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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五章萨摩城(1 / 1)

刘云隐身走出了市区,展翼飞离了这里,当然,这次他变成了鸽子,不会被卫星发现的。

本来刘云完成了这个偶然的支线任务,可以获得三个月的休息时间,但是一想起空间里沉睡着的林月雅,他的心就在滴血。

为了早点救醒林月雅,他必须快速的提升自己的实力,而他提升实力最快的方法,就是进入任务世界。

一般的异世界都比现实世界的天地元气要强,所以在异世界修炼便是一种快速提升实力的方法。

傍晚,刘云就飞回到了家中。

周星星依然的在刻苦修炼,丝毫不松懈。

而方原则是在研究着从刘云身上得到的黑光病毒,看他入迷的那个样子和眼睛上的黑眼圈便可以知道,他昨晚一定是彻夜未眠。

刘云回到了房间中,将空间里所有的结晶体放在了房间里,房间顿时就被结晶体给堆满了,他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腾出存储空间。

腾出空间以后,刘云往空间里装了一些食物和水,做完这一切他便呼唤起了系统。

“系统,开启下一个任务吧。”

【本月主线任务已完成,继续猎杀系统将不会得到主线任务的奖励,是否继续?】

“继续。”

话音刚落,刘云的身影便消失在了房间中。

穿过幽暗的时空隧道,刘云出现在了一片原始森林里。

刚刚来到这个世界的刘云,被这个世界的天地元气浓度惊呆了,这里的天地元气几乎是雾状,是现实世界的几十倍以上!

在这里每一口呼吸都会有大量的天地元气入体,就会就相当于无时不刻的修炼。这就意味着这个世界的人,哪怕没有修炼也可以长命百岁,而且身体素质惊人。

刘云深吸了一口气,空气中的元气进入了体内,体内的每一个细胞都在欢呼着,争相吸收了这股元气。

刘云暗道:“这么浓郁的天地元气,那这个世界的人们,实力一定要很强大了,看来我不能随意放肆了,需要收缅一些。”

“在这个世界修炼也很迅速啊,我估计很快就能到达练气十重了吧,到了练气十重也很麻烦啊,冥阳极意功虽然厉害,但毕竟只是武功而不是修真功法,修炼到顶也就练气巅峰,到时候就要想办法找部功法来修炼了。”

老规矩,先看系统对这个世界的简介。

【这是个属于魔法与斗气的世界,魔法与斗气交织在一起,组成的世界完美的乐章。】

系统简介介绍的很模糊,简单的说明了一下,这个世界的力量体系。

这个世界的力量体系是魔法和斗气,没有修真者的存在。

看完简介以后,刘云环视了周围,周围全部都是几十米高的参天大树,根本就找不到现在的位置在哪里,目前最重要的是先找到人类的聚集地,比如村庄什么的。

于是刘云随便找了一个方向,就往前走去,反正不知道自己在哪里,还不如先走出森林再说,总不可能呆在原地不动吧。

自己一直朝着一个方向走,总能走出森林的,到时候再去寻找个村庄什么一个也容易一些了。

然而事实并不是刘云想象的那样简单,残酷的显示狠狠的给了他一巴掌。

森林比他想象的大多了,刘云往一个方向走,已经走了整整五天了,还是没有走出这片森林。

对了,有件事必须提起,这个世界的动物们和树一样的异常巨大,刘云遇到的好些个生灵都那般大小,跟这些东西一比,他就显得异常的渺小。

虽然这些生灵的体型巨大,但是它们也并没有什么奇特的,就和普通的动物一样。

刘云对这些生物产生了兴趣,为此刘云捕捉了很多的生灵,然后将它们吸收掉,这次刘云可不是吸收一部分,而是将动物整个的吸收掉了。

只有做有两个目的,一个是为了补充能量,另一个则是为了进一步了解这个世界。

吸收掉一些生灵以后,刘云初步的了解到自己处于什么世界了,但也只得到一些非常稀少的信息,这些动物的意识处于混沌状态,记忆几乎是一片空白,没有多少有用的信息。

终于第六天,刘云终于走出了森林,这时他的心情是激动与兴奋的。

总算是走出了那坑爹的森林了,在森林里当野人的感觉,可是真的不好受呢。

走出森林以后便是一片草原,一条河流贯穿森林流向不知名的地方,刘云则掩着河流继续的赶路。

水是是生命之源,基本上任何生物都离不开水源,如果沿着水源走,那么就有很大的可能会碰到村庄。

只要找到村庄进入了人类社会,事情就好办许多了。

水果然不愧是生命之源啊,沿着水源走刘云碰到凶猛动物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了,他甚至还遇到了一群能口吐风刃的狼群。

