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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公孙无妄与诺青烟(1 / 1)

“哥!”已经“溺水”的公孙廷抓住了及时的救命稻草,他就差没有抱住来人的大腿,哭喊道:“他们欺负我。”

“公孙无妄怎么进城了?他什么时候回来的。”发现来人是谁,四周的吃瓜群众纷纷让开一条道路,他们知道这下有好戏看了。

白衣青年公孙无妄,公孙廷的亲哥。

公孙无妄,号称森林之都建城以来最狠的天才,年仅二十五,死在他手下的人早已突破三位数。七年前,他辞去家族职务加入第三作战旅就再也没有进入森林之都。

但传奇就是传奇,无论他消失多久,只要他再度出现就依然会引起轰动。

“公孙无妄七年前的战力就已经到达65,如今七年过去,想必应该达到70以上成为真正的高级武者了吧!就是不知道他是否学得或是创建出属于自己的强大战技!”

不管是否掌握战技,高级武者的实力绝对能辗压在场所有人!

公孙无妄与陆小天一样,他并没有觉醒秘术是一名纯粹的武者。纯粹有纯粹的好处,专注的他已进迈入武者的高级序列。

陆小天的目光迎向公孙无妄,问道:“你想为他出头?”

“如果不是森林之都的规则,你已经……”同是久经杀场的公孙无妄在迎上陆小天的眼神时,将剩下想说的话吞回了肚子中。

“我们走。”公孙无妄拉着还处在兴奋之中的公孙廷,转身便走。

一群人都还没反应过来,这演的是哪出?这还是传说中的神武都尉公孙无妄吗?

一个真正能被称之为天才的人,无论在什么方面都是有过人之处的。陆小天默默的将此人记在心里,这是他进入这个世界,碰到的第二个值得他警惕的青年俊杰,第一个森林之都的城防总巡查高顺风。

当事人都走了,好事者也默默散开。

狂徒陆小天的名声再次响彻森林之都,这可是吓退神武都尉公孙无妄的主啊。

黄小胖乐呵呵的笑道:“小天,再这样下去,你的名头恐怕要超过我的。”

陆小天无视了黄小胖王婆卖瓜的行为。打击的他道:“既然你的名头这么响,为何公孙无妄没有鸟你的意思?”

黄小胖就知道陆小天是最能拆他台的人。“七年前他前脚离开森林之都,我后脚就住了进来,你说他会知道我是谁吗?”

“可你好像很怕他。”

“哪可是神武都尉公孙无妄啊!谁不怕。你可知他这个绰号是怎么来的?”

陆小天点头道:“愿闻其详。”

“七年前的公孙家远没有今天这么风光,那时候公孙枫只是一名团长。你也知道拥有军职的战斗序列人员,除了旅长外,哪怕是副旅长也不能在森林之都设立府邸。”

陆小天听黄小胖说过这事。六大作战旅的士兵全部驻守城外,除旅长外,其余军职人员是不能轻易进入森林之都的。

“这和公孙无妄有什么关系?”

“你听我说,作战团长的实权也不小。公孙枫私下成立了一支二十人护院小队,这二十人都是从军中挑选出来的死士,忠诚度和实力都是没话说。”

陆小天有点不耐烦的催促道:“你就不能说重点吗?”

黄小胖无语的道:“这就是重点啊!这支公孙家的队伍由公孙无妄掌管,他取名神武小队,自封都尉。然后在他的带领下,这支神武小队在十万大山的四周不断猎杀实力较低,或者是落单的探险者从中渔利!短短几年的时间就为公孙家累积大量资源和财富,使得公孙家成为森林之都的顶级家族之一。”

一口气说完的黄小胖白了陆小天一眼,这下满意了吧。没点故事情节,没点语言点缀,一点都不是我的作风。

“这不是打家劫舍吗?其他人不管吗?”陆小天心头一亮,这可是生财之道啊。

“这就是为什么聚集之城寸土寸金的原因啊!出了人类的聚集之城,就全凭实力说话了,若是你也像公孙无妄一样不怕得罪人的话,你也可以这么做。”

陆小天心里清楚,一个天才,一个享有盛名的天才仅仅只是与他一个对视,就选择退却的人,在选择打劫对象时,肯定是做了十足的准备。

俗话说常在河边站哪有不湿鞋,公孙家到现在还没事,哪就证明他们做全了防患工作。

“明天就要参加海选比赛我就不和你瞎扯了。”陆小天做了一个告辞的动作,潇洒的转头离开。

“这个人也忒绝情了点,马古跟好你陆少爷。”如今,黄小胖对马古这个机灵鬼的是喜欢的不得了。

“陆少。”马古讨好,却不献媚的一笑。

“以后就喊我小天吧,我不是什么少爷。”陆小天对能交朋友之人从不吝啬自己的情感。

马古又是感动,又是诚惶诚恐,他赶紧道:“万万不可啊!若是这样的话,我在黄家的日子也到头了。”

