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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都市边缘人(1 / 1)

【请牢记本站域名“”,或者在百度搜索:三联文学网】进入城区时已是华灯初上。大夥在街边小吃店里随便吃了点东西便分头回去。好不容易挪进了房,天皓困得澡也忘记洗,精彩的电视剧也忘记看,便一屁股歪在沙发里直打盹,直到其他俩人洗个痛快後连声催,他才晃悠悠地进了卫生间。

进入城区时已是华灯初上。大夥在街边小吃店里随便吃了点东西便分头回去。好不容易挪进了房,天皓困得澡也忘记洗,精彩的电视剧也忘记看,便一屁股歪在沙发里直打盹,直到其他俩人洗个痛快後连声催,他才晃悠悠地进了卫生间。

第二天早上,三个人都睡过了头,连闹钟“叮呤呤”催了几遍都没有听到。等到文轩头一个醒来时,时间已是八点二十五,离上班时间只差五分。急得三人匆匆忙忙套上衣裤。文轩胡乱涮洗完後往镜子里一瞅,发现他穿的竟是天皓的裤子。再一瞅天皓,只见天皓不仅穿错了裤子,而且裤子拉链处正开著天窗,**探了出来,笑得前伏後仰。

三人以最快的速度赶到公司,可还是迟到了几分,一按卡,几个刺眼的红色数字蹦出来。坐在打卡机旁边的综合部柳主任脸色阴阴的,她对面的尹梦婷正抿著嘴强忍著没笑出声来。等到三人就要跨出办公室时,柳主任冷不防吐出一句,“下不为例哟!”

好像是对他迟到的刻意惩罚,文轩这天的任务很繁重。杨英时不冷不热地把一大叠文件放在他的桌上,敲了敲桌子,要他用一天的时间把厚厚的一叠档修改完,还得列印出一份内容简介。档是手写稿,不知是哪位先生的手笔,飞龙走凤,草得走了样,文字功底又不行,别字连篇。习惯於一笔一划写正楷的文轩改这样的文章真是活受罪。先得跳过某些看不清的字,通读全文,了解大意,再根据上下文逐个地猜,实在猜不出来的字,还得请教主任,忙得文轩一个上午都没停。熬到下班,匆匆下去扒了几口饭,洗把手,又规规矩矩地坐在电脑前修改,连午休时间也忘了打个盹。杨主任今天显得特别苟刻,文轩好不容易整理出的一份内容摘要竟几次过不了关,不是这个地方挑出个错误就是那个用词不准。一连修改了四次才勉强称他的意。好在今天小林性子特别好,重复列印了多次也不生文轩的气,要是换了别人叫她吃这样的“冤枉饭”,准会给人家脸色看。

一天的任务完成,文轩歇了一口气。下班後,他没有马上回住处,一个人沿另一条街道走著散心。他很喜欢一个人迈步在陌生的所在,体味独处的快乐,不用担心被熟人看见,大脑完全放松,任潜流的思绪信马由缰,漫无目的地闲逛。不知走了多久,到了一处三叉街道路口。拐角处有一售书亭,一带深度眼镜的学生正斜跨在一辆崭新的脚踏车上目不转睛地看著什麽,文轩瞄了瞄,那是一本封面印有裸女的刊物。也许是小孩看这类书惹人注意,售书亭内的老头子连声催他卖。不远处有一报栏,有几个上了年纪的人贴在报栏前看报。文轩也凑前去看了看。

“又是矿难!”头版的文字让文轩惊得叫出声来。

“一死就这麽多,这煤烧不得呀!”旁边的老大爷摇摇头叹道。

“世界末日不远了——师傅的神通哪会错,好几年前就算准了,可你们又不信。”报栏背面有人幽幽地嘀咕了句。

听到这个,文轩周身不觉起了鸡皮疙瘩。“哦,现在还有人练这个?”想到这里,他赶快逃开这个是非之地。

报栏不远处有家新华图书城,文轩不觉轻松了许多。自从出校门以後,他已好久没泡书馆了。书籍给了他生活的乐趣和信心,让他忘却眼前的不快,看到感兴趣的书,他会一蹲就是大半天,直到腿脚发麻了才依依不舍地离开。迈进书馆,一层层书架上叠满了各类书籍,以儿童读物和考试居多。他四处瞅了瞅,发现居中一书架显眼处有一本《红楼望月》,便饶有兴致地看起来。

