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啊,变化太快了。”
医院,躺在病床上的厉歌气若游丝,面色惨白,一动不动。
陆远就坐在病床旁边,抿着双唇用鼻腔哼出了笑音,最后没忍住,还是笑了出来。
他能理解现在的彷徨,起码从这家伙的资料上来看,他的确有彷徨的资格。
厉歌,1977年出生,鲁东人,自幼酷爱武术,凭借卓越的天资拜当地大能为师,可三年后,却被那位大能退回来了。当地武术界人士饮酒闲谈时曾这么谈论过他:“厉歌?那小子算是废了。”这句话代表着惋惜,因为虎王的根骨、资质、聪慧程度在当地都是顶级,偏偏,聪明反被聪明误了。
鲁东那位大能事后回忆时说过这么一句话:“15岁以前,厉歌学什么像什么,举一反三、肯下苦功,被我当成此生衣钵传授者,15岁之后,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15岁时什么年纪?
青春期!
这个年纪的孩子面对着的是整个世界的巨大诱惑,越聪明的人就越容易深陷其中,不动心的能有几个?
厉歌,就是其中之一。
当他从喜欢动画片开始逐步转变为喜欢港台明星、喜欢电影、喜欢聚众饮酒,喝多了仗着伸手打架斗殴,那时开始,本该醉心武术的精力也就不够了。每个人每天都只有24小时,浪费一分钟,60天以后,你就比别人少一小时的苦功,同等条件下,你就不如人家,怎么说都是这个理。可厉歌聪明,脑子快、眼睛快、手也快,师兄弟之间的切磋他总是能抓住对方的弱点,无论是对方招式不到位、走神、还是心态不好,这小子总能在劣势中反败为胜。就是,这一切看在那位大能眼里,却越来越失望。
一个懂得用脑子的人,怎么会去扎马步?
一个觉得自己明白了招式内涵的人,怎么会去把一套拳打上千万遍,凭借自己的肌肉记忆纠正近乎瑕疵的错误?
大能把厉歌退了回来,没明说,只说了:“这孩子太聪明,我教不了。”
打那开始,厉歌父母在鲁东遍寻名师,没想到,最后结果都是一样,每到一位老师那,厉歌都是装上两天,而后就恢复如初,最终那些名师都不再指望少年天才的厉歌能于成才之后给自己带来声望了,都怕他毁了自己的名声的把人给送了回来。自此,厉歌习得众家皮毛,精髓不得其一。
可天才就是天才,这样的厉歌依然在当地声名鹊起,不过,不是在武术界,是在……流氓圈。
厉歌成年时,一步港台电影正火,多少少年因为这部电影步入歧途,最终进入监狱,这部电影就是《蛊惑仔》。当时的厉歌就觉着穿着长衫唐装带徒弟参加比赛远不如穿时尚夹克挂金链子带小弟威风,于是,他成了一伙流氓的头,开始干各种非法生意。
那些流氓哪能是厉歌的对手,几年之后,厉歌成了城市中某片区域的头号人物,衣食无忧、风起云涌。
厉歌不是杜月笙,他一点都不觉得身上的黑有多难看,也不想洗白,每天挣的昧心钱能满足小小欲望时,这个人开始作上了。
喝酒、赌博、玩女人,什么都干,除了毒不沾,很多人只能在电影中看到的享受他都尝试过。
有意思的是,找上他的不是警察,是无尽的恐惧。
“说说吧。”
陆远坐在病床边,身后的李慕用手肘搭在椅子背上,此时,他问了一句。
厉歌躺在那,翻着眼皮:“再给我一次机会,那个傻大个赢不了我。”
李慕当时就乐了:“别装啊,就你这样的,包法医一个人能对付仨,你信么?”
“哼~”厉歌连和李慕谈论的意思都没有,他觉得,这个主儿根本不是行里人,什么都不懂。
“就说说你为什么冲着饶勇下手好了,谁让你来的?”
陆远点题了,他不想这么无休止的闲聊下去。
厉歌看了他一眼,很有担当的问了一句:“我自己。”
这话一听,陆远就明白了,起码厉歌不是一个非常有反审讯经验的人,在美国,有反审讯经验的人一眼就能看得出来,那就是不说话,只要开口,真的,哪怕就是和警察闲聊,人家都能把想要的东西给套出来。那可是一整套专门为了对付这种人而存在的系统,经过多少万人几代努力打造的审讯体系,想要在这种环境幸免于难,除了闭嘴,还有其他的选择么?
但是,厉歌没有。
“理由呢?”陆远追着描述道:“就算你是高手,也不能随便在大街上找个人就动手对吧?”
厉歌没想这一点,随口回答了一句:“他是卧底。”
“好!”
陆远接下来直接把厉歌这个江湖人扔到了坑里,坑外还挂着牌匾,匾额上写着——无底洞。
“饶勇是卧底,你作为毒贩戚威的人,要清理门户,没错吧?”
“是。”厉歌毫不隐瞒,他认为只要不牵扯到叶欢身上,说什么都无所谓,已经报了必死的决心。
“那我要问的是,为什么在时隔这么久以后才动手?”
