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6章 偷香贼(1 / 1)

余姑娘和余太太看着不远处有说有笑的两人,半晌后,余太太推着余姑娘静静离开了。

等回到了她们家里,余太太这才小声道:“看来那位俊俏的公子是叶大夫的相公。”

在她们认识叶千栀的第一天,她们就知道叶千栀成亲了,家里有个感情不错的相公。

“嗯。”余姑娘想到刚才见到的画面,笑了笑,“叶大夫容貌绝艳,我猜测过她的夫君是个什么样的人,但是一直都勾勒不出他的眉眼,刚刚我们见到的那位公子,不知道才华能力是否能够与叶大夫匹配,不过他样貌出挑,跟叶大夫站在一起,极为养眼!”

余姑娘家里是开布庄的,她从小到大见过的俊男美女那是数不胜数。

不管是多么漂亮的美人儿出现在她眼前,她总能挑出一些毛病,可她这个挑剔的毛病,在遇到叶千栀和宋宴淮后,就已经失效了。

什么衣服和首饰跟你不搭,款式老旧什么的,面对这样的两张脸,余姑娘实在是说不出这些违心的话语。

“是啊!”余太太看着自家闺女,小心翼翼地劝道:“长琴,你现在的情况也越来越稳定了,以后有合适的人,娘能带回来给你见见么?”

闻言,余姑娘.....也就是余长琴,脸上的笑容顿时僵住了,她垂下了头,眉眼处浮现出一抹忧愁:“娘,这事儿咱们以后能不能不提了?我现在就是一个坐在轮椅上的废人,谁会看得上我呢?”

余长琴看着自己那双渐渐失去知觉的双脚,双目茫然。

现在的她,身体毁了,家里的店铺也是入不敷出,她没有可以倚仗的东西,似乎她活在这个世上,只能不停地连累家里人。

“可姑娘家总有一天要嫁人的。”余太太的思想很是老旧,一直都秉承着姑娘家就是要嫁人的理念,若是姑娘家不嫁人,那就没有一个家,没有家,又怎么过日子呢?

“可我现在这个模样,不管嫁给谁,那都只会连累对方。”余长琴笑容嘲讽:“以前我身体健康的时候,不少人跑来我们家提亲,可后来他们知道我得了病,一个个的,跑得比什么都快,生怕我会赖上他们。”

她是受伤了,是失去了以前的美貌和健康,但是余长琴心里还是憋着一股气,她不愿意自己因为这些事情,而随意地找寻一个自己根本就不喜欢的人过日子。

“可我和你爹终究有一天会老,会离开你,到时候你又该如何呢?”余太太看着自己的闺女,心如刀绞!

以前是她的闺女去挑选别人,可是现在,却落到了别人对着她闺女挑挑拣拣的时候。

“......”余长琴还没有想得这么远,但是有件事她却很笃定,那就是一定不会轻易选择一个人跟她度过余生。

“婚姻不是女子的全部,没了婚姻,还能找别的感兴趣的事儿。”母女身后传来了熟悉的嗓音。

两人扭头望去,就见叶千栀端着一盘子的酸梅进来:“抱歉,不是故意要偷听你们谈话的,我是到了门口,不小心听到的。”

“没事。”余太太摇摇头,表示自己并不介意:“叶大夫,你的宅院设计得很漂亮,我很喜欢。”

“真的吗?”叶千栀一脸惊喜:“等我店铺开业的时候,你们一定要来凑个热闹啊,我在这里人生地不熟的,就靠你们来捧捧场,给我家店铺添点人气。”

“没问题。”余长琴见到叶千栀,扯了扯嘴角,想要冲她笑一笑,可是不管她怎么摆表情,脸上的笑容都夹着淡淡的苦涩。

“不想笑就别笑了,不用勉强自己讨好别人。”叶千栀走到余长琴身边,伸手给她把了把脉:“最近身体养得很不错,再过半个月,就可以不用喝药了。”

听到自己即将康复的消息,余长琴脸上的笑容真了几分。

“余姑娘,你身体好了以后,你有什么打算吗?”叶千栀今天会突然过来余家,可不是单单来给她们送酸梅的,她是发现了余长琴最近的情绪有点不对,想着要来开解开解她!

余长琴摇了摇头:“没什么打算,我现在坐在轮椅上,连走动一步都需要别人帮忙,我现在就跟个废人差不多。”

何止是差不多,在余长琴看来,她比废人更不如!

