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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柔情别绪(1 / 1)

就在公孙长牟与王诩浅谈后便带着司士府的一帮胥吏衙差离开了。他们走的仓促,甚至无暇去拜会姬兰。按照卫国的宗室礼仪,臣下这般行为是对王姬的大不敬。然而,邑主府出奇的平静。

从这帮人鼓乐喧天的入城,再将王诩从地牢中放出,如今又大摇大摆的离去。姬兰毫无反应不说,甚至连表臣百司府的胥吏也懒得差遣应付。大有“你不甩我,我也懒得搭理你”的意思。

王诩朝着门外踱步行去,刚推开房门便瞧见那帮仆婢在院中恭候。他转身对着不远处的女子说道:

“劳烦子静先将这些仆役、婢女安置在府中。对了...今后不用对我下拜。这是家里的规矩。”

仇由子静正准备屈膝下拜。听到这话,齐眉的袖摆缓缓放下,她面露困惑。

怕老婆,对下人用敬语并且无需参拜?这样的官,平生罕见。仇由子静保持着屈膝的姿势,呆立了许久,这才吩咐下人将君上赏赐的财货搬入府内。女子漫不经心的指挥着下人干活,心里却一直在琢磨王诩的话:

“家里的规矩?大人并未将我视为奴婢,莫非真的惧内?”

王诩疾步返回地牢,唤来狱卒:

“快!将牢门打开,放他们出来。”

“诩大夫!没有野宰牙璋,小人恕难从命。”

“你...我难道不是野宰吗?需要什么牙璋?快放人!”

狱卒躬身,没有作声。王诩急了:

“那你为何将我放出?再把我关进去好了。”

“小人不敢!司士大人有监察百官之权。他说放您,小人自当遵从。不过,牢中羁押的犯人必须出示野宰牙璋方可释放。这是规矩,还请大人恕罪,莫要为难小人。”

王诩的官服印信全在姬兰手中,此刻也只能去趟邑主府,要回牙璋。他依依不舍的辞别妻子:

“阿季!等着我。”

“嗯!”

又探望了墨翟与一众乡亲。

“翟兄!劳烦照顾梁伯。”

“都是兄弟,无需见外。快去吧!”

随后,他一路小跑赶往邑主府。

王诩获封爵位的事情早已被姬兰知晓。此时,姬兰正在府中悠闲的做着女红。一根金针握在纤纤玉指间,传引着丝线在一件玄色的衣袍上绣着什么字样。

陪侍在一旁的小柔,抿着嘴,眉毛弯成了月牙:

“公子真是料事如神。那卫诩恐怕做梦也想不到,如此便被放了出来。”

或许是太过投入,婢女突然作声,姬兰一不留神,戳破了手指。那明亮光洁的绣字上顿时沾染了一点鲜红。姬兰有些懊恼:

“死丫头!多事。”

“小柔知错了。还是让奴婢来吧。”

姬兰将食指放入口中,轻吮了几下。

“不必,还有几针便好。你去将野宰的印信牙璋取来,然后唤长侍卫过来。”

待到小柔取来东西,姬兰对着她与宁长小声嘱咐了几句后,便轻移莲步,独自来到了府门附近的一处亭台。她轻俯身子,捡起一片枯黄的落叶。悠悠的叹出口气:

“你会讨厌我的...对吧...”

就在此刻,邑主府的大门外,传来嘈杂的人声。

“让开!”

“野宰大人!此处乃邑主府,请您莫要对公子不敬。”

王诩挤过拦在身前的侍卫,竭力猛扣大门。

“我要见兰公子,放我进去。”

侍卫将他架开。怒道:

“大人!邑主身份尊贵,请您自重。小的也是奉命行事,请大人速速离开。休要在府前聒噪。”

“卫兰!你出来!”

“大胆!竟敢直呼公子名讳。”

这一伍侍卫立时取下腰间佩剑,准备将其驱赶。他们自不敢拔剑伤了王诩,所以想以剑鞘驱打,迫使对方离开。

就在此时,紧闭的大门开了。

“住手!”

侍卫忙收起兵刃对着宁长抱拳:

“长两长!”

小柔跟在宁长的身后,蹦蹦跳跳的行至王诩身前:

“公子说了,她是不会见您的,还请诩邑宰回去吧。这是您的官服印信,大人收好。今后野中的事务便由大人打理,公子她不会再过问了。”

“小柔姑娘!为何兰公子不愿见我?”

