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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一十三章 看剧路上(1 / 1)

戒烟所里,一群富商和纨绔子弟正被人逼着掏钱。

一个小头目模样的人,身穿伪军军服,歪戴帽子,手里的一把盒子枪不时地挥舞着。

哗啦啦的银元进了布兜子,他才气势汹汹地走出来,院子里几只干瘦的黄狗发出了惊恐的叫声。

他刚一出门,郑礼信看清了,这人手指头断了一根,不由地说了句:“白龙帮,刘坤?”

这人正是刘坤,不过现在是黑衫帮的头头,依附在山野村南手下,背靠着关东军的山野小雄,经常带着一群兄弟四处打秋风。

刘坤他们今天收了不少罚金,本来准备直奔桃花巷挥霍的,没想到门口围着这么多人。

几个伪军过来一顿呵斥,挥舞着手里的警棍,态度粗野,棍子在人头上晃动,说不准什么时候就落下来了。

他们这种行径简直就是明抢,人群里有人说着公道话,声音不大,却刺耳。

刘坤一把抓着帽子,露出了光亮的头皮,枪口对准了地上,面目狰狞地骂了句:“都闭嘴,本人奉命稽查革命党,捎带脚抓一批烟贩子瘾君子,谁敢多嘴,就是妨碍公务,就是反对大天皇……”

他手里的枪在黑夜中异常耀眼,大部分人都纷纷朝后退去。

刘福厚个子矮,带的东西又多,只有他没动地方。

郑礼信有些着急,不过干爹是个普通人,不惹事不犯事,应该没问题。

说话间,一个龅牙伪军走到了刘福厚跟前,一脚就把凳子踢飞了,拳头不轻不重地打在老头身上。

刘福厚目光直直地看着某个地方,一下子没反应过来,表情有些麻木。

刘坤已经到了他跟前,晃了晃枪,正要骂人,看到刘福厚,一下子愣住了。

“柱子,柱子,是你吗?”刘福厚脱口而出道。

早年,他独子走失,只记得脑门上有个黄豆大的痦子,看了好一会了,觉得有点像,再加上某种特殊的感觉,一下子控制不住情绪了。

刘坤眼见他叫的奇怪,朝前看了几眼,见是个瘦小的老头,心里闪过了幼年的一幕幕,但很快被虚荣心和野兽般的狂傲冲淡了,一扭头,习惯地骂了句:“哪里来的老不死的,弄一边去,老子不认识这种人。”

刘福厚越来越觉得像,那轮廓再熟悉不过了。

不过,他很快被一群伪军推搡到了一边,要不是郑礼信及时出现,少不了一顿暴打。

郑礼信伸手就拦住了,毫不客气地质问道:“别动,有事说事,这是我|干爹,我是臻味居的……”

普通伪军不认识他,刘坤迟疑了下,看清是他之后,脸上闪过了一丝复杂表情,皮笑肉不笑地嘲讽说:“姓郑的啊,现在不是有道台府那个时候了,咱俩以前有过,今天……”

听意思,这家伙是要报断指之仇,郑礼信这边扶着刘福厚,头也没回地果断说:“刘老狠,有事以后说,请记住了瘦死的骡子比马大。”

这话要是别人说,刘坤直接就当成废话了,可这是郑礼信说的,这家伙从小鬼点子就多,多少人都毁在他手里了。

他心里想着举起枪来,未曾想手不争气,有点不听使唤,根本就没动。

眼见这些家伙暂时被震住了,郑礼信扶着刘福厚就走,一只手拖着爬犁,等到了人少的地方,他招手叫了一辆马车,上车就疾驰而去。

坐在火炕上,刘福厚哭泣了一会,犹犹豫豫地告诉彩灯,今天遇到了一个人,看着就是当初自家走失的儿子。

俩人说起儿子的模样,走失那年五六岁,是土匪抢劫的时候没的,想想也得二十多年了。

某些时候,尤其是在血肉亲情的时候,作父母的预感最灵,刘福厚描述着刘坤的模样,彩灯刚说耳朵大,刘福厚激动地附和说:“大,大,眼睛小点,就是他啊。”

郑礼信忙乎着煮饺子,他一直记着当初彩灯婶子给自己包的饺子。

饺子上了桌,看着二老吃着,他依旧不相信刘坤是他们走失的孩子。

刘坤以前是白龙帮帮主,在哈尔滨以及周边地区出了名的坏人。

现在更坏透了,参加了黑衫帮,成了山野村南的手下,横行四方,今晚就是个好例子,他不光帮着日本人做坏事,连抢劫这种事都干。

他没说和刘坤打赌,逼着对方剁了手指头的事,不停地劝着他俩,说自己以后好好打听打听,这个人是不是当初有人拐骗来的。

走的时候,他想起了此行的目的,把一张支票放在了炕上。

来的时候,他就想好了,乱世纷争,人命如草芥,不知道多少人盯上自己了,连老夫子都走上了邪路,很多事得提前考虑了。

“鞋匠叔,婶子,年景不好,到处都是坏人,要是有一天我叫人盯上了,你们和惠芸他们娘仨,还有我父母快点走,城里地方大,随便找个地方先躲起来,支票的钱就取了,够你们花的。”站起身来,郑礼信郑重地交代说。

