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不甘的申侯(1 / 1)

葬礼结束了,所有的诸侯都返回了自己的封地。

但是这场葬礼说带来的风波,却才刚刚开始。

在诸侯们回国的三个月后,周天子姬诵以王后不贤,没能管教好太子为由,废除了申国女的王后之位。

不仅如此,在废除了申国女王后之位不久,姬诵还连带着将姬钊的太子之位也给一并废除掉了。

对此,天下诸侯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的诧异。

那块石头是姬钊丢的,至少绝大多数人都是这么认为的。

而一个朝着用天子之礼下葬的诸侯的棺椁丢石头的人是绝对没有资格继承天子之位的,这是天下诸侯的共识。

因此早在葬礼结束的当天,很多诸侯就串联在了一起,讨论姬诵什么时候会废掉太子。

以及,如果姬诵不废太子的话,自己等人是否要上书请愿等等。

好在,不需要自己等人上书请愿,姬诵就主动废掉了姬钊的太子之位。而姬诵的所作所为,也算是给了天下诸侯一个交代。

虽然这个交代给得比较晚,迟到了整整3个月,但是天下诸侯却对此表示了谅解。毕竟太子朝天子外公的棺椁砸石头,这样的事情说出去实在是太难听了。哪怕是为了天家的颜面着想,姬诵也不能以此为由废掉姬钊的太子之位。

而三个月之后再废除姬钊的太子之位,却又显得刚刚好,至少不会让人联想到当初葬礼上的那块石头是姬钊丢的。

姬钊和申国女被废之后并没有被赶出王宫,而是继续被允许居住在宫中。

毕竟无论怎么说,她们都是姬诵的妻子和长子。

只是与之前不同的是,她们的身份已经从王宫的主人变成了下人。

而之前一直被她们母子欺压的芈娃伯服母子,则是直接从下人一跃成为了主人。

翻身的奴隶往往会将自己之前遭受的苦痛双倍地偿还给主人,芈娃也不例外。

在成为王后之后,她多次带人到申国女的宫殿之中,对她耀武扬威。

不仅如此,她还不断地恐吓申国女,威胁将来自己要在伯服继位之后炮烙她们母子云云,吓得姬钊母子不敢在镐京的宫殿中多待,直接就收拾起了行礼,以省亲为名,回家投奔了自己的父亲申侯。

……

“当初那块石头,真的不是你们母子丢的?”

申侯看着自己的女儿和外孙,皱着眉头问道。

这段时间以来他的日子也不好过,关中的周国人全都对他指指点点,指责他教女无方,教出了这么个无法无天的女儿。

连带着,将姬周王室的下一代也给教坏了。

受到这些流言的影响,申侯近段时间以来的心情也非常不好,每每到了夜深之时,他都会暗骂申国女不懂事,竟然能够让这样的事情发生,以至于让自己当不成姬周的囯丈。

只是骂归骂,在自己女儿做错了事的情况下,他也无脸去镐京城中闹,因此只能待在家中生闷气。

如今听到女儿说那块石头不是她们母子丢的,她们母子是冤枉的,申侯哪里还能忍得住?当即开口追问了起来。

“是,那件事情确实不是女儿和钊儿做的。当时钊儿的一只手被女儿牵住,另一只手虽然空着,但是以他的身高不蹲下身来也是捡不到地上的石头的,而在那个过程中女儿又没有察觉到钊儿有蹲下身的举动,因此女儿可以肯定,石头一定不是钊儿丢的!”

申国女一脸笃定地说道。

“不是你们,那会是谁?”

申侯闻言,不由皱眉道:

“难道还能是那个侍女不成?”

说到这里,申侯不由吓了自己一跳。一个被自己的女儿救过命的侍女不思报恩,反而用这条命来陷害恩主,这样的人真是存在吗?

“女儿不敢肯定,但是她的嫌疑最大。”

申国女咬着牙说道:

“当初不曾细想,如今细细想来,女儿深觉得这个侍女的身上有蹊跷。”

“比如呢?”

申侯眉头紧锁道。

“比如说,她一个女人,就算家中糟了灾,也不至于就会流落到乞讨的地步。就算她家中没有了亲戚,以她的姿色,嫁一个好人家应当还是不难的,何以沦落到需要女儿用饭去救她的地步?”

沃操的计划不算高明,有心人只要一琢磨就能看出其中的破绽。之前申国女之所以没能看穿,一来是不觉得有人会在这个方面入手陷害自己,毕竟这种事情前无古人。二来也是圣母病发作,沉浸在自己拯救了一个少女性命的自我陶醉之中。如今一切尘埃落定,她再细细思考整件事的前因后果,很快就察觉出了其中的不对劲。

“如此看来,此事还确实是有蹊跷。”

申侯闻言,咬着牙大声喊道:

“来人,速速去那个侍女老家所在的山上寻找踪迹,看看她的父母是否真的被野兽吃掉了!若是没有的话……”

说到这里,申侯转头看向镐京城的方向,沉声道:

“咱们老姜家,可不是吃素的!”

……

在申侯的授意下,一支探查真相的队伍快速出发,前去寻找那个侍女的老家。

而在经过一个月的查找之后,这支队伍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目标。

只是令追查人员感到沮丧的是,这栋房子早就已经毁于一场大火了。

是那个侍女在家人死后亲手烧的房子,以此来避免自己睹物伤情,再次伤心,还是由于其他原因,导致这栋房子被其他人烧毁,追查人员无从得知。

线索,似乎就此中断了。

然而皇天不负有心人,就在追查队伍准备返回申国的时候,一个不远处的猎户人家的供词引起了他们的注意。

根据那个猎户说,这栋房子好多年前就已经被焚毁了,而房中的居民,则是在房子被焚毁的当天搬了出去。

当然,如今仅仅只是如此的话,这个供词好不足以引起追查人员的注意。真正引起追查人员注意的,是这个供词的后半段。

房子被焚烧的当天,从房子中搬出去的人很多。是的,很多,不是一个,也不是个,而是至少10个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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