陆远直盯着厉歌的眼睛,面无表情的看着他一动不动。
“我这个……”躺在床上的厉歌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凡是倒进坑里的人第一个动作都应该是抬头去看,哪怕掉下来的时候已经看见了这个坑有多深,可摔结实了以后还是难免在去看上一眼,这是心理问题。
“你管得着吗?”
厉歌开始耍无赖了,准确的说,这种表现在心理学上的解释为,他不敢回答类似的问题。
所有警察都知道一个问题,审讯者对被审讯者有着天然的制约性,造成这种制约性的东西叫法律,然后法律背后站着国家机器。这就有点像一个身后站着几百人的汉子去骂孤零零的女生,对方在没有秩序的环境里绝不敢回嘴一样,他们畏惧的永远不可能是个人,而是集体。
每当这种时候出现,经验会告诉审讯者,这一段,很有问题。
“你们之间的争斗要是发现被袭者没死,再去进行第二次杀害行为,叫补刀,对吧?补刀一般是指江湖人物恨透了被伤害者,恨不得他立即死亡,这种愤怒必须达到顶点,达到了不动手都受不了地步,所以,在所有案例中,补刀行为绝不没有超过太长时间的,因为没人忍的了这么久。问题是……你忍了。”
“江湖上威名赫赫的虎王厉歌要是恨上了谁,怎么会在几年后才专程来要他的命呢?那滇南的几名毒贩岂不是死的很冤?他们只要躲过了一劫,起码就能延续几年的命,你觉得呢?”
厉歌一双眼睛左右瞟动着,突然间张嘴喊道:“大夫,我需要休息!”
李慕笑了,站在那放声大笑:“哈哈哈哈哈……哎呀,逗死我了,你是不是电视剧看多了?明告诉你,手术后你已经休息了足足48小时,在确认没有其他问题,又吃了东西以后,在医学上,你有足够的精神回答警方的提问。是,手术过后的病人应该休息,只是,谁也没让你从事重体力劳动。厉歌,别装了,逼,才是装的。”
面对着知识面如此丰富的李慕,厉歌被惹急了:“你他妈说什么!”
“呦,瞧这意思有点火了,要不你下来打我一顿?”李慕补充道:“不过我可告诉你,你的伤除了脚踝处踝骨骨折外,还有胃出血,这要放在以前,都是没法治的内伤,信不信,你只要一用劲肚子就会有撕裂般的疼痛感,脚稍微挨着地就得像弱不禁风的娘们一样摔倒?”
当时对战的情况现而今厉歌还历历在目,李慕说的这些他通通清楚,那时,虎王躺在床上好似病猫,只能怒视着李慕,其他什么也干不了。
“行了。”陆远打断了他们俩的对话再次问道:“为什么要劫持饶勇?谁的命令?把人接到哪去?厉歌,你应该知道自己过不了这一关,别的不说,光是你身上的人命案就能把自己送上死刑台。”
“我不怕死!”
厉歌依然在反抗。
这时候,陆远又看了李慕一眼,李慕再次开口:“你是不是觉着我们什么都不知道就来跟你瞎扯淡,能诈出点什么算什么?”
“告诉你,厉歌,你的银行信誉记录、医疗记录、学业信息都在这个……平板电脑里。”李慕拿出了平板电脑,随手拨动道:“2月13号,你从银行账户中转走16000块钱,钱转到了鲁东老家父母的名下。是,账户不是你的,是一个名为岳东阳的男人的,可是在ATM机前拍到的画面是你。这多亏了你是A级通缉犯,也多亏现代科技的发达;4月21号,你再次从同一个账户中转走了43000块钱,还是赚到了鲁东父母名下;8月1号,很有意思,你转了8000块钱给一个名为韩雪的女人,这个女人只有21岁,情人吧?我怎么记得那时候苹果最新款的手机刚刚进入内地市场,我猜的没错,应该是买手机对吧?”
厉歌看着李慕,目光没有挪动一下。
“厉歌,只要我们想,能把这些钱一分一分的都追回来,只要我们需要,在没确定这笔钱是不是赃款的时候,可能把那些人一个一个都叫到局里接受调查,你希望这种事发生么?”
陆远接过平板电脑,他和李慕的目的不同,自然关注点也就不同,于是,厉歌的医疗记录被翻了出来。
陆远念道:“我还发现了一个很好玩的事,你竟然在没有成为通缉犯,也就是还在鲁东当社会人儿的时候,有过……艾滋病病源抗体的检测,厉歌,你还怀疑过自己会得艾滋病?”
李慕突然往后挪动了一下身体,有点怕的扒拉了一下陆远的肩膀:“离这孙子远点。”
厉歌突然笑了:“哈哈哈哈哈,怕啦?”
陆远挥挥手道:“没事,这东西的确挺可怕,不过不会通过空气传播,即便厉歌真的携带HIV病毒抗体,唾液传播的概率也非常低。”
“道理我都懂……”李慕不说话了,下一句应该是,他控制不了自己对这东西的恐惧。
是啊,谁不恐惧?
陆远为李慕安心道:“没什么,更何况厉歌的检测结果还是阴性。”
“你说什么!”
