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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陌生的师兄(1 / 1)

离开小凉城后,季江南与封玲珑没有回头,一路向七水方向前进,无论聂谦还是蔺亭舟,针对的主要目标都是四海镖局,这两人已经在川阳道斗了多年,属于他们的战场,根本没有他人插足的余地。这场朝廷与千机唐门的斗争已经进行过到了尾声,无论哪一方,都不能有丝毫的松懈,而在这个时间段入蜀的陆皓尘,就被成了打破这种僵局的一个契机,但不知为何聂谦并没有用陆皓尘,反而费事的将他保护了起来,而这个打破僵局的契机,就落在了后来的季江南身上。

合着就因为季江南顶着一个杀兄弑嫂的名头,还是被季家剔出族谱的弃子,爹爹不疼姥姥不爱,最适合来干这种危险的事情。

对此季江南并没什么特别的感觉,他要救陆皓尘,要从蔺亭舟那里得到想要的消息,就必须和蔺亭舟做交易,谈不上谁利用谁,至于最后得益的是蔺亭舟还是聂谦,对他来说,并不重要。

这种是非,能不沾惹,自然是最好。聂谦不想季江南插手川阳道的事,而季江南更不想知道朝廷的打算,那位远在盛京的帝王,远比想象中要可怕得多。

只是,伤了封玲珑这件事,绝对没完。

深秋的日头来的晚,气候逐渐转寒,七水河作为若水的分支,不大不小的一条河,夏秋两季多雨,河流还处于丰水期,比起玉华山内奔腾呼啸的若水,七水要显得温柔许多,蜀中自信阳府以北,地势逐渐平缓,隔在川阳道与庆安道之间的七水,河滩平缓,岸边野草蔓蔓,生长着一大片芦苇丛,高挑的草杆开出一串流苏状的芦花,白絮沿着河岸被风吹往下游,远远望去,蜿蜒的河流在一片深秋枯黄中平静的流淌,远山成一片连绵的灰褐色。

初秋之婉约,中秋之静美,到了晚秋,就只剩下苍茫了。

封玲珑坐在小船里,拿着一把芦花在手里摇晃,花絮细细碎碎的飞舞起来,像落了一层轻盈的雪,在小凉城受的伤现在已经好了,黑线蛊虽然凶猛,但才入体就被控制,拔蛊及时,黑线蛊的厉害之处在于啃噬心脉,游离于表层的黑线蛊,除了疼痛以外,并不能造成什么实质性的伤害。

无论这是聂谦的警告也好,是巧合也罢,这是季江南再一次感受到自身的弱小,哪怕他在同辈中已经算得上优秀,但在这些人的博弈中,他还是弱小得如同蝼蚁。

蜀中与东陵不同,他能取巧破了襄王的布局,是因为在东陵根本没有能压制襄王的势力,晋皇的有意放纵,襄王的布置看似庞大,但一戳就破,如同一盘散沙,到处是漏洞,但在蜀中,聂谦与蔺亭舟两个人,就远胜当时的襄王和慕容卓。

季江南立于船中,抬眼看向河岸的城池,庸城或许是因着机关城的缘故,整座城似乎都散发着一种金属质的光泽,高耸的千丈峰与背靠着的玉华山,苍山古城,从骨子里透着一股沧桑与厚重,像是一只休眠的大雕。

而一河之隔的庆安道,则更有些繁华之感,锦官城,七水之下庆安道第一城,这里出产的蜀锦闻名天下,锦官城的绣娘们都有一双巧手,即便是万物凋零的深秋,她们也能在锦卷上绣出四季繁花,这一双双手,将凋零妆点。蜀中物产丰富,庆安道,就是这些来往客商聚集最多的地方。

一条绳索连接两岸,渡夫站在小船上,拉着绳索,慢慢的把船带到对岸,对岸的芦苇从里留出一条小路,沿着小路往前走,就能走到锦官城。

封玲珑很高兴,脸色一扫之前柔弱的苍白,再次恢复了朝阳一般的活力,深秋的早晨冷,她穿了一件厚实的立领袄子,嫩绿的衣襟上绣着青竹,重新用簪子挽了头发,她的头发浓密且长,乌黑轻盈,越发衬得肌肤如雪,双目犹似一泓清水,展颜轻笑间,可比神仙子。

她把玩着一把芦花,忽然来了兴致,张口唱起了一段苗歌。

达耶亮光光的太阳

鼓乐震山岗达唉~

回望金灿灿的故乡

芦笙声悠扬达唉~

祖先的梦想飘在河面上

清江清流水长

歌一唱喜洋洋日子充满了阳光

风一吹寨子飘满了酒香

闻一闻满山梁天空洒下的希望

闻一闻满世界的百花香

呀来呀来来哎~

……

轻快的曲调悠扬,声音轻盈悦耳,歌声顺着河道往下飘远,河水掀起裙摆,在浪花中起舞,一层一层的腾起,引得飞过的雀鸟鸣声相和。

季江南听得有些入迷,汉家曲调讲究意境,号大雅之音,而这首出自封玲珑之口的苗家小调,曲调欢快喜悦,苗女朗声高歌,满满的热情与奔放,没有那么多词调的讲究,只以最简单的歌词唱出来,从胸腔里发出来的歌声,炙热而浓烈。

封玲珑唱着,脸颊上浮起一层浅薄的红,愈发动人。

这一曲异族小调不止听迷了季江南,渡夫也听得十分享受,眯着眼睛咧着嘴巴笑。

一曲唱罢,封玲珑似乎还有些意犹未尽,兀自轻轻的哼着调子,仰头笑着看向季江南,大声问道:“我唱的好不好听?”

