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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1 / 1)

万万没有想到,姬兰不仅答应免费提供羊毛与木棉。还将宝剑置换了4200钱给王诩,并挽留他在府中小住一日。难得进一回城,又怎会放过大采购的机会?王诩一早便拉着阿季前去城北,准备第一个进入早市。

此时,画好男装的姬兰,也准备赶往表臣百司府处理公务。他们相约申时在城东的食肆碰面,姬兰做东给王诩与阿季践行。一大清早姬元便跟着姐姐,寸步不离。昨夜小丫头冥思苦想,还是没搞懂姐姐与王诩之间哑谜。以至于整晚都没有睡好,两个偌大的黑眼圈挂在脸上,像是熊猫一样。看上去更佳可爱了。

“姐!你叫告诉元儿嘛。选几匹马到底是什么意思呀?”

姬兰拿这妹妹没办法。只好道出缘由。

“我是想再试一试他。”

“噢!元儿知道了。他若是贪心之人,定会要四匹马。对吗?”

如此浅显的道理,蕙质兰心的姬兰又怎会去问?她宠溺的拉着妹妹,将对方推到床榻上。

“姐姐可以告诉你,不过你要老实睡觉。”

姬元点了点头。

“我一直不确定卫诩的身份。倘若此人真是中山国的公子,昨日我必杀之。”

她可以确定是,王诩并非世子。至少一个国家的太子绝不可能被放养在外,而且身旁只有一个婢女相随。充其量是个庶出或者不得志的公子。昨日的乌龙着实滑稽。然而王诩既已知晓卫国的秘密。他若真是北狄的权贵,回到国内必定会成为卫国将来的隐患。虽说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是姬兰。但是国家的利益至上,她别无选择。

只有确认两件事后,她才能说服自己,放王诩一条生路。其一,确认对方的身份对于卫国没有威胁。可就是说王诩并非权利的核心人物。其二,了解对方有长期留在卫国的打算。

“天子驾六,诸侯驾五,公卿驾四,大夫驾三,士人驾二,庶人驾一。此乃大周礼制,世人皆知。就连南蛮楚君亦未敢僭越。区区中山小国又怎敢不顾礼法呢?”

姐姐的话让姬元备受打击。因为她就不知道。当然女子也不需要知晓这些,毕竟家中的男人懂就好了。她们又不需要进入尔虞我诈的政治中心。

“噢!卫诩选了两匹,就说明他是士人。”

“也许他连士人都不是。你来记得吗?他说自己骑一匹,妹妹骑一匹。”

“为什么?”

“大周百姓,何人会骑马?卫诩只不过是个落魄的北狄之人而已。”

大周朝为何只有战车组成的车兵,却没有骑兵?说来可笑。因为这时没有发明马鞍与马镫。骑马的本事属于那些马背上的民族。他们从小练起,长成了螺旋腿,自然就适应了。若是成年人学骑马,会严重影响子嗣传承的问题。试问北方的游牧民族为何自两晋开始就特别的骁勇善战?那是因为有了马镫与马鞍,骑兵才称得上是真正的骑兵。可以全完碾压步兵。若是在春秋时期,骑兵还未跑出几里,士卒便报告长官。想要休息一下,原因是屁股疼的厉害。这还如何战斗?

春秋的骑兵比较鸡肋。纯属一次性筷子。用于冲散敌方的阵型。然后,就基本没有然后了。所以这时的车兵才是战争中的主力与王牌。大周与北方的游牧民族没少开战。从战绩上来看,双方能打个平手。既然拥有可以冲撞、勾刺、射箭能力的战车,干嘛还要受骑马的罪?

姬兰扶妹妹躺下,还帮女孩脱去鞋袜。小丫头乖乖的裹上锦被,问道:

“姐姐!你是听到他说,视之不忍才决定放过他的。对吗?”

