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对于交通肇事,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唐律疏议》就明规定:“诸于城内街巷及人众,无故走车马者笞五十,以故杀人者减斗杀伤一等。”
斗杀伤就是故意杀人,最高刑是死刑,比它减一等,就是流徒三千里。这是大唐五刑之一的流刑的最高等级,一般还有附加刑罚,三年的“居作”,就是三年佩戴枷锁劳动。
也就是说,在大唐如果出了交通事故,驾驭车辆的车夫,要被笞五十下。如果撞死人了,那么便流三千里,戴枷锁劳作三年,惩罚可谓相当的严重。
见自己驾驭的粪车居然撞到了人,而且还撞得对方头破血流,刘十一整个人身体都颤抖了起来,话都说不出来了。
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撞上这名老妪的,明明方才粪车转弯的时候,他已经很小心了……
粪车上的另一名同伴,此时也是被吓得手脚冰凉,不过还有几分镇定,连忙跳下马车,扶住了那名老妪。
“阿婆,你怎么样?有没有事?阿婆,对不住,我等不是故意的,实在是没有看到你。”
这番动静,自然也引得周围人群纷纷围了上来。
倒不是众人要看热闹,而是在大唐,如果路人对于这些身边发生的事情视而不见,却也是“违法”的。
《唐律疏议》明规定“其行人力能助之而不助者,杖八十。”
类似的法律还有许多,诸如“诸见火起,应告不告,应救不救,减失火罪二等。”、“诸邻里被强盗及杀人,告而不救助者,杖一百;闻而不救助者,减一等,力势不能赴救者,速告附近官司,若不告者,亦以不救助论。”
面对失火、犯罪等情况,街坊路人都有及时出手协助的义务,否则就是违法。
大唐的律法,处罚的是那些在危急时刻,本来能够出手帮忙,却视而不见置身事外的冷漠者。
所以见到粪车撞倒了老妪,立刻有路人围聚了过来,出言询问是否需要帮忙。
那老妪头上鲜血直流,看上去伤得颇重,她拉着车辕大叫道:“来人啊,撞到人了!这天杀的车夫,撞到人了!救命啊!”
刘十一与同伴二人吓得手足无措,不知如何是好。
倒是有路人连忙找来附近的武侯,将刘十一与同伴一起押去了县衙,等候处置,而那名老妪也被送去附近的医工处救治。
刘十一与同伴出师不利,被关入了长安县的大牢之,等待崔倬的审判。
但等刘十一哭丧着脸,被衙役关入大牢后,才愕然发现,居然大牢里已经有数名被招募剔粪的同伴在此了。
一问之下,才知道这些户县的农户,今日进了长安城后,都遭遇到了与刘十一差不多的事情。
不是粪车撞上了老者,便是撞上了孩童妇人,总之就跟见了鬼一般,全都出事了。
得到消息的纨绔们,匆匆赶去了万年、长安两县,一打听消息,众人不由火冒三丈。
五十辆粪车,居然折了二十五对!一辆也没跑,全部摊上了事情。
出了这样的事情,纨绔们就算再愚钝,也知道这是有人故意为之。
纨绔们怒气冲冲找到崔倬与卢德景说理,这根本就是故意构陷这些剔粪的农户们,应当判处那些人诬告反坐之罪!
对此,崔倬与卢德景也是一脸无奈。
那些被粪车撞伤的人,要说不是故意的,崔倬与卢德景自己也不相信。哪里有那么巧的事情,五十辆粪车全都出了车祸,撞伤了人?
但那些伤者却是实实在在的,只能说对方是真的下本,而那些人也对自己下得去手。
被粪车撞到的人,头破血流的已经算是轻的,严重的甚至直接被撞得骨头折断,好不凄惨。
这些伤者一口咬死了,就是这些粪车撞的。而且当时目击者众多,也确实如此。
至于要分辨是粪车撞上的这些人,还是这些人故意撞到粪车之上,在没有交通摄像头的年代,那可就为难崔倬与卢德景了,这事神仙也难断。
如此一来,即便崔倬与卢德景知道这是有人故意为之,却也不敢放走那些户县农户们。否则要是被人弹劾他们玩忽职守,可就说不清楚了。
被这样一闹,进长安城剔粪自然成了空话,连那五十辆粪车,都被长安、万年两县暂时扣留了,待案件审理完毕才能发还。
纨绔们发了一通脾气,却无济于事,这才骑马赶来了定周村,找李忘忧拿主意。
如今在纨绔们一行人,李忘忧的年岁最小,却隐然成为了一众纨绔们的主心骨。
李忘忧听完纨绔们的话,脑海第一时间就蹦出了一个词,不由脱口而出:“这是碰瓷啊!”
房遗爱莫名其妙:“什么碰瓷?子忧你在说什么?”
李忘忧挠挠脑袋,不知道应该如何与纨绔们解释。这“碰瓷”一说,是清末的时候,那些没落的八旗子弟“发明”的。
这些人缺了生计来源,又无一技之长,便想出了歪主意。他们平日里手捧一件“名贵”的瓷器,行走于闹市街巷。
瞅准机会,故意让行驶的马车不小心“碰”他一下,手的瓷器随即落地,摔得粉碎。他们便可以“义正言辞”的缠住马车的车主,要求按名贵瓷器的价格给予赔偿,其实本质就是敲诈勒索。
李忘忧也懒得和纨绔们解释什么叫碰瓷,开口询问道:“诸位兄长,你们觉得这事是谁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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