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重生起,林启最为惦记那个邻近被画了个圈的沿海城市。
再有一年鹏城特区正式成立,哪里才是英雄地,有志者的天堂。
他给自己定下了一个目标。
必须在这一年内攥下足够的资本,带着钱带着人才杀入鹏城,搅动风云!
所以刚和害羞的陈玉莲分开,林启并没有选择把钱拿去还债,而是捡了一个蛇皮袋把钱装进去,打算去县城拼上一把。
但当他走到村口,没想到哪里居然人山人海,围了好几圈乡亲。
“锅碗瓢勺刀具哩,酬谢乡亲送好礼,不买也来看看啊。”
这一招……
林启心里一动,突然笑了。
挤进人群,惹的几个乡亲不满,林启才看到正在热情叫卖的上门商贩。
一共有六个人。
五男一女。
林启连忙抬头,看到他们天灵盖飘着的财气,微微皱眉。
这些上门商贩的财气,不是普通村民的白色,而是蓝色!
更加奇怪的。
他们蓝色财气中,居然夹杂着一丝隐隐约约的黑气。
蓝是比白更高一级的财气。
这些上门商贩之前应该在别的地方捞了不少。
至于财气为什么夹杂着一些黑气,林启觉得应该是这些上门商贩挣钱的手段不干净。
“启仔,你也在看热闹啊!”
突然,林启的肩膀被人拍了一下。
看到是陈玉莲表弟陈国安,他回头笑道:“嗯,这些人什么时候来的?”
“来了半个钟咯。”陈国安饶了饶头,然后举起手上的毛巾,笑的很是灿烂:“看到吗?送的!”
“你要是早来几分钟,说不定能抢条毯子呢。”
果然。
听到陈国安的话,林启牛头不搭马嘴的问道:“国安,你想不想挣钱?”
林启往常和陈国安没什么交情。
他是读书人,陈国安是个连名字都不会写的苦力,首先交流就是一种障碍,再加上陈国安挣钱少吃的多,经常要陈玉莲补贴,林启说实话有点看不起他。
但现在林启也不是当年的那个眼高于顶,目空一切的年轻人,前世经历那么多风风雨雨,让他懂得天生我材必有用,别轻视别小觑任何一个看似普通的人。
更何况,陈玉莲离世的葬礼,是陈国安借钱办的。
陈玉莲娘家一个人都没来,从来到尾,甚至是抬棺都是陈国安一手操办,这事林启记一辈子。
“谁不想挣钱啊?我表姐给我找了份码头工,我过两天就要去……”
“码头?又做苦力吧!”林启摆了摆手打断道:“我知道这些人是看我老表份上,才赏你去码头吃口饭。”
“但码头你没去过,我却知道。”
“搬十给六,还要上敬,你受得这个鸟气?”
“受不得又有什么办法,总要吃饭啊!”陈国安无奈道:“表姐对我好,但不能一直要她养着啊,我还想着帮表姐攥份嫁妆呢。”
“嗯?”林启第一次认真打量陈国安,上辈子他还不知道陈国安有这个心思。
既然要带人发财,首选当然是自己人。
“国安,我交代你一件事。”
“等会这些商贩收摊,你一直跟着,看他们在哪里落脚,今晚我会找你。”
“干嘛要跟这些商贩,难道你……想抢?”陈国安脸色大变。
“你想挣大钱就别问!”林启狠狠刮了陈国安一眼。
周围这么多乡亲,不是谈事的地方。
而陈国安则犹豫着。
作奸犯科的事情,他不想干,但钱,他又想挣。
瞥了一眼林启那年轻的脸庞,深知自己没有林启脑瓜子灵活的他,想了想还是认真点了头。
“行!今晚两点在我家门口等着。”
林启抛下这句话,走到村头还瞥了商贩一眼,看到他们仍旧热火朝天的哄着乡亲,他才安心的搭乘小巴,一路颠簸来到县城。
此时佛山有几个县城,顺德离林屋村最近,而林启一开始定的目标,正是顺德。
下车走了十来分钟,出了点汗的林启带着一袋零钱来到银行。
1979年,老百姓还没有零钱换整的意识和习惯,但林启知道,这个业务很早很早就有了。
银行职员有点好奇的打量林启,在他们眼中,林启还是一个半大的小伙子,兑零钱没有父母陪同,有点不合常理。
但林启毕竟是个成年人,拍出自己的身份证,再一顿连唬带催,银行职员收了几块钱手续费还是把钱兑到林启手中。
走出银行。
想到怀里多出的300张十元大钞,林启不知为何,突然有点感慨。
这个年代的3000块,相当于21世纪的40万块,一个农村妇女居然有如此巨款,也不知道是怎么存下来的。
要是让陈玉莲夫家,也就是自己的姑姑家知道陈玉莲有这么一笔巨款,他们肯定得从县城杀回村里,死皮赖脸要分一块猪肉。
从银行兑换了零钱,轻松上阵的林启来到服装店。
1979年的佛山,裁缝店虽然还是主流,但已经有越来越多有钱人喜欢到服装店买洋装,赶时髦、追潮流。
再过一年,那些从香江运过来的牛仔裤、花衬衫会迅速替代老式服装,成为当时人人追捧的新鲜玩意。
当年,口袋没钱的林启很是憧憬。
“老板,有西服吗?”
服装店老板在拍着苍蝇,看有客人上门,他迅速凑了上去。
但看到客人是个扮相极差的年轻小伙,他的热情被瞬间浇灭,指了指乱糟糟叠在进门的服装:“毛都没长齐还学人家看西服?”
“哪里有衬衫,自己挑吧。”
“难怪会拍苍蝇。”林启皱起眉头,随手拿起一件衬衫:
“西服不说,你这衬衫还是有洞的,捡来的旧货吧?”