姬兰一怔。没想到妹妹竟能看穿她的心思。片刻过后,莞尔一笑。在少女粉嫩的小脸上捏了一把,随即离开。姬元喃喃自语道:

“他的妹妹是谁呢?好想认识一下。一定也是个有趣的怪人吧。”

两个小姑娘彼此间都不知晓对方真实的身份,然而她们却有着两个共同点。同样不知晓彼此身份的大哥。以及同样拥有妹妹,而并非她们真正的兄长。

相传在几十年前,卫出公姬辄执政的时候。戚城竟已经扩建了一次,这里原本会作为卫国新的国都。这位国君倒是不惧晋国的威胁,有意迁都北境。颇有天子守国门的味道。也正是如此,姬辄很受国人的爱戴。卫国在他执政的时候,倒是有过中兴之象。不过后来被他老爹蒯聩阴谋夺国,出逃几年后又回来复国。总归是打打杀杀,内耗不断。卫国的复兴便被政治内耗拖垮了。从此一蹶不振。

正大肆采买的王诩此时极度的纠结。漫步在拥挤的城北早市,已经转悠了半个时辰。还未下定决心买些什么。需要的东西太多,徒步二百里方能返家。若是买些没有价值的东西,他会觉得对不起一路旅途的艰辛。

城北辰时至午时开一次早市,未时至酉时再开一次午市。百步的集市,不仅商贩要赶早摆摊,提前来争抢位置。就连逛街的百姓亦是争先恐后,把握这难得的交易机会。这般激烈的购物现场,不亚于后世境外代购,买手扫货时的场景。不过,王诩很是喜欢这种目的性极其明确的购物行为。人们知道自己需要什么,不会将时间浪费在无聊的逛街上。买了东西便走,爽快且高效。

不一会儿,人挤人的市集中,蜂拥而至的人群便散去了一大半。偶尔能看见一些商贩嬉笑着收拾摊位,似乎今日的生意格外的好,早早便将带来的货物全数售罄。不时还与邻近的摊位打声招呼,说笑几句。估计是显摆一下,顺便假装高深的提点对方。

浴桶他最想要了,小溪中洗澡可谓冷暖自知。不过怎么搬回去,是个问题。而那些厨房用的青铜器皿,更是让他爱不释手。每天除了烧烤就是用陶罐煮些野菜肉汤,若是买个铜鼎将就着当炒锅来用,至少能活得更有味道一些。然而这一切即便买得起,却带不回去。着实扎心。无意间看到越国商人贩卖的稻米,或许是因为很久没尝过粮食的味道,王诩垂涎欲滴,再也无法强忍,决定买上一小袋,缅怀一下后世的味道。一圈转下来,购买的绢布、麻布、与木棉布便让二人难以负荷了。

此刻,王诩驻足在一处奇怪的摊位前。这里陈列着五颜六色的小布包还有各类颜色的布片。布包中盛放着块状或是粉状的商品。根据颜色的不同进行排列,而价格也随之变得迥异起来。这处摊位聚集的人群最多,大多数人会购买淡黄色的块状物品。还有不少衣衫褴褛的贫民会购买那些布片。

“这是什么?”

王诩好奇的指着一个蓝色的小布包,里面装满了黄褐色像是果脯一样的东西。摊贩忙的不亦乐乎,哪儿有空回答他的问题。不住的收钱招呼着其他的客人。阿季揪了揪他的衣袍小声回道:

“梅干。”

在他看来,哪儿有商人会把矿石、布头与干果放在一处售卖。并且生意好的有些过分。完全不符合逻辑。

“噢?这是什么买卖?看上去很受欢迎的样子。”

“少主...这是烹食用的佐料。”

可以理解,大周朝没有醋,用梅干来取代,增加饭食的酸味。但这五颜六色的布头又是个什么鬼?难不成是干海带?用来替代味精?可海带也没见过有白色或是红色的啊。王诩疑惑的瞅着阿季。

经女孩解惑,方才知晓古人的智慧。这些布头是在各种调味品中分别煮过,而后晾晒。一般是贫民百姓或是长途跋涉的旅人使用。他们在做饭时,将布片放于清水中稍微煮上一下便有了味道。比如,那白色的布片就是盐布。水煮过后就有咸味出来。

至于那些块状的东西,其实就是食盐。越白越细,品质就越好,价格也就越贵。可能是制盐时提纯的工艺太过落后。所以才会泛着黄色。而那块状的盐巴像是从盐矿中挖出后,未经处理便直接售卖。估计长期食用,很容易中毒。

“这包芥粉,我要了。”

阿季以为王诩会买些盐巴,不料对方竟买了包芥粉。随后二人便赶往城东的食肆,一路上王诩神情恍惚。走路像是喝醉酒一般,摇摇晃晃的。手中抱着的布匹竟意外掉落了两次。阿季小心的搀扶着,终于来到了食肆。

此时刚过未时,与约定的时间还有半个时辰。他二人在食肆二楼选了处僻静的地方坐下。店小二见来人大包小包的行礼,立时眉开眼笑的上去招呼。在得知与姬兰相约此处后,更是无比的恭敬。