小柔眨了眨眼,眼珠向下一瞄,将捧在手中的官服与印信一股脑的塞到王诩怀中。然后又蹦蹦跳跳的跑回府内。

王诩疾步跟上,不料被一大汉拦住去路。他抬眼一看:

“宁大哥?”

“嘿嘿!公子说了,诩野宰若不肯离去,命小人打断您的腿。”

说着便佯装伸出手来,准备去抓王诩。王诩见状秒怂,立即向后退了几步:

“你告诉兰公子,卫诩会再来的。到底是这么回事,她总该解释一番。”

“诩野宰慢走!我会将您的话转告公子的。”

王诩拱手告辞,快步向宰府行去。脑中一片混乱。

姬兰这么做,莫非是想与他撇清关系。不想他受到牵连?可是他已经知晓了对方的秘密,又岂会置身事外呢?再说,姬兰确实兑现了承诺,救下妻子。按道理,此时应该招揽他入府,无故将他拒之门外,是个什么意思?王诩很是费解。

突然他停下脚步,望着手里的玄色官服,似乎明白了。

这时的绢帛,为单丝绢。经纬线只用一条丝线来编织,薄如蝉翼。多用于书写与绘画。若是制衣,则一般用于外衣,罩在衣袍外。王诩抱在怀中的官服与初见时的那身极不相同,明显厚重了许多。

他轻轻抚摸,衣服不仅光滑,而且厚实。这才发现官服的衣料居然是双丝绢。回想那侍女的暗示,到底意味着什么?王诩凝神站了许久,还是一无所获。

“算了。还是救人要紧。”

他连忙继续行路。

当回到野宰府后,门外挤满了人群。当人们得知王诩荣升为下大夫后,纷纷守在这里,被羁押十日的亲人终于有了出狱的希望。他们焦急不已。

李沧与风角一家以及禽滑厘也在府外等候,王诩老远便看到了禽滑厘高大的身影。他与几人浅谈几句便匆忙穿过人群,来到了地牢。出示过野宰牙璋后,狱卒将扣押的百姓全部放出。人群迫不及待的向府衙外蜂拥而出。

王诩交待了李沧诸人先回家休息,明日再一同议事。随后便牵着妻子的手,一路返回家中。至于野宰府嘛?多留一刻,都让王诩觉得浑身不舒服,更别提住在这里了。君上赐予的美姬与仆婢则被他暂时安置在此处。倘若悉数带回家中,恐怕是住不下的。

回到小楼,阿季便忙前忙后的打理。十日的时间,家中已是积下一层薄薄的尘灰。王诩寸步不离的跟在妻子身边,看着她做事:

“歇会儿吧。”

少女擦洗着桌案,抬手抹了抹额前的汗珠。

“阿季不累。”

“我去烧水。一会儿好好泡个澡,去去晦气。”

“大人!还是妾身来吧。”

王诩揽过妻子,轻轻抱着她,脑袋在少女的肩头厮磨了几下:

“委屈你了。以后就让下人来做吧。今日什么都别管,陪着我,好吗?”

“大人...妾身不委屈。”

阿季脸颊通红,稍稍点头。紧接着,王诩夺过少女手中的抹布,随意在案头一丢便拉着她去了食肆。

自从有了野宰夫人的身份后,少女就很少与人走动。除了整日打理家务照顾夫君的衣食外,就是去山脚下的草庐中捣鼓些药材。在她看来,夫君做官,自己治病救人可以为夫君博取不少美名。同时又能满足自己小小的兴趣。她很珍惜大伙对她的尊重,额头上的伤疤日渐消散也让少女怀着小小的庆幸。终于能告别那个卑贱的身份,重新来过....

饱餐过后,阿季被王诩牵着手走在街上。经历过这些事后,夫君似乎变了。少女内心羞喜,低垂着脑袋,不敢向四处张望。她很在意行人的眼光。

虽说这时的中原,仍保留着原始氏族的遗风。所谓的男女大防,只在贵族圈中渐渐兴起。但是在普通民众间尚未形成风气。当众牵女孩子的手,只要对方不反抗。就不会莫名跑出个老者指责你有伤风化,说教些男女授受不亲之类的。

阿季知道夫君是准备回家烧水,准备沐浴。行出食肆不远后,她有些犹豫,轻轻握了握对方的手:

“大人!可否陪妾身去趟药庐?”