废人还能有自理能力,而她现在全部事情都得靠别人帮忙。

“你这可就妄自菲薄了!”叶千栀不赞同:“每个人来到世上,都是上天的安排,定然是有用的,你的腿虽然没法康复,但是没了腿,你也还能做不少的事情。”

“我能做什么?”余长琴喃喃自语,她身无一技之长,以前还能学着帮家里打理布庄,可现在她连站起来都困难,吃喝行动都靠别人帮忙,她还能干什么呢?

“我见余姑娘似乎对穿搭很有心得?”叶千栀打量了余姑娘一番,说道:“每次跟余姑娘见面,余姑娘都能让人眼前一亮!”

余长琴喜欢打扮自己,而且她知道什么样的穿搭比较适合自己,所以她每次都能扬长避短。

对于她这种技能,叶千栀是很羡慕的。

穿衣打扮、首饰搭配,这可是一门大学问,要是在她以前生活的地方,叶千栀对这方面自然是不陌生,可是到了这里,一切从零开始,叶千栀对古代衣服和首饰的搭配,还真是弄不太明白。

对余长琴这种能把好看不好看的衣服、首饰都搭配得恰到好处的人,她是很佩服的。

“这不算什么。”余长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心情颇好:“从小到大我除了打扮自己,就没什么事情可干,事情做多了,熟能生巧,我看到什么衣服我就不自主地会想着该怎么穿,发髻该怎么梳,首饰该怎么搭配。”

这对余长琴来说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

“既然你有这样的能力,那你可以用这门手艺谋生啊!”叶千栀兴冲冲地给她出点子:“刚好你家里也是做布料生意的,你可以帮着店铺设计衣服啊!”

“可是.....我不会设计衣服。”余长琴咬了咬唇,无措地摇了摇头:“我也就是只会搭配首饰,别的不会。”

叶千栀道:“没有人一出生就什么都会的,大家都是一边长大,一边学习,不会不可怕,怕的是不会又不肯学。”

“其实你去学习设计衣裳,比其他人会更有优势。”叶千栀鼓励道:“你对穿搭有心得,也知道怎么搭配好看、吸引人眼球,你设计衣裳的时候,就想着我这衣裳要怎么做才能比较符合大众的审美呢!”

“或者怎么舒服怎么来,怎么顺眼怎么来。”

这个朝代的衣裳款式也就那么多,设计师设计的时候,也都是在同样的款式上添加一点自己喜欢的元素。

余长琴对自己没信心,不过叶千栀对她倒是信心十足,为了不让叶千栀失望,余长琴最终答应了试一试。

只要余长琴肯去试一试,叶千栀就有信心她绝对会喜欢上设计衣裳这一工作。

“来,你尝尝这酸梅。”叶千栀拈起一个酸梅,塞到了余长琴嘴里:“我觉得有点酸,不太好吃。”

余长琴喜甜不喜酸,酸梅刚刚入口,酸得她秀眉轻蹙,不过因为这颗酸梅是叶千栀给她的,余长琴舍不得把酸梅吐掉,她忍着不适,慢慢地咬着。

酸梅个头不大,等她吐出了里面的核,把果肉给吃了后,突然发现口中有微微回甘。

叶千栀跟着她一起吃,酸梅刚刚入口的时候,叶千栀就一连串地抱怨:“好酸,好酸,太酸了,我觉得我的牙齿酸得都软下来了,完了完了,晚饭怕是都吃不了了。”

她嘴里说着酸,可是眼睛却微微眯了起来,等吃完后,叶千栀倒还想着继续吃。

酸梅这东西要么不吃,吃了可就停不下来了。

“余姑娘,好吃吧?”叶千栀冲着她甜甜一笑:“生活呢,不过就是酸甜苦辣咸,人来世上走一遭,这些滋味都得尝个遍,没有人能避开的。”

“有些人呢,是先苦后甜,有些人呢,是先甜后苦,还有人一生皆苦。”

“不管是什么滋味,只要咱们心里有希望,不为现实妥协,坚持到底,总有一天,不管是酸、苦、辣、咸,最终都会添上一点淡淡的甜。”

闻言,余长琴明白了,叶千栀是特意来这里跟她说这些话的,为的就是开解她!

“叶大夫,你说的话,我都记住了,你放心,我一定会好好活着。”余长琴眼睛有些湿润,她看着叶千栀,声音微微哽咽:“我不会自轻自贱,也不会嫌弃自己,我会好好活着,还会活得很好。”

她只是双腿没法行动罢了,手和脑子都还能用,就跟叶千栀说的一样,不会就学,只要肯定,总有学会的一天。

叶千栀都说她对穿搭有心得,去学习设计衣裳肯定事半功倍!

