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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卷土重来(1 / 1)

崇祯十九年三月,陕西,秦州。

秦州地处神州西部、秦岭西段、渭水中游,地处关中平原西、丝绸之路重地。秦州历史文化悠久,是中华民族和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三皇之首”伏羲氏的诞生地,伏羲文化的发祥地,有“羲皇故里”之称。

秦州往北是黄土高原,往南是四川盆地,西边是青藏高原,东是被称为八百里秦川的关中平原。秦州介于关中、陇西之间,为西部重镇。

清晨时分,秦州,这座西部的重镇,忽然被一片喊杀声笼罩,紧跟着喊杀声、惊叫声、哭喊声,迅速弥漫了整个秦州城。

“快逃啊!流贼进城了!”

不到一个时辰,这句话就传遍了整个秦州城,以至于城中所有的百姓人人心惊胆颤,户户门窗禁闭。

日头高起,吹面不寒杨柳风,城门口、城墙上,成千上万的虎狼之士脸色通红,他们举着手里犹自滴血的兵器,狂呼乱叫,大肆庆祝这来之不易的胜利。

城墙下尸体横七竖八,城头上血迹斑斑。城中污血满地,断壁残垣,青烟袅袅。虎狼之师在城中掳掠铐拿豪强官绅,气势汹汹,城中鸡飞狗跳,一片狼藉。

自三年前成都城外一败涂地之后,他们又一次东山再起。这一次,他们从孱弱不堪的明军手里,夺下了秦州,这座西部的军事重镇。

不管时光如何流转,不管局势如何凶险,他们总能绝处逢生,卷土重来。

如今的义军,人数又是十几万,兵强马壮,汉蕃将士各有,战力强悍已经可以和朝廷的边军一决高下了。

“闯王万岁!”

“闯王万岁!”

李自成骑着一匹青色高头大马,毡帽箭衣,红色披风,一身亮甲,在一众新营老营精骑的簇拥之下,威风凛凛,自秦州城的南门进入。

李自成战马所到之处,城里城外,裹着各色头巾的义军将士个个声嘶力竭,他们振臂高喊,脸色通红,如癫似狂。

继三年前四川成都大败,卧薪尝胆、厉兵秣马、忍辱负重之后,他们又卷土重来了!

“兄弟们,辛苦了!”

李自成满脸微笑,频频向合城将士挥手致意。

大丈夫驰骋天下,岂能让他人掌握自己的命运,我命由我不由天,掌握万民生死,岂能久屈人下,这才是真正的枭雄。

“拜见闯王!”

衙门大堂上坐定,一众将领单膝跪下,一起肃拜。

“众兄弟请起!”

李自成双手虚托,心中有些伤感。

堂中的一众老兄弟,只剩下他和老回回寥寥几人了。

“闯王,下一步,我军该何去何从啊?”

新入义军的田二,笑嘻嘻地问道。

四川的文世辅大杀豪强官绅,分田地,解兼并,垦荒屯田,百姓附之。那里没有他们的土壤,只有回到老巢陕西,兴风作浪了。

“马回回,你的意思?”

李自成的目光,不自觉地看向了马守应。

事到临头,还是这位老兄弟,更能分忧。

“闯王,各位兄弟,秦州西北是陕西行都司所在,陕西的边军集结于此。我军攻下秦州,丁启睿必会令边军进剿。我军须避实击虚,不可力敌。这才是上策。”

马回回的话,并没有得到堂中将领的附和。

“陕西边军历年征战,早已经是元气大伤。各军镇之间勾心斗角,一盘散沙,想要击溃他们,简直是易如反掌。躲来躲去,兄弟们的心气先没了!”

新入义军的秦州巨匪张三,立刻发作了出来。

“闯王,张三哥说的是!”

另一个悍匪余世杰读过书,当过衙门小吏,很是有几分见识。

“闯王,崇祯十二年,建奴入塞,洪承畴和孙传庭率秦军北上勤王,大部精锐如曹变蛟部、左光先部、马科部、白广恩部,都是留在了关外。当年的松锦之战、还有崇祯十六年的河北之战,屡次大战下来,秦军所剩无几,逃回来一个马科部,早已经是惊弓之鸟。若是能歼灭贺人龙部,或是郑嘉栋部,陕西,就不足为惧了。”

“余世杰,还是你说的通透!”

田二重重点了点头,喝了一口水酒,大手一挥。

“四川到陕西的通道,数万官军把守,闯王还不是带着兄弟们,贿赂一下那些官军,就大摇大摆进了陕西!官军已经烂了,就贺人龙、高杰那些个怂货,那能对付得了咱们!”

田二的话,让李自成微微一笑。

成都一战,李自成大军溃退,躲入汉蕃杂居之地,供养困难。郑嘉栋、贺人龙两军镇守川陕险地,李自成带部乔装打扮,分批进入陕西,官军只顾盘剥过往百姓,形同虚设。

可以说,李自成部能够回到陕西,官军功不可没。

“闯王,只要能击溃贺人龙或郑嘉栋一部,这陕西,还不是任由兄弟们来去!”