这天晚上,褚胖子给郑礼信来了电话,邀请他一起看一场大戏。

他现在和郑礼信关系特殊,这种友谊如果说有一根线死死地牵着,那就是朴素的爱国情感。

褚胖子说在伏尔加河咖啡厅有一场演出,内容好看,凡是爱国青年都得去捧场。

猜了好一会,郑礼信丝毫没犹豫,转身就走,走到门口了,伸手推门的时候,觉得房门有些沉,知道刘大锤在后面看着呢,就交代他不用跟着。

傍晚时分,他走到马迭尔宾馆零食窗口时,不由地打量起了这座欧洲风情的建筑,如今这里因为兵荒马乱,老板换了人,门口挂着法国国旗,这样做似乎变得更安全些。

一袭浅白长裙出现在视野里时,这个身材高挑的像长颈鹿般的女子正是阿廖莎。

他站在那里,静静地看着她,一直等到四目相对时,她深情专注的眸子流露出由衷的欣喜,然后动情地说:“郑,你瘦了。”

寥寥数语,透着无限深情。

自从郑礼信结婚生子之后,她曾经不甘心地挑战世俗,哪怕是做情人也要跟着他,后来郑礼信深陷事业和家庭中难以自拔,这份情感只能默默地埋藏在心中。

更多的时候,他把她当成知心好友和红颜知己。

“邂逅是一种情缘,你不相信缘分吗!在哈尔滨生活很多年了,经历了那么多事情,我觉得真情最可贵,灾难中的爱情叫人终生难忘,久久回味。”她递给他一杯咖啡,认真地说。

郑礼信心底泛起了一丝浪漫,随即就被理智压倒了,他清了清嗓子,微笑着说:“阿廖莎,男女之间总有万般理由和再好的感觉,也违背不了一纸婚约,我记得在你们国家也是尊崇契约精神的,而婚约是最主要的契约。”

他这话说的有些耿直,却叫人无法反驳。

俩人一时间谁都没说话,就在这时,高大魁梧的切科夫从楼里走了出来,手里捧着热乎的烤面包。

郑礼信走上前去,帮忙把他咯吱窝里夹着的草莓酱拿了出来,打过招呼后,轻声问切科夫:“军官先生,最近有什么好消息吗?”

切科夫是阿廖莎的未婚夫,他现在驻守在中苏边境线上,经常在休假的时候过来陪阿廖莎。

郑礼信怕他一下子听不懂什么意思,就特意地看了眼宾馆不远处的日伪巡逻兵。

“美食家先生,我们的领袖,我们的军队正在履行承诺,和双方的协议,会在适当的时机,协同贵方来一场的正义的驱逐战,在中国大地上,在哈尔滨这座最美的城市,给你和我的阿廖莎一份惊喜。”切科夫一脸自信地说。

他是苏方远东地区军方中校旅长,掌握不少机密情报,这种事也只会对郑礼信这种信得过的人说。

这个消息尽管以前听说过,这会再听,郑礼信一下子开心了不少。

他正准备找借口离开时,阿廖莎轻声交代契科夫说:“旅长先生,匙子呢?”

契科夫这才发现忘了拿匙子,笑着说自己见了心爱的女孩,太专注了就容易做错事,连忙进了店里。

阿廖莎坏坏地一笑,举起了手里的匙子,目光忽然停在了郑礼信额头上,轻声提示他说:“我的东方骑士,你似乎比他还粗心大意,脑门上怎么还有长头发……”

说着,她轻轻地靠了上来,闻着她身上淡淡的香气,郑礼信躲了躲,终于站住不动了。

“爱情是个很奇妙的东西,靠近你身体的一刹那,就会忘了现在的身份,什么未婚夫,什么旅长统统不见了,只有你……”她浪漫动情地说着。

郑礼信这才发现她玩了个小把戏,额头上什么都没有,她这是借口靠近自己。

他后退了几步,目光真诚地看着她,心情复杂地说:“纵然以前有过什么感情交际,尽管彼此心动过,有句话老话说得好,有情人终成眷属,我劝你好好对待他,一心不可二用,就像一道美食……”

他说起了美食,话匣子一打开,一开始的时候,阿廖莎还满是期待的听着,后来感觉自己也上当了,甜甜地一笑,露出了雪白的牙齿:“东方骑士,刚见到你的时候,还想和你浪漫地牵手,看样是不行了,你已经和妻子终成眷属,不过,对你的感情我会用另外的方式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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