想到十日来,药庐无人打理。前些天又是狂风暴雨,阿季心忧不已。

“走啊!”

王诩笑笑。转身拉着少女向山谷内行去。

药庐搭建在山谷中且邻近山脚,进入云梦大山必会路过此处。之前阿季在家中晾晒草药,王诩总会喷嚏连连。于是,少女便在此处搭了个简单的草庐。一来入山采药方便,二来诊病有个地方。若是有病患登门,也不至于将其带回家中,打扰到王诩的工作。

不一会儿,两人行至药庐。阿季推开篱笆,顿时双眉紧锁,面现愁容。

院中晾晒的草药,怕是全部被雨水淋过。许多竹筛倾倒,药材也随之散落。兴许是那日暴雨前,狂风大作,才会留下这般狼藉的景象。

两人进入小院,阿季俯身打扫,将那些还能用的药材仔细挑拣。而王诩则陪在一旁将那些散落的竹筛拾起规整。待到院子收拾干净,他们推门进入草庐。这里更是凄惨,地面阴潮泥泞。从屋顶缝隙撒下的光斑,不难看出,是漏雨了....

阿季撅起小嘴,沮丧的轻叹出声:

“我们回去吧。时辰不早了,妾身明日再过来收拾。”

她知道夫君今日来回奔走,已经很累了。王诩爱怜的点点头,二人向着谷口漫步行去。

妻子除了醉心武学,就这么点兴趣,做为丈夫的他顿感歉疚。一起相处了这么久,竟不知少女的药庐是这般简陋。回想起妻子为他缝制的那件棉袍以及第一台脚踏纺线车的测试,都是用少女为人治病所得的半袋木棉。王诩心头一阵酸涩。两人十指交握的手,变得更紧了。

回到家中,沐浴过后。王诩懒懒的瘫倒在软塌上。阿季则并拢双腿坐在床边,一只手攥着什么东西。少女眼帘低垂,偷偷看了王诩几眼,欲言又止。似有些犹豫,拳头轻握,掌心随之溢出汗来。

经历过生死后,阿季不再像过去那般沉默寡言。她鼓起勇气,想用自己的方式,来表达心中的爱意。少女轻喃了几声。声音细弱蚊蝇,甚至连她自己也听不到。骤然加速的心跳更是让女孩紧张到坐立难安,不时在床边挪动几下。王诩隐隐感受到妻子的不安,他直起身子:

“怎么了?有心事?”

少女轻喘了几声,偏过头与王诩对视。目光灼灼。

“大人!我...”

王诩轻咽口水。瞧见妻子满面红霞,耳根绯红。美目流转间,娇艳欲滴。心中一荡,随之也跟着面红耳赤起来。

屋内陡然充满了青涩的氛围。片刻后,阿季轻颤着双手抚上王诩的脸颊。王诩则鼻息如牛,心中立时打鼓。然而几秒后,他龌龊的想法转瞬即逝。王诩的脑袋连通身体被一股不可思议的怪力牵引着,倾倒在阿季圆润的双腿上。

“妾身为大人采耳。大人不要乱动。”

一把细长的铜耙出现在少女手中。王诩翻了个白眼,心中自嘲的笑骂了几句。享受着痒痒的亲昵服务,同时也感受着妻子吐气如兰的芬芳。不一会儿,他舒服的睡着了...

翌日清晨,天还未亮。王诩急匆匆的行出门去。他穿着粗布麻衣,腰间挂着一只小竹篓,手里提着那把黑色的长剑,不一会儿便来到了东坊市的一处院落外。他焦急的扣响院门:

“墨翟!起床啦!”