她对叶千栀有种盲目的信任,觉得她说的都是对的。

后来,事实证明,叶千栀还真的没有看错她,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叶千栀过来这里,一是刚刚得了两盘子的酸梅,特意送一份过来,让她们尝尝鲜,二就是她发现余长琴最近情绪不太对,所以过来开解她的。

现在酸梅送了,人也开解完了,叶千栀功成身退,打算离开了。

就在她放下盘子,告辞离开时,余长琴突然好奇问道:“叶大夫,刚刚我去找你,见到你跟一个穿蓝色衣袍的男子在一起,他是你的相公么?”

蓝色衣袍的男子?

这不是宋宴淮么?

“你刚刚来找我了?我怎么没见到你?”叶千栀蹙了蹙眉,“你不会是见到了他,所以特意避开了吧?”

“嗯。”余长琴点了点头:“你们难得有时间独处,我可不能那么不识趣,跑到你们中间耽误你们俩秀恩爱。”

“我跟他那都是老夫老妻了。”叶千栀抿唇笑了笑,笑容甜蜜。

她过得很幸福!

余长琴看着她眼角眉梢染上的笑意,就知道她过得很幸福。

真好啊!

她这辈子是碰不到情投意合的枕边人了,不过她并不遗憾。

叶千栀跟余长琴又说了一会子的话,这才慢吞吞地往隔壁走去,她刚刚进门,就看到宋宴淮和阿平、墨玉正在弄烧烤架。

“温言,我们晚上吃烧烤?”叶千栀看着他们用青砖在砌烧烤架,不由得瞪大了眼睛。

“你不是喜欢吃烧烤么?”宋宴淮抹了抹额头上的汗,“晚上你想吃什么肉,咱们就烤什么。”

知道晚上吃烧烤,叶千栀一下子就来了兴致,她急匆匆购买自己喜欢吃的青菜、猪肉、羊肉。

下午的猪肉已经不新鲜了,叶千栀走了好几个摊位都没有找到新鲜的猪肉,最后只能买了一只鸡和一头羊,又买了不少青菜,叶千栀这才回来。

阿平和墨玉做好了烧烤架,便开始收拾羊和鸡,叶千栀买的羊不大,肉很嫩,阿平和墨玉直接把羊架在了火堆上,慢慢烤。

宋宴淮则处理了两条鱼,又把叶千栀买回来的青菜用竹签给串了起来。

忙活的时间过得飞快,转眼间大地就被黑色给笼罩了,叶千栀为了让宋宴淮感受一下她店铺的魅力,她让人把院子里和屋里的烛火全都给点上了。

宅院里的景致是特意设计过的,点上了蜡烛后,点点烛光从郁郁葱葱的植被后面透出来,给院子披上了一层薄纱,让人看什么都朦朦胧胧的,看不太清楚,有种朦胧美!

如果这是所谓的情调,那宋宴淮还真是没见过。

院子中的景致如此,而楼阁庭院的风景就更不一样了。

楼阁和院中的小屋已经点上了蜡烛,点点烛光把屋子照得亮如白昼。

站在院子里,能看到屋里隐隐约约的烛光,但是见不到里面的人,也猜不到里面究竟有几个人。

可是当他们站在了屋里的时候,透过窗户可以看到院子里的一切,一草一木是清晰可见。

“这是怎么回事?”宋宴淮惊讶得不行:“为何我们站在外面却看不到屋里有什么?而我们站在屋里却能看清楚外面的一切?”

按照常理来说,不应该是反过来的么?

“你看看窗户上糊着的是什么,就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叶千栀继续保持神秘。

闻言,宋宴淮伸出手触碰了一下窗户上的纸张,没触碰以前,他一直都以为这是纸,可等他摸到了,他才发现,这不是纸,而是布。

用布来糊窗户,不奇怪,但是奇就奇在了这布的功能。

“这布可不是寻常的布料,是我特意寻来的,花费了不少的功夫和时间。”叶千栀解释道:“人家来我们这里约会,肯定是不想被人打扰,用这块布不仅能很好地保护他们的隐私,也能让他们安心在这里约会,不用担心被人发现。”

宋宴淮挑了挑眉,意有所指道:“我看啊,还不止这些吧?你怕有人背着家里的妻子出来偷吃,所以特意这样安排,如果他的妻子跟着来了,他们也能第一时间发现,从而逃跑!”

“温言小哥哥猜对了!”叶千栀轻笑道:“温言小哥哥能想到这些事情,是不是你也有这样的想法和打算?想要背着我去外面胡来?”

“我可不敢。”宋宴淮忙不迭道。

“不敢?”叶千栀磨了磨牙,咬牙切齿道。

宋宴淮浑身一颤,他非常有求生欲地说道:“我不会,我就不是这样的人,我心里只有星宝,除了星宝,我谁也不要!”