张三信心十足,长期在秦州打游击,官军实力如何,他自然是了如指掌。

李自成轻轻点了点头。他和马回回对望了一眼,马回回没有再言语。

后生可畏,沙场冲杀,就交给这些年轻一代吧。

“马回回,立刻散出游骑和探子,侦查四方,一有官军的动向,立刻回禀。”

马回回得令,下去安排。李自成举起了酒碗,满脸的笑容。

“各位兄弟,请!”

“闯王,请!”

众人举起酒碗,纷纷牛饮。

李自成放下酒碗,暗暗摇头。

这些个新入伙者,猛则猛矣,这行为举止上,懒懒散散,实在是差了许多。

想起当年麾下众将骁勇,谋士如云,如今一个小吏余世杰也能登堂入室,李自成不觉生出一丝伤感来。

大堂上的其他人,可没有李自成这样的伤感,他们一个个意气风发,觥筹交错,志得意满。

“大明这天下四分五裂,关外的建奴,河南的王泰,西北的咱们。热闹的狠啊!”

“想起来都可笑,王泰他一个不忠不义的乱臣贼子,凭他也想招降闯王,真是可笑至极!”

“就是,他以为他是谁,大明皇帝?他的老丈人,被他丢到阴沟里去了?”

众人哈哈大笑,不过有人还是羡慕嫉妒恨交加,摇头晃脑。

“不过说起来,这个王泰还是有些本事,朝鲜、什么台湾,还有那南洋,说占了就占了。川陕的人抢着去南洋,就连那些蕃人也是拖家带口,抢着向南洋跑!”

有人羡慕,就有人妒忌。

“厉害个屁!我要是什么狗屁五省总理,皇帝是我老丈人,我比他王泰都厉害!不过狐假虎威,仗着他有钱有势,要不然谁听他的。我呸!”

果然,不服气者大有人在,立刻有人附和了起来。

“照我说,王泰也就是狗屎运,要不是他皇帝老丈人,他那里有银子招兵买马,买枪买炮。早都跟那曹文诏一样,死翘翘了!”

“你们说,王泰占了四川和河南,他是要起兵谋反吗?”

“河南和四川连成一片就能称王称霸?他真以为天下人和他一样是傻子吗?”

众人哈哈大笑,卖弄着口舌上的快感。

“王泰这狗贼,他到底想要干什么?他怎么也成了反贼?”

五省总理的女婿反皇帝丈人,这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吗!

大堂上的李自成,眉头紧皱。

闯军和王泰,双方仇深似海,不死不休。可以说,王泰的手上,沾满了闯军将士的鲜血。他自己多少次功败垂成,功亏一篑,都是拜王泰所赐。

还想招安他们,我呸!

现在看来,王泰招安他们,无非是想造反,拿闯军当炮灰。幸亏当初没有答应王泰,否则真是死不瞑目了!

“兄弟们,破了秦州城,再占了兰州,这河西之地,就是咱们兄弟的了!”

李自成举起酒碗,站了起来。

“兄弟们,为了咱们的宏图大业,干!”

“谢闯王!”

“多谢闯王!”

众将都是举起酒碗,向李自成行礼。

“闯王,官军都是窝囊废,只有兄弟们齐心协力,舍生忘死,官军一定会溃散!河西水草丰美,是产马的良地。到时候咱们如西夏王朝一样,割据一方,建国立万,青史留名,也不枉在人间走了一遭!”

余世杰的话语豪迈慷慨,众将都是脸色通红,连连叫好。

李自成也是暗暗赞赏,轻轻点了点头。

官军糜烂、一盘散沙,闯军人多势众,悍不畏死,打掉了贺人龙、郑嘉栋两部,义军又可以纵横天下了。

光武帝刘秀一介草民,明太祖朱元璋一个和尚都能当皇帝,他李自成礼贤下士、弓马娴熟,他又为何不能?

李自成脸上阴晴不定,胸中热血沸腾,又恢复了斗志。

他打开了桌上的报纸,看了片刻,目光在一处停留。

“原大明河南开封府同知李信调任南洋婆罗洲巡抚一职,福建游记将军郑芝龙之子郑成功调任马六甲驻军总兵一职……”

“朝求升,暮求合,近来贫汉难存活。

早早开门拜闯王,管教大小都欢悦。

杀牛羊,备酒浆,开了城门迎闯王,闯王来了不纳粮。

吃他娘,着她娘,吃着不够有闯王。

不当差,不纳粮,大家快活过一场。”

街上闯军将士的歌声传来,李自成不由得恍然若失。

这首歌的创作者,他曾经的麾下谋士李信,如今已经是南洋婆罗洲的巡抚!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世事无常,沧海桑田,人生的命运,何其谬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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