“原来是少司马府的贵客啊!快请,快请。”

一边说,一边用袖子擦抹二人身前的几案。

“客有什么需求,尽管知会小的。”

一路沉默且失魂落魄的王诩终于开了口。

“小二哥!可否讨碗清水。”

小二看他面色惨白,以为王诩身体有恙,不愿受人打扰。于是急忙奉上两碗清水后,便悄然离去。王诩对着陶碗中的清水,呆望了许久。从包袋中取出一小撮芥粉,洒在水中。一旁的阿季,瞪大眼睛,看着少主咕咚咕咚的将一整碗辛辣的水全部喝下。甚至面上没有一丝神情的波动。片刻过后,王诩抹了抹嘴角,轻叹道:

“果然很辣...”

随即涕泪横流。可没过一会,又表情木讷的开始傻笑。阿季与他相处了六年,从未觉得王诩是个怪人。即便是伤愈后,他总会说些傻话,且行为有点怪诞。但女孩也只是认为他经历过生死,一时不适才会显得异常。随后王诩的变化,阿季其实是很喜欢的。尤其那日割腕以血相救,女孩深深的被感动了。从未像现在这般对将来的生活如此向往。然而此刻回想起那名侍女说的话,竟觉得面前之人如此的陌生。

芥粉出的出现,让王诩又回忆起尘封的往事。记得与妻子一同留学英国的时候,他在一家自助餐厅打工。客人总喜欢询问餐桌上瓶瓶罐罐的调味品。他知道盛放淡绿色糊状的调料是芥末,却不知芥末的英文应该怎么去说。于是询问了领班大姐。大姐也是国人,不过一口陕西腔的英语着实听着费力。至于回答嘛。

“王萨比!”

王诩在店中被大家喊做小王。领班大姐一出口,他还以为对方是在骂自己呢。回家后,将事情告知了妻子。不料妻子笑的前仰后合,如同抽筋一般。科普后方知,领班大姐并非骂人,而是口音太重。日本的青芥英文叫Washabi(瓦萨比),其实是山葵并非芥末,它的根茎也称日本辣根和国内的芥末是八竿子也打不着的。只是人云亦云,将错误一直延续了下去。而他买到的芥粉则是用芥菜的种子研磨而成,正宗的芥末。

阿季的长相与妻子夏云诺一模一样。女孩无微不至的照顾让他早已忘却那个曾经真实存在过的恋人。也许是抱着既来之则安之的想法,王诩选择逃避过去。每当想到,在另一个时空,还有个思念等待他的女子,总会揪心不已。过往的点点滴滴已经深深的烙印在心中,挥之不去。

直至申时,姬兰带着妹妹赶来赴约。王诩才从回忆中解脱。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这次出门可谓大涨知识。他十分感激,对姬兰抱拳施礼,答谢对方的款待。寒暄几句过后,一个个小铜鼎,便被摆放在四人面前的几案上。虽仅有四道菜,但都是硬菜。水煮老鳖、烤鸡、羊腿以及一道看似红烧肉的美食。

今日倒是奇怪,姬兰身旁的小侍女也有席位。按说奴婢是不能与主家一同用膳的。几人闲谈着,周围没有下人布菜或是斟酒。反倒是格外的轻松。王诩对那盘红烧肉情有独钟,肥而不腻,肉质紧实,不禁开口赞道:

“此肉味美,可是牛肉?”

假装很有礼数的小侍女,正细嚼慢咽的吞咽食物。一听这话,竟没忍住,立时将口中饭食喷了出来。作为主人的姬兰,没有第一时间去责骂小丫头,反而瞪大眼睛,注视着王诩。阿季的表情则更为夸张,不住地咳嗽,就连眼泪也跟着冒了出来。一只手捂住小嘴,显然也喷出不少饭食。

“呃...在下哪里说的不对了吗?”

王诩反复斟酌自己方才说过的话。觉得没有问题啊?更不是什么冷笑话。为何眼前的三人会露出一副看白痴的表情?还是说他脸上沾了饭菜,看上去比较可笑。于是,慌忙用手抹了两把,除了嘴边的油腻,没有任何东西。

“先生莫要胡言。宰牛乃大罪,重则斩首,轻则鞭挞三十下狱。何言食其肉?”

