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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一章 甘美如饴(1 / 1)

阿嫦伏低道,“这是夫人为候爷烹饪的菜肴,婆婆说时辰未到,但阿嫦闻得气味奇香,一时忍不住,擅自做主端了过来,还望夫人勿怪。”

霍去病侧目看我,“这是什么?”

“这个……”我抓头,却想不出一个合适的名字来替代东坡肉。这毕竟是千年之后才出现的菜品,给他吃一吃也就罢了,总不好堂而皇之地把名字再告诉他,否则时空管理局那些死老头子不知道又要怎样的捶胸顿足,找老子的麻烦。

美食当配美名,可是以我这贫瘠的文学细胞,要在这么短的时间之内想出个贴切又风雅的菜名来,实在是太为难了些,以往那些菜名,都是凌云的手笔,但凡与风雅沾得上边的事情,我都一窍不通。

是以我抓了半天头,憋出来两个字,“蒸肉!”

正好与烤肉做个对应。

霍去病摇摇头,似是对这个名字,十分之不屑。

我其实也不大满意这个名字,奈何心有余而力不足。

好在这香味足够诱人,并没有因为名字的平庸,而打消了他的食欲。阿嫦十分知情识趣,在他看着釜的时候,就从里面,夹了一块东坡肉……蒸肉出来。

整块肉都呈琥珀色,尤其是上面的肉皮,晶莹剔透,泛着暗红的色泽,下面的肥肉也隐隐有半透明的感觉,于油灯下闪闪发亮,如宝石一般。

肉块一拿出来,所有人的喉头,又是都忍不住动了一动。

我微微松口气,一个多时辰,倒也勉强够了,看这模样,比我平日做的成品虽然差了一些,但也差不到哪里去,至少在这调料贫乏。烹饪手法单一的汉代,已足以令人惊艳。

“肥肉么?”他微微皱眉,却还是夹起半块,放进口中。

一进口,他的身躯便是一僵,似乎不大习惯这新的味道。白婆婆紧张地握起拳头,小心地看看他,又看看我。生怕因为她的缘故,为我引来祸患。阿嫦和阿绾,也不敢擅动,谨慎地跪着,所有的人,都在看着他的一举一动。

他的眼睛,却是慢慢闭了起来,像是在细细品尝肉的滋味。

釜中的蒸肉,浓浓的肉香,仍在一波一波的涌出来。我听见自己的肚子,发出了咕噜噜的声音。

但是话说回来。这东坡肉味道虽然美妙,他却不一定能接受得了,在汉代,恐怕没有人会用糖做菜,他一直吃的都是咸的烤肉,突然吃到这又甜又咸的东西,会不会觉得很奇怪?

我仔细观察他的神态。但见他的眉头慢慢舒展开来,唇角缓缓扬起,竟是有了一丝笑意。

“甘美如饴。入口即化,肥腻的猪肉居然能做出这个滋味,你真叫我惊讶!”

他睁开眼,温和地望着我,漆黑的瞳眸中有一抹惊艳之色。

我长长出了口气,这可真不容易,想当初第一次为他下厨,我费尽心力做的梅花炙,也只是博得他不咸不淡的两句话。霍候爷对饮食的挑剔人尽皆知,本身身份又尊贵无比,什么好的没有见过?能让他觉得惊艳的东西,世界上恐怕没有几样。

我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可见风险与收益成正比这个道理,放之四海而皆准,今天换了别的咸味的菜,他大约就不会有这样的惊喜。

“呃……这道菜,浪费你半坛酃酒和柘浆。”我趁他高兴,坦白从宽。

“那些东西,你尽管用,不够再和我说,”他毫不在意,看来对那酃酒,也没有什么兴趣,“我一直以为已经吃遍人间美味,你却总是留着一手,除了这个之外,还有什么我没吃过的?”

他将剩下的半块肉也吃了下去,看得白婆婆两眼发直,不敢相信从来不沾肥腩的候爷会这么干脆,吃了一块不说,还意犹未尽地又夹出一块来。

“烹饪的方法,其实还有很多,但是你这里没有趁手的厨具,只能将就做些蒸煮的东西。”他没吃过的多了去,“不过,就算蒸煮,也很有些讲头,有些汤,需要特殊的锅。从前我姐姐最喜欢喝的一种鸡汤,唤作正气鸡,需要一种中间有孔的陶锅,蒸的时候,一滴水也不放,把锅支在一口灌满水的大锅之上,所有的汤,都是靠下面锅里的水汽,从小孔中一点点升上来,凝结而成,这样蒸出来的鸡汤,一丝元气都不泄露,鲜美无比,所以唤作正气鸡。”