屋外,墨玉和阿平听到宋宴淮的话,两人对视一眼,纷纷从对方眼中看到了不敢相信这四个字!

要知道以前他们的主子那是杀伐果断的一个人,连秦王殿下都没法改变他的想法和决定,可是现在,他家主子不仅随时随地改了自己的想法和决定,还能放下身段去哄一个人开心。

真是让人意外啊!

等宋宴淮哄好叶千栀,已经是一刻钟以后的事情了。

宋宴淮和叶千栀出来时,宋宴淮嘴角高高翘起,显然他心情很不错,而叶千栀则是垂着头,从她红肿的红唇和红透了的耳朵也不难猜出刚刚屋里发生了什么。

两人并肩走到了烧烤架旁边,宋宴淮动作熟稔地拿着食物去烤。

墨玉和阿平也坐在一旁跟着烤,叶千栀坐在一旁,一边看他们烤食物,一边泡菊花茶。

叶千栀喜欢吃烧烤,这顿饭她吃得挺撑的,一手端着茶杯喝菊花茶,一手拿着烤串大口撸,这样的场景让叶千栀似乎有种回到了她以前生活的世界的错觉!

神情恍恍惚惚了起来。

等她把手里的烤串和菊花茶喝完了,她感觉肚子有点胀,打算去走走消消食。

宋宴淮自然是要跟着她一起去走。

他们两人一走,墨玉和阿平要跟上去,不过宋宴淮嫌弃他们碍眼,所以让他们给留下了。

墨玉看着宋宴淮和叶千栀消失在了石子路的尽头,这才坐了下来:“自从主子跟太太成亲了以后,变了很多。”

“有变化吗?”阿平整个人都傻呆呆的,眼睛落在了烧烤架上,对于周围的变化,他压根没发现。

见此情况,墨玉磨了磨牙:“阿平,你的脑子里除了吃,能不能装点别的?”

“太太说过,民以食为天!”阿平的目光从烧烤架上挪开,他看了墨玉一眼,振振有词道:“这世上有比吃更重要的事情?”

“怎么没有?”墨玉道:“我们是主子救下来的人,他是咱们的大恩人,咱们跟在他身边,不求帮他排忧解难,最起码也得护他周全吧?”

“嗯嗯。”阿平的眼睛黏在了烧烤上,他动作生疏地烤着,时不时给食物翻个面。

见状,墨玉连话都不想说了!

这个憨憨,他跟他说话,可人家压根就没有放在心上,他一心一意就想着吃烧烤!

他咋跟个吃货交了朋友呢?

墨玉长吁短叹,恨不得把阿平手里的食物给扔了,不过他看着绿油油的菜叶子上沾着的白芝麻,还有烤肉散发出来的香味,他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麻蛋!

他也被馋到了!

算了算了,美食当前,说教什么的事情可以丢一边,先把肚子填饱再说!

这边,墨玉为了美食,屈服了,另一边,叶千栀和宋宴淮走了一段路,然后叶千栀有些内急,便先去解决。

等她解决完,刚刚推开了净房的门,谁知道后面伸出一只手,直接捂住了她的嘴。

叶千栀挣扎着,可她力气太小,根本就挣脱不开,她眼睁睁看着自己被人给拖走了。

贼人并没有带叶千栀离开,而是直接找了一个房间,把她拖了进去。

等到了屋里,叶千栀借着烛火照出的影子,隐隐约约能看出贼人长得人高马大。

面对这样的突发事件,叶千栀有一瞬间的慌乱,不过很快她就淡定了下来,不挣扎了,任凭贼人把她拖到了房间,丢她到了榻上。

叶千栀到了榻上,贼人也没有松手,他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了一块破布,直接塞到了叶千栀的嘴里,接着又拿出一根绳子,把叶千栀的手给绑住了。

确定叶千栀动不了也喊不出声音了,贼人这才放开了她。

也就是到了这个时候,叶千栀这才看清楚了贼人的样貌!

当她看清楚对方的容貌时,叶千栀脑海中浮现出的第一个字是:丑!

真特么的丑!

丑破天际!

叶千栀是大夫,见过得了各种病的病人,生病了的人,确实是比平日里更丑一点。

她以前见过最吓人的病患,也就是脸部被火烧伤,整张脸都给毁了,血肉模糊,连五官都跟脸融为一体。

这样的人,叶千栀见过,她本以为这是她此生见过最丑的人,可现在来看,那些人跟眼前这位相比,那都不值一提!

眼前这位有多丑呢?

用叶千栀的话来说,她见了一眼,就不想再看第二眼!

这要是再看下去,她怕是想要用洗涤液把她的眼睛狠狠洗一遍,不然这双眼怕是没法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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