌云谈话了,话里话外的意思无非就是一次考试不能说明什么,还是要端正学习态度,学习是个日结月累的过程,最忌弄虚作假蒙骗自己,最后贻害无穷。
刘华金也表示这段时间凌云的学习态度大家有目共睹,取得进步也是值得表扬的。
凌云气得简直要骂人,怀疑自己作弊就明说嘛!凌云有火发不出,窝在心里那个难受啊。
英语课上,发卷子之前,英语老师童璐晨敲敲桌子示意大家安静,说道:“这次考试,我们班凌云同学考得非常好,146分,全年级最高分。尤其是作文部分,写得很好,一些长难句运用得恰到好处,作文只扣了一分,还是扣的卷面整洁分。”
不理会教室里的嗡嗡声,童璐晨望向凌云晏晏一笑,凌云也笑着迎视着童璐晨,心里想的却是童璐晨很像后世的一个明星,凌云正在努力回想那个明星叫什么名字,一时有些失神。
童璐晨见凌云直勾勾地盯着自己看,脸颊竟有些发烫。
“这混蛋太大胆了,他怎么能这样看他的老师。”童璐晨在心里咬牙切齿地骂道...........
童璐晨问:“大家要不要欢迎凌云同学给我们分享一下他学习英语的方法和心得啊?”
全班掌声雷动,戴明建更是吹口哨起哄。凌云站起来,脸有些红。
他倒不是因为要在全班同学面前谈学习方法不自在,而是刚才目光交汇的一刹那,童璐晨那一笑实在是风情万千,戏谑而又妩媚。
此刻由不得凌云多想了,他定定神正要开口的时候,童璐晨却招招手,让凌云到讲台上去。经过童璐晨身边的时候,一股淡淡的女人的体香沁入凌云的鼻端,猝不及防之下,凌云竟有一丝丝的意动.......
凌云介绍的学习心得无非是老生常谈,要想学好英语首先得掌握足够多的词汇量,记单词音标是个重要的工具,音标犹如拼音对汉字一般。
作文的技巧就更简单了,无非是多记一些万能句式,凌云随口跩了一句:withtheprogressofthetimesaofsdteology。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这句话在很多场景里都能用上。
童璐晨示意凌云把这个句子写下来,凌云转身在黑板上板书的时候,同学们也在用笔记下来。教室里安静了下来。
凌云有一点点小失望。这是他重生后的第一次亮相,他的小小虚荣心还是期待着能有个满堂彩的。
他这会儿内心里竟有一丝小男生的情愫,像急不可耐要开屏的雄性孔雀。
凌云转过身来,又补充了几句,他说学英语兴趣很重要,看一些好的原声大片电影,听一些好的英文歌曲有助于培养学习英语的兴趣。
鬼使神差之下,他突然来了一句,前段时间我自己写了一首英文歌曲.......
教室里瞬间爆发开,自己写歌已属不可思议了,何况还是写英文歌。
童璐晨赶紧敲讲台,示意大家安静。她望了望凌云,眼神里带着责备的意味。
考146已经够出乎意料了,现在突然又冒出来写英文歌,要是被证明凌云是抄袭的或者干脆就是自以为是直接从哪个不太知名的专辑里搬出来的,那就丢人丢大了,不光是丢人的问题,而且证明品德有问题了............
凌云再不懂事也是自己的学生,不能坐视他出丑。童璐晨准备先上课,等课后再私下和凌云谈一下,把利害关系说清楚。
凌云见童璐晨没有让自己当场唱有些小小失落,不过他转念一想就明白了童璐晨在担心什么。
凌云这会儿也放开了,他笑着说:“其实这首歌要说是我写的也不对,我顶多就算是填了个词。我不会谱曲,曲子用的是大家都熟悉的一首歌----张学友的‘吻别’。”
童璐晨松了一口气,她以为凌云只是把吻别的歌词翻译成了英文。如此一来也算不得什么事了。和抄袭无关就好。
童璐晨干脆道:“那我们大家掌声欢迎凌云同学给我们来一首他自创的英文版‘吻别’。”教室里响起热烈的掌声。
凌云清清嗓子,先介绍了一下这首歌的歌名叫“takemetoyourheart”熟悉的旋律在教室响起:
tryingtetbutiwogo
listeningtomyow
allaroundtheworld
someonelikeyougirl
takemetoyoursoul
givemeyourhandbeforei'mold
haven'tgotaclue
&hinglastsforever
we'reooday
bringmefaraway
takemetoyoursoul
showmewhatloveis
it'seasytakemetoyourheart
lookihroughaclearbluesky
buttheydon'treallyprehend
allineedissomeonewhomakesmewannasing
这首歌几乎是凌云唯一能拿得出手的一首歌了,大学的时候和女朋友热恋时,有时候女友同寝室的女生会一起去k歌,带上彼此的男朋友,有点联欢的意味。可是每次唱歌对凌云都是折磨,他唱歌老跑调。
刚好那时这首歌开始流行开,女友就选了这首歌让凌云练,凌云特意买了原声专辑,所以他知道这首歌要到2004年才面世。才敢大言不惭地宣称是自己作的词。
凌云唱着唱着回忆起大学里和女友一起练这首歌的点点滴滴,女友一句一句地给他纠正发音,纠正音准。
想起两人恋爱的甜蜜,凌云那句tellmewheredoifind/someonelikeyougirl唱得饱含深情,甚至眼睛里有了泪花。
童璐晨听得全神贯注,凌云一开口她就听出这不是翻译的吻别的歌词,而是重新填的词。可是这真的是凌云写的吗?一个普通乡镇中学的高一学生,竟然有这英语水平?
凌云唱到那句tellmewheredoifind/someonelikeyougirl时的声音稍高了一下被童璐晨注意到了,她抬眼望去的时候,凌云表情里似乎有痛苦之意,眼泪里隐约泛着泪花。
童璐晨似乎看到凌云朝她望了一下眼神又迅速挪开。童璐晨内心咯噔了一下。
坏了,这小子怎么突然对学英语迸发出如此大的热情?这句我去哪里找像你这样的女孩是不是有所暗示?
稍一分神,童璐晨觉得下面的歌词听得似懂非懂的了。
凌云一遍唱完,童璐晨干脆让凌云在黑板上把歌词写了一下。底下的同学也纷纷拿笔抄了下来。
这首歌还蛮好听的,虽然凌云的嗓音有点不太敢恭维,但是歌本身还不错。
童璐晨凝视着黑板上的歌词,定定地有些出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