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迷楼]
我不知道我爸是谁,我妈是做那种营生的。
她之所以大发慈悲的生下我,是因为一个懂中医的客人告诉她,肚子里怀的是个漂亮的女孩,养大我,能帮她赚钱。所以,我还没出生,我妈就已经帮我做好了职业规划,如果做那个也能算是个职业的话。
第一次遇见林奇,我十四岁,他和一帮子人一起过来,成群的公子哥光鲜亮丽,而他是其中最耀眼的那个。
我妈待的场子叫锦色,在金陵充其量算个中档,他们这群人应该是不屑于来的。
不过,听我妈说,场子里有个姑娘是林奇看上的,所以他才会常来。我在心里特羡慕那个姑娘,觉得能让林奇这样的男人看上,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
那天,负责上酒的姐姐不知吃错了什么东西,急着上厕所,让我替她将酒送进包厢。
我跟着我妈走进去时,才意识到这酒是林奇那桌的。
他面色微凉,裹着黑色西裤的一双大长腿平搭在沙发前的小桌子上,整个人都隐匿在淡蓝色的烟雾中,显得特别神秘。
我妈那时候已经三十几岁,早就不接客了,转行做妈妈桑带姑娘了。我一进去,她就急着帮我做介绍。我都怀疑是她故意让那个姐姐上厕所,好有机会把我带进来,反正我迟早要干这行,要是提前被人看上,她就能收下定金,狠赚一笔。
他们那群人都叫我妈兰姐,按辈分我应该叫他们叔。介绍到林奇的时候,我妈让我叫他林叔,我却很小声地喊了一句“奇哥”,我听见别人这么叫过他。
他用很玩味的眼神看着我,问我为何叫别人叔,却叫他哥。我说因为他帅,我长大了要做能让他看得上的姑娘。
周围立刻有人起哄,七嘴八舌地喊着,“奇哥不愧是少女杀手,这么小的妞都不放过。”
“奇哥威猛!上到九十九,下到刚会走。”还有人直接尖着嗓子问我,是不是一见钟情爱上奇哥了。
我这才意识到说错了话,低着头不敢出声。
林奇可能觉得我青涩的样子挺有趣,发出两声含笑的气音之后,抬手勾起了我的下巴,“长大了找个老实男人好好的嫁了,做什么姑娘!”他望我的眼神特别认真,以至于这句话让我一辈子铭记于心,只是,从见到他的那一刻起,我就根本不可能做得到了。
“奇哥,不是吧?劝小姐从良?这是要转性去祸害良家妇女了?”周围人一片哄笑。
“闭嘴,别瞎说,人家还是个孩子。”林奇拉着脸骂了一句,其他人便再不敢出声。
他瞧着我,眼神朝门口一飘,示意我出去。我立刻小心翼翼地放下酒,退出去,随手关紧了房门。
第二次见林奇是两年以后,我肚子疼,从外面买了拉肚子的药去找我妈,走得有点急,一头撞上正要出门的他,手里的药一下子散落在地上,他帮我拾起来,狭长的凤眸从我脸上扫过,扫的我脸火辣辣的直发热。
“病了?”
“肚......肚子疼,可能是吃错什么东西了。”我低着头根本不敢看他。
他拽着我手坐上吧台的高凳,四根手指搭我腕上。他的手又细又长,骨节分明,指甲圆润又干净,好看得要人命。
原来他不止长得好看,还会医人。
“你不是吃错了东西,是例假来了,不能乱吃药,喝点热水吧。”林奇的脸上没什么表情,就连说话的声音都不带任何温度。
“啊?”我有点发懵,从来没人和我说过这个。我只知道场子里的姑娘们来了这个都挺沮丧的,说是会耽误生意。
“第一次?”林奇扯了扯嘴角,样子又酷又冷。
“嗯。”我低着头,很小的声音,脸热得发烫。
“弄点红糖水喝,别碰凉的东西。”他修长的手指伸进裤兜,掏出一块巧克力塞我手里,“这个吃了,能好受点。”说完,迈开长腿,踱出门去。
找了个没人的地方,我摊开手,看着躺在手心儿里的德芙,“纵享丝滑”我只在广告里见过。小心翼翼地展开,舔了一口,那股苦中带甜的特殊味道,瞬间让我舌尖一麻。
哪怕这之后我吃过再多的苦,受过再多的罪,总会在心底里回忆起曾经停留在舌尖的这股味道,不算甜蜜却让我沉醉不已,如同施与的人,即便是苦的那半也让我一辈子铭记于心,无法舍弃......
那年我十八,刚上高二,因为要准备考试,很晚还没睡。
“奇哥,厕所坏了。”
“嗯。”只一个字,我就听得出是林奇的声音。
我住的房间是离夜总会不远的一处二层阁楼,用来放杂货的,后面紧挨着一条挺偏僻的小巷。说话的声音就是从那里传过来的。
我悄悄打开后窗,果然是林奇站在楼下,他抬手解开皮带,拉下长裤的拉链,手指一拨,紧接着一串水柱倾泻而出。
“啊!”我脸颊瞬间爆红,窗子“啪”的一声关上。
几分钟后,我的房门被推开,是林奇。
我捂着脸不敢看他,“好丑!”我的心咚咚地跳,好像下一秒就能从嘴巴里直接蹦出来。
“爷都被你看光了,还敢嫌爷丑!”一只大手在我脸颊上重重捏了一把,“别特么老往楼下瞎看,烂眼睛。”
我紧闭着双眼,他离我很近,身上带着淡淡的烟草香,还夹杂着些醇醇的酒气。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就是场子里那些姑娘们常说的男人味,总之感觉挺特别的,好像我整个身体都在他的这种气息里变热了......
终于敢睁开眼的时候,屋子里除了我,一个人都没有。
高考结束,我如愿考上了全国排名前十的金陵大学。可我妈并不准备给我交学费,下星期我就满二十了,她要我女承母业。
不仅如此,她还在我生日那天定下了锦色的一个大包,请的都是些她认识的有钱阔老板,说是为我办生日宴,其目的......自然不言而喻。用她的话说,女孩子读那么些书做什么,能写对自己的名字就可以了。
我跪在她面前哭着求她,我已经不是十三、四岁的小姑娘了,明白她做的那些并不是什么正经的工作,我不想做。
可她对我的祈求超级冷漠,被我哭得烦了,丢下句,不想在场子里做,就自己找金主,初夜二十万,绝对不能少。
有时候,我真有点理解不了我妈,她一直对我挺好,日子虽然过得紧巴却没短了我吃穿,凡事也大多都依着我。
所以,除了不知道我爸是谁,还有生长环境不太好以外,其他的与同龄孩子没多大差别,也算是被我妈捧在手心里长大的。只是,在这件事情上她似乎特别执着,仿佛那是我穷尽一生都无法僭越的归宿。
“丫头,这就是咱娘俩的命。”这是那天她留给我的最后一句话,门“咣当”一声被关上。
我脑子里一瞬间就想起了林奇,并很快被他迅速填满,如果真要有那么一个人的话,我只希望是他。
当时的我并不知道自己怎么就认定了他,我和他也不过见了三次,许多年以后,我才终于明白,这不过是我残破命运轨迹中早就注定了的兜兜转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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