白婆婆盯着我,半张着口,已经听得呆了去,我说的烹饪手法,显然是她从来没有听过,甚至都不敢想的。

阿绾和阿嫦也微微抬起头来,讶异地偷偷看我。

“……你有任何需求,只管吩咐阿嫦去办,做几个锅,不是什么难事。”霍去病从我身上收回目光,淡淡对阿嫦道。

阿嫦赶忙伏地道,“但凭夫人吩咐。”

霍去病挥一挥手,阿嫦会意地拉了白婆婆一下,白婆婆才回过神来,叩首退出。

阿嫦低着头,慢慢地退回阿离所在的角落里,榻前便又空无一人。我只得自觉地担当起布菜的任务,见他爱吃,我便从釜中,又夹了两块出来

霍去病看着我的动作,轻轻笑起来,“凌霄,你若为厨子,天下的厨子,都要与你为敌。董永娶的是织女,我霍去病娶的,某非是厨女么?可你又是医士,你从前,究竟是什么身份?”

他突然打这个比方,叫我愣了一下。

凌风给他留下来的印象,让他认定我不是这个世间的人,这么判断其实也没错,只是拿我和织女打比方,似乎有些不太恰当。

他揽着我的腰,静静看着我,还在等我的回答,我只得道,“厨艺和医,其实都是为了我的姐姐而学,她久病不愈,曾经有一段时间,吃什么就吐什么……我想尽各种方法,就为了让她吃东西,她的病,是不治之症,我学医,也只是希望……希望能有奇迹,让她活下来。”

这些话,是我第一次对人讲。我其实一直希望能在机械方面有所发展,曾经也有一位机械方面的泰斗,认为我前途无量,后来放弃机械去学中医,凌风一直都很不理解,而我蹦跶了那么多年,也没有找出什么行之有效的方法,能救凌云,所以我一直很惭愧,也一直拒绝对凌云承认,我去学中医的真正原因,虽然她很明白。

我不太习惯这么袒露自己的想法,说的有些不大自然。

“你们,也会有不治之症么?”霍去病低声道,将我搂得更紧了些。

“会的,虽然少,但总是有!”我吸口气,从不自然中挣脱出来,“候爷快用膳吧,凉了就腻了。”

“唤我夫主!”他纠正我,扳起我的下巴,逼我正视他,“凌霄,我不管你是为了什么来到这里,也不管你过去是什么人,你既然成了我的妇人,就不许再去想那过去的事情。只想着我,留在我的身边,嗯?”

这话有些强迫的味道。明明是他先挑起的话题,最后却成了我的不是。或者说,他是希望通过这种方法,慢慢把这种观点强加给我,奴化我的意志。

“不管我想不想回去,也只能留在这里。”我笑一笑,“候……夫主多虑了。”

他微微眯眼,手上的力道加重,“即便你拿到手柄,你也只能留在这里,记住我说的话。”

我对上他隐有怒气的眸,只得点点头,“是。”

一切,都等拿到之后再说。

手柄既然不在他手中,最大的可能就是赵破奴,赵破奴不比霍去病,他是无根之人,没有家室,一直住在军营中,要在霍去病的眼皮子底下,混进北军大营去找赵破奴,谈何容易?

况且我也并不以为,赵破奴就是个好相与的人。

最后手柄没有拿到,反而走漏了消息,落到霍去病手中,万一他一怒之下毁了,我便得不偿失。

与手柄这件事情上,我实在担不起更大的风险,所以只能一直苟且偷生,按兵不动。

日日有美男相伴,老实说,这苟且偷生的日子,其实也甚是美妙。

次日,我照常去宋府学医,那两人还没有醒来,但是呼吸和体温,都平稳了许多,这是好转的迹象。

我在照看他们的同时,也试着去做那止血丹。宋府的材料一应俱全,唯一需要的,就是牺牲我一些头发。我试了几次,居然真的做出来那么几颗,颜色乌黑乌黑,虽然有些坑坑洼洼,卖相不是太好,总归有那么个意思。

又过了三日,昏迷中的一人,终于睁开了眼睛。

我正在药房配药,林春山忽然冲了进来,他跑得很急,连门都忘记敲,一进门便道,“师妹,你救的那个人,活过来了。”

他的语气甚是欣喜,毕竟这样凶险的伤势,还能活下来,实在是件稀罕的事情。

“师妹的医术,令师兄实在是汗颜!那谷岩和陈虎,看见那人醒来,激动得都不成样子了。你快随我去看看,师母也在那里。”林春山感慨一番,似乎仍然没有从那激动的一幕中回过神来。(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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