狼群的数量对刘云来说有些棘手,于是他飞上了天空进行躲避,地面上就只能吐出十多米远风刃的狼群拿他丝毫没有办法。

躲过狼群以后,刘云就没有再落过地,而是选择一直在天上飞行。

飞行大大加快了刘云的行进速度,他现在一天就能赶超过平时几十天的路程。

不过这个世界可真够大的,河流也真够长的,飞了几天都没有看到人类生活过的踪迹。

这个时候刘云开始埋怨起系统了:“坑爹系统,你自己把我传送到人类生活的城市里不好吗?非要整我才开心吗。”

这个时候,刘云看到远处冒气了很多的烟雾,似乎就在这条河对岸的不远处。

刘云飞速的往冒气烟雾的方向飞去,在快要到达的时候刘云收起翅膀改为了步行。

等到了地点的时候刘云才知道,冒烟的是什么东西了。

他猜的没错,这里的确说一片村庄,但是村庄里的房子都在染着熊熊的火焰,而整个村子的人都倒在了血泊中。

村民们的尸体面部扭曲,胸前有一道巨大的伤害,显然是被人从正面用利器砍死的。

看来是这个村庄遭受了劫匪,而村庄的力量无法抵抗,所以被屠村了。

从尸体的样子来看,血液已经全部的凝固,劫匪们估计早就已经逃之夭夭了。

这些可就吧刘云的蛋都疼碎了,这不玩他吗,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个村庄,却连一个活人都没有,这不是逗他吗。

刘云已经失去了耐心,他走到了一具村民的尸体面前,伸出了自己的手放到尸体上。

黑色的肉须从他手上冒出,直接就将村民尸体的脑袋吞噬了,只剩下了身躯。

刘云脑袋一痛,便得到了这个村民一生的记忆。

在村民说记忆中,有一座城镇的位置,得到这条信息刘云面色一喜。

“果然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啊,村庄是没了,但是却得到了城镇位置的消息,这波不亏啊。”

刘云感叹了两句便又开始赶路了。

又是几天以后,刘云到了村民记忆中的镇子,幸好阵容坐城镇还是完好无损的,没有遭到劫匪的洗劫。

进入镇子前,刘云将自己一身的现代服饰,变成了一身皮甲,这样看上去就跟村庄进进出出的那些那种武器的人一样了。

虽然是是一个镇子,但是镇上的人还是很多的,街道上非常的热闹。

刘云随便在某处地方用黄金租下了一套房子,算是找到了落脚的地方,随后他就在镇子里寻找和系统宿主。

只不过他直接对寻找到系统宿主,没抱多大的希望,时机没到之前,不管他怎么费力去寻找系统宿主,都没有丝毫的收获。

所以现在刘云学聪明了,他现在只是象征性的寻找一下系统宿主的下落,然后就泡在酒馆不再出去。

他是在等待时机等时间成熟,只要时机成熟,系统宿主一定会名声大噪,到时候自己只要找到并且干掉他就行了,相信也会容易很多。

这个世界果然是有斗气和魔法的世界,刘云从酒馆听到了很多关于这个世界的故事,有很多一看就知道是假的,而有的则是有待验证。

将整个镇子搜了个遍,并没有发现系统宿主的消息,于是刘云向着从镇子打听到的大城市的消息。

于是他就开始动身了,刘云在次的上路,向着大城市飞去。

他要去这个的大城市叫做萨摩城,是人类十座主城之一。

这个世界不止人类一个智慧种族,除了有人类以外,还有兽人、精灵、矮人什么的,最重要的是有与信仰黑暗力量的魔族。

其他种族虽然不喜欢人类,但是他们爱好和平,并不与人类过多的交往。

而魔族信仰黑暗,充满了侵略性,经常性的入侵人类的领地。

了解到这里,刘云安心的在城市里住了下来,顺便努力提升自己的实力。

按照刘云的推断,魔族不就就会进攻人类的领地,到时候身为系统宿主的他,肯定会在人类社会展露头角名声大噪。

到时候自己要找到他的难度就大大缩小了,所以现在只需要等待蠢蠢欲动的魔族发动战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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