季江南故作迟疑,封玲珑久不闻回答,赌气的扭回头去,身后才传来季江南含笑的声音:“好听极了!是我听过最好听的曲子。”

封玲珑这才反应过来,又气又笑,转身把手里的芦花往季江南的方向一丢:“好哇!你是故意的!”

季江南朗声大笑,轻飘飘的芦花砸在胸口,被风吹进了河里。

渡夫拉着纤绳,听着身后二人的嬉笑声,嘴巴咧得更大了,笑得眼睛都眯城两条缝。想当年啊,他也是在这条河上遇见了他后来的娘子的,后来就成亲了,一转眼两个娃都大了,自己倒越发不顶用了,岁月不饶人啊!

年轻真好。

渡船靠岸,渡夫将船拴在渡口,季江南刚给了钱要走,远处传来一声悠长的吆喝,由远而近,不多时一条竹排从上游顺水而下,竹排上站着一个精壮的汉子,深秋寒冷的早晨也没穿上衣,打了个赤膊,裤脚挽得老高,手撑一根长长的竹竿,遥遥的冲着这边喊道:“季兄弟!且等一等!”

季江南奇怪的看了那汉子一眼,确定他并不认识这个人。

“栓子啊!今儿个怎么没去打鱼啊?”渡夫明显是认识这个人的,笑呵呵的吆喝一声。

“我这不来接我兄弟嘛!”那汉子大笑一声,一把抓住纤绳,把竹竿往脚下一放,抓着纤绳就往对岸来。

季江南挑眉,索性也不走了,站在渡口等那人过来,封玲珑眨眨眼,乖巧的站在一边,看着竹排靠过来。

竹排靠近渡口,汉子一步跨上渡口,手脚麻利的将竹排拴好,直起腰十分热络的朝季江南走过来,笑呵呵的伸手要拍季江南的肩膀,季江南侧身一错,避开他的手,神色平静。

汉子见状也不恼,挠了挠头,从腰上的褡裢里掏出一条穗子递给季江南,笑得憨厚:“之前你托我买的剑穗给你买到了,锦绣阁做的,可贵了!足足一两银子呢!”

季江南盯着他手里的穗子看了半天,再看汉子时,目光有些古怪,汉子皮肤呈古铜色,浓眉大眼极为方正的一副长相,从头到脚都是一副渔家汉子的打扮,朴实到了极点。

渡夫探着脑袋看了一眼,有些肉疼的说道:“就这么一缕穗穗要一两银子啊?栓子你还真舍得。”

汉子憨厚的笑了:“没事!自家兄弟,赚的钱不都这么花的嘛!”

渡夫叹了一口气:“你啊!还是多留点银钱,趁年轻赶紧娶个老婆,老大不小了都,生个儿子才是正事儿!”

汉子笑而不答,渡夫又叹了一口气,看季江南的目光也有些嫌弃,看着穿得人模人样的,还带个漂亮姑娘,以为是哪个大户人家的公子,原来是个靠哥哥救济的无赖子,自己打扮得像模像样的,可怜栓子老大不小的,还连个媳妇都没娶着,自己靠着打渔省吃俭用的攒得那点家当,就够给那个混账兄弟买个穗子!真是世风日下,栓子也是个傻的,劝不听他也没办法了。

渡夫重新解开小船,慢慢往河对岸去,不想和这种人呆在一起。

季江南看了看往河对岸慢悠悠过去的小船,摸了摸鼻子,他怎么觉得刚刚那个渡夫看他的眼神很像看一坨大粪。

渡夫往对岸去了,汉子咧嘴一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手掌一翻将穗子收起,挤了挤眼睛道:“第一次见面,季师弟你好,我叫肖群。”

季江南正色躬身一礼:“肖师兄好。”

肖群笑呵呵的看了一眼站在一旁的封玲珑,目露惊艳,对季江南揶揄道:“师弟好福气。”

封玲珑脸色一红,有些羞涩,季江南也一瞬有些脸烧,却并没有解释什么。

肖群大笑一声,很是自来熟:“我昨天才刚起了一网鱼,现在还鲜活着呢!你们还没吃早饭吧?走走走!我亲自下厨,好好招待你们几天!”

季江南复一礼,带着封玲珑随肖群一起离开了芦苇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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