陆小天想了想觉得马古说得不无道理。便改口道:“我应该比你大几岁,你就喊我陆哥,或者天哥吧。”

“是,天哥。”机灵的马古听出陆小天不容拒绝的味道。

“等一下!”闲逛之下,一声悦耳的呼唤喊住了陆小天三人。

“我想买你怀中的东西,你开一个价可以吗?”悦耳之声的主人很有礼貌,她的语气有点兴奋,同时带着一点期待。

陆小天在看书的时候,经常会看到一句这样形容拥有特殊气质的女子——不食人间烟火。

在他身前,亭亭玉立的女子就是书中才会出现的女子。眼前佳人的飘飘欲仙气质令人不敢心生一丝亵渎。仿佛凡尘中的任何事物都会惊扰眼前的美好。

“我叫诺青烟,你能答应我的请求吗?”从小到大还没被人用如此赤裸眼神打量的诺青烟,双颊绯红,但她还是表现出应有的礼仪。

“我叫陆小天,请问你想买什么?”陆小天很是好奇,同时眼前的少女确实太独特了。

“你身上有四件东西我都想买,但以我现在的财力,只能先买一样!能将你怀中的灵草卖我一份吗?若是你都愿意出售的话,你给我一个联络方式,我会想尽办法凑足金币的。”诺青烟一看就是入世未深,生性纯真的孩子。

“噢,哪你说说看,你打算出多少金币。”陆小天一是好奇这株摄魂灵草的价值,二是好奇,诺青烟是如何发现他怀中的摄魂灵草。

诺青烟一听有戏,开心的摸了摸玉琢而成的鼻头,笑嘻嘻的道:“能先给我看一下吗?这样我才不会估错价格。”

陆小天大方的取出一株折叠整齐的摄魂灵草

说真的,这摄魂草陆小天之前是经常收割的,因为这东西对驱虫安神有很大的作用,他们身处深山必须常备此物。只不过,他原先收割的摄魂草体积通常只有这株的十分之一大小。

入眼的摄魂灵草使诺青烟原本就生动眸子亮出光彩,随后她就不好意思,扭扭捏捏的低声道:“对不起,我带的钱不够,能欠帐吗?”

“我向你保证,我绝对不会耍赖跑路的。”

看得出来诺青烟非常渴望得到这株摄魂灵草。要不然,以她所表现出来的气质和礼仪来看,她是不可能对一个陌生人说出欠账两个字的。

陆小天和一边的马古都被诺青烟的纯真给逗乐了。他没有答应,反问道:“你还没告诉我你打算出多少金币,还有这灵草能做什么用?”

“我和你说,这种体积这种气息的灵草可以说是无价之宝!我只带了一千金币,你把这分灵草卖我,我回头再凑一千金币给你成吗?”

“至于这灵草有什么用处,能制作出什么样的药剂,要得我拿回去研究后才能确定。”诺青烟很老实的把知道的全说了。

“一千金币?还有人可以随便带一千金币上街购物的吗?”陆小天对金币的价值可是有充分了解的。别说其他人,就拿黄小胖来说,他绝对拿不出一千金币,除非是动用家族的财力。

一千金币,最直观的解释,可以雇佣20名高级武者完成一个任务。

一千金币,可以买到足够的提升资源,将一名有天赋的武者,培养成高级武者,进入高级战斗序列。

公孙家的神武小队在十万大山外围打劫,光景最好的那年也就三百金枚金币的收入。

“卖我吗?”诺青烟小小声的嘀咕。

一向自认处事不惊的马古已经石化了。

陆小天试探性的开口问道:“这么说你是一名炼药师?”

诺青烟闻言,她以为陆小天担心她会糟蹋了这株可遇不可求的灵草,便立即小鸡啄米一般的点头道:“嗯,一年前,我刚刚成为一名高级炼药师。”

“高级炼药师?这……”马古的神情彻底石化。这是森林之都城主都要礼遇和讨好的存在吧?

森林之都也从未出现过一名高级炼药师啊,这少女如此年轻,难不成她是在撒谎不成?

陆小天相信诺青烟不会撒谎,第一,他的直觉,第二,最重要的一点,能随随便便带一千金币上街的人,恐怕也只有高级炼药师这种不缺钱的职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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