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尹芊芊按照习惯早期背书,结果到平时节目组过来的时间,节目组那边一点动静都没有,她没等到节目组过来,厉景煜却是来了。
“芊芊。”厉景煜叫了她一声。
尹芊芊闻声抬眼,展唇笑着朝他跑过去:“你来了啊。”
厉景煜面色有些沉,眉间紧皱成一团,看向尹芊芊的目光欲言又止。
尹芊芊看着有些懵:“怎么了?”
“今天你们可能拍不了了。”厉景煜抬手摸摸她的头发,“说是投资商那边会来人。”
尹芊芊点头:“投资方来是肯定会来的,但我倒是没想到他们来这么快诶。”
她预测的时间大概是这边拍摄结束,导演肯定会先送一版剪辑后的视频寄到投资方那边,到时候那边就一定会来人,现在才拍摄了两天快三天的时间,那边居然就来人了。
可能是导演那边撑不住了,怕担责,提前就给投资方打电话了吧。
尹芊芊想着又抬眼,结果看到厉景煜正一脸忧愁地盯着自己看,她抬手戳戳厉景煜的脸:“想什么呢?”
“你知道会有事?”
尹芊芊点头:“猜到了。”
导演之前一个劲的搞事情,最后全被她化解了,那导演肯定会找投资方解决问题。
“那就是可以解决了?”厉景煜看她。
尹芊芊被他看的有些心虚:“你生气啦?”
厉景煜看着她这样小心翼翼的神情,一时间长叹了口气,他哪里会生她的气,“没有,只是觉得我媳妇儿真厉害。”
尹芊芊伸手就抱住他,仰头朝他看:“因为这是我的专业领域呀,我们家景煜哥哥在自己的专业领域不是更厉害吗。”她眼眸闪亮亮地冒着光,里面全是不加掩饰的崇拜。
厉景煜抬手捧着她的脸,拇指轻蹭着她的眼睫,清晨的空气异常清冽,又掺着丝丝的凉,贴在人的皮肤上异常舒服,这样好的氛围,这样好的时光,他想亲亲他爱的姑娘。
“你俩干啥呢?人导演不是催你们赶紧过去吗?”单方毅嘴里叼着个包子,从下边的田埂上朝这边走过来,远远的就喊了声,“我都把祝颜叫起来了,你们怎么这么慢。”
尹芊芊满脑门的黑线,她真的很想把单方毅给踹到田里去。
他故意的吧!
“看没看见人正在谈恋爱!”尹芊芊没好气地朝单方毅开口。
单方毅惊呆了,瞪大眼睛看向尹芊芊:“我去,尹芊芊你在外面瞎搞你还这么大胆!你老公知道你这样吗?”
尹芊芊真的头疼,她不想搭理单方毅了,拉了拉厉景煜的手就道:“我去叫他们。”
厉景煜点了点头:“好。”
尹芊芊往前走了几步,然后又折回来飞快跑到厉景煜面前,踮起脚在他唇边快速亲了一下,随即带着脸颊上的一抹红,飞快跑回房间内。
厉景煜唇边当时就扬了起来,他站得笔直,眼睫往下压了压,唇边好笑又甜蜜地抿起。
“太狂野了吧……”后边儿传来单方毅这个沙雕的声音。
厉景煜转身朝单方毅看去,“你狂野的起来吗?”
单方毅:“?”
厉景煜:“你又没媳妇儿。”
单方毅:“……”
厉景煜:“老大不小的人了,也该考虑考虑自己的终身大事,别天天一个劲眼馋别人的。多不好。”
单方毅在家里虽然时常被他亲爹催婚,但他从未有哪一次被催的如这次扎心。
这不是扎,厉景煜这是拿着把四十米的大刀在他心口上疯狂暴击啊。
尹芊芊进屋将穆影跟张云清叫了起来,等他们洗漱好之后一行人就朝着导演所住的位置去了。
他们过去的时候,祝颜他们都已经到了。厉景煜跟单方毅他们被拦住了,说只能让尹芊芊他们进去。
外面是节目组工作人员,房间内除了导演,关梦、祝颜他们,还有两个从未见过的人。
一男一女。女人大概三十出头左右的年纪,穿着ol套装,留着长卷发,脸上化着淡妆,唇上却用着攻击性极强的正红色口红。另一个男人看着年纪虽然比她更大,可整个人卑躬屈膝的样子,很明显就是女人的小弟。
见到尹芊芊他们来了,女人站起身来,朝尹芊芊露出一个完美微笑:“尹总,你好。久仰尹总大名,我是百胜集团的燕宁。”
这人一出场就非常有职业范,而且身上带着想要碾压全场的强大气场。
不过碾压不了尹芊芊,毕竟这世上谁能跟谷知意比气场,谷知意那一身的气场是在华尔街“战场”上一场一场厮杀下来的,那是经真枪实弹的磨炼而来,常人与她比,根本就不够看的。
尹芊芊朝对方微微颔首:“你好。”
燕宁收回落在尹芊芊身上的视线,随即看向众人:“这一期节目的嘉宾老师们应该都来齐了吧。”
导演在旁边点头:“燕总,已经都来齐了。”
“行,既然都已经到了,那我就针对这两天节目的拍摄问题,给出一些我们百胜的意见。”燕宁吐字清晰且温柔大方,一点都看不出是要来找事的调调,她顿了顿给了大家一点缓冲的时间,才继续开口,“这一档节目是云星台出品的上星综艺节目,而我们百胜是节目的最大投资方,截至目前为止,百胜共投资一百万以作节目组经费,百胜投资当然不是为了扶贫,所以这些投资金额让节目组赋予了我们百胜一定的权利。”
燕宁说完这一段话,轻轻地朝尹芊芊看了过去:“我们看过节目组第一次递交的台本,当时我们看中了节目组给出的核心理念,觉得十分符合当下的市场,且认为这档节目推出之后,在一定程度上能吸引一部分观众市场,所以才决定投资;但现在我所看到的东西,跟之前我们所看到的东西是完全相违的,我们百胜要求节目组重新拍摄已录制内容,要与当时递交上来的台本达到百分之八十的符合率,否则我们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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