“啊!”
厉歌突然间由床上弹了起来,用难以置信的目光看着陆远,可伤口上的疼,在他面目狰狞的一刻,彻底将凶恶击退。再看厉歌的表情,只剩下了病态下的可怜。
陆远举起了平板电脑:“你可以自己看,检测结果上写着阴性,数值也只有0.013。也就是说,你没得病,假如这是用四代机器在高危性行为后四周测的,那就是可以完全排除得病的可能了。”
“不可能啊!”
厉歌似乎根本不敢相信的重复着这句话:“不可能啊!”
“这不是真的!!”
李慕瞅着厉歌说道:“疯了?非得让自己得病才满意吗?”
陆远看着厉歌复杂的表情,在中间看到了懊恼、后悔和煎熬后,开口问道:“到底怎么回事?”
怎么回事?
这本该是厉歌这辈子都不会向任何人透露的秘闻,但,今天他必须说出来,因为,这份报告的冲击力太强了。事实上很多时候警方破案已经不再依靠单纯的现场证据了,很多时候银行转账记录,网络聊天记录、医疗记录都会成为关键线索,就是,申请调查这些东西有些麻烦,陆远能拿到这些,还真的感谢厉歌的通缉犯身份。
当厉歌在鲁东当地混成了有头有脸的社会人,作,成了本能。3P、双飞,凡是能接触的体验他都要试试,直到一次醉酒后在一家洗浴中心强迫一名提供特殊服务的女人走了一趟旱路,打那开始,他的人生就毁了。
他开始发烧,具体是几天后出现持续性的低烧已经不记得了,随后发现身上长了很多红点,还有舌苔增厚,仿佛嘴里长毛的感觉……这件事,也就发生在五六年前,那是个网络世界已经很发达的时代,这种情况的出现让厉歌第一时间联想起了那个女人,随后,想到了最不该出现的结果——艾滋病。
每个人都知道这种疾病的名字,可只有亲身经历过高危性行为,对这种疾病产生恐惧的人才会清楚,那有多要命。
厉歌开始陷入了迷茫,抱着电脑不断核对自己身上的状态,发现症状和上边写的越来越像,还发现自己的淋巴正在肿大,难道,病毒已经攻克了免疫系统……
那是厉歌这辈子最为浑浑噩噩的日子,在那段日子里,脑子里总是在断断续续的胡思乱想,他想自己要得病后该怎么办……不,自己怎么会得病?凭什么老天爷把这种东西放在自己身上……啪,厉歌狠狠一个嘴巴抽在自己脸上,痛骂着:“让你贱!”
他已经没有完整的思绪了,想着怎么面对这件事最痛苦的结果,想着怎么安顿父母,想着假如自己没有感染后的庆幸,也赌咒发愿的说道:“老天爷!只要你愿意放我一马,我改邪归正,连他妈烟都戒了。”
后来,厉歌在网上发现了一个恐惧艾滋病的人聚集的地方,这些人在那里探讨着什么样的情况算是高危,什么样的情况属于概率较低,慢慢的,厉歌总算心情得到了舒缓,可是,当他看到一篇帖子直播去抽血的检测的过程,最终结果不是晒出‘阴’属性的检测单,而是整个帖子没有结尾,发帖子的人消失了的时候……
仿佛全世界都塌陷了。
鬼都知道那个消失的人肯定是‘阳’了,自己要是拿到‘阳’单,恐怕也在崩溃之中,谁还有心情上网。
厉歌不敢去医院,从最该检测的四周拖到了六周,一个大男人看见医院就宛如想起了绝望,腿都是软的。
他哭了。
社会上一个能砍倒十几个大哥,徒手可以打翻三四个的男人大白天躲在被窝里在兄弟来敲门的时候不敢出去,只是‘嗷嗷’的痛哭,那颗心也不知道是在怪自己活该,还是报应来的太快。
后来,厉歌还是去了医院,他总算想通了,发昏当不了死,自己是不是得了病还得医生说的算,就是这一去,让他的世界再也没有了退路。
他在医院碰到了一个人,同样是在皮肤科,两人都如同行尸走肉似得低头走着、双目无神,没想到的是,这两个人迎面相撞,两人手里的单子都掉在地上。要是平时,厉歌肯定一巴掌甩过去,现在,他想都没想的蹲下,默默的捡起自己得单据,就在这一刻,他往那人的单据上瞄了一眼,发现他们俩的检测项目完全相同,都是一个艾滋病抗体、一个梅毒。
那种尴尬,可想而知,这俩人迅速捡起了单据掉头就走,恨不得这辈子都碰不上才好。
哪知道,世界竟然这么小。
中午,厉歌抽了血在等待化验结果的时,去了医院周边的一家小饭店,随口要了几个菜又拿了一瓶酒在喝着,实话实说,他都忘了自己点的是什么菜。
那个男人进来了,没看见厉歌,坐在他的背后也要了几个菜和一瓶啤酒,坐下就开始唉声叹气:“唉……”
厉歌这烦着呢,听见那人叹气声回头看了一眼,恰巧,那个男人也看着他,四目相对的一秒,更尴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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