“哼!”老板冷哼一声:“不是旧货能堆在哪里?”
“看你样子还嫌弃?那可是香江运来的旧货,我都怕你买不起呢。”
“你等倒闭吧。”林启把衬衫丢回去,在服装店老板骂骂咧咧的时候,他已经走进对面服装店。
一个小时后。
在另外一个老板点头哈腰的恭送下,林启走出了服装店。
现在的他和刚才的他,一个天一个地,就算林屋村乡亲这时遇到林启,恐怕都认不出他。
一身黑色笔挺西装,配上白衬衫、暗红条纹格子领带,再跺了跺合脚的亮黑皮鞋,林启这派头立即吸引了路上行人的注目。
“四百块买套虎皮,还算划算。”
四百块,相当于前世的六万块,而且还是在这个物质缺乏的年代。
人靠衣装马靠鞍。
现在的林启跟路人的行人已经拉开了差距,不比明星大老板,至少看起来也是一个上流人士。
虎皮已经穿上,林启很快就走向第二个目的地。
何记茶楼。
顺德享负盛名的午茶圣地,只要是个顺德人没有不知道的。
走进何记茶楼,有眼色的伙计第一时间就放下手边的活,连忙迎向光鲜亮丽的林启。
“客人,喝茶还是吃饭?”
“喝茶,有雅间吗?”
“有有有,请跟我上来。”伙计大喜,招揽一个上雅间的客人,他们能有一块钱分成,而且这种有钱的客人都很大方,只要服务好,说不准还有小费。
“客人,你是第一次来吗?像你这么年轻成功的老板,只要你来过,我肯定不会没有一点印象。”伙计不止吹捧,还想打听林启的底细。
何记茶楼,不仅仅喝茶吃饭这么简单,这里其实是顺德情报交换中心,很多刚来佛山办事又没有门路的人,基本都会来到这边喝茶顺便花钱购买情报。
“茶就不用上了。”
“你们老板呢。”
走进雅间,大马金刀坐到椅子,林启并没有拐弯抹角而是直接发问。
这一问,问的伙计有些懵。
“客人,不是我不懂礼貌,请问你找我们老板有什么事吗?”
“有点事情要谈。”林启从怀中掏出一沓钞票,从里面抽出一张十块丢到伙计手上:“你们这里不是只卖情报,不问原因的吗?”
“喊你们老板过来吧。”
“老板没在。”伙计嘴上说着,手却熟练的把钱塞进怀里。
平时那些客人问些事情,最多打赏个两块,三块,像林启这种出手阔绰的客人,伙计一年都可能碰不到一回。
对于他这种靠小费维生的伙计,先把钱袋袋平安才是正事。
“去哪里了?”林启语气平静,只要这个伙计敢把钱装进口袋,林启就不怕他不说。
“这个……”伙计往后撤了两步,探头看了看雅间外面才走到林启身边:“老板去斗狗场了。”
“客人,我把老板行踪告诉你,你可别把我卖了啊。”
“放心。”林启点头,也没搭理伙计就径直走出何记茶楼。
回头望了一眼。
林启突然想起前世好友。
他叫何文斌,就是这家何记茶楼的老板,佛山大地主何家的二公子。
“唉。”
“连手下的伙计都能为了10块钱出卖你的行踪,难怪你后来会这么落魄。”
买到情报,林启问了一些人,半个小时后终于找到斗狗场。
“嚓,给我咬死它!”
“咬脖子咬脖子啊,你他娘咬什么狗屁股!”
……
还没踏进斗狗场,林启在敞开的大门外就听到那些声嘶力竭的叫骂声。
他摇了摇头,径直走了进去。
前世,他听说过县城有一个日进千金的斗狗场,但他的身份和身家,也只能是听说了。
“斌少,你这狗王是够厉害的。”
“多少连胜了?”
这群年轻人围着一个梳着油头的靓子,只见这靓子时不时用手抚摸狼狗的头,听到众人的奉承,头是越抬越高。
“区区十连胜,不值一提。”被称作斌少的帅哥摆了摆手,突然仰天长叹:
“唉,这斗狗场真不入流,连条像样的斗狗都没有,我现在寻思过段时间带小黑过去韶关磨磨牙。”
何文斌年少轻狂的样子,林启是第一次见。
所以他也不着急,想混入人群看何文斌怎么装逼。
因为他看到何文斌头上的橙色财气,觉得自己的判断好像出了点问题。
橙色是比蓝色更高一级的财气,连那些“杀穷”的江湖骗子都能拥有蓝色财气,何文斌好歹是大家族富二代,至少也得比那些江湖骗子高两级才说的过去吧?
“喂!你什么人?”
不过一个眼生的人贸然混进去,别人也不是瞎的。
不多一会,那群年轻人就发现了林启,甚至有几个打手跟班一类的青年,看到有人贸然接近何文斌,他们第一时间就想制服林启。
“都是同道中人,何必这么剑拔弩张,斌少你说呢?”
年轻小伙们谁也没想到看起来还没他们年纪大的林启,居然一脸老气横秋,甚至还直接把问题抛给了何文斌。
这让何文斌的跟班眉头紧皱,觉得这人肯定有所企图。
不过身为金主的何文斌却不这么想。
看林启穿的光鲜亮丽,明显比他的跟班更能增加自己的气场,他笑着走向林启还拍了拍林启的肩膀:“我这人啊,最喜欢交朋友。”
“既然能来到斗狗场,就是同道中人,一块玩吧。”
咘咘——
“斌少,黄威来了。”
一阵轿车喇叭声响起,跟班连头都没回就开始着急,还提醒了何文斌。
而看到门口那辆崭新的桑塔纳,何文斌嘴角却浮起一丝冷笑。
这一切,都被林启看在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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