姬兰的话把他吓住了。不就是吃牛肉嘛,至于杀头坐牢这么严重?电视剧里那些侠客好汉们,不都是大碗喝酒,大口吃牛肉的。也未曾见过官府的衙役整日追着他们喊打喊杀呀。难不成大周朝的吉祥物便是牛?这样有利于提高农业的发展?王诩满脸的问号。

“这是为何?难不成宰牛有碍百姓耕种,会伤及国本?”

方从王诩惊世骇俗的言论中回过神来的姬元与阿季,此刻不约而同的张望四周。像是做贼一般为这二人把风。只听姬兰低语道:

“牛乃天子太牢之祭首,无故宰杀视同谋反。先生休要再提,以免遭来祸患。”

姬兰能做出解释,已经冒着极大的风险。毕竟她兄长身处高位,若不小心被政敌听见,借此来构陷少司马府有不臣之心。她们兄妹亦是百口莫辩。

原来这规矩又是大名鼎鼎的周公定下的。天子祭祀用的祭品称之为太牢,是牛、羊、猪三畜。而诸侯祭祀的标准则是少牢,其中没有牛。因此无故宰牛,视为逾越礼制,有窥视王权之心。明白缘由后,王诩绝口不提吃牛肉了。毕竟他是真的吃过。若因此被扣上大逆不道的帽子,那还了得?

陡然间,死寂一片,气氛显得紧张而尴尬。王诩因心虚而不敢吱声,只是埋头吃着那盘像是牛肉的火烧肉。姬兰知道王诩来自北狄,吃过牛肉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毕竟是尚未开化的牛牧民族,总不能让人家学着中原人那般恪守周礼。显然她的话,是把王诩吓到了。瞧见对方乖巧安静的吃相,姬兰抿嘴一笑。

“先生莫要拘谨,显得在下怠慢了。”

王诩对着姬兰浅浅一笑,继续吃那盘红烧肉。姬兰见他如此情有独钟,便讲解道:

“此乃貔兽之肉,肉紧不似豕。”

“咳...咳。”

险些就要重现两个丫头之前的失态模样。王诩强忍着恶心,低沉的咳嗽了两声。这才压抑住胃里的翻腾。哪儿有人会在别人吃饭的时候,说什么屎啊屎的。更过分的是,竟指着他吃的红烧肉说不像是屎。他的反应让姬兰略感歉疚,以为王诩对此物忌口。自己未曾提前相告,害的对方吃下不该吃的东西。可她哪儿知,王诩是听到了豕才变成这般模样。

豕与屎是同音字,大周朝的百姓习惯用豕来称呼猪。豕更多是用于称谓有鬃毛的野猪。这只是习惯而已。

“先生莫怪,恕在下照顾不周。不知先生对此物忌口。来人!把这貔肉撤去。”

王诩慌忙起身一礼,解释道:

“不怪兰公子。是诩吃相难看。太急了,方才呛到。公子继续说。”

这牵强的理由,慧眼如炬的姬兰岂会相信?全当做是对方的善意。或许是不想她自责,故意礼貌的贬低自己,揽下责任。姬兰与他对饮一杯水酒,当做道歉。二人心照不宣。

“此兽极为难得,如熊如貔,黑白驳,可食铜舔竹,名曰貔兽。”

“什么?貔兽?”

王诩惊讶的神情,更是让姬兰确认对方忌讳此物。显然这顿饭已经没法再继续吃下去了。此时的王诩抱着一个铜鼎,哇哇地呕吐起来。就像王诩先前想的那般,姬兰也是如此认为。或许北狄之人将貔兽视作神兽国宝,不能随意宰杀食用吧。

然而,一个现代人在不知情的状况下,吃了国宝大熊猫的肉。似乎会是这样的反应。大熊猫的境遇十分凄惨。不仅是在现代,古代也是如此。不然也不会叫做貔兽。

相传有好事之人,发现熊猫在农户家中啃食农具上的金属。于是将其抓获,敬献给采邑的地主老爷。地主大喜,将熊猫圈养起来,每日以铜铁饲养。谁料熊猫只吃不拉。这还了得!这不就是食铁的神兽嘛。貔貅便是古人按照熊猫意淫出来的神兽,嘴大无肛,只进不出。寓意吞食财物而不泄,实乃招财进宝。

当初那只下山散步到农户家中,意图磨牙或是误将农具当成竹子来啃食的大熊猫,最终为子孙后代,锦衣玉食的生活做出了伟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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