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部分(1 / 1)

估计很多人都遭遇过借钱这种事,其差别在于数目有大小矣。我的感觉是,朋友之间,什么时候一方吐露出“借钱”二字,这朋友的缘分也就差不多了。不借给他心里是个结,借了总惦记对方什么时候还。想催着要不好意思,不催心里又怨恨。百爪挠心,千头万绪,卧之不安,食之无味,别有滋味在心头。

儿时父辈之间也有借钱之事发生,但是很少尴尬。被借一方只要有闲钱,大多乐意帮忙。那时候人们不富裕,每家收入不多,都是量入而出,挣多少钱过多少钱的日子。全靠家庭主妇精打细算,每月工资下来,买多少油、多少盐都有严格的预算,一般不会花亏了。真要借钱,那就是真过不去这个坎儿了,比如父母有病住院了,孩子考大学了。那时候的人讲信誉,借钱的时候就想好了还钱的计划,每个月从牙缝里剩,到日子总把钱还上。

现在的人就不是那么回事儿了,借出去那钱真有可能打水漂呀!过去的人很少搬家、换工作,一个胡同的人、一个单位的人要在一起相处几十年。欠钱不还,身边的人都会看不起你,后半辈子就抬不起头来,所以那时候的人们必须讲信誉。

现在那,城市那么大,人也比原来多出多少倍。而且可以天南地北地跑,上哪儿都能混口饭吃。实在不行人家出国了,你能追到国外要账去吗?

为了社会和谐,我认为应该禁止民间借贷。成立个合法的借钱机构,谁有困难就上那儿借去。有法律管着呢,到时候不还钱扣房子扣车。要是什么抵押都拿不出来,那就不借给他。当然了,他要真有急事咱也不能见死不救,可以给他捐款呀。

零打碎敲

有这么一种人,跟人借钱时不会狮子大张口,动不动就上万。三十五十,一百二百,不分时间,不拘场合,随时随地开口,令人防不胜防,想不出拒绝的理由。

半路偶遇,“方哥,正好儿遇见您,我忘带钱包了,借我一百块钱打车。”你能说什么?我也没带?哪儿那么巧呀!乖乖掏钱吧。临走给您撂下一句,“明天就还你。”第二天您好意思上人家里要去嘛,“你昨天欠我一百块钱,该还我了。”这也太不开眼了。下回在某个场合相遇了,人家跟您谈笑风生,借钱这事儿好像根本没发生过。您看人家这么坦然,好像觉着自己有点儿龌龊似的,总惦记那一百块钱。您看人家多具大家风范,根本没把那一百块钱放在心上,早就忘了。

人家可不只跟您一个人儿借,到处撒网,网网有鱼。跟张三借二百,跟李四借一百,积少成多,集腋成裘,一个月下来也不少那。工资留着买大件东西用,平常基本靠借钱过日子。也有那不开眼的账主儿,非追着人家要那点儿钱,人家把钱扔给你,再甩出一句不冷不热的话,“这点儿钱我都忘了。”结果难堪的是要账那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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