屋内无人应声。他继续拍门。

墨翟与禽滑厘自从在学馆任教便被安置在此处。东坊市环境优雅,独门独院,又是氏族居住的富人区。距离学馆又近,二人相当满意。

此时,卯时刚过,许多人尚未起床。王诩拆门一般的动静,引得邻居纷纷叫骂。他忙收回手,气鼓鼓的蹲在院墙下。过了一会儿,他探头探脑的四处张望,见四下无人,纵身一跃翻入院墙。

他知道里面那两货最是悖懒,肯定不会关窗。于是,绕着小楼转了一圈,将窗户一一试探后,果不其然,一处窗户虚掩。爬窗进入屋后,一股刺鼻的酸臭,迎面袭来。熏得他差点呕吐昏倒。这浓郁的汗臭夹杂着食物腐败的气息,简直要命。

之前他也曾来过这里,在墨翟教授完学业后与他在此攀谈。印象中对方挺干净的,还有点小小的强迫症。当听到如雷的鼾声,他明白这刺鼻的味道定是禽滑厘干的。那厮力大如牛,酷爱练武却不喜洗澡。

王诩摇了摇头,掩住口鼻迅速窜上了二楼。猜测属实,这里的空气便清新不少。摸进墨翟的房间,一顿捏脸捶胸后,对方终于迷迷糊糊的醒了:

“干嘛啊?再让我睡会儿。楼下有吃的,你自己去做嘛。多大的人了,那么能吃,连饭都不会做。”

王诩满脸黑线。看来墨翟是把他当成了禽滑厘。真是难为这小子了,小小年纪还要照顾那肉山一般的吃货。

“矩子!矩子!”

他轻唤了两声,墨翟如同诈尸一般,猛地直起身来。王诩最了解这家伙,为了创立门派整个人都魔怔了。来到云梦后,墨翟在野中到处送书宣扬工匠精神,然而至今无人愿意加入墨门。着实可悲。

“哦!诩兄啊!找小弟何事?”

墨翟揉了揉眼,猛地一惊:

“你怎么进来的?”

“别问那么多,跟我走。大事!”

不等墨翟多问,王诩便将他揪下床来。墨翟连连打着哈欠,开始穿衣盥漱。

“你这强迫症患者,什么时候能改一改啊?”

只见墨翟先以清水净面,然后再将盐巴放入口中,慢慢刷起牙来,再然后继续以水净面。如此反复,看得王诩连连摇头。两人已经熟知,对于王诩说的那些奇怪词汇,墨翟已然见惯不怪。

“这不挺好的嘛。对了!你方才唤我矩子。莫非是打算加入我墨门喽?”

“切!墨门?总共就两人,别逗啦!好歹学生唤你一声‘墨子’你就不能学学人家孔子,好好发展下组织?”

墨翟穿戴好衣服,跟着王诩快步走下楼去。二人掩住口鼻,来到禽滑厘的床边一起大喊:

“吃饭啦!”

禽滑厘和墨翟一样的反应,诈尸般的起床。

“饭在哪儿?”

“胖子!给你一刻钟,洗漱完毕,酒肉管饱。”

两人只觉面前一阵狂风刮过,禽滑厘便消失不见了。墨翟与王诩一样难以忍受屋内的气味,他们随即跑出门外。

此时,天已经蒙蒙亮了,邻家的妇人正在院中淘米。两人嬉笑着跑出,倒是吓了对方一跳。墨翟歉意的笑笑,对着妇人拱手作揖。妇人没有放下手中的活计,简单的回执一笑。随后兴奋的看着王诩:

“诩兄!您有何高见?”

“什么高见?”

“方才说的。如何发展墨门呀?”

“噢!噢!”

王诩神秘一笑,拍了拍对方的肩膀:

“你说,我有钱吗?”

墨翟疑惑的点了点头。

“你可以效仿孔子,四处讲学,鼓励弟子入仕为官。然后,让他们宣扬墨家的学说。如此一来,墨门的发展便会快上许多。”

“孔子门徒三千。小弟怎可相比?我又不善著书编史,谁会拜入我门下呢?”

王诩哈哈一笑:

“翟兄莫要妄自菲薄,孔子虽门徒三千,但若论贤者不过七十二人而已。我的意思是,入墨门者,短期投资,长期获益。你教授弟子技艺,待到他们成才,入仕为官后,将所得钱粮全部上缴。只要你有了钱,就能干成许多大事。”

“这能行吗?”

“当然行!你是技术人才,收点学费理所应当。搞些发明创造,不愁没人加入。”

墨翟听得目瞪口呆。孔子收徒时,弟子只需拎上两斤腌肉便是学费了。对方真是敢想敢说。士人为官无非图个富贵荣华。又岂会将来之不易的财富拱手让出?

他有些迷茫。就在此时,禽滑厘不知不觉的来到了二人身旁。王诩连忙拉着呆若木鸡的墨翟朝门外走去。

“走吧!走吧!我们路上慢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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