恍惚间,书城里的人渐渐少了,看看时间,晚上八点半了。想到这儿离家挺远,文轩极不情愿地循原路赶回去。在一个拐弯处,文轩无意中瞅见路边石凳上坐著的一对正搂在一起**的男女,感觉很不好意思,正想快步离开,忽然那个男人用文轩家乡的土话说了一句“冒(没有),秋年(去年)四月俺跟渠(她)分朽(手)了”。哦!还是个同县老乡。他乡遇故知,文轩感觉忒亲切,便放慢了脚步。恰好他们俩人也站了起来,文轩不由得用土话说了句“老乡,您们好!”听到这个,男的不由愣愣打量了下文轩,然後也操起家乡话与文轩兴致勃勃地交谈起来。

交谈中得知这位姓高的老乡来狮城打工已有四年了,他是做装修的,有较固定的老板雇用他们这些装修民工,每个月也有千把块钱的工资。这个四川女孩子是他谈了几个月的女朋友,也在同一处做零工。当他们听说文轩在一家公司做文职工作,颇为羡慕,便杂七杂八地问了一些奇怪的问题,什麽薪水有没有三四千呀?公司的女孩子们是不是都穿著镶有白领的制服?做文秘的女孩子是不是都和老板有一腿?甚至还神神秘秘地问文轩,他们的老板是不是一个富婆。这些问题问得文轩抓耳挠腮,想想自己以前也有过这样荒谬的想法,不由得哑然失笑。最後,这位热情的老乡还主动告诉了自己的住址,还留下了刚买不久的手机号码,文轩也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码,并相约以後要多多联系。

回到住处,天皓正在vcd前握著话筒深情并茂地唱《唯一》,这首歌的确算得上经典,很适合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年轻人的口味。王力宏这位元元被流行乐坛公认为优质偶像的当红小生很令年轻人羡慕。尽管文轩并不是一个狂热的追星族,甚至有时还会讥笑这个群体有点俗不可耐,可也不全盘否定追星。他对时下的追星热有自己的看法,明星们的帅气、时尚、洒脱、动感的确引领了几代年轻人迸发内心的**,尽情享受青春浪漫和放松洒脱。有谁能否定郭富城的《动起来》没有激发人们潜伏在内心的青春和**,要不台下的老少爷们也不会那麽兴奋。一个人只能年轻一回,但青春风貌可以延续。

天皓见文轩听得好像入了迷,内心瞬间涌起一股被人崇拜的自豪感,俨然真成了大歌星,唱得越发投入起劲,还不时跳起不太纯熟的劲舞。

此时任风却一个人躲在房里看书。今天因工作太累早早上了床,可天皓闹的声音越来越大,实在睡不著,便从枕头底下掏出一本在街头情人阁上或是书摊上找来欣赏,看著看著,竟会产生莫名的冲动。没人的时候,他喜欢宽衣解带站在大镜子前欣赏自己的**,自言自语地与酷男们评比肌肉。对这个怪癖他自己也鄙薄不已,甚至怀疑过自己的性倾向,但又经常自我否定,因为他觉得自己在男欢女爱的**上并不输於其他人。後来看了网站上一些相关的文章才知道,他其实应算是有双性恋倾向。

段文轩在这幢楼里住了一段时间後,上下楼接触问候,与邻居们彼此也熟悉了些。文轩为人朴实真挚,虽然话不多,但楼上住户还挺喜欢与他闲聊。

其中四楼住的是一名的哥,名叫李一民,浙江人,不过三十四五,人长得健壮帅气。他妻子黎姿也是个外来妹,以前坐过台。据说李一民一次开夜班时,偶然撞见黎姿在街头被几个混混骚扰施暴,便冲过去英雄救美,博得她的芳心。黎姿不做台了,转而做起了小本生意。结婚不久,她替李家生了一个儿子,李一民想方设法,买了这所二手房,搬来住後,小日子过得倒也美满,现在儿子都十岁了。但不知为何,这段时间他们家老是传来吵闹声,搅得上下楼的住户不得安宁。直到有一天,黎姿破门而出,指著里面的男人破口大“不要脸,儿子都这麽大了还住著这个破房,却有心思整天寻花问柳┅┅”人们才知道他们的婚姻出现了危机。

文轩他们上楼住的也是俩个打工仔,来自河南,据说是堂兄弟。其中年纪较大的脸上有一道细长的刀疤,做搬运送货工作,整天满身灰土,邋邋遢遢的,上下楼又总阴沉著脸,更显得凶煞。为此,上下楼都有点怕他。有趣的是,虽然他长相不好,却有一个好名字叫欧阳俊。他的堂弟欧阳冲却是个绝对的靓仔,古铜肤色,角分明的轮廓,高耸的鼻梁,年纪与文轩差不多,长得与金城武有几分相似,浑身时尚名牌。见到文轩总会打个潇洒的手势,礼貌地问候一番。据他自己介绍说,是在本市一家酒吧里做调酒员,可任风背地里一口咬定他是做鸭的,据说狮城富婆总喜欢找男鸭。【快速查找本站请百度搜索:三联文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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